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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血剧情-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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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而不是花花公子,多好。
  连林辙都被他爸踢到我这里学习,如今他是我的高级助理,或者说是大爷。
  林大爷知道后质问我:“当初你不是死活不肯让他们自立门户吗?”
  “时过境迁。”我回答,“当初我精力不济,身体欠佳,一时也找不到人代替。何况那时候他是在和我赌气,什么准备也没有,于情于理都该提点一下。现在大家好聚好散,再强留就成仇了。”
  “你挺奇葩。”他说。
  “我好像还是你老板?”
  他冷眼打量过来:“虞烨,我记得我好像还是你股东。”
  我笑起来:“其实,最近我一直在想辞职的事情。小时候想当一个胸无大志的有钱人,每天以混吃等死为己任。现在钱够了,也该实现梦想了。”
  “是因为他吗?”
  我低头,笑起来:“你说混吃等死这种事,怎样做才能不无聊。你专业,给点意见。”
  “你舍得吗?”
  “环球旅行怎么样,能很文艺地写写旅游日志,还能强卖给李玟。没准儿下一回相见就是在我的新书签售会上,我会优先给你签名。”
  他说:“虞烨,你别闹。”
  我叹气:“林辙,你听我说话了吗?”
  “为什么呢?”
  我把桌上的一沓文件整理好:“你都奋发图强了,我不可以混帐吗?”
  “逸雅怎么办?”
  “不是还有你吗?”
  林辙看着我,我知道他的意思:“挺好的,我只是……厌倦了。”
  如此告别,算了无牵挂。
  我真的去旅游了,但是写书这种事情还是没能成功。我有过一段纠缠不清的狗血暧昧,要清新有清新,要剧情有剧情,从此各地大同小异的人世风景入不了我的笔尖。
  当然,麻烦是另一个重大理由。
  有一天我去某度假胜地,彼处有一着名的海滩。我在附近租了幢海景别墅,认真地在里面宅了两个月,夏天结束前连皮肤都没晒黑。某日傍晚我出来散步,看见一群年轻人结伴而行,有一人身影与故人相似。他回头,露出一张熟悉的脸。
  他对我笑:“哥。”
  我哈哈:“好久不见,祈雨蒙。”
  我请这一大波人喝酒,虽然我只认识祈雨蒙,还有一个经过提示勉强记起来的叶瑜。酒吧里闹得人头痛,我百无聊赖地呆了一刻,预备跑路。然后我听见祈雨蒙说:“哥,你怎么样?”
  我和气地敷衍:“混吃等死,当然挺好。你呢,看着还行啊。”
  他没有了从前的青涩:“凑合,现在的老板挺看重我。”
  我许久不说场面话,业务不熟练,所幸他自顾自地说着自己这些年的见闻,我一面出神一面哼哼哈哈,半晌他猝不及防:“虞烨,你还是一个人?”
  我愣了楞:“算是吧。”
  他露出一个飘渺的笑:“是么,你现在觉得我怎么样?”
  “很好,刮目相看。”
  “我和他像吗?”
  我莫名其妙:“你说谁?”
  “苏藉。”
  我猝不及防地被浇了一头狗血,只好轻佻地,像多年前那样没心没肺:”是你太深情还是我太深情?”
  “我只是遗憾,”他看着我,“你没有敢试着全心全意地爱一个人。”
  对话矫情得我汗毛倒竖,只能微笑:“少五十步笑百步了。”
  “你爱苏藉爱得太晚,时过境迁。现在我在这里,在我依旧等你的时候,为什么不试试我?”
  我向他举起一杯酒:“他不可替代,你也是,乖,别闹。”
  绸缪束薪,三星在天。
  今夕何夕,见此良人。
  我曾经爱死了这一类小清新,觉得这是人世箴言。可惜后来,我辜负旁人良多,旁人也并不死心塌地由我虐待。这类东西就成了青春期的黑历史,要用十足的鄙夷来回忆。如果执着地用腻死人的深情来怀念,那即是矫情的狗血。
  可是会有一些人在你生命里缠缠绵绵阴魂不散,不得不用一只黑色大狗,杀之取血,焚香烧纸以祭。用人话说,怎么狗血都是应该。
  苏藉是我生命里浓墨重彩的艳色,无可替代。可是即便是祈雨蒙一般的黑白,也并非大红大紫可以取代。
  我饮下这一杯酒:“谢谢厚爱。”
  “可惜,抱歉。不过此事与他无关,只是我们并非彼此良人。”
  “有一天,会有一个人让我放下对他的执念,也会有一人叫你放下对我的执念。”
  他的嘴唇颤抖了一下,而后也举杯:“多谢。”然后飞快地扎进一片光怪陆离的灯光。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笑泯恩仇。既然我们能与彼此和解,不再纠缠。那么终有一日,也会与自己和解。
  晚上一点,从前我还能神采奕奕地表示夜生活刚刚开始,四处勾搭,保证在今晚结束前和祈雨蒙所有朋友一见如故,而如今只觉得困倦。人老起来真是拦不住。我看着那帮人,头一次想用林辙他爸和我说话的口气,感慨一句年轻真好。
  在我几乎决心就此离去,早上五点来结账时,叶瑜找过来。她比几年前成熟许多,黑长直的头发散在白色衬衣上,有一种潇洒的妩媚。我想她现在是没胆子混在熟人的店里,为一个萍水相逢的朋友抱不平。
  “还记得我吗,虞……先生。”
  我忍住一个哈欠:“小瑜啊,别这么客气。”
  “从前莽撞了,你别介意。”
  “是么?我觉得很有意思。”
  她说:“听林董说,虞董出去旅行了,没想到是真的。”
  如今但凡遇到从前的熟人,必然要就我开阔的心境作探讨一番,因而颇为熟练:“是啊,我改行了,预备当旅行作家。”
  “挺好的,”她说,“以前虞董光彩夺目,但难免有些俗。如今漂亮依旧漂亮,却有几分清雅了。
  我觉得这丫头在成熟的路上长歪了,恐怕被林辙的文艺荼毒的不轻。
  “你和林辙关系怎么样?”
  她愣了一下:“还行,怎么了?”
  “你越来越像他了。”
  她莫名其妙,我随口胡扯:“这货改朝换代的速度很快啊,从前我和你表哥很不对盘。”
  眼前已经有些泛水光的人影,我困倦地,没话找话地招呼:“祈雨蒙和你哥关系怎么样?”
  她不再多嘴,静静地听我问候了从林辙到尚鹏,甚至兼顾了许婉仪的一只狗,终于张口:“我和他们不熟。”
  有一刻我仿佛看见酒吧里那个机灵的女孩子,带着点莽撞和青涩,想帮一个朋友找回场子,说不上可爱,也不讨人厌。
  服务生过来,放下酒杯对叶瑜说:“长岛冰茶,20号桌的客人送的。”
  那一桌有两个人,统一纹身染发,自以为是地用老土的方法勾搭女孩。如今她也算有人搭讪的小美人,时间真快。我懒得搭理他们,只提醒叶瑜:“酒性太烈,女孩子不适合喝。”
  “我知道,”她说,“好歹我也做过调酒师,即使过了这些年,依旧算熟悉。就像你没有必要和我谈以前认识的朋友,我即便熟悉,也比不上你。”
  那你找我做什么呢?我很想问出来,我和林辙都少联络,和你更没什么好说。
  她向那桌的人点头,转送了一瓶芝华士算是拒绝:“我们相见了这么久,你没有说起过你离开的事情,你是不想说,还是根本无话可说呢?你其实依旧活在过去。”
  我突然想起多年前祈雨蒙那番高深的言论,感觉自己找到了原主人:“你为什么这么关心祈雨蒙呢?”
  叶瑜冷静地注视着我:“他是我朋友。”
  “你真仗义。”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想就这么到结局了,但是感觉仓猝得烂尾。
  我一开始觉得这个故事无需一个明确的结局。生命十分广阔,如果打算有一个新的开始,大可不必陷于曾经。
  当然,更重要的是,作为一篇挥洒狗血的文而言,作者表示被放血的狗和自己都已经奄奄一息,但是。。。我还是守住了底线。。。

☆、佛珠

  我在豆瓣微博天涯微信等地同步更新自己的游记,共三百字,分三次连载完。所有的狐朋狗友都被勒令赞美我,故而不小心误入此处的人十分愤怒,水军训练营啊!
  林辙怨气冲天地电话质问:“兄弟,你受什么刺激,放过我们行吗?”
  我一面在网上找枪手,一面呵呵:“人走茶凉,我算是明白了。”
  他被我噎了两秒,立刻暴怒:“你要还在这儿,我们就不只是骂你了。你这写得什么东西!‘今天,晴,我去看海,海里有人捉鱼,我阻止了他,别人问我为什么,我回答,即使救不了所有的鱼,但被我救的那一条小鱼在乎。’什么玩意儿啊,小学生都比你有文采!”
  我选定一个枪手:“你是没读懂我的言外之意。”
  “你有言外之意可言吗?当年你是怎么混上A大的?”
  “说得你好像还会做高数题似的。”
  “那不一样!”
  “你最近很暴躁啊。”
  “连我爸都向我打听,你是不是伤了脑子!”
  “不,我被他儿子伤了心。”
  林辙果断挂了电话,接下来我们要用一个月的时间原谅彼此,用两个月的时间说服自己,最后才能再进行一次久违的,找虐的联络。
  他已经不再会浪费大把的时间研究一本书无聊的底线,越来越像几年前的我,而我越来越像昔年的他,肯检测一下自己无聊的下限。狗血的能量守恒。
  我穷极无聊地向别人证明,我活得潇洒愉快,当初的决定实在英明睿智,堪比魏晋隐居的高人:心向往之就随性自在。如果和尚不剃头,我也不介意就此出家一回,以把这样的精神发扬光大。
  别墅的租期结束时,叶瑜和祈雨蒙自作聪明地来饯行,他们自己买了菜,把厨房折腾得霹雳哐啷。最后捧出一桌既不好看更不好吃的东西,因而只剩下量多的优点——我恭维了他们一番,简直怀疑这是各位旧友的报复。
  祈雨蒙说:“你接下来去哪儿?”
  “不确定,也许是S?”
  他们对视一眼,满脸“你看他就是如此”。
  我干咳一声:“我一做编辑的朋友约我写篇关于S地的稿子,高原么,净化人心啊。”
  他们满脸一副“这人怎么有脸说”的震惊。
  这是真的,毕竟为了这个版面,我倒贴了一千呢。
  叶瑜说:“太巧了,我也要去S。前天刚在枪手网上接了一个写S的稿子。”
  ……姑娘,叶家也不穷,您何苦作奸犯科呢?想当作家,您表哥的一狐朋就是某出版社老大,何必呢?
  而我们不得不同行。
  S的高原反应很要人命。我和祈雨蒙还没来得及让蓝天净化一下心灵,就各自挺尸,险些以另一种方式升华了自我。唯有叶瑜尚可,依旧保持着一副有钱的肥羊状,常被穿棉麻衬衫的文艺青年拦着搭话求免费住宿。叶瑜没有怜香惜玉与体会梦想的情怀,当天也弄了一套麻布裙子,戴了一串小叶紫檀手串,再有人搭话求住宿,她就热情地求包饭。
  叫人叹服。
  我和祈雨蒙作伴,每日昏昏沉沉地躺在床上,随时觉得自己要因为头痛恶心驾鹤仙去。当天祈雨蒙就痛苦地说:“哥,我们订机票走人吧。”
  我颤颤地放下氧气机,赞同:“是啊,高原肺水肿和高原脑水肿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我们只是高原反应。”
  “这病在平原上也得不上啊。”
  “叶瑜怎么办?”
  我高度赞扬她的精神:“她一个人照看我们俩还玩得游刃有余,少了两个拖累只有更好没有更糟。”
  祈雨蒙对平原的渴望已经超越友谊,立即被我说服。当天我们深情地向叶瑜表达了“不回去就会死”的中心思想,她淡淡地道:“不行,我一个女孩子很怕啊。”
  祈雨蒙心虚:“我们也帮不上忙好吗?”
  “没事儿,最多三天,保证你们恢复正常。”
  我用眼神鼓励祈雨蒙,不要放弃,坚持到底。
  “而且就你们现在这怂样,能不能坚持到机场,还是个问题。”
  她的这一击太过犀利,我们现在确实如死狗一般,连汪汪叫也颇为费力。
  躺了两天,我们终于习惯了,或者麻木了,可以出来缓缓地散步。此地佛门兴旺,祈雨蒙建议我们去拜一拜佛。这很庸俗,但我实在找不出更清高的活动了。于是三人难得一同行动。
  庙宇里人头攒动,一个个皆是商人嘴脸,预备用些许香哄得佛祖保佑全家。我被小沙弥拦住恭维了一通,被夸得天花乱坠,强烈推荐八百八十八的高香——倘若想在官场上更进一步,还有一千八百八十八的可供选择。
  我颇为遗憾,当年陪人出去烧香,我的身价还有两千八。
  我在佛前跪拜,背后熙熙攘攘的人群挤来挤去,起来时手机险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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