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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腹黑遇上鬼畜-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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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准备好了吗?
  好的,我们开始。
  很多年前,当长辫子还是一统天下的时候,有一支镶黄旗的家族,因为族中女子的高升,从此成为睥睨天下的贵胄。纵使经年改朝换代,那一族分裂为三支,却依旧荣耀着。
  连带着那腐朽的族规,继续繁衍着。
  叶家,赫家,那家。
  面上和善的三家,静如止水的内里是暗涛汹涌。不甘再屈居人下的赫家,终于在一个飘雪的夜晚让雪变成血。明明相安无事多年并且甘愿臣服的赫家,会做出血洗叶家的举动,或许是因着谁人的从中挑唆。向来守卫森严的叶家,竟也被人洞开了后门毁掉了警备,或许,是因着家中的内贼。不过,那有什么重要的呢?
  只看结果而已。
  结果,欢欣着准备小少爷生日庆宴的叶家人,毫无防备里变成了移动的活靶。一夜之间,偌大的叶家成了一座百人冢。从此,这世上再没有所谓叶家。
  那一年,我五岁。
  那一天,是我五岁生日的庆生宴,腊月二十八日,再有两天,就是新年。
  那晚,我老爹挡在我身前被人打成了筛子。那个心情好时是君子心情不好时变痞子开心了喊我臭小子更开心了喊我砚宝的老爹,躺下去时半边脸都成了烂肉,死透气了还记得要对着我笑,仅剩的一只眼里满满的都是不舍跟悔恨。
  不远处的二叔,刚做了老爹的二叔,也碎成了一滩肉。
  都死了,连弟弟的哭声也听不到了。世界安静,只剩我一个。大堆的人站在我身前,为首的是赫家的当家,我认识,并且在几天前还喊了他一声伯伯换回满口袋的松子糖。
  然后,伯伯说,小少爷,你也该上路了。
  他脸上还沾着我老爹的血。
  于是,我说,伯伯,可以把我跟爸爸埋在一起吗?爸爸舍不得我。
  他说好。
  然后,他用了一口大箱,把我跟老爹装在一起,埋进了地里。之后,他们用一把火将叶家留在世上的最后一点痕迹毁得彻底。即便是被埋在地下的我,也能闻到那股皮肉烧焦后的臭,让人疯掉。
  可是,我是多么地幸运。憋死前的一场雨,冲走了压着箱子的泥土。我活了下来,跟我死透了的老爹,在地下活了很久。直到有一天,我被人挖了出来。那个时候,我的嘴巴里塞着老爹已经腐烂的皮肉,蛆虫在我身上爬来爬去。因为太久没有见过阳光,眼前瞬间变成一片苍茫。
  有男人在耳边嘶吼。
  少当家的,您看,我没有说谎!当时就是我跟几个兄弟一起挖坑埋的,您看,我没骗您!
  之后,一道枪声让那聒噪的声音彻底消散。
  我被一双温柔的手抱进了怀中。很单薄的肩膀,很清淡的草香。那双手遮在我的眼上让我远离了白光的烧灼,还轻柔地撕走我嘴里含着的腐肉。
  连伏在耳边轻声诉说的嗓音都那么温柔。
  那轻嗓在说,砚宝,对不起,哥哥来晚了。砚宝,对不起,哥哥现在不够强大,不能保护你。砚宝,对不起,哥哥只能送你走。你要去的地方,很安全。在那里乖乖等哥哥,等哥哥办完事再回来接你。砚宝,对不起,藏着妈妈照片的项链我要拿走,不能暴露你的身份。
  叶修砚,等我。
  等我再醒来时,人已经在一家简陋的孤儿院,有个代号一般的名字,叫小五。视力不太好,不能在黑暗中闭上眼睛睡觉,不喜欢看到门一样的存在。喜欢最小的孩子,当成弟弟一般亲。生活很艰苦,却没有任何不适。开始懒得说话,懒得笑,懒得动。
  一年之后,我见到了花娘。那个曾经只能出现在我梦中的女人,那个曾经只留下一张照片却让我当宝贝一般挂在脖子上藏进心口里的女人,那个老爹口里生我时活活疼死的女人。她在我躺树下发呆时从天而降。
  她笑着对我说,嘿,小子,跟我走怎么样?我家里有个儿子,你帮我陪着他好不好?
  她指着自家那个明明跟我闹了很久却突然间一脸陌生地看着我的男生说,他就是我儿子,花非花。以后,你们做兄弟。
  以后,你就叫五六。
  其实这样也没什么不好。花非花忘了他本来的名字本来的命运,五六也有了机会开口喊一声娘。没等来哥哥,却等来一个家。
  所以,我懒得开口说一些纠正的话,也不想说。就这么过下去,很好。
  一个五岁的孩子,不能太懂事,不能太早熟。
  不能,有太好的记忆。
  所以,我把过去打包上锁扔进地心深处。只是,扔掉不代表彻底消失。只是在等待,等待着一个合适的契机,然后,命运那个表子用她最擅长的推波助澜让一切回到原本预定的轨道。
  我叫叶修砚。
  我曾经有两个哥哥。
  一个叫叶仲文,是从小抱来养在家中的名义上的少爷实际上的少主保镖情感上的哥哥,大了我三天。
  一个叫那海之,是叶家从属类似于谋士一般存在的那家独子,大我十多岁。
  我喜欢小哥哥,但是心甘情愿将我最爱的兔子手套送给大哥哥。
  砚宝两个字,是老爹才知道的爱称。后来,大哥哥变成唯一额外。
  藏在项链里的照片,是老爹留下的唯一遗物,除了大哥哥,没有人知道里面藏着的东西。包括小哥。
  可是花娘给了我一个家。
  花娘是这世上我唯一的亲人。
  花娘不知道的是,当她心血来潮跑去偷看五年未曾见面的儿子时,巧遇了血洗叶家一幕。回廊下第一眼瞧见的穿着盛装的叶仲文顺理成章变成了她的亲骨肉。她冒着枪林弹雨救走了叶仲文,从此认真履行起一个做母亲的责任。
  花娘爱花非花。
  我不能让花娘难过。
  所以,当花娘领我回家的那一刻起,我就决定了,从此这个世上再没有叶修砚一人。有的,是为花非花而活的五六。
  很多年后,世上还存在的,三人,有了新的名字新的身份。
  叶仲文,改名花非花。
  那海之,单字时。
  叶修砚,烟消云散。
  直到现在,花非花承担了叶修砚本该承担的命运。
  好了,故事讲完了。
  这是讲给你听的故事,是无论如何不能说给花非花的秘密。所以,当他用绝望的神情嘶哑的声嗓问出那句我是谁时,我唯一能做的,只有用叶修砚的心与五六的脸告诉他唯一可以知晓的答案。
  “花,如果你执意知道答案,此生你会永远失去我。”
  如果你就此不提,五六于你,任取任求,此生不渝。
  


☆、二十九

  说来也真是惭愧,明明是自个儿绷着脸提出那么强硬的选择题,等待答案时却跟面临凌迟样的惊骇。
  尼玛,大花你要是敢不选我,我打断你三条腿。
  大花沉默了很久,最后才像下定决心样幽幽叹了一口气。
  “我饿了,吃饭吧。”
  呼,安全着陆,感谢上帝。
  想想也真是可悲,居然要跟个毫无价值可言的老朽故事争男人,也不知道是我脑子有病,还是这个世界太疯狂。
  不过,既然大花已经选了再不过问,那就天下太平了。
  去他的秘密。
  去他的纷争。
  我只守着我们家花,留在这荒山野岭从此自在逍遥。
  生活一下又简单起来。
  之前那时硬塞来的大包小包里,除了衣物钱财,剩下的果然是各种食物,五花八门,连营养剂这种可有可无的东西都有,甚至还被我翻出一罐肉桂粉来冲咖啡时做佐料。
  真是厉害。
  本来想着先滋润几天回头等东西都吃完再想别的法子,事实证明我又幼稚了。自那之后的每个月底,都会有包装严实的箱子从天而降,拦都拦不住。
  你能想象吗?隐居在荒山野岭,却能喝着咖啡吃着蛋糕看世界地理杂志?我敢打赌,如果陶渊明穿越到现在瞧见我们的幸福隐居生活,他大概会抱着自家菊花恸哭而亡二次。
  对于源源不断送上门的东西,大花表示睁只眼闭只眼,该怎么吃怎么吃,花姑娘更兴奋,两个月下来整整粗了一圈。
  我表示这种现状甚是宽慰。反正那时财大气粗的,吃不穷。
  但,很快,我就笑出不来了。虽然我们两人一伪狼往死里折腾,消耗的速度还是远远抵不过食物送来的频率。小小茅草房很快就被各色美食霸占了地界。等到某天想着端杯水给大花却发觉要穿山越岭后,解决食物变成了迫在眉睫的头等大事。
  最后,经由我们一家三口商议决定,吃不完的东西就全搬去城里半卖半送好了,还能顺便换点新鲜瓜果回来磨磨牙。反正一到月底就会有新的送进来,旧的留着也只是插空嘛。
  之后,我那简单的生活里又多了一项新体验,背着那可爱的小包袱开始了每月一次的赶集大会。小城里住着的都是些淳朴的乡民,操着一口蹩脚的汉语。见我几乎等于白送一样的败家举动,开始都当我神经病,后来就当我成了活菩萨。一来二去的熟了,连带着帮忙搬运的花姑娘都成了神兽转世受小孩子们追捧。
  我表示看着一帮小鬼吃巧克力笑得灿烂是一种享受,花姑娘也表示被一帮小鬼轮换着捋毛更是一种享受。
  等到后来再熟点,一众乡亲们干脆到了月底自发结队进山来半拿半换。瞅着他们一个个喜气洋洋宛如过节样的兴奋劲,我表示这真是一个和谐又可爱的世界。
  中间有一次他们进山时,帮我带来了一包裹。一看署名是花娘的,当时就激动了。决定在山里定居后,我抽空去城里找了台老电话打给了花娘,跟她报了声平安顺便说了要留下的意愿,不过到底没敢说大花受伤不起的事。花娘也赞成,并且表示不会再来打扰我们的二人世界。哼,其实是嫌路太远她懒得动是真的。
  但这样一来,我倒也真松了一口气。要不然哪天花娘真心血来潮跑来了,我上哪去找个活蹦乱跳的大花给她?
  这次收到包裹,不激动是假的。好不容易等一众人欢天喜地得走了,忙不迭打开一看,我脸绿了。
  花娘,你是我亲娘!你说你寄润滑剂干嘛?
  寄就寄吧,你寄满满一盒子来是要闹哪样啊啊啊!
  最后,那一盒子的KY直接被我扔进了阴沟。
  你问为什么要扔?
  我…
  大花不跟我好了…
  那时这一手够绝。留朵纹身在我那么私人的地方,弄都弄不掉。自打大花瞧见那一次后,从此再没主动摸过我,就连亲也只是意思着碰碰额头还是我自己主动凑上去!
  都这样了,我还留那玩意干嘛?擦脸啊?
  哼。
  所以说,无数个深夜里,当大花背对着我睡着后,我就跟个幽怨的小媳妇样碎碎念啊碎碎念。
  死那时,你害我守活寡,我咒你这辈子不举!
  抛开这些个不愉快后,留在深山里的生活,其实挺好。
  我知道这叫自欺欺人。虽然跟大花日日夜夜守在一起,有些东西还是一去不返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隔阂,一点一点侵蚀着我们俩个岌岌可危的安逸生活。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两年。
  那一天,又是平安夜。投递补给的直升机投下来的,已经不再是食品,是个活生生的人。
  是那时。
  那个向来神龙难见首尾却又阴魂不散样存在着的男人,毫无征兆地又出现在我面前。
  他对我笑,嗓音很低沉。
  他说,好久不见。
  其实一点都不久。才两年,只是两年而已。我一点都不想见到他,一点都不。
  他说,看来过得很好。是因为禁欲太久的缘故吗?居然有了种圣洁感。
  我去你的圣洁!
  所以说,我讨厌那时。这个男人,总喜欢把一切握在手里,每一步都走得那么缜密。我甚至开始后悔,那个遥远的冬日里为什么要去跟一头猛兽搭讪?
  尼玛当时怎么就没冻死你!
  那时说,时间到了。
  


☆、三十

  两年前本就该发生的野合,两年后我让它二度上演。
  被我撞倒在地时,那时只是很安静地看着我,不显慌乱,甚至眼里还有类似老爹当初看我时的那种宠爱与放纵。
  越是这样,我越恨这个男人。
  胡乱地撕扯开他的衣物,笨拙地撩拨着他的情欲。本来还在担心着我的这具身子对他不够有吸引,担心着会不会又像当初在酒店一样被他温柔地嘲笑。但事实证明,他的身体比人诚实了太多。
  可是他不动。死男人那时只是看着我,像是所有长辈在看着无理取闹的孩子时所共有的无奈,那神情也像在说,五六,我知道你的小心思,想要拿你的身子来换与花非花的远走高飞是不?
  五六,你别闹了。
  我挫败,完败,垂头丧气地起身离开那时,缩在一旁,自我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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