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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恒恒,你听我说,我也是被逼的啊……”秀朗还想再说,但我知道对付这男人最好的方式,就是不要让他有机会开口。
“这孩子到底是哪来的?”我截断他。可以的话,我真不想问这问题。
秀朗低下了头。“这是我的小孩,亲生儿子。”
我真的不想承认,那一瞬间像针刺透一样的不适感。
“我以为,自己的儿子自己养,是小学生都知道的常识。”
“我也很想自己养,可是……”秀朗似乎难以启齿似地,半晌看见我的眼神,才放弃似地叹了口气。
“他……不是我妻子的儿子。”
我傻眼了。
“林秀朗,你该不会要说,这是你和情妇生的孩子?”
我真希望他能摇头,但秀朗没有一次不违背我的期望。他点头了。
我感觉自己的手掌在发抖。“我们分开才几年?六年对吧?当初你为了和你父亲指定的女人结婚,六年前『不得已』和我分手。然后你现在告诉我,你在六年前就跟情妇生了个儿子?阿郎,你现在是在开玩笑吗?”
如果我是艺人,一定要检查房间哪里装了整人摄影机。六年以来,我一直以为让我的人生高潮起伏至此的,只有那个叫爱文的女人,就是秀朗现在的原配。
但是我现在发觉我错了,我不是打输了一场仗,而是打从一开始就不算在战场上。
“不是这样的,恒恒,你误会了!”
秀朗急着解释:“我和这孩子的母亲是婚后才认识的,就是你不辞而别,而我和爱文结婚之后。我和你分开六年零七个月,树树明年五月才满六岁,这就是明证!我和你在一起的时候,心里一直只有你一个人啊。”
“是啊,真是个忠诚专一的好情人。”我不凉不热地说。
秀朗叹了口气,虽然我诚心地觉得该叹气的人是我。
“我也知道这事情是我不对,但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我也不是不喜欢爱文,但是树树的娘……那个女人太惹人怜爱了,他不是你想像的那种女人,一点都不像做情妇的料子。她只是……单纯地爱着我而已,我不能不管她。”
我单纯地觉得不能再放任这男人讲下去,否则我会做出连我都无法想像的事情。
“我认为这件事情,交由他的妈妈来做,会比我这个粗鲁的男人,而且是和他一点关系也没有的陌生人适当。任何有常识的人都会这么判断对吗,阿郎?”
秀朗沉默良久,露出了像是难过的表情。
“如果他妈妈可以照顾他,我也不用厚着脸皮来麻烦你了。”
厚着脸皮?他刚刚是说厚着脸皮吗?原来他字典里有这个单词,真是令我惊艳。
“什么意思?”
“树树的妈妈上个礼拜出了意外,员工旅游的游览车翻覆下了山谷,新闻有报,全车的人死了一半,树树的妈妈不幸就是那一半。”
我想了一下,上礼拜好像还真有这么个新闻。『当时的我还不知道,这社会一隅看似与我无关的小小悲剧,往后竟会大大地改变了我的人生。』我很想下这样的感语,但我现在实在没那种浪漫的心情。
我注意到那小男孩,他还在吃他的麦当劳鸡块,彷佛没听见大人的对话,或觉得这些对话与他无关似的。
“总而言之,我不可能帮这个忙。”我冷着脸站起来,“我下午还要去报社打工,如果没事的话,你可以去享受你的周日假期了。”
“恒恒!”
秀朗一下子急了,他竟然伸手握住我的小腿。
“拜托你……其实我求过很多人、很多朋友,也拜托过已经当妈妈的女性友人,但没有一个肯同情我一下。我知道你心底始终还在意着我,不会弃我于不顾,所以才把你当作最后的避风港,如果连你都不理我,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吴正桓,冷静。“请你出去。”
“我、我可以付养育费!”秀朗叫了起来,仍然巴着我的小腿。
“你要多少我都可以给你,我现在接管了我爸一间分公司,财务比较自由了,不像以前,我不会让你无偿养育树树的。你觉得多少比较好?一个月十万?二十万?还是三十万?三十万可能有点勉强,但我会尽量试试看……”
当年刚和秀朗分手的时候,我也曾像每一个被迫分手的情人一样,幻想着秀朗有一天会回心转意。我甚至想过他抱着我的大腿,要我回到他身边的情景。
没想到分离将满七年的现在,他真的来求我了,却是我作梦也想不到的事情。
“阿郎,我很累了。”我充满各种意义地闭了一下眼,“我还想睡回笼觉,请你出去,带着你家儿子,我说最后一次。”
“你真的就这么无情吗,恒恒!”
秀朗大概真被逼急了,他往上摸,真抱住我满是腿毛的大腿。
“我是你的阿郎啊!以前你还跟我说,只要我活着一天,你就会跟在我身边一日。你会永远站在我这边,无论旁人怎么说我,你都会把我当成全世界最好的男人。恒恒,难道你就这么过分,忍心看我的儿子流落街头,活在和我一样没有母爱的环境里吗?”
像大树一样高 3
“我是你的阿郎啊!以前你还跟我说,只要我活着一天,你就会跟在我身边一日。你会永远站在我这边,无论旁人怎么说我,你都会把我当成全世界最好的男人。恒恒,难道你就这么过分,忍心看我的儿子流落街头,活在和我一样没有母爱的环境里吗?”
我的小宇宙终于无视我的意愿,爆发了。
“林秀朗。”
我深呼吸、再长吐气,长吐气、再深呼吸,可是一点用也没有,我全身发抖,才发现我的指甲很早以前就按进了掌心,还在流血。
“过份的人是谁?……无情的人是谁?”
我的手抖个不停。可以的话我真的、真的很不想再为这个人生气,六年多以来我已经为了同一个人生过太多气、流过太多眼泪,扣打早就已经用光了。
为什么我就不能再阿Q一点,煽自己两巴掌了事就好?
“你明知道……明知道我曾经这么地喜欢你、曾经这么爱你,你还忍心把你和另一个情人生的孩子推到我面前,那个情人还不是你的老婆!还要我养育他,要我和他朝夕相处,你有想过我的心情吗?而这一切就只为了不让你和那个夺走我一切的家闹翻!”
秀朗像是被吓住了,他看着我的脸。“恒恒,你果然……”
我捂住下半边脸,不让自己眼睛的汗流过鼻梁,我站起来,甩开秀朗抱我大腿,一手把他拖起来,一手顺势拉起来在吃鸡块的立树。
“你滚。”我用零下二十度的声音说。
“恒恒,对不起,我不知道你还这么喜欢我,我想过了这么多年,你应该已经释怀了,所以才会想到来拜托你……”
我再不说一句话,我用脚趾尖踢开我家的门,然后一手一个,把这一大一小的男人扔出我家门。
秀朗踉跄了一下,他虽然看起来文文弱弱,但身手竟然十分矫健,竟冲过来用身体阻挡我关门,那张大脸就督在我面前:
“恒恒,算我求你,是我对不起你,但树树他是无辜的……”
我觉得嘴唇咬破了,因为口里有血腥味。
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把那个还在喋喋不休的男人推出门去,然后以对付羊奶小弟都望尘莫及的速度,碰地一声,阖上了我家的门。
***
“这个孩子是谁啊?”
杂货店的老板问我,他看着坐在我旁边,安静的像一尊钢达姆模型的立树。
“你儿子吗?”他好奇地问。
“对啊,我怀胎十月生的。”我把满是血丝的眼睛埋在手掌里。
“长得很像你嘛。”老板点点头说。
容我解释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各位看倌。
如果把昨晚的事像报纸上连载的小说一样,写成前情提要的话,那一定是个让初次阅读的读者觉得:『这什么玩意儿,扯爆了!』的前情提要。
事情是这样的:吴正桓,就是鄙人在下我,打工族外加业馀奈米作家一枚,好像是个同性恋,三十二岁单身。在某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日清晨,被门铃声吵醒,打开了他家的门,在门外看到了他六年多不见的前男友。
这个前男友还不是支身前来,他带了一个快要六岁的男孩,他的名字叫作立树,是前男友和他的情妇不小心生下的种,原本男孩和情妇一起好好地藏娇在外头,但情妇有天不小心挂掉了,所以男孩就成了孤儿。
好心肠的前男友不忍心他的儿子流落街头,但又绝不可能带回家养,因为家里有老虎,会把他和他儿子一起吃掉。
于是聪明的前男友想到了一个妙计,既然他不能养这个孤儿,那就把孤儿推给我就行啦!我既然曾经如此地为他疯狂,一定也不会在意帮这一点小小的忙。
这就是本次的前情提要。
事实上昨天晚上,我把秀朗和他儿子赶出去之后,就回去闷头睡觉了。大概是真的累了,加上一点逃避心里的关系,我这一睡,醒来的时候时钟已经转一圈了。
我看了一眼窗外,天空一片漆黑,就想说去买个晚餐,回来继续睡到明天早上。
没想到一打开门,我就看到了立树。
我猜秀朗有跟他说:“乖乖坐好,不要乱跑。”之类的蠢话,我看到他时,他盘腿坐在那里,眼睛无焦聚地盯着廊外的星空,安静的像个娃娃。
当下我有一种晕眩的感觉,心中涌起一股前所未有的怒气。刚才秀朗抱我大腿时,我可能还没这么生气。这个男人!这个为人父的男人!竟然就这样把他的儿子丢在一个来路不明的陌生人家门口!
我看着立树,立树也抬头看我。
“你爸爸呢?”我咬牙切齿地问。
立树看着我,让我怀疑他是不是听不懂中文。我真的实验了一遍。
“未儿,以死,由儿,发特?”
他还是没有反应。我想我应该试试看日文,可惜我不会。
我不敢想像要是我一直都没醒来,就这样睡到明天早上,开门时会看见什么。现在是十一月天,虽说台湾的天气还不致于冻死人,这年纪的孩子,待在外面一夜肯定重感冒。我瞄了一眼立树手里的麦当劳鸡块,里头已经空了。
“你进来。”我揉了揉太阳穴,把门敞开一条缝。
立树看着我,手里抱着那盒鸡块,又低下头。
“外头很冷,你不进来会感冒,你想去看医生吗?”我不耐烦地问。
立树还是连动都不动,我想有其父必有其子,一大一小都是白眼狼,索性也懒得管他,碰地一声又关上了门。
我在炉子上烧了热水,摊开跟隔壁邻居A来的昨天报纸,又点了一根烟,跷脚看着过期的新闻。一根烟烧尽,门口还是一点动静也没有,我却坐立不安起来。
我打开门,看着姿势跟刚刚一模一样,我怀疑连眼睛都没有眨过的男孩。
“你到底要不要进来?”我双手插腰瞪着他。
立树仍然看着我,眼睛露出一点迷惘的神色。我发觉他其实也有桃花眼,和他爹一样,只是他爹的那种会电人,祸国殃民,立树的眼睛看起来比较像松鼠,比较哀怨。
“你在等你爸吗?”
我灵机一动,试着揣模小孩子的心理。虽然我对育儿什么的真的毫无慧根:“再等你爸也不会回来,他就是这种人,一但放弃的东西就不会再回头,你等再久也无济于事。”
我叨着烟说着,总觉得这话很像在嘲笑自己,我果然有自虐倾向。
但立树还是没有动静,如果不是他的视线会随着我移动,我还以为他海伦凯勒了。
我叹了口气,我其实最担心的是邻居开门出来,这附近算是违章建筑,周围住的都是一些单亲妈妈、外劳之类的人,他们人都不错,就是过分热心了点,如果被他们看到我和一个小孩半夜在门口夹缠,一定会凑上来关心,我并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我的往事。
我于是伸手去拉立树,立树的身子比想像中轻,从腋下抬很轻易就能拉起来。我拉起他来后就放了手,没想到立树一个踉跄,竟然跌倒了。
我吓了一跳,瞬间以为他有什么残疾之类的,但是他维持跌倒的姿势两秒,就像恶灵古堡里没打中腿的僵尸一样,挣扎了一下,就自己拍拍灰尘,扶墙站了起来。
“你脚麻了吗?”我观察他的动作,这才恍然大悟过来。
“你腿麻了,所以站不起来。但是又不想开口要我拉你起来,所以干脆就不起来,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