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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尘夜话作者:沐兰泽(完结_番外)-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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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开始

  魏明提着蛇皮袋,茫然的站在人满为患的大城市里,看着眼前与自己一身旧衣打扮完全格格不入的繁华,完全不知道自己未来在什么地方。
  来到城市以前,魏明一直生活在边陲的小山村里。虽然村子里也有电视,手机也能上网,让他对于山外面的世界并不陌生。可当他身临其境的站在全是钢筋水泥的大城市里时,还是产生了一瞬间的茫然。紧随其后的,便是自卑。
  是的,自卑。
  以前还在村子里生活的时候,魏明其实是个蛮自信,甚至还有那么一点傲娇的孩子。因为他的父母是村子里出去打工时间最长的人,虽然挣得钱不是很多,但每年都会邮寄些漂亮的衣服鞋子回来,不像是村子里其他出去打工的人家,只会寄钱回来,数量还不多。渐渐地,就有人传说,魏明的父母在外面是赚了大钱的,不然也不会对儿子那么大方。
  而且,魏明的父母也不像是村子里其他人家那样,早早的,就给孩子们定了亲事,辍学回家结婚生子,而是供着他一直读到了初三毕业。能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对于从小就生活在山里的孩子们来讲,也算是一件极不平常的事情。
  可就是这样,魏明念完初中以后,也是彻底要和学校说再见了。
  因为落后,又有些封建因素作祟,魏明读到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班上其实已经没有几个同学了,后来能想他一样去读了初中的就更少了。生源少,上面自然也就不可能将有限的教育资源再拆分出一份,到村子里来建中学。所以,魏明的初中,其实是在离家有些距离的镇上读的。
  虽然生活环境变了,但大环境还在,哪怕是三年的思想政治课,也不能改变太多人们从小就开始在魏明脑子里灌输的观念。到了初三的时候,魏明和大多数的同学一样,难免会出现后劲不足的现象。
  分数不够,家里又拿不出高昂的赞助费,可想而知,魏明的求学生涯也就到此结束了。
  即使是这样,魏明在大部分人小学都没读完的村子里,也算得上是极有学问的人了。村子里,好多有女儿的人家,可都是眼巴巴的瞧着,挖门子托关系的,想着让这个帅气又有学问的小伙子成为自己家的女婿。
  最后,魏明在族叔的撮合下,娶了村子里公认的,最漂亮而且读书读到了初一的女孩儿苏静。一年以后,在村子里,已经算得上是晚婚晚育的魏明,也有了自己的孩子。
  看着襁褓中嗷嗷待哺的小生命,以及床榻上因为生产而变得有些憔悴的小妻子,魏明第一次模糊的感觉到了,新婚前夜,特地从打工地赶回来参加自己婚礼的父亲的叹息的深意。这个十七岁的男孩子,学着周遭大人们的模样,给自己卷上了一只旱烟,猛吸一口,被突如其来的热辣感呛的剧烈咳嗽起来。
  第一次吸烟,魏明花费了好长时间,才让自己被呛咳到的肺感觉舒服了一点。但手上已经燃烧了大半的旱烟,却是一口也不想再吸了,果断的踩灭在脚底下。
  按照村子里的习俗,自己已经结婚生子,等着再过几个月,自己十八岁了,就能够像爸爸一样,到外面去打工赚钱了。这样,他也能够像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一样,挑起家里生活的重担,给妻子和儿子以更好地生活环境。
  可是,自己真的就要这样过下去么?
  魏明抬头看着天上的星星。
  过去九年,他虽然学习成绩并不好,还几次产生过厌学辍学的念头,看着村子里其他同龄的小伙伴们每天能够自由自在的生活,心里羡慕的不得了。可当他现在也拥有了这样的日子时,才突然发觉到,当年那些被他厌弃的时光又是多么的美好。
  只可惜,他当年没有再努力一点;只可惜,他一直都不听老师的话;只可惜,现在一切都晚了。
  魏明第一次,在家门口的石头台阶上坐了整整一个晚上,用手指反复摩擦着另外一支还没点燃的旱烟,偶尔放到鼻子下面去闻一闻,感受一下里面烟草的清香。也是婚后,他第一次晚上没有陪着她的小妻子,看着她在自己的臂弯里睡熟。
  当天空泛起鱼肚白的时候,魏明终于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他要到父亲工作的城市里去看一看,他想知道,是不是电视里那些繁华的大城市,是真的存在的,那些高楼里,那些衣着光鲜亮丽的人,是不是也是真实存在,而不是被专门刻画出来的。
  可是,当他真的提着蛇皮袋,站在满是各色人群的大城市里时,从前那些那些在脑子的念头,统统跑了个干净。剩下的,只有局促和不安。
  在这个漂亮的大城市里,在那些衣着光鲜靓丽的人群中,自己那身一看就是地摊货的打扮和土的掉渣的鞋子手上的蛇皮袋,仿佛突然就变得和周遭格格不入起来。从前在村子里被仰望的感觉没有了,魏明甚至能够从周遭路过的人眼中看到掩饰不住的嫌弃。
  魏明缩了缩手脚,好像这样做了,就能够阻止来自外界的敌意一样。
  在约定好的地点等了一会儿,魏明才在人群中看到姗姗来迟的爸爸。他提起脚边的行李,快步朝男人跑去。这一刻,在他心目中,那个有些微微佝偻的男人,形象突然变得无限高大起来。
  “等一会儿了吧?”魏杉搓了搓手,接过儿子手里的蛇皮袋,“饿了吧,爸知道,火车上也没什么好吃的。走,爸带你下馆子去。”
  魏杉所谓的“馆子”不过是街边随处可见的小吃店,离着火车站多少是有些距离的。两人乘了地铁又转公车,好不容易才到了地方,魏杉先是带着儿子上楼,把行李放进自己租住的小屋里,才带着儿子在小店里坐下。
  店铺不大,看起来也很干净。此时不是饭点,里面只坐了两三桌在用餐的顾客,店老板在看到魏杉带着魏明进门的时候,还抬手打了招呼。
  魏明也是在真正接触到在外面打工的魏杉时,才知道,一直被村子里人认为在外面过的很光鲜的魏杉,其实在外面的日子过得一点都不容易,或者,用凄苦来形容也不为过。
  大城市里,因为同样一个工作岗位竞争的人太多,用工单位对于求职者的要求也就跟着水涨船高,没读过几年书的魏杉只能选择到工地上去做最苦最累的力工。每天风吹日晒雨淋的,还要担心自己是不是能够按时拿到工资。日子过的简直只能用糟心两个字来形容。所以,魏杉一直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好好读书,像是这里的人说的那样,通过学习来改变自己的命运。
  造化弄人,魏明到底还是没能想他期望的那样,一直读书,读完初中,考高中,考大学,努力求学,将来像是那些只要在工地里,只需要带着一张图纸,指挥他们干活儿的工程师一样,不需要付出巨大的劳动力,就能够轻易赚到数倍于自己的薪水。
  “你,想做点什么?”魏杉用筷子搅了搅自己面前的面碗,又把桌子上仅有的的一盘子青菜朝儿子那边推了推,“吃菜,都吃完。你妈工作的地方比较远,要很晚才能回来。”
  “我也不知道我能做点什么,工作,还是走一步看一步吧。”魏明把现实和自己在电视里看到的东西,在脑中对比组合了一下,挑起一大口面吹了吹,“我想先到外面去看一看。”
  “也好。”魏杉也是希望自己的孩子来到陌生的城市,能够先去熟悉一下周围的环境再做打算,“正好,我一共请了两天的假,明天先陪你到处转转,先熟悉一下,买两身新衣服,也方便你去见工。”
  “我……带了衣服来……”魏明这话说得有点底气不足,甚至说话的时候,还偷偷把脚向凳子下面收了收。
  “那不一样。”魏杉也不知道该怎么跟儿子解释,才能够让他更容易理解自己的想法,只能胡乱的给自己塞一口面,“还有,我前两天给你关注了一下这附近的招聘信息。你才刚来,别嫌弃脏,也别嫌弃累,咱们先把工作定下来,有了收入再说。你看行么?”
  魏明略微迟疑了一下,点了点头,“好。”反正他出来的目的就是打工赚钱,才刚开始,会难一点也是在所难免的,“我不挑。”
  “那就好。”魏杉感觉心里的一块大石算是落了地,整个人也跟着放松了不少。他最怕的,就是儿子在老家的时候被人捧着惯了,猛然换到一个新的环境,一切来个一百八十度的大逆转,他心境上会很难接受。现在这样,很好。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文,题材有点偏,请各位看官多多包涵。至于文中出现的,早婚一类的问题,现实生活中也是真实存在的,而且,那些孩子结婚生子的年纪,比沐兰文中的魏明的年纪还要小一些。具体,可直接在度娘出搜索“早婚县”或直接复制一下地址观看

  ☆、新的开始

  魏明跟在魏杉身后,拼命压抑着心里的好奇,让自己不去丢脸的四处瞄,但还是难免会被路边摊上奇奇怪怪的小东西吸引住视线。直到很多年以后,已经彻底融入到了城市生活中的魏明,回想起当年自己当年幼稚的举动,反倒是感觉有些释然了。
  从封闭的小山村走出来的孩子,怎么可能不会对外面的花花世界感到好奇?
  魏杉似乎也发现了儿子想看又紧绷着自己不去看的小动作,男人腼腆的笑了笑,也不多说什么,只是放慢了脚步,并体贴的把一些好玩儿好看又实用的东西只给他看。至于掏钱买下来,抱歉,魏杉自认收入没有那么高,且他的每一分钱,都是血汗换来的,实在舍不得花在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上面。
  爷俩在外面逛了大半天,魏杉到底还是给儿子添了两件新外套和一双崭新的运动鞋。两人提着袋子回到出租屋的时候,魏明的妈妈已经做好了一桌丰盛的晚餐。大块的排骨,色泽油亮的宫保鸡丁,烧茄子,凉拌西兰花,这些东西,平时在这间小小的出租屋里可是不怎么常见的美味。
  魏明用力嗅了嗅空气中弥漫的香味,口水不自觉地流了出来。倒不是因为他有多馋肉,相反,因为近一年来,于丽,也就是他的妻子怀孕生子的缘故,家里总是少不了要隔三差五的改善一下伙食,但岳母为本身烹调水平有限,又了照顾孕妇的口味,每次做出来的吃食都不太合魏明的口味。
  魏明吃的少了,岳母反倒是一副很高兴的样子,这样于丽就能够多补充些营养。对此,魏明倒也没太介意,毕竟最后受益的还是他魏家的孙子。
  “饿了吧,快去洗手,咱们这就吃饭!”丁兰看见儿子和丈夫回来,笑着接过二人手里的东西,催着他们父子赶快去洗手上桌。在两人看不到的地方,丁兰的视线还是不受控制的瞥了一眼袋子里的东西。自然是没能看见丈夫落在自己身上,那一闪即逝的目光。
  因为小学都没读完,丁兰刚跟着丈夫出来打工的时候,也是吃了不少苦,后来是因为抱着破釜沉舟的年头学了家政护理,又因为模样长得还算周正,年纪又不是很大,才慢慢在家政市场上立稳了脚跟。可她能够承接的业务也仅止于最基本的做饭打扫这一块,再进一步,还是没人愿意用她,原因不过就是因为她没有文化。
  丁兰默默在心里叹了口气,能帮儿子做的,他们夫妻已经尽力去做了,最终会是怎样的结果,也只能听天由命了。
  “来,尝尝妈新学的菜色。新东家,是北方人,妈就学着做了些北方的菜色。”丁兰夹了一筷子排骨放到魏明碗里。
  魏明把排骨放进嘴里咬了一口,果然和他平日里吃的味道有些不同,酱汁的味道要更加浓郁些,下饭,让人吃了一口还会想吃第二口。
  “喜欢?”丁兰见儿子喜欢,脸上跟着露出欢喜的笑容,“那妈下次再买回来给你做!”
  魏明腼腆的笑了笑,一句拒绝的话在嘴边转了两圈,却终究是又咽回了肚子里。他知道,这是妈妈对他爱意的一种笨拙的表达。今天他跟着爸爸在外面转了一圈,虽然看到的东西不多,却是有些被这座城市里高的离谱的物价吓到了。
  魏明虽然有些想不通,为什么有些东西,不过换了个地方,就能卖出比老家高出数倍,甚至是数十倍的价格来,还有那么多人愿意买。他却是知道,按这里的消费水平,爸爸的工资买不到多少东西就会被花的精光。再看看自己现在所处的,这处窄小的出租屋,心里对于这对被村里人羡慕的小夫妻在大城市的生活,有了一些新的认知。
  似乎,一切并不像是他之前想象中的那么容易啊……
  夜里,魏明睡在异地他乡的硬板床上,久久不能入眠。他脑子里想到的东西很多,有近在咫尺的,他的爸妈,也有远在老家,独自带着孩子的于丽,更多的,还是白天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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