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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理了,现在是程慕南伤我在先,那我反击,以十倍的份量回敬,这也是正常得很,我没有错,错的是程慕南。
「放开我,死变态!」
「变态?骂得好啊,很遗憾的是,从明天开始,你便要跟我这个变态一起住!不如买贞操带给自己,好不好?哈……」
「为了好好地调教你,校长已发下命令,要你与我一起住!我真期待呢,哈哈……对了,打破玻璃那里,我会为你隐瞒一下的了,我可不想这么好玩的玩具被送走呢!」
自从那件事后,我一直没试过抓狂至如此地步,也未试过为了一个人,而暴戾焦躁到这个地步,会不惜一切地攻击一个人,要看到一个人坠进无边无际的绝望里。既然程慕南这么讨厌我,也这么讨厌变态,我就要他跟我一起住,要他无时无刻地担心着自己的安全!
说罢,我便不再看程慕南一眼,转身回到楼上。在过了不久后,便听到楼下的一声咆哮。呵,程慕南是逃走了吧?
没关系,我们还有很长的日子要一起渡过呢,我会好好地期待着的。
回到楼上,打开外卖盒子,只见内里的炒饭依然温热,散发着淡淡的饭香,但我却胃口全失,只吃了一半便再吃不下去;想把手头上的植物资料输入电脑中,然后再找出应用的护理方法,但我却做不到,只把电脑开了,打了两个字便咬着烟,什么也不想做。
我只想到程慕南,在认清到这事实后,我不禁讶然,自己有多久没尝过想人的滋味?虽然在印象中的程慕南,给我的感觉很坏,然而无可否认,他是这七年来,第一个可上心的人。
闭上眼,把身体仰后,在脑中描绘出程慕南的模样,虽然与他的相处时间不是很久,然而,也足够让我对他印象十分深刻。只记得他粗眉大眼,眼神不算凌厉,却很有神,也很坚定,是那种很清楚自己要干什么的人;神态的确有点愤世嫉俗,有点偏激,但总括来说,他只是个不满于现状、想由自己选择自己的路向,一个渴望他人会看到真正的自己、而不是只看到他的钱、他的身份背景的小孩子,处事不成熟,也很青涩。
果然是个很有被玩弄欺负的价值,但一向不会主动与别人扯上关系的我,为什么会想到跟一个与自己不认识的人一起住,而且还打算为了跟他住而跟校长交涉?
可能一直独自生活的我……真的太闷了,想要一件玩具来调剂一下。
慕南篇——3
我知道现在的自己可说是狼狈不堪,满身是伤,手亦被人绑了起来,活像刚被强盗打劫的样子。街上的人不断对我投来奇异目光,对我指指点点。但与这副可耻的样子比起来,沈凛对我的所作所为,更让我觉得自己受到侮辱。
我并不是那种歧视同性恋的人,在酒吧中也常常有同性恋者结伴光顾,我与他们更可以谈得上是朋友。但不歧视是一回事,自己被同性夺去初吻却是另一回事。试问世上有哪个男生会喜欢与另一个自己不喜欢的男性亲吻?至少我不会喜欢。
或许初吻被一个陌生人、更可以说是自己讨厌的人夺去,让我失去理智吧?所以明知道说话伤人,我还是口没遮拦地一口气狂骂对方。而沈凛……竟然如发疯了的狗般骂我有爹生没娘教。
在那一刻,我那自来到英国后一直抑压的怒意终于完全爆发起来。有爹生没娘教?那个人他知道什么?我想有爹没娘的吗?他什么也不知道,他凭什么这样骂我母亲?我本来……一直都与母亲一起生活的。但母亲却……因我而失去生命……而我……亦迫不得已的被流放到这里……
回想起自己的母亲,我真的觉得她很伟大。明知没有丈夫在身边、要单独把孩子抚养成人是多辛苦的事,她还是不理会自己父母的反对把我带到这个世上。她牺牲了最宝贵的青春、时间,含辛茹苦的扶养着我。怕我会生活得苦,每天清晨便外出工作;怕我学习得不好,晚上不论多累也会陪我温习;怕我闷,假期时也不休息带我四处游玩。不论是物质还是精神上,母亲都给我最好的,还不断对我循循善诱,教我很多做人的道理,最后还……为了保护我,牺牲了自己的生命……试问这样一个伟大的母亲,怎可以被人如此侮辱?
也不理会沈凛将再说出什么更羞辱我的话,我不断骂他死变态神经病,总之所有骂人的说话,除了粗口外,我全都骂了出来。只是那些说话对沈凛好像没有杀伤力,他只是留下谜般的一句话便不再理我。既然对方不理自己,我也不留在那里自讨没趣。
三步拼两步的跑到酒吧,甫一进门,慰问的声音即此起彼落的向我袭来。
「小南,怎么这么迟?咦?怎么被人绑起了?你被人打劫吗?」
「被打劫也没我这么惨……KEN,先替我松绑再说。」听到我的要求,KEN立即取来一把锋利的刀子为我割断手上的麻绳。在这一刻,我的手才可以放松起来。
「那到底发生什么事?以你的身手,应该没什么人可以打劫你。反而……打劫你的人可能被反打劫……」
「说起来就生气了!我学校……咦?什么东西那么香?」
我相信,我现在的样子一定像极饿鬼转世般,口水流得满满一摊的在地上。但谁叫我自午饭时间后便什么东西也没吃进肚子?平时我总会利用两份工作中的那一小时空档去弄点吃的,但今天却被沈凛那变态冰男破坏了!
看着老板瑞出香喷喷的海鲜批,未等他吩咐,我已经一手抢去最大最多配料的一件送到口中。嗯……老板弄的东西还是这么好吃,我真有口福。
正当我为自己可以吃到美食而郁闷暂时被扫走时,胃部突然产生一阵剧痛,痛得我不得不放下手中的食物。以为休息一下便没事,但时间过得愈久,胃部抽痛的感觉就愈严重,甚至在吃了胃药后还没有起色时,我才惊觉到沈凛曾在不久前狠狠地抽踢我的身体,胃部更是首当其冲的地方。现在的痛,就是胃部受伤的结果。
到了这个地步,我只能眼巴巴地望着众人一脸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平时在酒吧的打工时间,是我一天中最轻松最快乐时光。和蔼的老板及爱玩闹的同事,还有亲切的老顾客,都能让我的心灵得到一丝慰藉。但今天,胃痛的折磨及「只能远观不能饱尝」的悲哀,我不再享受到这样的快乐。
这一刻,我对沈凛的怨恨,简直是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我暗自发誓,我一定要把沈凛的假面具拆下来,让所有人都知道他的真面目!
可能是我怨念太重,今晚的自己绝对到了生人勿近的地步。平时总爱逗玩我的客人,今天都不敢坐到我面前的吧位上,可想言之,我的脸色一定是比臭豆腐还臭。或者老板不想我吓怕客人吧?好言安抚我几声后便着我回家休息,而我亦不好意思拒绝,交待好再离开酒吧。
回到宿舍,脱掉衣服,在调好闹钟后,我即躺在床上呼呼大睡,清醒时已经是早上七时。正当我想拿取浴巾及校服,先来个晨浴才上学时,我才发现,我的一切物件全不见了!天!这是什么贵族学校的附属宿舍?怎会发生盗窃事件?我的东西啊……
沈凛篇——4
次天一早,我一反常态,老早便醒过来,用一洗即脱的染料把头发染黑,换上一套土到不得了的衣服,架上笨重的黑色眼镜,我便从不良少年,变身成为懦弱没用的笨蛋。在镜前再三检查自己呕心的外表后,我便出发前往学校,而今天,我的第一站并非温室,而是校长室。
对,为了我日后的无限乐趣,我决定向校长提出让程慕南跟我一起生活,想当然,我是以避免他再次在宿舍中闹事,而且方便管教为由,恳求校长答应。
要命,听着从自己嘴里吐出的虚伪,我不禁毛骨悚然,而且,我相信校长也知道这并非事实,然而,我更相信校长正头痛着程慕南的事,狠不得把他赶走,所以,我的提议刚好解决了他的烦恼,他需要的,是一个听起来很合理的理由。
但,在老头子开口答应前,还是问了一句:
「你……不是对程慕南……对不起,我不太应该这样问……」
老头子果然是在意了……在意曾经有『前科』的我,会否对同是男生的程慕南有任何不轨企图,又或者,担心曾经受过那种『伤害』的我,会下意识对同样是男生的程慕南报复,总之,让我和程慕南一起住,的确可以解决很多问题,但同时也带来了不少不知名的隐忧。
对老头子来说,程慕南自然是一个大麻烦,留在宿舍中也只会一次又一次地闹事,然而比起程慕南,我是个更令人头痛的人,一个随时会爆的炸弹。
嘿,当年的那件事,果让令校长留下阴影,成为此校的恶梦了。
「我对程慕南……没什么,充其量也只是想挫挫他的锐气,叫他不再嚣张,懂得珍惜现在拥有的东西。」
「可能由我来说,好像不太可信……哎,我应该说,不管你信不信也好,把程慕南丢到我那里,始终比留他在宿舍中好吧?」
与其说我在请求、说项,倒不如说我在威胁吧?我知道校长会为了当年的阴影而答应,毕竟……没有人会愿意自己的学校再次被黑色平治房车包围吧?虽然我相信,校长这种老奸巨猾的老头子……一定会老早便预备了后路。
「嗯……其实不管你对程慕南有什么,又或是你对他有做出什么也好,对我校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合约上,你并不是老师,最多也只是高级校工吧!」
「没有人会要求校工行为良好得媲美老师,也没有人会要求校工对对学生所做的事要小心谨慎得如老师般,因为你并不是老师。」
啧,姜果然是越老越辣,我威胁,老头子则早已留了后路,准备不管我强暴了程慕南也好,爱上他也好,学校都不会惹上官非。哼,真是的,把自己的学生请回来工作,却一直跟我勾心斗角,一方面要我对付程慕南,一方面不让我闹出任何大事,他根本就是存心利用我。我不禁越想越气,但脸上却依然带着灿烂的笑容。
「这也是我的人工为何会这么低的原因吧?不过听到你这样说,我就放心了,我当你已经答应。」
说着,我便微微地向校长鞠躬,转身离开,来到宿舍。
这Friend’s
school是英国的贵族学校,排名仅次于北爱尔兰的超级名校——圣嘉芙莲,然而,听闻这校的学生设施是远比圣嘉芙莲奢侈,一栋五层高的大楼竟有着升降机(通常五层或以下的只有楼梯),每个寄宿生都有着一间独立的小套房,套房中应有尽有,连浴室也有一个,只差没有厨房,所以,通常学生也很享受在这里寄宿。
但看来,程慕南是一个例外,当我偷偷走进他的睡房时,赫然发现,这人的所有东西,都早已放在行李里,嗯……应该说,他从未把属于自己的东西放在房中,他根本就准备随时离开这里,他从不属于这个由亲生父亲所挑选的地方。
程慕南不想留在这里嘛,那我便帮帮他吧,嘿嘿,不知道当他知道后,会有什么反应?拉着程慕南早已收拾好的行李,我一边在心中暗想。
这问题的答案,我在工作后不久便知道了。当我正蹲在一角,为接待处种一些瓶栽时,程慕南冲了进来,劈头就是一句:
「沈凛!你这个天杀的混蛋,你凭什么要我跟你这个变态一起住?」
「就凭我是专门管教你的人。」
我头也不抬,理所当然地回答道。正如我所说,我的爱,是属于花草树木,鸟兽虫鱼,所以当我还是在护理植物之时,我不会如昨晚般暴躁。
只不过,今次我不暴躁,却是程慕南粗暴,只见他突然冲上来,一手拨过我的瓶栽,再一脚踢翻了我刚播种不久的培苗盘。天呀,那可是我几经辛苦才培植出来,极为难找的非洲紫罗兰种子啊!
这个程慕南,到底知不知非洲紫罗兰有多难受精?而它的种子,又多难才可发育成熟?他又知不知道,这些种子有多小?一旦被打翻,而且还是倒在草地上,我根本无法找回那些小种子,而非洲紫罗兰这种麻烦的苦苣苔科,即使种子能够在这种『恶劣』的环境(那是对非洲紫罗兰来说)发芽,幼芽也只会夭折。
只感到左边胸口痛得要命,我不禁蹲到地上,欲哭无泪地望着一地散沙,从口中挤出一句咬牙切齿的话。
「给我滚!我不想在这里杀了你!」
慕南篇——4
望着应该摆放行李的位置,又望一眼应挂上校服的衣架,我整个人茫然起来。怎样看,我的东西都是被盗窃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