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唤逼鹄础�
“秀朗,阿郎,你别躲了,快点出来!”我不放弃地喊着。
“等一下啊,正桓,你在找谁啊?”老板似乎对我这样的举止感到惊慌,一边拍着胸口,一边拉住我衣袖。“快坐下来,你看小树树被你吓成什么样子了?”
“小树树?”我怔了一下,随即想起了立树。我从公司出来时整个人都是懵的,根本就忘记了立树这回事,此时不由得惊醒过来。
“立树?立树呢?那孩子呢?”
“就跟你说了,他在这里呢!你别吓到他啊,亲爱的。”老板笑着说。
我一愣,往病床尾看去,才发现那里露出两只小眼睛,立树把两只小手攀在床架上,就这样从脚底看着我,似乎已经在那站了很久,我呆住了。
“是小树树告诉我你在这里的。真是个能干的孩子啊,他一发现你昏倒,就到处找公共电话,打电话给我, 你把他寄我这儿时我有告诉他号码。他跟我说恒恒不动了,要我快点来救你,我听了吓一大跳,还以为是小孩恶作剧,没想到是真的。”
我开始有点晕眩了,我把腰枕回枕头上,前臂按着额头。
“所以立树……一直跟着我?”我看着床尾那个依旧一动也不动的小精灵。
“对啊,他很担心你呢,我把你抱上计程车,送你进医院的途中,我跟他说没事,他还是一直握着你的手,死都不肯放开。直到看见医生,替你打了针后,他才肯放手。你中间还醒过来一次,叫着什么人似的,只是你大概不记得了。”
我茫然看着都是洞的天花板。“所以他……没有来?不是他送我到医院的?”
我看见立树忽然挪了位置。他很小心,发现我在看他,就立刻低下头去,好半晌才挪到床侧,他看着我插着点滴的手臂,就这样盯了很久,这才又抬头看我。
“恒恒。”立树看着我,满脸迟疑,“恒恒好了?”
我感到怅然若失,瞬间明白了一切。
一定是秀朗那家伙,在立树面前总是恒恒、恒恒地叫我,就连带他来之前,也一定跟这孩子说了:『把拔带你去找一个叫恒恒的叔叔,恒恒会照顾你。』孩子这种东西大人教什么学什么,他肯定以为我就是一种名为恒恒的生物。
“恒恒?”立树又叫了我一声。
我忽然觉得烦燥至极,又有一点生气。倒不是对立树,而是对我自己,我对于到现在这地步,还对那男人存有一丝幻想的自己,真的是气到都不知该如何自处了。
想起我刚刚那些自耽的想像,我就有一种想在这里一头撞死的冲动。
这时老板在旁边说:“啊对了,刚刚有个医生底迪替你看过,说是等你醒来之后去找他,他会告诉你检查结果哟。”
我喉咙咯登一声,虽然我有近七年没来过医院了,和秀朗分手后,连病毒都不屑理我,我也很久没检查自己的身体。以前还在公司上班时,每年都有员工体检,我的报告上总是小毛病一堆,但好在大病没几个。
这么说来,最近我的确觉得喉咙发疼,头也比平常容易痛,这次又忽然昏倒,搞不好真是有什么问题。
我想要是韩剧,医生搞不好会说我得了血癌,要我赶快找失散多年的双胞胎兄弟捐骨髓之类的。如果医生说我得了什么脊髓灰白质先天不全症候群等等,总之病名很长、听起来很威但听完还是不知道那什么的病,那就比较像日剧。
如果医生说总而言之我得了绝症,只剩三个月好活,要我赶快回去分家产,其馀什么都不解释,那这个医生一定很常看台湾本土戏剧。
医生真的宣布我得了绝症,而且是大多数人一辈子治不好、治好了也还会再感染的人类十大重症之一。
“你感冒了。”实习医面无表情地在我的病历上鬼画符。
医生说我是因为最近睡眠不足、营养不良外加饮酒过量,加上十一月天气不稳定,在哪里着了凉,所以才会小感冒。
至于为什么会昏倒,纯粹就是因为没睡饱。
他给我开了一星期份的药,要我回家按时间吃,就把我打发回家了。
这真是太好了,老板在送我回家时还抹泪说。
我想我真的太常看连续剧,所以才会有如此多不切实际的幻想。秀朗以前就常笑我,说男人这么爱看八点档的还真的不多。
虽然如此我二十三岁生日时,他还是给我买了掌上型卫星电视,让我在办公室里也能准时收看最新日剧。
我带着立树回家,像这样小病一场后,我心里不知为何四平八稳下来。就连回想秀朗在办公室里和特助的那一幕,也没办法再刺激到我。
我终于有时间定下心来想立树的事,俗话说有一必有二,林秀朗搞得出一个情妇,就很快会有第二个,搞得出一个暖床特助,也难保后面没有一打在等着。
这让我多少有点欣慰,至少知道爱文那女人婚后也不见得幸福。
像立树这种情妇生的小孩,我经常在连续剧里看到,总是会在父亲死掉的瞬间,如雨后春笋般地从地上冒出来。
不过我没有笨到什么把立树扶养长大,等秀朗挂了之后,再靠立树去争家产这种想法。一来我是男人,谁都知道立树不可能是我和秀朗的种,二来我知道秀朗这个人,虽然纵欲又没节操,其实还颇惜命的,现在他才三十三岁,等他归西我应该也差不多了。
我想过把立树送去孤儿院,或是寄养家庭,以社会一般人观点,这样对立树而言应该是最好的。我想孤儿院应该也没有连续剧里写的那么黑暗,男孩子多磨练是好事。
如果问我这时心里有没有一丁点的念头,把“独立无偿不求回报地抚养立树长大”当成一个可能的选项,我必须说其实还是有的。
毕竟是人都有一点这种浪漫的想法,偶尔想做点好事之类的,但考虑到诸般现实况状,加上抚养小孩不是只有“偶尔做点好事”的程度,我还是默默删除了这个选项。最主要还是我知道我的性子,太不适合做这种事,何况这还算是我情敌之一的孩子。
我牵着立树的手一路这样想着,忽然想到我在昏迷前,他叫我名字的事。
我低下头看着他,“怎么忽然肯和我说话了?”我问他。
像大树一样高 9
我低下头看着他,“怎么忽然肯和我说话了?”我问他。
我问这话多少有点报复的意味,他和我沉默作战了一礼拜,到头来看见给他饭吃的人昏倒了,还不是投降了。我想小孩子天真归天真,某些面向上终究挺现实的。
立树抬头回看我,我本来以为他又要像之前一样,来个大眼瞪小眼。但这次他看看我,竟低下了头。
“爸爸说,不可以随便跟陌生人讲话。”立树说。
我先是傻眼,脑袋还反应不过来,而后升出一种极度荒谬的好笑感。
原来他跟我冷战了一礼拜,并不是因为不爽我,而是林秀朗跟他讲了那种蠢话吗?啊啊对啊,我跟秀朗,还有跟他儿子,终究也只是“陌生人”的关系而已。我忍不住又这样自虐式地脑补。
“妈妈说,不管什么事都一定要听把拔的话。”立树又补充。我第一次听见他讲完整的句子,这声音软棉棉的,除去童音,倒真有几分秀朗那种没骨嗓的影子。
“那为什么现在又跟我讲话了?我是陌生人耶。”
我坏心地故意问。立树闻言抬头看了我一眼,又慌忙低下。
“恒恒不是陌生人。”立树说。
“可是恒恒跟你把拔是陌生人耶。”我咬着牙说。
立树似乎对这话感到很震惊,抬起头来瞪大眼睛看着我,真是个震惊点低的孩子。
“恒恒跟立树不是陌生人。”他好像觉得文法不太对,又调整着讲了一遍,“立树认识恒恒,恒恒认识立树,立树跟恒恒不是陌生人,所以可以讲话。”
我觉得他以后一定不能靠写作维生,否则一定每篇文章都爆字数,还被编辑嫌弃赘字赘句、辞不达意。
但是听着这种病句,我竟觉得心里有一块冰冷僵硬的地方,一瞬间震了一下,剥落下来一块小小的冰屑。
真的就是,小小的而已。
***
如果现在有人跟我说,小孩子天真无邪、小孩子没有心机,小孩子是孤独的人们最好的心灵之友,我一定会叫他去吃屎。
我的感冒好得很快。只能说人的命一贱起来,连感冒病毒都不屑与你为伍,他们很快举家迁出我的身体,让我连请病假的机会也没有。
我平常连六日都要打工,在麦当劳的厨房炸薯条,好在老板的店也是全年无休的,所以我就不客气地继续把立树扔在那儿。
立树继续在我这里住了下来。变成那样实在不是我愿意的,但是不是这样又能怎样,我的良心不容许我把他就这样丢到路边喂狗,因为总觉得这样做的话,就算在公厕里蹲马桶也有雷会从头顶劈进来。
我真的觉得这是林秀朗这看似少根筋的家伙,精心设计的阴谋。人是很难控制自己感情的生物,某些方面来讲这也是人软弱之处。就算我再怎么防备,而立树再怎么跟他爸一样讨人厌,只要相处久了,就算是地上的一粒石子,也会跟人产生感情。
想当初秀朗追我的时候就是这样,他想尽办法让自己二十四小时出现在我面前,我们明明念不同大学,他却可以每节下课都出现在我教室前的走廊上。
怎么躲、怎么赶、怎么羞辱都挥之不去,到最后就只好接受了。
秀朗还是个油里油气的大男人,立树是个孩子,成人面对孩子,本来戒心就会先少一半。我无法断言如果我再和他相处个十天半月,还能不能轻易将他还给秀朗。
立树似乎也很知道他这种优势,也知道我是他现在能攀附的最后一根稻草。
“陌生人”这个魔咒破除之后,立树开始采取他的正太攻势,他极尽一切所能,在我面前展现他懂事乖巧惹人怜爱的一面。
例如每天晚上我去杂货店接他时,他总会一早就蹲在门口等我。看见我远远走过来,就立刻跳起来,跑过来牵住我的手,用三十五度仰角抬头对我说:
“你回来了,恒恒,我们回家吧!”
例如每天回到我那间小套房后,立树就会开始铺床。他是我见过最能干的五岁小孩,不但会自己洗澡、吃饭也不挑食,床也铺得非常专业,他把我给他的棉被当垫被用,把原来小小一张单人床扩张成双人床,再乖乖地自己窝到旁边的小角上。
例如有一天,客户临时取消案子,我放了一上午的假,正想好好睡个大头觉。睡梦中却听见碗盘碰撞的声音,隐约还有火焰的热气。
我吓得立刻从被窝里跳起来,冲到厨房一看,就看到立树腰间绑着一块布,手里吃力地拿着平底锅,地上有打烂的鸡蛋,瓦斯炉开着,他一脸震惊地看着我。
“我……我想替恒恒做早餐。”立树低下头说。
我勒令立树从今以后再也不准碰我家厨房,以免有天我半夜被烧死而不自知。
诸如此类的事情还有很多,比如我进门时,他会帮我拿拖鞋,我坐在榻榻米上看报纸时,他会跑去倒水给我,我为了什么事骂他时,他就会乖乖低下头,做出深切反省的样子,一边眼角含泪一边说:
“我知道错了,下次不敢了。”
我想他应该是觉得自己做这些事,会得到大人的夸奖,说不定这也是大人教他的,比如秀朗或是他妈妈。
但我就是那种别人越表现得要我怎么样,我就偏不顺他们意的性子。立树越要我喜欢上他,我就越有刁难他的兴致。
他来牵我的手,我就故意越走越快,让他跟不上我,等到他跌倒还是怎样了,我再一脸嫌恶地回头跟他说:“你还没学会走路吗?”
他想替我做家事,我就索性真的把事情全丢给他做,他搬不动拖把,也拿不了水桶。我就等他束手无策地看着我,再抢过他手上的扫具,满口嘲讽。
“不是说要帮忙做家事吗?大少爷,怎么连个扫把都拿不动啊。”
我其实等着他反抗我,等他露出真面目。我想他有天一定会再也忍受不了,在我面前爆发出来,甚至醒悟到这里不是他长治久安之地,自己另谋出路之类。
但是没有,他一天比一天乖巧,还一天比一天话少。我再怎么讽刺他骂他,他除了道歉就是眼眶含泪,却又不哭出来,只是一脸无辜的看着我。
这让我越来越对他感到烦躁,有一天他打翻了水杯,把水洒了一地,我想都没想就抓住他手臂,把他推搡到一边去,对他破口大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