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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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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我愣一下,没明白他问这话的意思。
    “我是说……”他用手指指我现在住的客房,“这间房里的家具摆设,你喜不喜欢?”
    我下意识地站起身,走去拉开客房的门,向着屋里瞅一眼,然后回过头来向着他笑。
    “喜欢啊!你知道我……”
    我的话没说完,因为那一瞬间,我忽然明白了他对我的心意。
    这所公寓整体的布置是米色的墙纸,米色的木地板,搭配枣红色木纹家具。包括窗帘门帘,都是米色底子衬暗红色碎花。唯有这间客房,整体的黑白搭配,包括黑白搭配的大床,黑白搭配的穿衣柜,就连墙壁上挂着的一幅油画,也是黑白色调的抽象画风。唯独一盏壁灯,和一挂窗帘是紫色,给整个黑白配的房间,增添了一抹活力与高贵。
    而黑白搭配,是我最爱的色调。
    这套房子,或许在他买下来的时候,就已经暗暗地等着我来帮他,所以他专门为我留了一间房,专门装饰成了我最喜欢的色调。
    我回过身,慢慢走到他身边坐下。
    “喜欢这样的风格吗?”他侧过头来又问我。
    “你说我……喜不喜欢?”我吸吸鼻子,瞅瞅他的眼睛,又慌乱地低下头,“可是……我现在……爱着另外一个人!”
    “我知道,是我自己……不珍惜,所以……我也没有什么奢望!”他轻轻一声叹息,“你……跟那个人……还好吗?”
    我抬起头,又摇摇头:“已经……彻底分了!”
    这句话一出口,揪心的疼楚让我再次低下头。他慢慢伸手,握住我的手。
    “是因为……我吗?”
    “不,是他……要结婚!”我被他一握,下意识地想挣脱,不过最终还是让他握着,“他是……一个大企业的小老总,早晚都要结婚。我跟他……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不会太长久!”
    他没再出声,好一会儿,忽然说出一句:“靠近一点儿,让我抱抱!”
    “啊?”
    “别这么吃惊!我没有其他想法,就是想抱抱,又不是没抱过!”
    我愣愣地、带点儿嗔怪地瞅着他。他冲我笑一笑,张开手臂。我心中一软,终于慢慢靠了过去,靠在他虽然略显纤瘦,但同样温暖而宽大的怀抱里。
    他双臂合拢,就那么轻轻搂抱着我,也不说话,我甚至感觉他闭上了眼睛。
    我也闭上眼,感受着他的温暖与心跳。我不知道我还能不能回到好像五年前的那种感觉,更不知道能不能好像爱着那个小坏蛋那样再一次地爱上他,但是我知道,这一生一世,这个男人,将永远是我最可信赖、也最可依赖的男人。
    失去所有,我也不会失去他。
    ※※※
    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何况钊曜断了两根肋骨,虽然回了家,动力气的事还是不能做,还是要继续休养。不过他一回来,更方便我就近照顾。
    钊曜的老婆自钊曜发生车祸直到现在出院,一直没有出现过,我估计钊曜根本没有打过电话给她。而钊曜老婆可能是刚开始闹分居,也正拧着,所以也从来没有主动联系过钊曜。
    不过这些事情我并没有向钊曜求证过,就像他也从来不问我跟司徒启的事情一样,那是我们各自心中最疼的一块伤疤,我们都小心翼翼不去触碰这个禁区。
    我每天还是去公司照管,但是中午晚上一定会赶回来帮钊曜做饭。在我离开他遇到司徒启之前,我跟他的关系已经很融洽,此时每天朝夕相处,自然会更加地显得亲密。但或许是我的心里还放着那个小坏蛋,而他也知道我心里还放着别的人,所以我们基本上保持着很正常也很自然的朋友关系。像那天浴室里发生的那件稍带点儿暧昧的事情,再也没有出现过。
    而有这一段时间的摸索,我对公司的情况越来越了解,在着手处理了几件算是比较棘手的事情以后,公司里的员工自林主管以下,人人都开始对我刮目相看,对我的态度也开始由最初的敷衍,变成由衷的尊重。
    钊曜偶尔也会去一下公司,不过因为伤势还没全好,他在公司呆的时间很少,直到又一个月以后,他才开始正式上班。
    【今日要回乡扫墓,晚上赶不回来,过了明天清明节,后天继续更新。谢谢支持!——冬日暖阳】

  ☆、第六十八章

钊曜的新公司做的是营养保健品,比如蛋白粉、维生素片剂等。随着大中国飞速发展,有越来越多的普通老百姓开始进入这一领域消费。但他所代理的这个牌子虽然在国际上有一定声誉,在国内却并不响亮,所以现在关键是要在国内快速推广。如果到年终拿不出一定的业绩,就会被国外的合作伙伴取消代理资格。
    而营养保健品的推广营销,跟之前他开的那家公司营销模式完全不一样。幸好那个林主管以前是做过营养保健品营销的,虽然他的脑子不够活跃,从他身上也学不到太多东西,不过多少可以让我们初窥门径。我们现在能做的,只能是以勤补拙,用加倍的工作力度,来补充我们经验的不足。
    而我基本上是一个最好的士兵,却缺少做将军的魄力。比方说一件事情交代下来,我可以努力做到最好,甚至也可以略有延伸。但是如果没交代,让我在一个未知的领域领头冲锋陷阵,我却没有这个本事。所以在钊曜伤病的这两个月,我只能将公司管理得井井有条,销售业绩方面却只是略有增长。但就这样,钊曜已经非常满意,在他正式回到公司上班后的第一个星期六的晚上,他还专门请公司员工一起吃了一餐饭。
    因为就餐的那家饭店离他的公寓很近,所以在聚餐结束,跟公司其他员工道别之后,我跟他一道走路回家。那时候已经过了晚上九点,处处华灯闪耀,霓虹争辉。在钊曜公寓所在小区附近有一个小广场,因为广州的气温高,小广场里聚满了乘凉休闲的人群。有的在一块儿聊天谈心,更多的则在小广场中央位置随着音乐翩翩起舞。
    我跟钊曜在广场里站了一会儿,听着音乐,看着那些跳舞的人群,一阵清风拂过,难得地有一种惬意感。
    然后有一个小姑娘忽然抱着一捧鲜花凑到了我们面前。
    “叔叔,买枝花吧?”她说。带着乞求与讨好的大眼睛,在灯光里闪闪发亮。
    说真的我是有些讨厌好像这样追着人兜售的小孩儿的,不过这个小姑娘实在生得很可爱,让人讨厌不起来,再加上今晚心情不错,所以我反而笑起来。
    “没见我们是两个大男人?”我眨眨眼睛说。
    “哦!”
    小姑娘脸现失望,正要转身走开,钊曜忽然问了一句。
    “你这花多少钱一枝?”
    “十元!”小姑娘马上回答,瞅着钊曜,眼神里充满了期盼。
    “人家都卖五元,为什么你要十元?”钊曜没开口,我嘻嘻哈哈接了一句。
    “我可以……买一送一!”小姑娘的脑瓜儿转得真够快,那让我忍不住又笑。
    钊曜也笑起来,掏出钱包抽出一张十元的钞票递给小姑娘,然后从小姑娘手上抽出一枝花来。小姑娘接了钱,也不买一送一了,兴奋地一转身,远远地跑了开去。
    “你买花……干吗?”我问。是有点儿明知故问,灯光映照之下,我自己都能感觉到我的脸有点儿红。
    “有没人送过花给你?”他问我。他的脸,好像也有点儿发红发烫。他的眼睛,也在灯影里闪动着光彩。
    我一阵心热,赶紧转头。
    “我一个大男人,干吗要人送花?”
    “那我送给你!”他把花递到我面前。
    我有点儿不知所措,感觉周围的人好像都在瞅着我们看一样。钊曜却不管那些,固执地把花递在我面前。
    我只怕拖得越久只会引来更多人的眼光,慌乱地一把将花从他手里接过来,扭身就往回家的方向走。
    他随在我身边走,不住地瞅着我笑。
    “你笑啥?”我侧头瞪他。
    “你怎么羞成了这个样子?”
    “谁羞了?”我不承认。
    “你没羞,逃什么?”
    “别只顾说别人,你瞅瞅你自己,脸也红着呢!”
    “这个……”他“嘿嘿”地笑一笑,用手抓了抓后脑,“第一次……给男人送花,是有点儿……不太好意思!”
    我撇撇嘴,加快步子向前走。那枝花在我手里幽幽地散着香气,那是一枝红玫瑰,含苞未放的红玫瑰。
    ※※※
    在我们走进电梯的时候,还好没有遇上其他人。否则,在那狭小的空间里,我一个大男人,手上拿着一枝玫瑰花,我不怕我自己不自在,我怕的是钊曜,也会感觉不自在。
    这是第一次有人送我花!不可否认,虽然我是一个男人,但是我同时又是一个偏“受”的同性恋者,在我的内心,是渴望有男人送我花的。可是以我的普通,前三十年根本没有男人正眼瞧过我,无论人家是不是同性恋者。直到后来遇到司徒启,他是唯一不小心爱上我的男人,但是以他冷冰冰的性子,他也根本想不到要送我花。
    如今,终于有人送了我花!虽然在他送花的时候,脸红着,很不自在,但正因如此,这枝花的分量,才显得更重。因为他是直男,他喜欢的是女人,在他三十多年的人生当中,恐怕连想也不曾想过,要送男人一枝花。
    但是他毕竟送了,而且,是一枝象征爱情的玫瑰花!
    家里没有小花瓶,我找到一个塑料瓶子,装了水将玫瑰花插在里边,放在我的床头。
    嗅着玫瑰的芬芳,这一晚,我睡得格外香甜。
    第二天是星期天。钊曜的这家新公司仍然是每周一天休息,不过我早起习惯了,到七点多钟还是清醒过来。但也因为是休息日,我多躺了一会儿,到八点左右才穿衣起床。
    等我洗漱了出去,听见厨房里已经有声音传出来。我走进去,钊曜正在里边忙活着做早餐。
    “你怎么起来了?”没等我说话,他回头看着我,先开了口,“好不容易一个星期天,你多睡会儿,我来做早餐!”
    “你也会做饭?”我顺口一问。
    “我当然会做呀!”他冲我笑一笑,“以后我们在一起,谁有空谁做,我不会让你一个人累着。”
    “哦!”
    我答应一声,看见他正炒了一个菜,赶紧递了一个盘子给他。他伸手接过,向我笑了一下,转过身去装菜洗锅。我瞅着他忙碌的背影,不知怎么的,忽然就有了一种怪怪的、好像家的感觉。
    ——所谓家,在我的理念中,起码要有一所固定的房子,还要有一个跟自己相亲相爱的人!
    司徒启无疑是深爱我的,同时我也深爱着他。而且,司徒启有一所比钊曜这套房子更华丽更宽敞的住房。但是,在司徒启那儿,我很少会有家的感觉。因为那是他的房子,我不过是在那儿借住而已,我每天忙忙碌碌伺候着他,就好像在支付我的房租。
    当然在司徒启心里,不会有这样的想法,然而,或许因为他本身的性格、以及我跟他之间事实存在的内在外在巨大反差,起码从表面来看,他对我是有一点儿居高临下的姿态的。
    所以我会感觉“借住”,并随时准备着离开。而我跟他之间,即便深爱,也始终做不到水乳交融。
    ——现在这套房子也不属于我,这套房子只属于钊曜。但是,这里却有钊曜专门为我留出的一间房,房间里的色调,是我最喜欢的颜色搭配。
    甚至于,钊曜刚刚还说:“以后我们在一起,谁有空谁做,我不会让你一个人累着。”
    ——相互尊重,相互扶持,充满温馨,也充满关爱!
    那就是我想要的,家的感觉。

  ☆、第六十九章

自从钊曜正式上班以后,他就忙得很少在公司里呆,公司内部的大小事务基本上都交给我处理,他只管带了林主管再加上另外两个业务员,每天在外边跑市场。而作为一级代理商,我们的营销方式基本上就是再往下找二级三级代理。但在营养保健品充斥的今天,开拓起市场来实在是非常困难。
    钊曜每天回来都很累,但是每天他都很开心,以他的话说,有我在,他已经轻松了很多,因为他可以完全地把公司交给我管,完全地没有了后顾之忧。
    而我跟他之间的关系,起码在公司员工的眼里,渐渐地有些暧昧起来。毕竟我跟他同吃同住,上班一起上,下班一起走。尤其是,他正在跟老婆闹分居。而我,三十好几的人了,连个女朋友都没有。
    而实际上我跟他之间确实不敢说一点儿暧昧没有。比方说做饭,他曾经说过谁有空谁做,不要让我一个人累着。但是他实在是比我忙得多,跟他在一起的这些天,多数时候还是我做饭。不过他只要稍一有空,就会抢着下厨房。而如果他下厨房,我也会在厨房里帮忙,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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