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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爷不是好惹的-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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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木果端着饭碗等了一会,不乐意了:“你只给他夹排骨,怎么不给我夹?”

    柯暮霭心里叹了口气,赵木果这孩子虽然跟景云松同岁,但仿佛总也长不大似的,不但长相白白净净,总是那么乖巧可爱,性格也一如既往地这么幼稚,他夹了两根排骨给赵木果,又添了一个鸡翅,赵木果这才满意地端着饭碗吃起来。

    柯凌霄看着面前的排骨迅速减少,皱着眉说:“到别人做客,有点深沉,别总像八辈子吃不着饭的饿膈似的,这么多外人在呢,让人笑话不?”

    景云松放下碗筷,平静地看向他。

    虽然景云松脸上没有一点恼怒的痕迹,但就是这么面瘫似的平静,让柯凌霄心里直发毛,景云松自从跟随他妈到老柯家来,数次交锋,他都在不断地挨景云松揍。

    第一次去老院讨宿,就因为抢榛子被景云松打了个乌眼青;之后不久被景云松用橘子砸在头上,打了个仰八叉;后来过年时候,挨了景云松的天马流星拳,打得坐在地上哭;再后来在学校里,当着两班班主任的面,被景云松打掉了两颗门牙,再再后来,柯凌霄用钱收买两个高年级的学生放学的时候在路上堵两人,被景云松以一敌三,绝地反击,混战之中,用许乐阳给他做的防身t形拐敲了个满头大包……

    这一笔笔的血债构成了柯凌霄童年中不可磨灭的血泪史,现在直面景云松,被那双眼睛看着,他心里立刻就罩上一层阴影,色厉内荏地说:“你想怎么的?这是我东哥家,你算个什么东西?跟咱们老柯家有什么关系?跑来蹭吃蹭喝……”

    “柯凌霄!”郭镇东从另一桌过来把他喝止,“松松也是我弟弟,这次更是我正式下请帖请来的客人,你说木木吃饭让人笑话,你这么大的人了,当着外人面,这么说自己家的兄弟,就不让人笑话了吗?赶紧吃你得了!”又过来安抚景云松和柯暮霭,“别搭理他,你们来这里冲的是我,吃好喝好,待会我过来敬酒,你们喝杏仁露,完了还得唱歌呢啊,都得唱,每人最少一首!”

    这圈亲戚里,柯凌霄最怕的两个人,一是柯迅霆,一是郭镇东,这两人都是他要讨好的,现在被郭镇东当中斥责,顿时涨红了脸,咬着嘴唇,低下头去,眼泪止不住地就要往碗里掉,好在即使忍住,不再说话,只是埋头苦吃,把面前盘里的排骨不停地夹光。

    吃到九成饱,柯暮霭放下筷子,拿了螃蟹过来,掀开蟹壳,把饱满的蟹黄递给景云松,然后自己吃剩下的蟹爪,赵木果又不平地喊:“木木,我也要吃蟹黄。”柯暮霭又给他揭了一个。

    “也给我剥一个。”清冷的声音响起,柯暮霭以为自己听错了,抬头一看,竟然真的是柯迅霆,他正襟危坐,表情十分正式地看过来,“给我也剥一个蟹黄。”

    柯暮霭很是不喜欢他这种近乎命令的口气,而且里面又带着两种情感,一种是我让你给我剥蟹黄是看得起你,别人我不稀罕用;另一种则是弟弟给哥哥做这种事是理所当然的。这两种感觉柯暮霭都十分地讨厌:“螃蟹盘子离你那么近,你就自己整呗。”他愉快地把蟹钳咬开吃里面的肉。

    柯迅霆皱着眉头,在他短暂的不到二十年的生涯之中,还是很少有人这么直白地拒绝他的要求,不管小孩还是大人,面对他的时候,都是讨好的居多,就算是柯永利,跟他说话也是大侄儿长大侄儿短的,柯迅霆给他一个防风打火机,就能乐翻了天。

    气氛有些尴尬,柯迅霆还要说什么,柯晴雯在一旁说:“不就是蟹黄嘛,我给你弄。”她麻利地拿了一个螃蟹,揭开盖子,递给柯迅霆。

    柯迅霆把螃蟹放在碗里,看着饱满的蟹黄,已经没有了要吃的欲|望。

    “迅霆,你倒是吃啊,看看合口味不?再加点姜醋?”

    柯迅霆没有回答她,皱着眉站起来,到电视前面,拿过光碟本,在里面找了一张,等前面一个人唱完,他把机器打开换碟,然后选歌,是一首刘德华的《忘情水》:“曾经年少爱追梦,一心只想往前飞。行遍千山和万水,一路走来不能回……”

    他已经过了变声期,声音圆润清晰,很是好听,而且身材修长,雪白的毛衣,配上修身的牛仔裤,细腰长腿,半闭着眼睛,唱的十分投入,竟然长出了有点诱人的抑郁气质。

    所有人都停止说话,听他唱歌,直到最后一句:“就算我会喝醉,就算我会心碎,不会看见我流泪。”

    大家爆起了十分热烈的掌声,王森林把手指伸进嘴里打口哨,柯凌霄站起来鼓掌,大声喊着:“迅霆哥,再来一个!”

    柯迅霆并不作回应,大步流星走到景云松旁边,把麦克风递过去。

    景云松敏锐地感知到对方今天有点针对自己,但他想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来到柯家好几年,他跟这位大堂兄没说过一句话,有点不好拿捏分寸,转头看向柯暮霭。

    柯暮霭把话筒接过去:“我先唱一个吧,然后松松再唱。”他去光碟本里翻了一张,选的是一首《追求》,是现在大街小巷都十分流行的歌曲,“给我一个理由,让我去追求,让我一次喝个够。都说那爱情美呀,我却无所谓,我为,爱情,流过太多的泪,只好现在才能找回……”

    他嗓音清亮,唱得也十分投入,而且调子很优美,大家听得也挺入神。

    “唱这歌,得喝酒才应景。”柯迅霆端着一杯啤酒过来。

    柯暮霭看着他,四目相对片刻,柯暮霭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接着唱:“端起爱情的酒,疯狂有滋味,一杯,一杯,我也不会醉……”

    唱到一半,他抄起一瓶打开的啤酒,举起来对嘴咕嘟嘟喝起来。

    “木木!木木!”景云松和郭镇东都过来,“你别这么喝。”说着要把酒瓶挪开。

    柯暮霭却不肯撒手,摇了摇头让他们别抢,把那酒一口气喝干,最后把空瓶倒转过来,只流出点沫子,同学那桌齐声鼓掌,比方才声音更大:“是爷们!纯爷们!纯的!”

    柯暮霭满脸通红,端起话筒继续唱第二段:“端起爱情的酒,疯狂有滋味,一杯,一杯,我也不会醉,满脸都是爱情的泪……嗝!”他打了个嗝,“洁白无垠,散发青春的光辉,这样的男孩真让我陶醉……都说那爱情美呀,我却无所谓……”

    他看着景云松唱,他今年才十二岁,这里的有都是一群孩子,谁也没有往别处想,都只以为他一时兴起,临时该词玩笑,只有柯迅霆看向他们俩的目光里闪烁起不明意味的光。

 第083章 谶歌(二)

    一瓶啤酒虽然不多,但柯暮霭现在是小孩身子,又是一口气喝干,勉强把一首歌唱完,就开始打晃了,景云松和郭镇东一起把他扶到沙发上坐下,郭镇东去给他弄热毛巾,柯暮霭爸麦克风递给景云松:“松松,该你了,你也要唱,我要听。”

    景云松拿过一罐露露递给他:“你坐住了啊,别倒了。”

    赵木果过来坐在柯暮霭的旁边,让他靠着:“我扶着他,你去唱吧。”

    景云松也选了首歌,是前两年很流行的《潇洒走一回》:“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恩恩怨怨生死白头几人能看透……”他正处在变声期,声音有些沙哑,音质并不是很好听,不过他唱得很有气势,那种潇洒的气质,左手在身前,右手拿着麦克风,昂着头,跟着电视的节奏摇摆,不时地看柯暮霭一眼,“红尘啊滚滚,痴痴啊情深,聚散终有时……”

    柯暮霭酒精上来,大脑发晕,看着两腿细长的牛仔裤小帅哥,视线一阵阵模糊。

    “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至少梦里有你追随……”

    确实是像做梦一样,柯暮霭默默地想,至少梦里有你追随,我重活这一世,也是一场梦吗?

    “我拿青春赌明天!你用真情换此生!”景云松转过来,看着他十分投入唱,“岁月不知人间,多少的忧伤,何不潇洒走一回!”声音时远时近,忽大忽小,整个世界都失真起来,只剩下景云松站在虚空里跟他说,“我拿青春赌明天,你用真情换此生……何不潇洒走一回!”

    等他重新清醒过来的时候,景云松正在他旁边坐着,用热毛巾给他擦脸,郭镇东拿着吗丁啉出来:“要不要给他吃点?”

    赵木果在旁边说:“木木醒啦,木木,你要不要吃点药?”

    柯暮霭感觉自己精神了许多:“我睡了多久?”

    “没多久,就一会,几个歌的功夫,东东给你找了吗丁啉,说是可以解酒,咱们商量着,如果你醉的太厉害,就给送医院挂滴流了。”

    “我没事,就是身上有点软,在这躺一会就好了。”

    郭镇东用篮子装着洗好的水果过来,景云松说:“我来吧。”他拿过一个鸭梨,用小刀削皮,景云松手指修长,皮肤白皙,配上刀和鸭梨的很好看,一口气把皮削到头,中间没有一点断裂,而且薄厚宽窄都差不多一样,剩下净白的果肉给柯暮霭。

    “你给我切成块,我用牙签扎着吃。”景云松依言给他切块,柯暮霭扎起一个放在嘴里,嚼着嚼着,忽然笑了,“你还记得,前年冬天我有病了,小舅买的苹果,让你给我啃皮,你啃着啃着,最后就剩下一个核了。”

    景云松也笑了:“所以后来我就特地练了这手刀工。”景云松把玩着手里的水果刀,反过来掉过去像风车一样旋转,“李寻欢的飞刀是雕刻木头练出来的,我的飞刀是打水果皮练出来的。”

    赵木果在旁边看着有趣,也拿过一个鸭梨试着打皮,结果不是厚了就是断了,浪费了不少果肉不说,还坑坑洼洼,难看死了,他只打了一半,就有好几次差点把手指头削了,气得直撅嘴,最后把梨和刀都送到景云松面前:“松松,你帮我打一下呗。”

    景云松跟他是同班同学,平时也很熟了,知道他的性子,笑着逗他:“叫声哥哥来听。”

    赵木果跟他同岁,不过生日太小,是冬天里的生日,按照亲戚的礼来算,确实应该管景云松叫哥哥的,不过从来都没叫过,这会倒是没什么压力:“松松哥哥,帮我削下梨皮呗。”

    景云松把梨子接过来,用自己的那把刀飞快地把下面一半的皮都消掉,仍然是一气呵成,削出来的梨子表面光滑圆溜,跟上面的坑洼形成鲜明的对比,赵木果看得羡慕不已,两手捧着把梨接过去,看了半天,才开始小口小口咬着吃。

    柯迅霆在不远处,目光始终落在这边,看见他们三个这样的场面,心里越发地不舒服了。

    柯暮霭转过头去,看电视,这会正是柯凌霄在唱:“流浪的人在外想念你,亲爱的妈妈,流浪的脚步走遍天涯,没有一个家,冬天的风啊,夹着雪花,把我的泪吹下……”

    他唱的是《流浪歌》,也是现在非常流行的,大街小巷都能听见,郊县歌舞厅卡拉ok必点曲目。他唱得十分投入,一边唱一遍看向柯迅霆,“走啊走啊,走啊走啊,走过了多少年华,春天的小草正在发芽,又是一个春夏……”

    他最想引起大堂兄柯迅霆的注意,奢望得到他说一声好,甚至只要冲自己笑一下,鼓励自己一下,然而什么都没有,柯迅霆一直在看着沙发上那边小声说笑的三人组。

    他顺着目光看过去,正好看到柯暮霭躺在沙发上,枕着景云松的大腿,被景云松喂西瓜,腿搭在赵木果的腿上,赵木果给他捏腿,觉得十分地刺眼。

    忽然王森林过来,一把抓住柯暮霭的脚踝,挠他的脚心,柯暮霭一挣扎,景云松正好用牙签插着西瓜过来喂他,差点扎进眼睛里。

    “你干什么!”景云松沉声说。

    “怎么地?”王森林也不甘示弱,“我跟我小弟闹着玩怎么地?不行啊?”

    柯暮霭劝了几句:“没事没事,也是我们自己不小心,别再这么喂西瓜了,确实不安全,你下回喂葡萄吧。森林哥,那什么,你唱歌没?也唱一个吧。”

    景云松不再理会王森林,让柯暮霭继续枕在自己腿上,拿葡萄喂给他。

    王森林撇了撇嘴,然后又笑了:“好啊,我给你们唱一个蚂蚱之歌!”他去光碟本里翻出一张盘,柯凌霄后面还有两句没唱完,就让他把碟给换了,调到自己要的那首,扯着嗓子开始吼:“是什么祸害庄稼啊?蚂蚱!为什么不抓它啊?因为它呀长了四条腿啊,一抓一蹦达呀!小孩子不听话啊,惯的!”唱到这里,他挑衅地看着景云松,“长大了去犯法呀,祸害!今天他偷了一块砖呀,敢干!当父母们一个劲地夸呀,他越干越胆大啊!”

    景云松根本连看都不看他一眼,低着头给柯暮霭按揉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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