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侬本多情-第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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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会走到一起。
  “他年前回国,我们偶然碰到,就联系上了,后来觉得彼此合适,就在一起了。”王芸淡淡地解释,落落大方。
  谢暄心里为他们感到高兴,“不管怎么说,恭喜。”
  王芸微笑,“谢谢。那么我要求一星期的婚假会长大人应该不会反对吧?”
  “我给你半个月的假,好好玩吧。”
  王芸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忍不住爆出一句学生时代的口头禅,“会长大人最高!”她脚步轻快地走出办公室,临出门还记得提醒谢暄晚上七点在蒂爵酒店的宴会,“如果会长大人你找不到女伴的话,我不介意牺牲一下。”
  
  晚上的宴会谢暄是一个人去的,何林开车送他过去——
  “你明天叫人事科选个人上来,先跟着王芸熟悉一下工作,免得到时候王芸一走就手忙脚乱。”
  何林也接到了王芸的请柬,知道她马上要结婚,于是点头,“知道了,只是这算暂时接替王秘书,还是……”
  谢暄明白他的意思,“先看看,若可行,就专门培养接替王芸。”尽管他也很舍不得王芸这个能干的秘书,然而王芸很有可能一结婚就要孩子,她已经到这个年纪不可能再拖下去,到时候即便不辞职,有了孩子家庭的拖累,王芸的重心势必要转移,而谢暄是个严苛的人。
  正说着,车子已经在蒂爵酒店前面停下了。何林绕过来给谢暄开了车门,谢暄一边整理着袖扣,一边说:“九点半过来接我。”
  “是。”
  
  谢暄走进酒店,温暖的金色灯光一下子笼罩住他,他在侍者的引领下不紧不慢地走向宴会厅——这次的宴会举办方是一个女人,一个很具传奇色彩的女人——刘玉娥,她是一个寡妇,亡夫翟让生比她大整整二十岁,其貌不扬,是当年芜和一个很有影响力的人物,以珠宝起家,身家颇丰,当年刘玉娥带着六岁的女儿嫁给这个老男人,一时间成为上流社会的话题,人们在暗地里纷纷嘲笑翟让生——有这样的身家,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偏偏要个来历不明的已经不算年轻的女人,还要白白替别人养女儿——结婚不到两年,翟让生在一次出海时脑溢血身亡,刘玉娥继承了庞大的遗产,孤儿寡母,巨大的财富就像一块诱人的蛋糕,等着别人的掠夺瓜分。然而令人吃惊的是,刘玉娥不仅守住了亡夫的家业,甚至干得比亡夫更出色,人们终于意识到,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女人,她不仅让见惯风月的珠宝大亨拜倒在她的裙下,也让那些看不起女人做生意的男人不得不正视她——但刘玉娥更出名的,是她做事的狠绝与不留余地,以及混乱的私生活,她喜欢年轻的男孩,包养年轻男模特,随着年龄的增长,她这一爱好越来越不加掩饰,这使得她在贵妇圈臭名昭著,没有女人愿意与她来往,她的女儿也与她关系僵硬——
  这次的宴会,是因为刘玉娥要收一个义子。
  
  谢暄到的时候已经有些晚了,宴会厅里的都是芜和有头有脸的人,看样子,刘玉娥挺看重这个义子。
  谢暄拿了杯香槟,与几个相熟的生意伙伴打了个招呼,听了一耳朵的恭维话,脸上依旧是漫不经心的浅笑。他的沉静冷淡,像奢华绚烂之后归于平静,那平静里蕴含着曾经的年少轻狂,曾经的傲然不逊。谢暄并不知道,他每一次出现在这样的宴会上,已经成为别人目光的追逐对象。
  刘玉娥一看见他,就朝他走来,身边跟着一个年轻的男子,应该就是她的义子。
  刘玉娥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美人,她的皮肤微黑,明亮有神的眼睛微微凹进去,身上似乎带了点东南亚那边的血统,尽管已经将近四十多岁,但丝毫不显老。微丰的身材,乌黑的头发在脑后盘成髻,露出光洁的额头,穿一条翠绿的长裙,戴一套绿宝石首饰,扑面而来一种蓬勃的野性与不可预测的神秘,还没走到谢暄面前,她先爽朗地嗔笑起来,“三少来了怎么也不过来,害我以为没这个面子请动大名鼎鼎的谢三呢?”
  “刘总言重了,我看刘总忙得很,不好打扰。”
  刘玉娥咯咯笑起来,“说的什么话,倒像是我这个主人怠慢了。”
  “怎会?是我笨嘴拙舌,说不来讨人喜欢的俏皮话,怕过去了反冷了场。”
  “三少就是不说话,光站在那儿也让宴会厅蓬荜生辉,三少若不来,今天这里多少女孩子要失望,当然,最失望的一定是我。”
  谢暄笑笑,不说话,从一开始他就感受到一束玩味的目光,来自刘玉娥身边的男人,谢暄装作喝酒,快速地看了他一眼,这一眼却让他吃了一大惊——
  那个人瘦瘦高高,穿一身精致奢华的手工西服,白色衬衫上的晶莹闪亮的水晶纽扣展露着他的优越感和高品位,略显苍白的皮肤,微泛淡红的唇,俊逸又清媚的面容奇异地透露出锋芒般的疯狂与狠毒,他剔透幽黑的双瞳在接触到谢暄的视线后更深了——
  江缇英!居然是那个已经死了的江缇英!
  刘玉娥察觉到两人之间互动,脸上的笑更深了,拉着江缇英说:“来来,阿英,我同你介绍,这位就是谢暄谢三少了,咱们芜和年轻人中的第一人,他的生意做得极大,以后你要多向三少讨教。”又对谢暄说:“三少,这就是我的义子,江英,他初来芜和,以后还要你多多关照呢。”
  江缇英伸出手,脸上的微笑完美无缺,“谢三少,久仰。”
  谢暄的右手与他握在一起。
  正这时,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响起,“说什么义子,脱了裤子还不一个样,女人放荡起来恐怕就算亲儿子都不放过。”
  那话像是故意说给谢暄他们听的,语气里尽是鄙夷与刻薄。刘玉娥的脸立刻挂下来,眼里闪着狠辣的光芒,江缇英的唇畔还挂着动人的微笑,轻描淡写地挥了下手,立刻有两个黑西装的健壮男人上前,捂住那人的嘴,将他拖出了宴会厅,谁也不知道这个逞一时口舌之快的人会有什么样的下场。
  宴会在一瞬间陷入僵局,人人自危,看向江缇英的目光已经彻底变了。
  刘玉娥笑了起来,“发生一点小意外,大家不要在意,今晚玩得开心点。”她朝乐队示意了一下,乐队奏起了舞曲,她朝谢暄伸出手,笑道,“不知有没有这个荣幸,跟三少跳个舞?”  
  谢暄仰头喝掉杯中的香槟,将杯子放到侍应生的托盘上,握住刘玉娥的手,“我的荣幸。”
  刘玉娥的舞跳得极好,谢暄带着她前进后退旋转,一时间成为一道养眼的风景线。
  气氛终于又渐渐回温。
  
  “三少不要介意,阿英一向比较紧张我,他性子就是太冲动,容不得别人说我不好。”
  “那我要恭喜刘总,得这样一个孝顺的儿子。”
  “人家说我收义子其实是养男宠,三少看呢?”
  “那至少让我们的生活看起来像本小说。”
  刘玉娥哈哈笑起来,笑声引得人们频频注目,但她丝毫不当一回事,“听说三少的骑术极好,刚巧我在城北马场有些股份,不如哪天一起出来骑马,我家娉婷也是从小爱骑马,年轻人兴趣相投,兴许可以交个朋友——”
  “只怕刘小姐不乐意。”谢暄说完,不给刘玉娥机会,就趁着换曲的时机退出了舞池,告辞离开——
  
  谢暄走出酒店,何林还没到,他站在门口正想打电话,一个穿黑西装戴墨镜的男人走到他身侧,看似恭敬实则有些强硬地说道:“谢先生,我们老板请你过去。”
  谢暄愣了一下,看到不远处有一辆黑色的宾利房车,江缇英就在车里面,隔着不远的距离,笃定地看着他。谢暄走过去——
  “去哪儿,我送你一程。”他话刚说完,那个黑衣保镖已经打开车门。
  谢暄从善如流地进了车,保镖关上门,车子缓缓地开动。
  车内很宽敞,江缇英懒懒地靠在车座上,给谢暄倒了一杯香槟,然后拿着手帕仔仔细细地擦了擦手指,才拿起自己那一杯,一口喝尽了,他已经有些微醉了,看着谢暄笑着说:“是不是很惊讶?”
  谢暄捏着细长的杯脚,低低地笑了声,“江英?既要换名字,怎么不换个彻底?”
  江缇英浑不在意地说:“江缇英也好,江英也好,都是我,我不怕别人认出我,就怕他们认不出——”说到这里他的眼里闪过一丝阴冷狠毒,“我就是从地狱里爬回来的恶鬼,谁对不起我,我就千百倍地还报给他。”
  谢暄揉了揉太阳穴,“你跟刘玉娥是怎么认识的?”
  江缇英歪着头看他,“你也觉得我上了她的床?”
  “这个跟我无关。”
  江缇英笑起来,简直乐不可支,笑完了,说:“这种事情根本就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能帮助我回这个圈子,黑社会再怎么有势力依旧是黑社会,没有人引荐,永远不过是高级点的小流氓,而我要的,不仅仅是这些——”
  谢暄摇头,“你这样大的排场,是怕人不知道你现在是黑社会吗?”
  江缇英又将一杯酒一饮而尽,浑身散发出一种危险的血腥气,“你知道死什么感觉吗?海水灌进你的鼻子、耳朵、嘴巴,心脏血管被挤压,像千万根竹签同时往中间刺,濒临死亡的时候,原来耳朵里可以听见一种像海豚音一样的声音,好像有什么在召唤你——可惜刘卫东没有儿子,不然我倒是想让他尝尝这种味道。”
  谢暄注视着江缇英,他还是一如从前那样美丽,但这种美丽底下是一颗残缺的灵魂,他漂亮的皮囊下的东西已经变质,开始腐烂,他让谢暄想起王尔德笔下的那个叫道连?葛雷的美少年,这种残缺的美丽让他像一棵罂粟一样带着极致的诱惑。
  现在的江英身上有种神经质,时而狂喜,时而狂悲,时而残暴,时而脆弱,不择手段,还有洁癖,不管他如何挣扎,那些不堪的过往经历已经摧毁了曾经那个要做“武陵轻薄儿,斗鸡走狗过一生”的江缇英。
  
  车子在谢暄公寓的小区门口停下,谢暄下车,才走了两步,江缇英在车内叫住他,“谢暄,我以前说过,我会帮你,这话依旧有效。”他眼里的认真,一瞬间,与曾经那个少年重合了。
  他说完,便关上了窗,黑色宾利车缓缓地驶远了。
  何林的电话来了,“三少,对不起,福永路出了一起车祸,我被阻在那里——”
  谢暄打断他,“我已经回来了,你也回来吧。”                        
作者有话要说:有不好的预感,按这进度,觉得明天结不了尾,唉。
不过明天明玉一定回来了。
我今天写了一天啊,大家快表扬表扬我~



110、好和坏

  初春的小莲山山花烂漫,美不胜收,但谢公馆却冷清得很,如今也只有谢暄会回来住,植株高大的白色玉兰开得纷扰而寂寞。
  周末谢亚难得回来,她是来拿东西的,叶跃一个人留在楼下,站在玉兰树下,穿着一身考究的儿童西装,打着领结,通身上下一派高人一等的优越感,然而他自己却并没有富裕家庭出来的颐指气使,他的性子一点不像他的父母,反而跟幼时的谢暄有些相像——他仰头看着满树堆雪般的花朵,安静乖巧得令人心疼。
  谢暄走过去,摸了下他的头,他转过头看见谢暄,有些腼腆地叫了声,“舅舅。”
  谢暄鬼使神差地说:“跳跳,我们去摘花好不好?”
  叶跳跳睁着大眼睛,有些不解地看着他。
  谢暄弯腰将小孩抱起来,两手托住他的肋下将他往树上送。小孩吓了一跳,但马上反应过来,双手双脚开始往树上爬,他从来没有这样做过,尽管在脑子里幻想过无数次,但妈妈绝对不允许他做出这样粗鲁的行为,一个人的时候他曾经试图做些大人不允许的事情,比如故意去踩水洼,用扫把当武器与不存在的敌人决斗,但小小的得意过后,他马上又索然无味了。在他的幻想里,他不是爸爸妈妈的孩子,他是勇敢的小飞侠,同海盗们战斗,保护同伴;有时候他会很任性,他要所有人都听他的,所有人都迁就他,但是他有时候他又会像个懂礼貌的小绅士……
  现在这个梦有些变成现实了,他正在征服这棵巨大的树怪,他要去采摘那朵最美最芬芳的花朵,以此来向他的敌人和同伴证明他的勇敢无畏。
  他爬上去了,尽管衬衫纽扣脱线了,外套上都是被粗糙的树皮摩擦留下的污迹,但他胜利了,他回头去看,舅舅站在树下看着他,眼里都是赞赏,他又向一条粗树枝爬去,他要去摘那里的一朵花,他已经比较过,在他能看到的花里面,它是最美的。
  他的手够到了花茎,正在这时只听一声怒喝,“叶跃,你在干什么?”
  那是妈妈的声音,他吓得一哆嗦。
  谢暄的两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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