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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时林风起-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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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会儿就兴奋得有些不正常了。
  何沐风按住眉心,随即歉意地冲强哥笑笑,示意去洗手间。他坐在沙发上还没觉得怎么样,一站起来才发觉头晕目眩,差点一头栽在桌子上,耳朵里也嗡嗡地听不清。旁边有人握住他的手虚扶了一把,何沐风推开他,头重脚轻地走向旁边的洗手间,还没走到那里,他眼前黑漆漆地已经看不清了,只能强作镇定地扶着墙去,身后似乎传来will的询问。何沐风恨得牙根痒痒,恨不能一巴掌把他拍死。
  他摸索着走到洗手间,软软地靠着门坐下,摸出口袋里的手机,几乎毫不犹豫地,他拨通了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
  他气若游丝地在电话中说了自己的位置,头脑里一阵清醒一阵昏沉,他想站起来用凉水冲冲脸,没想到还没站起来,就一头磕在地板上人事不知了。
  何沐风隐隐听到耳边纷乱的脚步声和嘈杂的说话声,他睁不开眼睛,却感到自己被人抱起来了,何沐风一急,挥手打了那人一巴掌,手腕却被攥住,他听到一个满含怒气的声音:“是我。”何沐风陡然间觉得安心了,他扯住那人的袖子,沉沉地睡下。
  啤酒中放的迷药作用并不大,何沐风只昏睡了一会儿,就醒了,他躺在沙发上,还是刚才唱歌的房间,不过那些乱七八糟的人已经不在了,房间里灯光明亮温柔,空气干净。林暮禽坐在他身边,一只手还搭在他的头发上。
  何沐风爬起来,到洗手间洗了脸,脸上有些潮红,一半是迷药的作用,一半是觉得很丢脸。
  林暮禽带着他离开。
  此时已经是傍晚,何沐风躺在车后排上,林暮禽脸色阴郁,一言不发地开车。何沐风喝了一点水,觉得好受一点,很真诚地向他道谢。
  “何沐风,拜托你长点心眼吧,不要什么时候都作出一副很天真的样子往别人面前凑。你认识我的教训还不够深刻?还是你觉得自己的运气每次都那么好?”林暮禽不耐烦地说。
  何沐风被他一顿抢白,简直莫名其妙:“你、你凭什么教训我?你觉得你帮我这一次,我就欠你很大的人情了?”林暮禽紧闭着嘴唇一言不发,何沐风尖刻地说:“哦,我忘了,你一向是斤斤计较睚眦必报的小人,我真不该跟你打电话,天知道我又要死多少回来偿还你的恩情。”
  林暮禽凶狠地看他一眼:“你根本就不知道,我今天在开一个多么重要的会议,我扔下满屋子的董事来找你,要承受多少压力,而你这个白眼狼,根本就不配我这么做。”
  何沐风听他这么说,简直感到心酸:“我们不是朋友吗?是你说话遇到麻烦可以找你的,我当时都快没意识了,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你,你不知道我当时多么着急害怕。现在你却拿你那些该死的工作和我的安危衡量。林暮禽,你这种人就不配有朋友。”
  林暮禽听到他这么说,脸色反而没那么难看了,不过也没有说话。何沐风则显然很生气:“我今天被那个黄毛小杂种耍了,现在还要受你的气。停车,我要下去。”
  车子并不会停下,过了一会儿,林暮禽慢慢说:“那些人以后不敢惹你的。”何沐风哼了一声没说话。他继续说:“今天也是我考虑不周,接到你的电话后,我本来可以通知那家休闲会所的老板去救你……”他没再说下去,显然还在为今天错过的会议懊恼。
  何沐风心里倒有些高兴,心想:还不是因为你关心我嘛。
  林暮禽把车子开到公司大楼的地下停车场。停车上一片昏暗,他从车子里翻出一盒不知谁送的巧克力,递给后排躺着的何沐风,吩咐他:“乖乖等我。”然后锁上车门离开了。
  林暮禽是去收拾残局,今天的董事会议要选举新的执行董事,林暮禽是不二人选,然而投票还没开始他就离开了。他错过了梦寐以求的机会,也在诸位董事面前留下很差的印象。可以想象林暮禽此时的心情已经不是“吐血”两个字能够形容的。
  还没离开停车场,他遇到了林成恒以及其他董事成员,林成恒正在盛怒之中,看到林暮禽,当着众人的面把他劈头盖脸大骂一顿。
  何沐风正在吃巧克力,被林成恒的大骂声吸引,他透过车窗看到外面的情景,同时也窥见了林暮禽日常生活的冰山一角。
  那是他从未见过的林暮禽,谦恭、卑下,简直到了可笑的地步。林成恒比电视和报纸中更老一些,而且更加严厉刻板,即使远远看着也感觉到一丝可怕的寒意。而那些年近半百的董事成员显然对这个出身寒微的青年既畏惧又不屑,冷眼看着他挨骂。
  林暮禽既愧疚又惶恐,脸上的表情堪称可怜,他低着头,恭顺地听从林成恒暴躁粗野的责骂,那些脏脏的字眼简直令车子里的何沐风震惊。要是别人敢这样对何沐风说话,即使只有一句,他也会不顾一切地冲上去暴打一顿。
  但是林暮禽却老实地如同一只绵羊,甚至不时点头,承认林成恒骂得十分有理,他的确是父亲口中的“下流胚子”“上不了台面的废物”“下贱女人养出来的杂种。”
  何沐风心想,这个老头子一定是气糊涂了,林暮禽不是杂种,他是您的种。
  这样漫长的责骂,或者说是羞辱,持续了二十多分钟。林成恒累得满头大汗,于是扶着秘书小姐的手,和其他董事成员们驾车离去。林暮禽站在原地,很恭敬地目送所有的车辆离开。等停车场恢复安静之后,他转过身,朝何沐风走来。
  何沐风透过车窗玻璃看他,两人面面相觑,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呆了一会儿,何沐风打开车窗玻璃,冲他笑笑。而林暮禽伸手摸摸他的头,也淡淡笑笑。然后两个人开车离开。
  虽然这个时候天已经黑了,但何沐风并不急着回去,很明显林暮禽心情不好,要是他这个时候离开,就太不够朋友了。何沐风望着正在开车的林暮禽,凑到他肩膀处,语气轻松地问:“林暮禽,一起吃点东西吧?”
  “想吃什么?”林暮禽语气淡淡地。
  “嗯……要不你下面给我吃吧。”
  林暮禽表情讶异而困惑地回头看他,何沐风同样很疑惑:“你干嘛?好好开车,我脸上有公路吗?”
  林暮禽这才转过头,过了一会儿才说:“在外面吃吧,今天不想做饭。”
  两人开着豪华的轿车,去热闹的大排档吃饭。林暮禽素来喜怒不形于色,何沐风猜他心情不爽快,但这种不爽快到底是属于“淡淡的哀伤”级别的还是“咬碎钢牙目眦尽裂”级别的,他也琢磨不透。
  “你都这么有钱了,居然请我吃大排档。”何沐风拿筷子挑挑拣拣,没找到好吃的。
  林暮禽动手剥了一颗虾仁放到何沐风的碗里,有些心不在焉:“下次吧。”
  何沐风看到他今天经历的事情,猜想林成恒当着众人的面都如此折辱他,平日的情景就更加不堪了。不过这也是林成恒的精明厉害之处,他一辈子经商,自然能把人看得通透。林暮禽经历太复杂,性子太野、性格太硬,能力太强,心肠自然是更加狠毒的。即使他在林家众人面前收敛性格,林成恒为防万一,也要把这只未成气候的野狼狠狠敲打一番,训练成林家忠诚的猎狗。
  可惜这只狼是不听驯化的。
  因为心情不好,两个人都不怎么吃东西,也不怎么说话,林暮禽就一直若有所思地剥虾仁。何沐风望着面前碗里越堆越高的虾肉,忍不住喊道:“够了,我不吃了。”
  林暮禽瞪他一眼,凶狠而温柔地说:“吃。”
  被人这样命令,何沐风心中居然感到温暖和甜蜜。╮(╯▽╰)╭,这家伙自己都没意识到骨子里潜藏的那点贱性。
  吃过饭何沐风要回去了,明天还要上班,林暮禽却别有打算,不许他回去,而是领他到自己的住宅看看。
  他独自住在新区一幢漂亮宽敞的别墅里,旁边还附送一个大花园。这是新开发的一片楼盘,针对的是阔绰奢侈的富人。新区的环境非常干净,周围也并不嘈杂。林暮禽把车停在车库,下意识地抓住何沐风的衣袖,将他带出来,站在星空下的花园里,他难得露出纯真的笑容:“何沐风,这个地方怎么样?”
  “挺好。”何沐风内心充斥着羡慕嫉妒恨等单纯而强烈的情绪。
  “有没有觉得很熟悉?”
  何沐风凄惨地冲他笑,新区也是何沐风工作的地点,杂志社所在的写字楼离这里大概十分钟路程。不过两边的环境和设施简直是天堂与地狱的差别。何沐风愁苦地说:“这里离我上班的地方很近。”
  林暮禽侧过脸看着他,然后转身进屋:“进来看看吧。”
  何沐风忽然福至心灵,追上去问:“你是因为离我的办公地点很近才买这幢房子的吗?”
  林暮禽不看他:“才,才不是。”
  他当然不会是因为这个原因。这幢房子是他完成某个项目之后,开发商作为礼物送给他,希望能讨这位大公子的欢心。然而林暮禽看到这个房子之后第一反应是:居然离沐风的工作地点很近。
  房子里空无一人。虽然没有开灯,但月光透过宽大的落地玻璃洒进来,白色的窗帘轻轻飞舞。米色的地毯在月光下十分柔和。角落里一架钢琴泛着点点的星光。
  何沐风站在门口,嘴巴大张,已经找不到形容词了。林暮禽也不开灯,拉着何沐风在月光下的照耀下走向二楼自己的卧室。月光透过阳台,洒进卧室,落在那张king size的大床上。
  何沐风在短暂的震惊过后,倒有些若有所思了。他用询问的眼神望着林暮禽,而林暮禽似乎还没想好说什么。他带着何沐风来到阳台,望着远处黑压压的树林,舔舔嘴唇,问道:“这里很不错吧?”
  “以我对你的了解,你总不会是在肤浅地向我炫耀这些吧。”
  林暮禽冲他笑笑:“要是你住在这里,以后上班就不用六点多起床,也不用挤公交车了。”
  “嗯,是啊。”
  “我一个人在这里住,除了打扫房间的人,没有人会来打扰的。”
  “……哦。”
  林暮禽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何沐风避开他的目光,过了一会儿,试探着问:“那……我能和你住在一起吗?”
  林暮禽点点头,目的总算达到了,他舒口气,打开灯,自顾自地去换鞋换衣服。
  “那……我什么时候可以搬过来啊?”
  林暮禽把腕表放在桌子上,回答:“什么时候都行,周末有空吗?”
  何沐风舔舔嘴唇,望着脚下纯手工的羊毛地毯,强忍着在上面打滚的冲动,装模作样地说:“要不现在就搬来吧,我接下来几天都挺忙的。”
  “现在?”林暮禽看了一眼时间:“已经十点了。”
  何沐风拽着他的胳膊往外走,嘴里咕哝道:“中国现在又不实行宵禁,谁规定晚上不能搬家!”
  


☆、同居生活

  林暮禽很小的时候就学会做饭,因为要照顾他那可怜的母亲。后来他独自一人生活,因为要思索的事情要算计的人太多,他常常在沉思的时候随手做饭炒菜,这导致他的智商和厨艺一起上升。他并没有读太多书,没听过“君子远庖厨”这句话,也没觉得一个大男人洗手作羹汤是一件丢脸的事情。不过他对厨艺也没有什么特殊的热爱。
  他经常和何沐风一起出去吃饭,看到何沐风吃饭时习惯挑挑拣拣、左顾右盼、心不在焉,他觉得这种孩子气的吃相大概是小时候被惯坏了。但是同居之后他才发现,那是因为何沐风太挑嘴。当他把自己做好的饭菜端上桌,发现何沐风抓着筷子,吃得满嘴饭粒的样子真是太可爱了。而林暮禽也对自己无意间掌握的这种手艺感到庆幸。
  何沐风并非好吃懒做之徒,白白住着林暮禽的房子,他也很想回报对方。何沐风倒是有心以身相许,不过林暮禽大概也不稀罕他的几块肉,而且林暮禽对自己的性取向态度很暧昧,导致何沐风有时苦恼有时又心痒难耐。
  傍晚,何沐风下班之后晃晃悠悠地就回别墅了,这距离比上大学时,教学楼与宿舍的之间的距离还近,何沐风高兴之余,就会昧着良心想:林暮禽真是一个好人呢。
  别墅外面的花园里错落有致地种着玫瑰、风信子、紫罗兰、接骨木等漂亮得植物,现在是深冬,花园里一片灰败。林暮禽在厨房做饭,整栋别墅十分安静,夕阳洒在客厅里那架名贵的钢琴上,墙壁上挂着几幅文艺复兴时期的油画,桌子上有一把擦得晶晶亮的古朴咖啡壶。
  如此低调华丽富有文艺气息的房子里,住了何、林两只土鳖,他们自然没心思别墅的精妙之处。何沐风换了拖鞋坐在客厅地毯上,打开笔记本,玩了一会儿斗地主。厨房里的切菜声、炒菜声一直没有停歇。何沐风合上笔记本,心想:今天林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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