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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提到包炯呢?
“这位就是包炯,皇帝御口亲封的走狗”?
包炯每次想起自己可能被这么称呼,都有强烈的撞墙冲动。同时,对另外某人的憎恨也随之水涨船高……
不过虽然说有一点后遗症,但是包炯还是顺利当上了那个御前四品带刀侍卫——虽然那身衣服的确料子不错,穿起来相当舒服,但是效果太过奇怪。包炯本来就长得脸嫩,那一身衣服又是大红,穿上去简直就是个早婚的新郎官。不过比以前他穿警服的时候略微好上那么一点点——以前包炯都是被那些大爷大妈当成穿了爹妈衣服出来晃荡的小孩,甚至一度被人举报有人冒充警察……
包炯很不解——他明明都有一米八多了那些大爷大妈是怎么把他当成孩子的?难道他的脸真的能做到屏蔽了自己的身高?
但是这些都是小事,重点是,在包炯正式升官的第二天,他终于见到了那个素未谋面但是已经被他当成头号仇人的家伙——开封府前(在包炯强烈要求下添加)第一侍卫展昭终于回到了京城。
包炯和展昭的第一次见面,便是在开封府大街上。当时包炯正闲着没事换了身便装四处乱逛兼查找扰乱治安人士,然后,他突然注意到人流朝着某个方向涌了过去,那架势让他想起过年时超市的大减价。
包炯转过身去,望着那边“超市大减价”的方向,然后……
看见一个穿着一身自己很眼熟衣服的人。
包炯看了一眼那边那位,罕见的呆愣了三秒,脑子里不由自主地蹦出当初还在刑警队时办的一个案子。
那案子发生的地点在某所大学,是一起硫酸毁容案,这种案子在民众的化学知识普遍上升后已经不罕见,罕见的事这次的凶手和被害人都是男性。
要知道,这种明显和长相有关的案件,要么是男人泼自己负心的女友,要么是女人泼勾引自己男人的狐狸精,女人泼男人虽然少但也不是没听说过,但男人泼男人,还真没哪个警察听说过。
案子很快告破(硫酸这种要管制的化学药品绝对不适合用来犯案,切记切记),凶手交代出的犯罪动机平庸又新奇——从小因为长得不好看没有女人缘,偏偏同宿舍的因为一张脸长得好看不停的换女朋友,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了……
刑警队里的一群大老爷们坐在一起唏嘘感叹,果然是时代不同了连男色都成了犯罪动机,包炯一边啧啧啧一边说男人最重要的还是内在美,例如头脑和事业,话还没说完就被义愤填膺的同事们人肉活埋——整个刑警队就数这小子从脸到事业到头脑都是上上之选,好几个警花都对他有点意思,居然还敢这么说?
包炯压在好几百斤肌肉下面哎哟哎哟,说同志们呀真对不起这样吧明儿起我就培养自己的同性恋倾向再也不浪费一点女性资源……然后立刻被埋得更深了。
彼时的包炯是有外貌有头脑有前途有背景的四有新人,从不觉得自己会对某个男人产生泼其硫酸的欲望,但是面对眼前这位,即便是自信如他,亦有一瞬间爆发出了强烈的将其掐死之后丢进水里(公认:最难看的尸体就是水里泡过的,简称水漂,其他的不过是血肉模糊恶心点,只有水漂才是难看的极致)的冲动。
至于具体的形容,包炯的文学造诣惨不忍睹到只能被称之为“造旨”的地步,只能用自己的专业领域来评价——如果眼前这位向情感骗子这条犯罪道路上前进,那么受害人至少上两位数,能不能上三位数,全看当地公安干警的侦破力度……
而眼前的人流也毫无疑问的证实了那位展昭展大侠在开封府内当之无愧的偶像地位,包炯默默回忆起了当初某个颇有名气的明星来他的城市开演唱会而倒霉的他被抽调过去维持秩序的情形——明星太热情,而粉丝更热情,后果就是夹在里面的包炯差点被挤成饼。
啧了声,包炯转身回开封府。至于那位展大侠……嗯,既然开封民众如此热情,他也不好泼冷水不是?
回府之后换了官服,包炯从自个儿的房间出来,转去自家祖宗的房间。
还没等进房间,包炯就听见里面的声音——
“大人,属下不负所托。”
蛮不错的声音,一听就让包炯觉得莫名的火气上涌。
“那秦香莲现在如何?”
然后被属于自家祖宗的声音治愈。
“已送她回了老家。那秦香莲勤劳肯干,又得大人资助,日后生计想必无碍。”
“那便好……对了,在你离开开封府这几日我又遇着了一位小侠士,你可要见见他?”
包炯其实还是比较郁闷的,为何他的前缀词一定是“小”呢……
“可是那‘开封府座下走狗’?”
平心而论,展昭这句话明显不带任何恶意,只是带点好玩性质的提起这个偶尔听到的绰号,但是对包炯而言……
毫无疑问的,是又一次直接戳上了他的死穴。
“正是在下没错。”也懒得再等,包炯一把推开了门,然后——
直面了那个他来到大宋朝之后,最让他不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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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十二章
包炯一直都觉得,武侠小说这种东西,简直应该和言情小说并列成为危害青少年的两大毒草——前者教人打砸抢杀害不负法律责任,后者教人为了爱情干啥都行,一样不靠谱到极点。武侠小说中最不靠谱的东西莫过于“武功”跟“悬崖”,后者间接诱惑人自杀前者……前者那不就是扯X么,哪有什么可以让人一飞冲天的轻功?哪有什么在人身上戳一下就能让人动弹不得的穴道?
包炯这种想法,在现代毫无疑问是无比正确的,但是在古代呢?
“……”
“承让。”一身红衣的男子微笑着在他面前抱拳。
“展大人胜!”张龙的大嗓门响起,“小包大人,还要再打么?”
包炯默默扭头,不语——他觉得他们两个如果想靠“比武”这种事情比出胜负来,那真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包炯虽然跑步跳高成绩都不错,但是要跟展昭那种妖怪一般的轻功比起来简直是婴儿水平,再加上那作弊一般“点穴”……
包炯发誓下次要穿防弹衣来比。
当然,也不是说包炯就赢不了——如果眼前那位不拿他那把剑,不用轻功,也不点穴只单纯肉搏的话,包炯十个回合之内就能把展昭按在地上——当力量上的差距极为悬殊的时候,技巧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但是如果上面展昭用了哪一条,包炯就赢不了,最多也就是个平手。
综合来看,比武的话,包炯输定。
不过包炯非常阿Q的自我安慰了一下——比武是比武,两个人真生死搏斗的话,一发子弹管他南侠北侠御猫御犬,统统见马克思——哦,他还没出生——去。
“果然神力惊人。”下了比武场,展昭对包炯微笑道。
“比不上你。”包炯虽然非常不爽这位,但是他还不至于为此颠倒黑白,输了就是输了,他承认的也算洒脱。看了眼那边被他们拖来当裁判的张龙,略一犹豫,包炯开口道:“既然输了,虽然事先没约定什么彩头,但总得出点什么——展大人才回来京城,我做东摆桌酒,全当接风。”
“这……”展昭不由一愣。
“张大人也一块儿去吧?”包炯也不等他回应,笑眯眯转向了那边张龙,“全当是答谢你为我浪费了这么多时间。”
“若是小包大人做东,那我怎么说也得去一次!”张龙笑道。
包炯转回去笑眯眯看着展昭,意思很明显——再不去就是不给面子了哦?
“好吧。”展昭微笑着点了点头,“恭敬不如从命。”
包炯会那么热心的请人,还是他不喜欢的人吃饭么?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在考虑原因之前,我们需要先知道,早在二零零三年,公安部就颁布了“五条禁令”,其中有非常明确的一条——工作时间饮酒者,予以纪律处分,辞退,或者开除。
也因此,对包炯来说,请人还是他的同行喝酒,绝对不是一个多么友好的表现,反而相当于一种挑衅——不喝是不给兄弟面子,喝?那就是违背了警察的规矩,闹不好可是要脱警服的。
当然,在千年之前的大宋朝,二零零三的五条禁令没啥意义,包炯之所以如此“热心”的请人喝酒,原因还有一条——最近巡街的时候,他恰好听到附近某个茶馆里面有个独特的说书先生,最拿手的段子是“南侠展昭传”,据说其内容详细到了连展昭小时候的事情都半点不缺,而他挑选的那家酒馆,恰好离着那家茶馆极近。
而当包炯一脸无辜的邀请人进去“喝茶解酒”的时候,基本上没谁能拒绝——虽然他们都知道,包炯在酒宴上压根就滴酒没沾。
这家名叫“君子言”的茶馆极为安静幽雅,茶馆里面挂着些挂轴山水,包炯没啥艺术鉴赏力,也觉得随便一张都是价格不菲——这话算是废话,哪怕是现在的一块纸片拿到二零零九年估计都是价格不菲,更何况是一张画。
既然名叫“君子言”,自然要有说书作为陪衬,这家茶馆的特色就是有好几个坐堂的说书先生,一天换一个,分别擅长说不同的段子,其中今天这位叫叫老王的最为独特,他什么时候出现不一定,而且不说古,只讲今,肚子里面的全是现在的有意思事儿,所以更受欢迎。
用包炯的话说,这位就是在没有网络没有电视也没有八卦周刊的时候,为了满足开封民众那熊熊的八卦之火而存在。
要知道,听八卦这种事,谁都会很愉快,唯一不愉快的就是那个被八的正主。包炯之心,昭然若揭。
不过包炯也是没办法,正直如他向来是不可能干套麻袋打闷棍那种事情来报复的(而且能不能套得了还是个问题),用这种恶作剧般的小手段只是为了出一口闷气而已。
但是我们要知道,做坏事的人,从来是不会被人保佑的……
老王独特之处还有一点,就是他一贯是不以真面目示人,从来都是在竹帘后开讲。一声醒木响,从竹帘后传出个低沉而悦耳的男人声音来:“这京城地界,向来爱出奇人异事,奇人异事也爱往这京城凑,今天说的,便是那不久之前力敌了西夏来使,为我大宋争光的……”
包炯惊讶的扬眉——怎么回事?这貌似和他之前打听的不一样……
“开封府座下第一走狗——包炯!”
“……”包炯险些以头抢桌。
“话说那包炯,来历可是不一般。”老王似乎完全没想到包炯就在离他不远的地方,继续侃侃而谈,“他自出生起便被父母遗弃在了荒山老林里面,是被两头母狼养大的,吃的乃是森林中力量最大的黑熊之乳……”
“……”莫名其妙就变成狼孩的包炯瞠目结舌。
“那个……小包大人,这是……真的?”坐得离包炯最近的王朝捅了捅他,表情同样复杂。
“怎么可能?我可没记得我喝过熊奶……”
“可是你不是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了么……”王朝一脸认真道。
“……既然我都不记得了,那么这个家伙是从哪儿找出来的?”包炯反问。
“也许他认识你啊……”王朝依旧认真。
“……”包炯想砸人。
“那包炯既然是狼和熊养大的,自然也是生了个野兽的模样,身高足有七尺,青面獠牙,虎背熊腰,一张血盆大口……”
赤裸裸的诬蔑!包炯大怒,两手一搭桌子就要站起来——
然后浑身一僵,动弹不得。
“抱歉。”耳边传来个轻轻声音,包炯只觉得自己身体被人直接拉了起来,眼前一花,再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在茶馆外面了——他被展昭直接拎从窗户翻出了茶馆。
包炯怒视着展昭,这算是什么意思?
“咳……”展昭轻咳了声,有些无奈的开口:“这君子言的老王一贯喜欢把事情说得稀奇古怪,小小一件事他能演绎出不少版本,没谁会当真……”
“这么说,你也被这么‘演绎’过?”包炯一扬眉毛,问道。
“……不错。”展昭无奈点头,“之前曾被公孙先生请来喝茶,听了全场。”
干得好!包炯在内心默默地说。
此后老王专场依旧长盛不衰,虽然包炯数次想要去掀了场子但是都被展昭拦下,好在日后包炯总算“从青面獠牙虎背熊腰一张血盆大口”进化成有个人样了,不过老王依旧不改他其实被狼和熊养大这一点,导致开封府内人人都知道——
如果想欣赏素来冷静沉稳的包炯怒到几乎掀桌的样子和展大人的轻功,那么,去君子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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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盆奇冤
第14章 第十三章
开封,一个美妙的清晨。
虽说包炯现在贵为当朝四品,但是他照样负责开封府内部的采买。一来是因为实在没有人手,二来么,作为一个现代社会的警察官僚,包炯完全不觉得当了官就能什么都不干了。不仅要干,还常常要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