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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一边“孔雀”点了点头,“我们那儿有种办法,在你体内埋了只虫子,虫子里面灌了毒。若是时间久了,虫子醒来,想要钻出去,自然就会先把毒液吐出来。然后虫子自己从鼻孔嘴巴里面爬走了,当然什么痕迹都找不到了。”
开封府中人面面相觑——还有这种下毒法子?太……匪夷所思了点吧?
“哟啦,你们汉人没见识,别当这事儿是不存在的。”“孔雀”得意地咧了咧嘴,露出满口白牙。
“哦,那照你这么说,这是你们那边的办法?”包炯挑眉一笑,“中原人惯来没有这么下毒的,现在整个开封府,能下毒的不就是你一个?”
“呃……怎么可能!”“孔雀”顿时一惊,“我才到了这儿没几天,这种虫子至少也得在人体养上好几天才能动弹,怎么能是我做的……”
“那么,你的族人有谁可能出现在陈州?”一旁展昭恰到好处的接上,包炯愣了愣,随即啧了声,扭头朝向一边。
“我来开封就是为了这件事!”“孔雀”突然激动起来,“我们族里丢了东西!是很重要的东西!开封府不是有个包青天么?能不能帮我们找到?”
“……”自家祖宗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万能了?想想包拯自己还常常把东西乱放导致只能借警长去找东西的窘事,包炯忍不住想笑。
“对了!大人,草民有冤情啊!”让“孔雀”一提醒,那边老人家也忙不迭开口了,“大人,草民的女儿冤枉啊!”
如果说“包拯”二字是包炯的兴奋剂,那么“冤枉”二字毫无疑问就是包拯的兴奋剂。包拯立刻示意包炯先把“孔雀”带出去问明情况,自己开始询问那老人。
“喂,他为什么不听我说话?”被扯出去的“孔雀”不满道,“你知不知道我丢了什么东西?那可是……”
“不知道,”包炯直接一句话回去,“是什么?”
“蛊卵!”说到这个,“孔雀”的脸沉了下来,“是蛊王产下的卵!”
“蛊?”一旁一起出来的展昭——包炯再次无视了他——皱了皱眉,开口道:“你是苗人?”
“对。”“孔雀”点了点头。
“哪个苗?”包炯依稀记得苗族人好像是根据衣服颜色来区别分类的,看了眼眼前这位,包炯发现好像不管什么颜色都能在他身上找到——赤橙黄绿青蓝紫,整个一个天边的彩虹。
“彩衣。”“孔雀”微微一笑,脸上的表情显出一种罕见的恬静,“我是彩衣苗族的人。”
“……没听说过。”包炯沉默片刻,得了这么一个结论。
“彩衣……”倒是展昭若有所思,“万虫之王彩衣皇?”
“那是什么东西?”包炯瞅了眼展昭——这人简直能和公孙知道相提并论了。
“以前在江湖行走时曾经听过说,彩衣苗是苗族的一个分支,擅长用虫制蛊,但人数极少,又隐居在深山里,所以一般无人知晓。”
“那你是怎么听说的啊展大侠……”包炯咕哝了句,“果然‘江湖’里面没什么好鸟……”
“我们的确是没人知道啊,不过‘万虫之王彩衣皇’说的倒是没错。”“孔雀”颇得意地说,“虽然苗疆擅长炼蛊的人很多,但是只有我们才是真正的万虫之王,所以,你们一定要帮我找到那蛊卵,不然……”
“孔雀”的眼神黯淡下来,声音也低落了几分:“不然……会出大乱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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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二十六章
据“孔雀”(他自称叶亚)所说,他口中的“蛊卵”乃是他们彩衣苗族世代相传的“蛊王”所产下的卵,经过不同药物的培育可以发展成不同的蛊虫,可以说是极危险的东西。彩衣苗虽说是世代炼蛊,但大多不以蛊术害人,蛊术对他们与其说是一种工具不如说是一种兴趣爱好,但也不是每个族人都有这么豁达的想法。叶亚的族人中有个和他同辈的叫叶添的人,就认为他们不能固步自封,而应该去外面见见世面,干点大事业。但他这种想法不为族人所容,导致叶添在族内颇受排挤,最终盗走了蛊卵,逃出族去。
“那为什么就你一个来找他?”包炯看了看叶亚,这小子分明就是一个未成年,十六岁都不知道够不够,他家大人也真有勇气。
“彩衣苗的女孩子不能随便抛头露面,年轻一辈的男孩子只有我和他是学蛊术的,只能我出来找他。族里的大人说这是我这一辈的事情,要我来解决。”叶亚嘟哝道,“我又不知道他在哪儿,只清楚以前好像有北边的人老是来找他,就只好一路往北走了。”
包炯上下打量了一下穿得无比显眼的叶亚,猜测了一下此人是怎么从南方苗寨走到北方开封府来的,不禁在心里大叹他家长辈胆大包天——这么显眼一个人也敢放着乱跑,还是个未成年,这种魄力连一千年后的人都得自愧不如了……
“那么你说的那种蛊卵,可是能用作像杀死陈州通判那样杀人?”展昭思忖片刻,忽然问道。
“嗯?那就太浪费了。”叶亚连连摇头,“蛊王卵经过培育能养成很强的蛊,只是用来下毒杀一个人的话,我这儿的一般虫卵也足够。”
“你可以确定那种下毒手法只有你的族人能用?”包炯明白展昭意思,虽然心里暗自不爽,但还是接着问道。
“当然,这是我们彩衣苗的秘术,绝对只有我的族人能用!”叶亚笃定道。
“看来,你还得往北走。”包炯叹了口气,拍了拍叶亚肩膀,说道。
陈州通判神秘死于开封驿站、来开封鸣冤的老人中了和方瑜世一样的毒、彩衣苗族中神秘失踪的族人和蛊卵……
包炯轻轻啧了声,一开始听到安乐侯名叫庞昱他就有点担心了,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历史记载中,这人可是被自家祖宗铡了的……
“大人叫你们进去。”公孙先生忽然开门走了出来,对着门外三人道。
包炯顿时精神一振,打头进了房间。
屋内,包拯正坐在书桌前习惯性地轻轻敲打自己的桌面,眉毛拧起,仿佛在思索什么事情。老人站在一边,表情有些惶恐,有些不安,也有些祈求。
“老人家,你先去休息。”包拯对那边老人开了口,语气诚恳,“这件事情,我定会为你做主。”
“谢谢包大人,谢谢包大人……”老人不住地念叨着,被公孙策引出门去。
见老人出门,包拯长叹一声,抬头对那边两个侍卫说道:“陈州的事情,现在已经是越来越复杂了。”
“大人,那方瑜世死前可曾给您来过信?”展昭沉吟片刻,问道。
“哦?你怎么知道?”包拯微愣,随即笑道。
“因为自家祖宗选的人绝对不可能是一根耿直的木头,就算外表看起来真是一根耿直的木头那里面也可能是一大堆心眼……虽然事情最后到了要方瑜世不得不逃出陈州的地步,但这之前事情还没激化到如此的时候,方瑜世必然会想办法给包拯来信……”包炯心里嘀咕道,“这家伙居然在我说话之前先说了……”
“之前方瑜世确实给我来过信,他说陈州此夏大旱,整整三月滴雨未下,但安乐侯庞昱非但不肯向朝廷上表请赈,连他们想上的奏折都被他暗中扣下,只说凭陈州储备已足以读过此灾,可是……”包拯长叹了一声,“陈州百姓,可算是遭了劫难了!”
包炯皱眉——事情好像不太对吧?历来只有没遭灾的谎称遭了灾,或者遭了小灾的声称自己遭了大灾,借此多骗朝廷钱财,居然还有人发生了灾害还死命瞒着不报?
现代倒是不乏这种事,但那是小煤窑倒塌了,矿主怕担责任才不肯报,真遇上了大天灾还不肯报的……等着因为渎职被摘帽子么?
“这安乐侯在打什么鬼主意?”思来想去,包炯终于开口,“难道说他在折腾什么不能让人知道的事情?”
“确实如此。”包拯点了点头,“那老者姓韩,有一个女儿,闺名琼兰,幼时曾随一名游方郎中学医,是十里八乡称道的‘女神医’。之前这女神医曾经替几个百姓看病,发现他们均患了一种怪病——多吃多餐却精神不振,有的人甚至全身浮肿,形状甚惨。那韩琼兰十分不解,便暗自查探,发现这些人都曾经在之前吃过安乐侯府开的粥厂里面的粥,她便怀疑那粥里面有什么问题,前去查探。结果却让那安乐侯押了起来,声称她暗中在粥厂施的粥中下毒。韩琼兰虽为女子,但性格坚毅执拗,抵死不肯承认那毒是自家下的。那陈州狱卒中有一个曾受过她的恩惠,便悄悄来找韩老爹,让他赶紧逃出陈州,上京告状。”
听完包拯叙述,包炯觉得更头疼了——难不成还有什么玄机在?那庞昱不好好地当他的土皇帝,在陈州搞什么呢?
“此事我明天上朝将会言明圣上,若再让那庞昱胡作非为下去,陈州百姓危矣!”包拯拍案道。
说的或许容易,但包拯现在不过是权知开封府尹(开封府曾有数位皇太子在没当皇帝之前先当府尹,为了表示对他们的尊重,此后历代开封府尹官衔前面皆有“权知”二字),区区一个四品京官,不久之前还刚与皇帝的妹子发生过冲突。在这种情况下,要和当今圣上第一宠妃之父、当朝一品、庞籍庞太师一争高下……
一个字,难!
“这陈州的事情还真是……复杂。”从包拯房内出来,包炯皱着眉头掰手指,“一场不肯上报的大旱、一个意外身亡的通判、一个莫名被抓的神医、还有彩衣苗人的蛊卵、不知道在搞什么的安乐侯……”
“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陈州地界上,一定是发生了、或者要发生什么大事,否则那庞昱不会连大旱都不管,一力隐瞒。”
“是啊,”包炯叹了口气,然后突然回过味来——刚才接他的话的是展昭?
脸上表情微妙的变化了一下,包炯啧了声,回头过去看跟在他之后出来的御猫——屋内灯光明亮,照在展昭身后,让包炯一时看不清他的脸。
“要面对的可是‘安乐侯’啊~皇亲国戚,封疆大吏,一方土皇帝……”
“你可会怕?”
“笑话!”包炯哼了声,眼睛闪闪发光。
不畏权贵、不畏强暴——这才是他心心念念崇敬的包拯包青天!
既然如此,他又怎么会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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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第二十七章
风萧萧兮易水寒,包拯一去兮……必然还。
上朝时包拯面色凝重,回来时虽然同样面色凝重(老实说,由于自家祖宗得天独厚的外表优势,包炯实在看不出他还有什么时候面色不凝重了),但明显的轻松了不少。
由于今天不是包炯负责陪包拯上朝(上朝陪同两位侍卫有个轮班表,本来包炯很想一个人全揽过来,不过由于某些原因他放弃了,改为和展昭对半分),又不好直接抓着自己一回来就和公孙策进书房去商讨了的祖宗问是怎么回事,包炯只能默默地……注视着展昭希望他把话说清楚。
“皇上得知此事,虽然碍着庞太师不好直接责难庞昱,但是并未袒护,而是赐了大人尚方宝剑,命大人前去陈州,彻查此事。”展昭很贴心地把事情简略交待了一下。“还从国库里面拨了粮食银两,命大人前去赈灾。”
“倒是好事。”包炯一直都对宋仁宗赵祯很有好感,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他作为自家祖宗的顶头上司,脾气实在是好的难得。若是换个朝代,或者换个皇帝……
想想明朝、清朝那些被砍头甚至可能被千刀万剐的官,包炯由衷觉得自家祖宗能生在大宋朝真是太好了,不然千年之后,还真不一定有他……
包拯做事一向雷厉风行,更何况这次的事情若是耽搁了很可能是要以无辜百姓的生命作为代价的。当下便定下今天收拾东西,待到要去陈州放的那些粮食筹备齐全就出发。
前往陈州的人几乎占了整个开封府精锐的全部,从包拯到公孙策,再加上四大校尉两名侍卫(某侍卫顺便携带阴阳猫一只),以及附加人员两个——韩家老汉和叶亚。
韩家老汉自不必说,知道包拯要去陈州给他女儿申冤后就天天念佛念菩萨祈求漫天神佛保佑。叶亚也要去陈州找他的蛊卵和族人,而且……
“虽然也不能确定那家伙在不在陈州,不过就凭我的本事,怎么着也能帮你们忙。蛊虫若是运用得当,杀人救人可都是轻而易举。”叶亚颇得意的亮了亮自己腕上的那一串……虫子。那些虫子本就五彩缤纷,呈环状套在叶亚手腕上时,看起来酷似现代那些小姑娘手腕上戴的以打计算的手镯。
“是啊,只要是在太阳底下,你随便动动就能把人眼睛晃瞎了。”包炯收拾完要带走的东西(尤其是一些不能让人发现只能自己整理的东西)之后闲得很,看着在阳光下折射出各个角度光芒仿佛一颗大号钻石的叶亚,闲闲说道。
“我穿这身衣服可是有用意的!”叶亚怒道,“蛊虫长在皿里,天生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