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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火散尽-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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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我再晚点去你绝对死定了。
  我说,这是个病句。
  在他面前我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意识到自己是个穷到一无所有的人。
  自知之明,拜他所赐。
  后来从众人口中听过很多对他的赞扬,无非学习优异,待人接物表现良好。
  若我有幸被人记住并评论,大概得到的评价会比他差了百倍不止。 

作者有话要说:慢慢来吧,嗯。




3

3、章三 。。。 
 
 
  在家里待得百无聊赖,我觉得自己快要发霉了。从浴室出来,干脆用新床单裹着身体就算擦干了。
  我决定出去。
  衣柜里的衣服根本不用挑,我也看不出它们的区别。唯一一件在袖口上绣着繁复暗纹的衣服是柳渊送的,过了四年我依旧舍不得穿。
  当初我这样对他说了,他笑着说没关系,他是最好的服装设计师,再过十年这件衣服依旧流行。
  我很疑惑为什么那么多人——包括我自己——都喜欢以十年为界,却又能一边如此心安理得地及时行乐。
  杨扬说,别太认真了。这是他的口头禅。
  我把脖子上的玉解下来。那是柳渊送给我的东西,一个袖珍的玉玦。
  彼时他还是个从国外归来的服装设计实习生,对中国的玉几乎一点也不懂。见到自己觉得美好的东西就买下来。
  玉玦,语决。他大概从未听说过忌讳谐音这种事。
  绑着玉玦的是台湾的红绳,颜色深暗,不易褪去。衬着青白色的玉显得很干净。
  柳渊说他觉得玉是最衬我的,其他的水晶钻石都显得华俗而女气。我看着他的宝石耳钉默然。
  然而我一边暗自庆幸遇见他的时候是我最美好的时光。刚从大学毕业,穿着白衣黑裤,看起来沉默而简单。
  而那些不堪的回忆都收在凔濂手里,以致我有一段时间不肯正视他的眼睛。
  我戴着玉玦的时候他问了两句,说不太吉利,也不像我会喜欢的。
  再后来他送了我一颗黑琉璃耳钉。
  当然,并非花前月下烛光晚餐的浪漫,除非我抽风想去丢脸。
  只是偶尔在玻璃橱窗中看到的。
  他去表店挑选新表,而我站在店外,只觉得店里散出的暖气让我几欲窒息。
  人总是能很快地弄清楚什么地方适合自己。而我的这项才能似乎十分突出,离开了自己的地方就如游鱼离水,不知所措。
  我在门外打转,却突然发现旁边的店子冷清却舒服。店主坐在玻璃门前雕刻着手里的挂饰,而我透过玻璃橱窗看着暖黄的灯光,听着店里播的那首kiss the rain。
  灯光里黑琉璃的耳钉投下一点阴影。
  我在那里站了五分钟,店主终于抬起头。他和他的店一样给人干净又纯粹的感觉。他看着我笑了,探出头来问我要什么。我摸了摸口袋才发现自己没带钱包,因为只要我和凔濂上街买东西,钱都是凔濂来出。
  我正遗憾着,凔濂从手表店里跑了出来,喘着气的样子让我以为他又有急事要离开。我轻声喊他,他看见我的时候马上快步走过来,问我看上了什么。
  我沉默,他无奈地转过头跟店主说了几句话便真的将耳钉买了下来。
  后来我问他为什么会挑中——不可否认我为此高兴了一晚上——他说觉得很衬我就买了。
  我几乎想要发笑,我在柳渊和他眼里当真不同。没想到居然是凔濂最了解我的心意,又或是我只对他才不必有多少顾忌。
  大概是因为在他面前一开始我就是那个躺在泥水暗巷里的人。
  抛弃一些令人厌恶的伪装,莹白色的玉不适合包裹的黑色阴影反而让我放松。
  杨扬说,过分的了解对于情人而言是一件可怕的事情,距离产生美。
  他的名言太多,我情愿忽略。
  我不愿带着柳渊送我的玉去外面。
  严重的洁癖让我觉得外面的空气都带着令人无法忍受的污秽。
  何况是我想要放纵的时候,更不愿带着身上唯一真正干净的东西。
  我凭着记忆摸出小区,太久没有出门让我几乎忘了如何像个正常人一样在大街上行走。匆匆穿过几个十字路口,我居然绕到了那个卖耳钉的店子。
  店子还开着,里面的店主却换了人,饰品与装修也保留了一半换新了一半,然而那种令人怀念的感觉却已全然不见。也许就如美人的容颜,当五官轮廓还在而皱纹渐生,才最令人惋叹昨是今非。
  我不知道我还在伤感些什么。只是突然开始有一种我已经是二十九岁的人的自觉。
  自嘲。纵使如此我依旧不比二十岁时长进了多少。做梦的时候我甚至梦见过自己的墓碑,黑白的照片,隶书的字迹分明。
  我一直以为梦在醒后便会迅速模糊,偏偏这虚幻的梦看起来如此真实,以致我开始提笔思考自己的墓志铭。
  我想到脑子隐隐作痛也没写出一句可以让我刻在墓碑上的言语,然后终于承认自己的一无是处。
  凔濂却看见了那张纸上的标题,抢过来撕得粉碎。那是他第一次对我发火,却涨红了脸,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知道他从来不把商业谈判时的伶牙俐齿智能头脑用在家里,有事情也会思考很久才说出口,因而中肯又中听。
  而这次他直接摔门离去,我甚至来不及解释便听到大门砰响。
  一整日我惴惴不安,只庆幸没有任何事发生。
  只是后来他开始带我去看心理医生,我没有拒绝。医生看了一遍就说没什么问题,连续几家都是如此,他才放心。
  不过我觉得他还是有点过度紧张,常常会下意识地锁住门窗,最严重的时候我被锁在浴室里呆了九个小时,直到他发现自己做的蠢事。
  后来他告诉我他的幺妹是因升学压力过大自杀而死的,我才迟钝地发觉自己犯了多大的错误。
  我不敢告诉他我曾经多少次往返于医院和心理诊疗室,以致可以蒙混过心理医师。
  他在那里闹腾着,我担心过一时,然而那些荒唐的曾经却被我奇迹般的渐渐淡忘,再未入梦。
  想想才发觉,其实大学和他交往后我已安心许多,用左手握住右手手腕时也已不再冒出冷汗,头晕目眩。虽然一直不去做手术消除腕上的那个名字,我却始终是改变了的。这种改变曾让我又恐慌又高兴,以致一段时间内喜怒无常,着实让凔濂吃了不少苦头。基于心里产生的愧疚以及其它一些零零散散的理由,我大四时开始和他同居。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就到这里吧。




4

4、章四 。。。 
 
 
  听说喜欢回忆的人通常已经老了。我忘了是谁说的,只觉得听过太多,却没有人能免俗。
  于是我干脆决定给自己一个回忆的时间。
  穿过长巷子转进十年前曾混迹的酒吧之一,没有想到它居然真的还在营业,且仍旧是那种小资的格调。
  是间同性恋酒吧。虽然还雅致些,我也只去过几次便不再去了,因为几次起身出门后都被人寻衅,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的脸是不是真的扭曲得招人厌。
  后来杨扬说,算了吧,你就这张脸还过得去。
  酒吧里打着暗暗的灯光,尚算幽静。台上有人抱着吉他和着音乐唱歌,声音慵懒而低沉,是那首经典的yesterday once more。我想我只是来看一看年少轻狂的时光,喝一杯酒,等到物是人非意料中的失望便转身离开。
  我走到吧台旁边。
  “先生您好。”调酒师转过身,看了我一会。“我是不是以前见过您?很久很久以前。”
  “大概吧。一杯……”
  “Martini,E。B。White?”
  我有些惊奇地看了他一眼。原本以为他说的话只是对客人的常例,未曾想他还记得十年前的某个客人点过的酒。
  “你很特别。”
  他对我笑笑,转身调酒。
  期间不时有人前来搭讪,我只觉得烦躁。我还不至于自恋到以为自己相貌有多好,而更了解来这里的人无非是寻求有品位一些的寂寞。
  本质上和那些在闪光下疯狂跳迪斯科、在暗巷里打架的人也没什么区别。
  就像灌下一瓶啤酒和喝一杯百利甜一样,都是求醉。
  毕竟从来都是寂寞的。
  我再无所谓也不可能要和他们发生什么关系。
  每次看见别人说什么欲望难耐,又说其实□只是一种发泄,以解决生理需求,我只觉得恶心。在保持无数肉体关系中寻求一份所谓爱情还不如去海南找冰山,谁他妈发泄的时候还在厕所里找另一半?跟盥洗室结婚吗?
  当然这是文雅一些的说法。
  杨扬曾说我这点很像女人。
  他又说,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你难道要找一个处结婚?
  别要求太高了。
  我无话可说。
  除了凔濂,没人了解我心里的那种洁癖。
  很严重,严重而执拗到神经质的地步。唾液,血液,皮肤,唇舌,我的脑中常常会浮现这些莫名其妙的东西,纠缠,接触,交换,然后反胃恶心。
  我一开始没想到凔濂是处男,只是在第一次做的时候很蠢地问了句,你是处吗?
  问完我自己都要失笑,没想到他很认真地用不变的面部表情回答,是。
  那种交缠的恶心感才减少大半。
  调酒师递过来一杯酒,我却差点把它碰翻。洒出来的酒液红得像血一般,沾湿了我的衬衫。
  调酒师有些埋怨地瞪了我一眼。
  抱歉,我只是在这里看见了绝对不会出现的人。
  远处,角落。那个人端着酒杯,和一个男人亲吻。
  我苦笑着走过去。
  “刘奕。”
  他悠闲地结束那个吻,转过头来看我。脸色突然变得惨白,慌乱地推开怀里的人。
  原本被他搂着腰的男人看我一眼,转身走了。
  那是我永远无法摆出的姿态。随便,随性,随意。
  “刘奕,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了?”
  他一时无语。
  我在他身旁坐下,要了一瓶50度Stolovaya。
  他沉默地一杯杯喝完,速度快得让我直了眼睛。
  我们谈着学校的事,过往的欢愉与悲伤却已被淡忘,同学劳燕分飞,风流云散。
  “我记得你那个时候总是很跩地不理人哎,要不是我主动拉近关系你现在连我的名字都记不住吧!”
  “不,至少我记得你很爱臭美,比女生还爱用保养品。”
  “别说了,天啊,少不更事,少不更事……”
  找着话题,却无话可谈的尴尬。
  我们实在分开太多年了。
  “你当年把我骂得那么狼狈,结果居然在这里碰见。”
  他注视着手中的酒杯,眼里却没有焦点。“我很喜欢你!你知道的吧!是你让我变成了同性恋。”
  “嗯?”他现在醉了,我确定。
  太过突兀。刘奕,你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冲动?想将十三年的时间全都瞬间填充到这一秒?
  终于忍不住伸出手来按住他,我仍是心软。
  当初我被家里赶出来,住进宿舍,第一块纸巾是他递给我的,第一盒饭也是他帮我打的。我早说过,他细心得不像个男人。
  然后我就喜欢上了。
  世界上有什么所谓一见钟情?哪里来的无缘故的爱恋?只是恋上的并非他的脸,才更加伤人而绵远。
  家人曾经视我为怪物,变态,初三的暑假他们发现了我的秘密却妄想改变我的性向。那时的我除了所谓的家无钱也无处容身,只好在他们一次又一次小声提及时摔碗回房。黑暗的房子里寂静无声,外面却是继父与母亲相互的指责吵闹,玻璃破裂的声音。
  忍不住地捂住耳朵,更多的时候只能用锋利的钢笔一次次划开手腕,感受到的痛苦真实而带着扭曲的快感——我一度想象他们看见我尸体的样子。
  母亲第一次发现我的自虐行为时几乎吓晕,却固执地不肯改变自己的想法。之后一次次将我送进医院,直到继父与她再也忍受不了邻居怪异而同情的眼光,他们将我赶出家门,送入寄宿学校。
  之后便是与刘奕睡临铺的两年半。
  我以为我终于解脱,却陷入另一场痛苦。太过年轻的人总是青涩而执着,暑假的三个月却让我与其他人更为不同。
  我用碎玻璃在手腕上刻下他的名字,却又故意模糊了一些,加上原本纵横交错的疤痕。自己去医院输血,包扎,再若无其事地回来,套上男生都有的护腕。
  只是暗暗发誓这是最后一次——我再也不想闻到医院的味道。
  再后来便是他的离开,他的破口大骂。
  十三年,他已完全变样。
  他的眼睛渐渐染上红色。声音却变得低沉黯然。“我很喜欢你。你也喜欢我对不对?可是我那时候太年轻了,觉得自己很不正常。因为突然觉得很害怕,家里又碰巧出事,所以就干脆休学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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