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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她绷住脸,一本正经地回答,刚进公司肯定很忙,一时半会儿是回不来的。
叶素秋哦了一声,也不见失落,神情平静地继续问,那年假呢。
沈欢苦恼地撑着脑袋,眼神不住地往叶素秋脸上扫:我一年就放一次年假,想借这个机会好好旅游放松放松,估计也回不来……
叶素秋依旧不恼,眉头都不皱一下地说,那春节呢。
沈欢暗暗跟她较了劲儿,无视郑远扬不停给她使的眼色,开始漫无边际地胡扯:春节的话得看春运的情况了,每年春运的人那么多,不仅拥挤还容易出事,我到时候看看能不能买到火车票再决定要不要回来……
叶素秋保持着刚开始的姿势不动,听她在那里胡咧咧。等沈欢停了嘴她才开口,平板的声音一如往常。
她说,那你爸的忌日呢,你回不回来。
沈欢张着嘴哽住了。
叶素秋的表情麻木得仿佛沈欢的爸是一个与她完全不相干的人。郑远扬的手抚上了她的胳膊,她却完全没理会。
带着这份可怖的麻木她接着问,那要是我死了呢,你回不回来。
沈欢眼圈刷一下红了。她咬死了牙关不说话,心里那点快被打垮的自尊逼着她把喉间翻涌的酸涩生生咽下去。她看着叶素秋死水一般的脸,突然间产生了一种永无止境的感觉,就好像这个女人衰老的模样赫然出现在了眼前。她强迫着自己不把视线移开。比起已经死去的沈家良,还活着的叶素秋却更让沈欢觉得寂寞难耐。
叶素秋没想放过她。她伸出手拍拍沈欢的脸,淡淡道:你要真是我女儿,为了今天这口气,我死了你都别回来。
郑远扬慌忙插|进两人中间,一边握着叶素秋的胳膊一边对沈欢笑,你别听你妈的,你妈说的都是气话,家还是要回的是吧,经常打电话啊。
叶素秋没拦着他,也没多余的解释,抬手把沈欢的行李搬出门外,然后站在门里对沈欢说,你走吧。
沈欢的脊背不易察觉地发抖。
郑远扬快急死了,上前拍拍沈欢,附耳低语:快给你妈说两句好话啊。
沈欢深吸一口气,僵着脸扯出一个笑来。
我走了。
说完她就转身出了门,仓皇间连看都没看叶素秋一眼。下一秒门就在她背后吧嗒一声关上了。
沈欢到底还是没沉住气,落荒而逃,于是她错过了叶素秋关门那一瞬间垮下来的表情,以及她迫不及待想看到的叶素秋的眼泪。她只觉得自己的感官世界一片空白,什么都恍恍惚惚。在一阵莫名的心悸中她感到自己内心那一大团的悲哀开始下沉,直到沉入内心深处,再也意识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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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于是就这样,沈欢搬到了另一座城市,开始了新的生活。
她租了一个小单间,有很小的厨房和厕所,一张很大的床。她去家居店买了很贵的床上用品,被子又大又厚,枕头又高又软。然后她拖回了一套白色布艺沙发,很多很多地毯,还有一个瘦高瘦高的小书架。她把这些东西布置好以后,四处看了看,觉得还是太空了,没有人气。于是她又跑去旧货市场淘了很多木质相框,弄来一堆复制油画挂在墙上。之后是去花鸟市场,买了些小绿植,搬回来一缸金鱼,还捎带着捡回一只流浪猫。
这些零零碎碎的东西弄完,她的小单间终于有些温馨起来,而这也耗去了她一个月的光阴。再之后的一个月,她继续完善这个地方。买工艺品,买猫爬架,买杯盘碗碟,买烤面包机,买平底锅和各种调料。头两个月的工资,除了吃穿用度她全一股脑地花在这上面,没有半分犹豫和不舍。那架势,好像真的打定主意一辈子在这里安家一样。
恍惚间,半年就这么过去了。
半年之后的某一天,沈欢坐在书桌前赶工,手边放着半杯凉透的咖啡。她脚边深蓝色的地毯上窝着一只姜黄色的猫咪,它团成一个圆润的形状,像一个大大的福饼。窗户外面是渐层的夜色,下半部分是斑斓的霓虹灯,闪闪烁烁迷人眼;上半部分是黑漆漆的夜空,间或不甘地漏出一两点星光,固执又寥落。
沈欢听着楼底下晚归人们的喧闹,僵直的脊椎隐隐作痛。她握紧一旁冰凉的杯身,突然意识到,自己真的在这个城市建立了某种生活。这种生活是以一种看似服从的意志、实则无迹可寻的方式建立起来的。一切都来得偶然,却又参杂了些许受人摆布的因素,包括器具的更迭,衣物的换季,发型、肤质、睡眠、食欲,以及被抽光了气力同时深深自责的懒惰。房间里的一切都在巧妙地变换着,然而却让人无从察觉,仿佛一群劳碌的工蚁,不知不觉间用零碎的枝叶砂石构筑起巢穴,千篇一律而又独一无二。新的变成旧的,旧的变成固定的,固定的变得松散,松散的沦为购置新品的动力。这是她安居的房子,毫不柔软,也不甚坚固。它占据着这座城市一个最最微小的角落,却又理所当然地成为她生活的中心。
这种一步一步水到渠成得来的归属感让沈欢觉得满足,她终于在叶素秋以外的地方给自己搭建了一个容身之处。为此她感到骄傲,以及些微的膨胀。
之后的日子很简单。工作,休息,出差,回家,照顾猫咪,换洗床单,和一波又一波人出去聚会,被上司骂,然后彻夜返工。这一连串的生活轨迹将沈欢的时间填得满满的,没有多余的一分一秒给她用来思念。她倒坚持每月往叶素秋的银行卡里打一笔钱,久而久之成了习惯。
每年沈欢回家两次,第一次是春节,第二次是清明。叶素秋的态度也还是淡淡的,看不出什么喜悦,也看不出什么不满。只是很奇异的,两人之间斗气的氛围倒消散了许多。确切地说是这场沈欢单方面的战争终于以沈欢的妥协而结束,刚开始她还死犟着,每次回去都垮着一张脸,搞得屋里空气十分憋闷,郑远扬看个小品都不敢放声大笑。后来一年年过去,有些原以为会一辈子刻在心里的痕迹也开始慢慢淡褪了。有一年春节她回家,大包小包的刚安顿好,叶素秋顺手从糖盒子里摸出个芝麻酥,窸窸窣窣剥开递到她跟前,眼神和缓安静,却是一句话也没有。沈欢看着她鬓角的白发,还有手背上日益松弛的皮肤,脑子里还没来得及组织拒绝的话语,身子就已经鬼使神差地凑过去,接受了叶素秋的投喂。当芝麻香浓的气味在口腔里弥漫开来的时候,沈欢一直以来紧绷的神经被奇妙地安抚了。她蜷缩在老旧的沙发里,怀里揣着暖手宝,静静地看着叶素秋给她织围巾。
郑远扬戴着老花镜,搬个小马扎坐在窗户边,对着阳光翻手里泛黄的旧纸张。他抬头扫了叶素秋一眼,又看到难得显出猫样儿的沈欢,心里一阵高兴,嘴边便不自觉溜出一句话来。
这围巾你妈都快织了小半月啦,白天织晚上拆,总怕织不好。
他一双苍老的眼睛在镜片后眯着,脸上喜气洋洋。叶素秋转头横他一眼,却也没反驳。
沈欢看着叶素秋专注的神情,蓦地鼻子有些发酸。她几乎可以想象这个都快看不清报纸的女人是怎样一针一线、小心翼翼地织出这么一长串物件。室外昏黄的阳光安静地笼在裹着棉服的叶素秋身上,照得她臃肿的身子仿佛一个发了酵的面团。
在那一刻,在时间和光线都放缓了脚步流连不去的那一刻,沈欢心里层层累积的痼疾终于有了土崩瓦解的征兆。她眼角发胀,喉间泛紧,恍惚间看到了十多年前的叶素秋。她还是那样的温和柔软,坐姿娴静端庄,头发平顺地捋到耳后,身上永远带着干净的皂角味道。
然而毕竟十多年还是过去了,叶素秋也被生活打磨成了现在这副样子。光阴让她好看的脸庞结了霜,年岁如雪落在她头上。小时候的沈欢以为她妈妈会一直好看下去,好看到老,好看到死。如今看来,谁都逃不过。
沈欢忽的就有点后悔。
她开始怀疑从前那个跟叶素秋赌气的自己。她想,她是不是浪费了很多时间,虚耗了很多精力,孤身一人固执地等在沈家良走后的原地,等着早已迈步向前的叶素秋回来,把她的小女儿牵走。
可任凭时光空掷,却没有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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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又过不了几年,沈欢快三十了。
三十岁的沈欢在公司里坐到了一个小主管的位置,虽然手底下管不了几个人,好歹也再不用被任何人差遣。为此郑远扬专门打电话贫她,说哟,我们姑娘能干哈,都升官儿了。
沈欢抱着猫坐在白色的沙发上,一边给它顺毛,一边举着手机说,什么啊,干两个人的活,拿一个人的钱,累死了,不想干了都。
郑远扬越发高兴了,说不想干就回来,回来郑叔养你。
沈欢撇撇嘴,心想养什么啊养,你那点退休金都不够养猫的,还养我,省省得了。
郑远扬又说,你现在工作也都顺了啊,钱也够赚了,你看什么时候……什么时候给你妈带个女婿回啊?
沈欢顺毛的手停住,良久才淡淡冒出一句:还早,不急。
这句异常薄凉且事不关己的话成功地把郑远扬噎住,最后他讪讪地说,行吧,别让你妈等太久。
沈欢不想结婚。至于为什么不想结,她也说不清楚。
就觉得一个人过挺好的,这算理由么?
当然也不是没有男的追她。有是有,可她就是不愿意妥协。她愣是表现得跟厕所里的石头似的,又臭又硬,几句话就能把别人吓跑。单位里曾经有一个追她的男同事跟她聊天,有点劝哄地对她说,你们这样的女人,成天叫着我不需要男人,实际上什么啊,估计大半夜都躲被子里哭呢吧。大冬天的连个暖被窝的都没有,还是赶紧嫁了好。
沈欢一点也不回避地看着他,目光直直戳在他脸上:我自己什么样我知道,不用你来告诉我。
那男同事脸上挂不住,沉默一会,起身走开了。
沈欢相当讨厌这样自以为是的判断。她最烦别人对她说,女人嘛,结婚生孩子才是正经,赶紧找人成家吧,不然一个人多累啊。每次听到这样的论调,沈欢就忍不住心里直爆粗:你他妈知道什么是正经,正经个屁。
她也想过是不是叶素秋改嫁让她不再相信婚姻了,可仔细想想发现不是。叶素秋跟着沈家良那会儿就不用说了,就算现在和郑远扬一起生活,两人感情也很好,相敬如宾。沈欢只是不明白,每个人都在劝她结婚结婚,可万一她就不结呢?
为此郑远扬急昏了头,心都操碎了,他愣是表现得比叶素秋还激动,成天张罗着要给沈欢安排对象,于是每次回家就成了沈欢的劫难。她看着郑远扬那张急迫的脸,拒绝的话到了嘴边硬是给咽了下去。
沈欢想,不就是相个亲么,相就相呗,成不成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于是就有了一连串的相亲经历。每次沈欢都把自己捯饬得光鲜亮丽,在她郑叔期待的目光下出门,回来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只一脸平静地笑笑,转身便回了房。郑远扬一个电话打给男方,人家一律支支吾吾嘟嘟囔囔,绕了半圈说了一堆废话,最后终于落到了沈欢个性太强将来掐不住的点上。
郑远扬一怒之下摔电话:混账,居然嫌弃我家姑娘个性太强?窝囊废!
叶素秋倒是不急,一边定扣子一边劝他:消消气,老郑,她不结就不结吧。
在一连串的相亲失败后沈欢终于得以消停两年。幸好她在外地,天高皇帝远,她郑叔就算想伸手也伸不过来,索性随她去了。于是渐渐地,沈欢成了一个事业小有成就却越来越无人问津的单身老女人。这样的头衔压在她身上倒没把她压塌,更没让她产生什么恨嫁的心思。相反的,沈欢慢慢学会了享受一个人的时光。她一个人吃饭,一个人逛街,不需要任何依托,也不需要任何附属;她与孤独融为一体,并且成为了孤独本身。在这样的融合过程中沈欢没有任何畏惧,她曾经坚硬的外壳就这么软化下来,兼收并蓄,济济一身。
沈欢自己也没料想到,她居然变得善良了,也变得温柔了。然而这样的善良温柔并没有为她招来什么桃花,甚至连一朵烂桃花都没有。按照公司后辈的说法,就是沈姐只可远观遥望,不可存非分之想。沈欢刚听到这说法的时候很不给面子地呛咳出来,咖啡沫喷了一桌,又淡定地拿纸拭去,只回了一句,别乱说,折我十年阳寿。
其实她自己心里清楚,什么只可远观,都是狗屁,无非是被嫌年纪太大。三十好几的女人,保养得再好,那也是凉了的黄花菜,没人感兴趣。脾气再稍微差一点,还会被人说闲话。所幸沈欢并不怎么在乎。她工作顺利,存款上涨,还买了辆车代步,没有男人也过得很好。
闲暇时分,沈欢经常坐在自家窗口眺望这座城市,算作一种短暂的休息。她守着那一小方空缺望出去,抬头是被高楼切割的天空,低头是被街道贯穿的土地,视野狭窄,色调黯淡。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