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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腹黑遇上鬼畜-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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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场爆炸威力不错,辉煌了近百年的宅子碎成了粉,被宅子栓了一生的仆人们也轻松走上了来生路。我逃出来坐进了宅子外不远处的车内,有些狼狈,却轻松了不少。
  那宅子那人同样拴了我半生,如今没了,我解脱了。
  不过那轻松也只维持几分钟而已。一场算计好的爆炸能炸死所有人,但不会轻易抹掉六九。棋才走一半,还差一着。
  所以,在我对着后视镜擦净脸上的尘土时,不意外瞧见同样狼狈的六九从浓烟中跑出来,连带着有更多的车子从远处呼啸而来。
  我是那时。
  怎么可以让他们失望?
  启动车子冲上路基后,后面的人开始追上来。一路都在疾驰,你追我赶的,倒有点好莱坞追车大戏的错觉。不过主角换成我后就有点笑不出来了。平日里习惯了司机在旁,难得摸一次方向盘还要来一场亡命飞车,实在难为我这把老骨头。
  幸亏往郊外走的路上行人不多,这才免了祸害旁人的可能。车子一路尖叫着往前冲,最后还是在被追上前停了下来。我选的路不错,单行道,有去无回的,到了山顶后路也到了尽头,前面,嗯,是峭壁。
  峭壁下面,是很嚣张的海。
  小心翼翼地把车子调回头来时,后面的追兵们已经上来了。也算他们有礼数,知道把车子停在十米开外处。六九还是第一个下了车,满身满脸的土。
  真是平白糟蹋了他的好皮相。
  出于礼貌,我也跟着下了车,懒得动,索性靠在车边,顺便点只烟。想想也觉得滑稽,修砚在身边时,为了顾及他的感受,所有他不爱的东西我全部抛掉,就连烟也坚决不碰一下,好似把那时劈成了两半,只留下好看的。反倒是对着六九时,才能真正得尝所欲,无所忌讳。
  老天真是喜欢开玩笑。
  六九走过来,熟练地点了火凑到我跟前。顺势点了烟,我说谢谢,他居然就红了眼眶。
  “好好的一座宅子,怎么说炸就炸呢。毕竟住了那么多年,总算是个家。”
  规规矩矩地收了手站在一旁,六九说得满腹委屈。
  我倒是乐了。
  “我的房子,你心疼什么?”
  六九眼红得更厉害了。
  “海哥哥,我夺回叶家也不过是为了能有与你平起平坐的资格让你肯正眼看我一下。我比他要强上千百倍,你看到了吗?”
  “嗯,能有资格有胆量暗杀,证明你有能力了。”
  长长吐一口烟出来,我一下觉得周身都懒洋洋地舒坦了。
  “你知道我只是在赌气。明明我才是你的家人,结果你却一门心思全扑到他身上。海哥哥,别气了好不好?咱们回去,你想怎么惩罚我都行。”
  边说着,六九蓦地伸出手来按住我下身,人也连带着凑到我跟前来,眼角泛着水光。
  “好久没服侍你了,回去我们好好做一次,好不好?”
  我眯了眯眼,没忍住,倒是先打个呵欠出来。烟已经到头了,索性按在他脖子上熄掉。他也不躲,乖乖受了,还笑得愈发灿烂。其实比起从前在他身上弄出的伤,这点温度根本是皮毛。
  一想到从前,我挑眉,手顺势撩开他的衣服探进去。不错,那些个小环还乖乖留在原地。恶意掐了一把,六九嗯了声,干脆抓着我的手一路往下。
  呵,好孩子。
  “有时候想你想得厉害了,下面就扎得生疼。那环是你给我戴上的,只有你才能给我摘下来。我不动他,就是疼得厉害了也不碰。我是不是很乖?”
  “嗯,很乖。”
  六九大大开心起来。
  “那我们回去好不好?”
  再掐一把他那可怜兮兮的东西,惹得他一阵激灵后,我满意地收回手来,笑。
  “好。”
  待他心满意足地回到车上后,我也跟着上了车。起火,挂挡,油门踩到了底。
  哦,不好意思,我不小心把档位调成了倒档。
  车胎离开地面时,听着呼啸而来的涛声,忍不住还是感慨了一下。
  海,真的令人厌恶。
  


☆、章回 十七

  我叫花非花,是个贼。
  难得有我主动出场的机会,是不是来点自我介绍比较好一些?支持的请举手。
  好吧,我知道你们都不支持,但是,请求驳回。
  因为现在,哈,我说了算。
  我的故事,其实很长很长很长很长,长到能追溯至公元前771年西周灭亡时开始。
  哈哈哈,开个玩笑,别介意。
  咱们回到正题上来。
  我是花非花,是个贼。虽然做贼不是多么光彩的事,不过在我看来也不是多丢脸的事。毕竟,我老娘是个贼,还是贼界的大姐大,做儿子的继承衣钵也不算错。当然,话又说回来,能把我老娘的事业给发扬光大了,我也觉着脸上挺有光的。
  不过,有时候静下来时,其实还是会多少羡慕些那种平淡生活的。有一幢小房子,养只猫,存一点小积蓄,再有我们家五六陪在身边,挺好。虽然不富裕,至少能安安稳稳度过一生,也算是福气。
  严格来讲,那应该算是我的一个小愿望,只存在心底,没敢提上台面来。你问我为什么不提?傻啊我,那种话一说出来,花娘不打断我三条腿才怪!
  扯远了,再回来。
  其实在我小时候,大概五六岁的光景上,生过一场病,烧得糊涂了,人都差点过去。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后,从前的记忆就没了。一个小孩子,能有多少记忆?没了就没了呗,也没觉得多难过。花娘也不难过,某些时候我甚至觉得她挺幸灾乐祸。当我醒来并且茫然着问她是谁时,她居然能眯着眼笑完然后呼啦甩我一巴掌。
  小子哎,你敢忘了你老娘?信不信老娘打断你三条腿!
  打断三条腿什么的,向来是花娘的口头禅。小时候觉得是她算数不好,大了懂事了才惊觉,花娘,有您那么当妈的吗?还有盼着自个儿子当太监的?
  而真正让我觉得她幸灾乐祸的,是在我明确表示自己完全忘记过去的事时,她笑得跟捡了元宝样,连带着脸都抽了。花了半晌轴回自个儿走形的脸,花娘很大度地表示,没事没事,过去的都是浮云,忘了就忘了,不差那点小回忆。
  所以说,看吧,都说她幸灾乐祸了。否则,你去找找看,世上有哪个当娘的不紧张自个儿子?哪怕真觉得小孩子失忆不算病吧,您多少皱个眉假装着惊讶一下下也好啊!
  总算她还有良心,知道告诉我自个儿名字叫花非花。虽然那时候人小,不过字多少还认识几个。姓花本来就觉得有点掉价了,回头再整个非花,一度让我怀疑她老人家是不是以恶整自个儿子为人生最大兴趣来着。
  等到后来再把五六领回家后,对于花娘起名的功力,我已经无心再吐槽了。
  五六五六,花娘,你够狠。直到现在我都庆幸,当初幸亏没叫五花肉,否则一想着自己怀里搂着一大个五花肉,真是再多邪火也噗哧一下成了烟。
  不举什么的,想想都觉得不能活。
  而说到五六,真是恨不得连脚趾头都用上好来描述我那澎湃的心。犹记当年,花娘大概良心发现做了这辈子唯一的大善事,就是把五六从孤儿院领回了家。第一眼瞧见他时,就觉得这孩子怎么能长成那样呢?水灵水灵的,跟朵花样,眼睛里还常常滚着一团雾气样,看着就招人喜欢。人也安静,规规矩矩老老实实的,怎么看怎么喜欢。当然,后来才知道他那是懒得动弹,着实坏了大好情调。这是后话,咱们待会再说。
  一眼瞅着五六后,我就在想,花非花这个名,其实应该给五六才对。而我不知道的是,二十多年后知道了一切所谓的秘密时才惊觉,原来花非花这个代号,果然本就该属于他。
  又扯远了,咱们再回来。
  话说,自打五六进了家门后,我一下就觉得生活开始变得多姿多彩起来。你想啊,花娘那会事业正如日中天的,习惯性消失后偌大房子里就只剩我一个对着空气数日头,多无聊不是?有了个收养来的弟弟,那就是一天大的宝贝了,能不高兴吗?所以,打他到我跟前开始,做一个合格的哥哥就成了我小小梦想里最不能少的一部分。
  不过,事实证明,做哥哥什么的,真不能一头热。
  在无数次献殷勤而得来的是他的毫无反应后,我以为花娘领回个傻子来。想想,又觉得不对。长得那么漂亮的小东西,又是能被花娘看上的,怎么可能会是傻子?
  估计是我献殷勤的法子不对,他不喜欢我那些个枪啊车的,那就换。我换,我换,我换了个最大个的芒果跑到他跟前,献宝样递到他眼前,他瞅了瞅,没接,继续闭上眼躺椅子上晒太阳睡大觉。
  我说,五六,这芒果是台湾空运过来的,很甜哎,你不吃吗?
  他睁眼瞅了一下,再瞅了一下,最后瞅了一下,默默闭上眼,不搭腔。
  我一看,有门,继续勾引。为了强调芒果的甜,还特意剥了一点皮好让香味散得厉害点。
  我说,你闻闻看,是不是很甜?
  他又睁眼了,再瞅一下下下下下,又闭了眼。
  不错,看起来是动摇了,好嘛,我继续。去厨房翻了个勺子来,满满抠了一大勺递到他嘴巴,跟逗小狗样。
  我说,五六,尝一下。
  他睁眼了,不看芒果,看我。我就笑得特欢畅,非常诚恳地举着勺子请他品尝。
  感谢上帝,他张嘴吃了。
  我就笑得跟抽了样。
  我说,五六,甜吧?我不骗你。
  就说这招管用嘛。这次,他很难得地点了点头,还嗯了一声。于是我就找不到北了。
  我的老天,这可是他进家门后对我说的第一个字哎。虽然只是嗯,那也是进步啊。我好像都瞧见好哥哥的金字招牌已经在跟我招手了。
  好嘛,再接再厉。
  一个大芒果,在我努力挖掘中慢慢变成一个核。五六吃得也挺欢喜,到最后,居然还眯了眼,瞧那享受劲。
  我表示,虽然弄了满手的黏糊糊,可看着被我喂舒坦的弟弟,成就感真不是一般的高涨。
  等把五六伺候舒坦了,我就趁热打铁旁敲侧击起来。
  我说,五六啊,你既然喜欢吃就多吃点。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了,你是我弟弟,我会好好疼你的。
  五六点点头,又不搭腔了。
  我又说,五六啊,你也别老是躺着,我陪你玩?要不喜欢,厨房里还有很多东西,你随便拿着吃。
  五六没点头。
  我忍不住了。
  我说,五六,你干嘛不说话?
  估计是因为芒果的热乎劲还没过去,他眨了眨眼,半天才慢吞吞地开了口。
  懒得说。
  然后…
  然后我手里的勺咣当一下掉了地。
  我的老天,感情花娘领回个懒虫回来。
  


☆、章回 十八

  不管怎样,我还是在扮演好哥哥这条路上从此一去不回头。
  有时候想想,小时候的记忆其实还是很不靠谱的。这些年虽然一直在纠结怎么就会对那小东西一见钟情样上了心,但真正用了心去照顾他是真的。也是因为用了心了,才发现他有很多的小秘密样的东西在心里。
  怕黑,晚上睡不好,所以白日里总是懒洋洋的。不喜欢靠近有门的地方,坚决不靠近橱柜衣柜甚至是冰箱。很懒,懒到眼睛都懒得睁开。跟他说话时,会怀疑他耳朵是摆设。
  可有时候,又觉得懒到脑子都不愿意带身上的五六,很聪明。就算不说话,直着眼看回来时,总觉得有种骨头缝都能被他看穿的错觉。
  真是个奇怪的家伙。
  可是,鬼使神差的,我居然就对照顾他乐此不疲起来,并且觉着看到被我伺候舒坦的他懒洋洋地晒太阳时是一种莫大的享受。乃至后来的很多年很多年后经过我严格训练的他已经懒到家门都不愿意出时,我的成就感就爆了棚。
  哈,都懒成那熊样了,就不信栓不了他一辈子。
  本来,我以为自己只是把他当弟弟来疼,哪里能想到,那喜欢终有一天也变了味。
  十五岁那年,我第一次发春梦,结果在梦里瞧见的居然是光溜溜的五六对我笑。那可真不是一般的惊悚片,太摧残心脏了。等到早上醒来看着身下的一片狼藉后,我想死的心都有了。
  也是第一次,在训练的时候分了心,一脚踩滑了从房顶上摔下来,胳膊都摔成了两截。那时候,花娘已经算是半隐退了,精力过剩又没地方发泄,只能对着我们两个大玩特玩,还美其名曰培养祖国下一代。
  结果,我摔折了胳膊,花娘居然能迁怒到五六身上,半夜里逼着他去跑马拉松,心疼得我唉,直恨不得立马拿焊铁把胳膊给焊实了。
  没成想,把五六撵出去后,花娘就一屁股坐我脸前,少有的一脸正经。
  花娘说,花,你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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