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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合集 by:水飒飒-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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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侵扰整个村落吞食了无数牛羊。 







每个为了赏金去猎杀它的勇者最后都死在它的利爪下。 















勇士为了集齐最后一枚勋章,答应了村民的请求。 







他踏上荒凉已久的草地,看到熟睡于土坡边的巨龙。 







原本小心的靠近因为一只惊慌的兔子而宣告失败。 







勇士提起他战绩显赫的剑与残暴的龙开始了撕杀。 















恶龙的身形虽然比勇士的要大,但移动起来却更加灵活。 







所以当勇士的剑被恶龙的爪子踩在脚下时,勇士以为自己将再也看不到神。 















但恶龙却在将他按住的瞬间有些迟疑。 







疑惑的眼神似乎更在述说某种激动。 







仅仅是片刻的时间,勇士挣脱了恶龙的禁锢拿起了掉在地上的断剑。 







用尽他生平最大的力气狠狠刺向了恶龙的心脏。 















一切终于结束,勇士不再耽搁地冲上了冈笛斯的山顶。 







找遍了宫殿的每个角落,他只看到一本写到一半的日记。 















“他已经走了三年又一百三十天,而我以为我等待了又一个世纪。虽然父亲说我的心智还未完全成熟,不能离开冈笛斯山神殿的保护……” 







“但希望见到他的心情已经将我最后的理智耗尽。” 















时间永远停留在半年前的某天。 







轻软的羽毛笔从日记本中缓缓的飘落。 























勇士想起神对他说过的话: 







“我的父亲让我记住我看到的第一个人。” 















“因为他将带我离开冈笛斯山上这被山风贯穿的冰冷孤独的大殿……” 















































我用温暖的手轻触你已安然闭上的眼睛,以及酣睡而微微张开的嘴。 















这只是个许久以前的故事。 







讲的是一只叫神的幼龙爱上了他见到第一眼的人类。 







即使是失去了心智依然记得爱人的面目…… 















我戴上老花镜坐回壁炉边。在猫的爪子下理好纷乱的毛线。 







也许围巾可以在明天织好。 







我亲爱的孩子只要你别再哭闹。 























################################# 







〈神与勇士〉 完 







毁容 















今天的天气有些阴沉呢。 







站在实验室门口的余宇这样抱怨着,顺手拍了拍身上不多的积水。从寝室走过来不过五十米的距离,暗色天空下的雨也小得不能再小,但这样潮湿的感觉还是让他不舒服。余宇相信自己应该是向往阳光的,就像教室里女生们摆的那盆仙人掌。 







实验室的门和窗对开着,临门走廊的阴冷黑暗使余宇的视野变得狭窄了很多。透过半开的门向里逆光看去,余宇皱着眉发现自己桌上的东西乱哄哄地被翻成一片。因为想到那几个异常贵重的仪器,余宇在自己还没看清对方的样貌时,就冲上前去扳住了对方的手。 







一瞬间的疲软。余宇在习惯了实验室里隐隐的雾气后,惊讶地发现对方是个比自己高出半个头的男生。精致秀气的脸上一闪而过的慌乱,让余宇莫名地心悸。犹豫着放了手,余宇回瞥一眼桌面,赌气似的收拾起来。 







被放过的男生显然并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他静静在余宇身边站了一会,磨磨蹭蹭地开了口。 







“那个……请问哪瓶是盐酸?” 







余宇心口突突地一跳,一半是因为男生好听的声音,一半是为了这个有些唐突的问题。 







“你在找盐酸?”他转过头,淡淡地问——如果男生了解余宇的话,他就会发现这已是余宇所能表现出来最好奇的表情了。 







“我……这些瓶子上的标签都被泡烂了,我看不出……而且盐酸也没有很特别的颜色……”他没有回答余宇的话,依然按照自己的意念解释着。 







双方沉寂了一下,余宇迟疑着前倾了身体,左手熟练地在瓶瓶罐罐里移动,抽出一个特大的递了过去,却在男生要用手接时,又中途折了回来——“你不像是隔壁实验室的人。如果不是做实验的话,你要盐酸干什么?”东西是他的,余宇当然有权知道其去向。 







男生愣了一愣,傻傻地笑起来。 







“我要毁容。” 







“啊?”余宇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要毁容。”男生又说了一遍。尽管笑意未变,但余宇却感觉到了他的认真。 







“为什么?”用看不出震惊的表情,余宇又问了一个问题。 







“因为……我要挽留我喜欢的人。” 







男生竟然改用一种余宇从未接触过的天真语气,讲了一个烂俗至极的答案。余宇被逗笑了——即使知道男生是认真的但还是笑了。 







“你被女朋友甩了?”这种事不是没听说过,过几天的校报,也许就会出现“本校某系某男生因女友提出分手要求不堪羞辱,用盐酸将其毁容”的头条消息来吧。 







“不。”男生摇头了,“是我自己要毁容。”看着余宇突然深邃的眼瞳,他有些害羞但坚定地说,“女朋友说我长得比她漂亮,所以……啊……”后半句话被余宇大幅度的动作生生吓了回去,男生抱着盐酸瓶吃惊地看着微微有些怒气的余宇。 







“可以了,你拿走吧。”余宇转过头,不再理会用高空抛物线丢进男生怀里的瓶子。今天的实验内容很紧凑,余宇觉得自己没空和这个只会改变自己讨别人欢心的没有立场的家伙耗下去,干脆地下了逐客令。 







男生不明白余宇为何突然生气,讪讪地向门口挪去。就在余宇以为世界清净了时,刚被带上的门又响起了敲门声。 







知道门外除了刚被赶出去的那家伙外没有别人,余宇装作听不见。 







但一阵一阵很有节奏感的,清脆到甚至可以听出是在用指关节扣击的声音,终于还是让余宇投降了。他黑沉着脸,一手护在门上,不善地盯着杵在门口正中,还举着手的男生。 







“还有什么事?” 







男生脸上又出现了一种讨好的羞涩的神情,“我……我想我其实不用这么多盐酸。我只是要毁容……这么多够我洗澡了……” 















“哈哈哈哈哈——” 







沉默片刻后,余宇发出自己也无法想象的笑声突然趴在了门上。不宽的肩上下起伏,配上蓝色纹印的校服,令人晕眩得像海里翻腾的浪花——这让男生有想要冲上前去,将它们固定住的冲动。 







“放心放心。你即使用它洗澡也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余宇一巴掌拍掉男生送过来的手,“这是专门调配的稀盐酸,你若要用它毁容,还不如站到楼下淋一小时酸雨来得有效。”余宇做了个仰面的姿势,终于再一次忍不住笑起来。 







男生的脸在瞬间涨得通红。但余宇从未曾在人前展露过的笑容,让他无法记恨余宇的嘲笑。木木地站立了许久,直到余宇折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后,男生才想起将自己手中的瓶子放回到余宇的桌上。 







“不毁容了?”余宇抬眼,心情好了许多。 







男生挠挠头,隐约也意识到自己的举动太傻,未及余宇再次开口,自己先噗嗤地笑出来。 







“其实只是自己也对这张脸厌烦了。”拉过凳子坐在余宇旁边,他辩解着。 







余宇把三角架上的石棉烤了又烤,用毫不在乎的口气回应男生的话—— 







“还是分手吧。” 







被余宇桌上药瓶奇怪的排列方式吸引的男生一开始并没有听清这句话,但他还是条件反射地应了一句“恩。” 







“如果是真心喜欢你的,反而会希望你更……帅气一些吧。”余宇用纸条将粉末舀入试管。 







“恩。”男生终于听明白余宇的意思,但仍只是轻轻回了一声。心思更多的放在如何将瓶子按照所盛液体的颜色重新排列上面,“赤橙黄绿蓝靛紫”他小声地来回确认。 







时间慢慢走着,余宇惊讶地发现今天的实验特别顺利,如果依照这个速度,他甚至可以在导师规定期限内提前一天完成任务。窗外投入的光越来越透彻,余宇嗅着手背上明显阳光的味道,嘴角一抹微笑蔓延开来。 







同桌趴着的男生还在研究余宇做出的银黄的结晶体,看他满脸好奇与专著的样子,如果此时泼上几升王水他也不会有反应吧。 







肚子饿了。余宇想。天也晴了。 







“请我吃饭吧。”他转头看着帮忙洗仪器的男生。 







“好啊。”直爽地回答着,好像他也期待很久一样。 







“对了,”他低声说。 















“我叫何水。” 























######################## 







完 







寻龙记 







我和我的伙伴吉拉米是在南大陆的春之精灵都已回到驻地威尔逊森林后,才来到这块据说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神迹之地—— 



南大陆是传说中谦逊的牧神流连之所,当然也是喜欢丰沃土地与遍地牛羊的龙族最好的逗留之地。 



至于我和吉拉米,我们是贝尔王朝最好的赏金猎人,也是此次参与王室行动的唯一两人——半个月前,我们有幸参加了贝尔王朝现任最高指挥官兼魔法师大人修格里·马尔托里·M维维亚专门为我们所举办的宴席。然后在酒足饭饱之后,一边看着M一箱接一箱地打开满屋子的金银珠宝,一边稀里糊涂地便答应了M代表王室所提出的所有要求—— 



当然,这便是我与吉拉米会冒着酷暑出现在这片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一望无垠的“绿色沙漠”的所有原因。 



除去我们所要面对的有关于这趟旅行的所有危险因素,最让我们感到头疼的其实还是我们的任务本身——寻找一匹有着银色鳞甲暗红色双眼的会飞的龙——天知道在南大陆的土地上这样的龙会有几百几千匹!! 



当然,如果仅是这样,我和我的伙伴在绝望之余也许还会想着随便找一匹来充数,可我们亲爱的M大人又说为了不至让我们的旅程太过艰辛,他同样将告诉我们一个本不该让人知道的条件以缩小我们的寻找范围,那就是在那匹龙的左半边屁股下,有一个象征贝尔王朝最高指挥官家族荣耀的标志——一个倒挂的蝙蝠型的烙印!!! 



一个倒挂蝙蝠型的烙印!!我和吉拉米在听到这句话后便完全相信所谓的王室果然都是一群疯子——他们竟然可以无聊到给自己的坐骑(或者是宠物)烙上自己的标记(在这里,请让我们为那匹可怜的龙默哀),然后在放走(或吓跑)那可怜的小家伙后,又四处派人到处追缴……再没有比这更加残忍没有人道的不是吗? 



不过,尽管我与吉拉米在对那匹龙的同情上,观点始终保持一致,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因此就会放弃眼前的十大箱黄金成了素食的动物保护主义者。说得更直白些,我们接了这个任务,可以说是毫不犹豫毫不迟疑。 



就这样,我们在M满怀期待的眼神中踏上了寻找一匹有着银色鳞甲暗红色双眼的会飞的甚至在它左半边屁股下还有着倒挂蝙蝠烙印的龙的旅途—— 



在这七月,所有龙族都在夏眠的时候…… 







“我说吉拉米,你确信我们现在正在前进的方向确实是往南大陆的中心城市——那个臭名昭著的地下贩卖黑市——戈马里亚去的吗?”当我看到前方不远处渐渐浮现绝对不可能在大陆中心出现的山麓的影子后,我这样疑惑地询问着我亲爱的向来都值得信任的伙伴。 



“当然,我对于我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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