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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重生]驭兽-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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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朗看着那特瑞和休斯弄得满身水都抓不住鱼的样子,连忙去帮忙:“要抓着鱼头这里,然后这样……”朗朗抓住一根木棒“咚”地一下砸在鱼头上,原本还活蹦乱跳使劲挣扎的鱼一下子被砸昏了。
  然后朗朗也不耽误时间,直接就将鱼头两边的鳃略略扳开,两只白嫩嫩的爪子微握,再伸出食指和中指成钩状,一抓一抠一拉,再一抓一抠一拉,两边的鱼鳃就清理完全了。
  接下来用刀子在大鱼身上逆鳞“歘歘歘”刮干净,借着舀起水冲掉鱼鳞。
  朗朗又拿起刀子,看起来柔软细腻的小手握住鱼身,刀子就顺着大鱼柔软雪白的肚子一刀划下去,然后放下刀,伸手往鱼肚子里一掏,一大包鱼肠子就给掏出来了。
  最后朗朗将鱼鳔取出来,再把鱼腹两侧粘着的那层黑色黏膜洗干净,用水再冲了两三次——完工!
  “就这样处理就可以了,你们看清楚了吗?”
  不光是特瑞和休斯,就连其他在洗菜摘菜的非兽人都瞪大了眼睛,看着朗朗手里被开膛破肚洗干净的鱼,再看看笑得一脸纯良无害的朗朗,最后回想起那充满着血腥与暴力的杀鱼动作,都忍不住打了个寒噤——我了个去,这个小自然非兽人实在是太凶残彪悍了。
  要知道,因为宠着非兽人,就算是非兽人掌厨,也只是处理肉块——这些宰杀工作都是兽人完成的。
  如今他们不仅看到一个亲自操刀的非兽人,而且还是一个看起来对这种事熟稔得不得了的自然非兽人,感觉就像是看到了新生物似的。
  怪不得可以和奥森大人对上眼。
  “知、知道了。”还是休斯反应快,看着那比朗朗两个巴掌还要宽的,现在已经被去鳞去鳃去内脏的鱼,有些后怕地点了点头——这、这难道就是拥有集合魔法的非兽人的不同之处?
  “对了,到时候要干净利落地将内脏抠出来,不然不小心弄破了苦胆就会让鱼肉变得很苦的。”朗朗洗干净手,又继续去切萝卜——他准备做个炒萝卜丝,只有他能切成又细又均匀。
  原来要清理干净啊,怪不得以前偶然有人烤鱼吃的时候觉得又腥又苦的。
  “可是朗朗大人,这个鱼肉很腥啊。”特瑞苦着脸,他倒不是害怕血腥,只是这个鱼腥味实在是……
  所以就算兽人也不喜欢吃这种生物,当然,它们在水里难抓也是一个方面。
  朗朗放下匕首——因为这儿的刀都太大朗朗拿不动——笑道:“我知道啊,不过有生姜就可以去腥,对了,酒也可以去腥味的。至于洗手……喏,我不是采了很多柠檬回来么?”
  “那个黄色的果子?很酸很难吃的。”一个已经摘完菜的非兽人好奇地拿起一个。
  “嗯,等会把这个切开之后挤出水在清水里,然后洗一洗手就不腥了。”以前爷爷教给朗朗的是用醋洗的,还有喝剩的茶叶水也可以。
  解决了这个问题,其他做完了自己手头上的事的非兽人也兴致勃勃地参与到“杀鱼”的活动中——虽然他们是被娇生惯养的没错,但是也不喜欢自己什么都不会啊。
  而且这是朗朗大人教给他们的方法,说出去的话一定很拉风的。
  ******
  朗朗发现了不少蔬菜,但除了花椒外,还没有发现到其他的调料。不过还好他今天打算做的菜并不是“重口味”的,所以有柠檬花椒和盐就差不多可以对付过去了。
  爷爷说过,一个好的厨师,就是要用最少的调料做出最色香味俱全的美食。
  因为现在用的油都是朗朗用爆牙猪的肉熬出来的,所以如果直接用来炒花生米的话,等冷了,花生米身上就会裹上一层白色的油脂,不仅影响美观还影响食欲。
  所以朗朗就将花椒用木棒碾碎,等油热了之后快速将伊克尔边剥边吃剩下的花生米全都倒进去炒。
  等到花生米外面的“红衣”炒得有些金黄了,就将花椒撒进去快速翻炒几下,最后出锅滴几滴柠檬汁搅拌均匀就可以了。
  这样花椒的麻和柠檬汁的提鲜混在一起,就可以忽略那种厚重油感了。
  新奇的食物和又麻又香的味道让这些非兽人很是喜欢,刚出锅的第一大碗就被十几个非兽人分食干净了。
  就连加狩都“喵呜喵呜”地边喝水边吃。要不是他现在不能随便说话的话,他一定早就吼着“我的我的全是我的”了。
  伊克尔虽然也很馋,不过他知道朗朗是自己的未来的儿媳妇(?)嘛,所以他倒是很有风度地没有抢——哼哼哼,等会儿还有好吃的,等你们吃撑了哭去吧,我会毫不介意地全部接手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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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杀鱼神马的不要怀疑,这是沙子杀鱼的步骤和方法【我罪孽深重阿米豆腐】,鱼鳔是我的最爱,无论是红烧水煮还是煮汤,鱼鳔那软软糯糯和带嚼劲的口感总是百吃不厌啊~其实沙子最喜欢的就是水煮鱼和鱼汤,因为二者都碰不到多少鱼刺——喜欢吃鱼又讨厌理刺的娃你伤不起啊伤不起……顺带一提,水煮鱼最好用草鱼,鱼汤用鲫鱼~炒花生什么的做法可多了,沙子最喜欢的其实就是用植物油炒完之后撒点儿盐就OK 的那种……不过泡醋的花生米味道也不错,花生米煮稀饭煮出来的稀饭很漂亮的带点儿粉色而且花生米很香哦~


☆、chapter 26

  荠菜是一种野菜,曾经朗朗跟着爷爷去那些乡下挖野菜的时候,这个东西是最多的。
  而且荠菜最让朗朗喜欢的是,荠菜一年可以收两次。
  不仅可以当菜吃还可以当药用——爷爷曾经告诉朗朗这种东西可以用来止血、治疗感冒以及治疗腹泻痢疾什么的呢。
  这对于生活在东西越卖越贵的北平的朗朗家来说,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好物。
  而荠菜比马齿苋的做法更多种多样,像是包饺子、包包子、做春卷、凉拌、煮汤、炒蛋炒肉都是很棒的。
  不过因为朗朗并没有发现面粉而且准备凉拌马齿苋,所以荠菜就被朗朗拿来煮鱼汤了。
  荠菜鱼汤是非常简单的一道汤,用料也很简单,生姜(伊克尔的空间里有不少龙之峡谷送的生姜)、鱼、盐就可以了。
  做完了凉拌马齿苋和清炒萝卜丝之后,朗朗最后考虑到兽人的胃口做了一大锅的萝卜焖肉,绝对是小清新与重口味的完美结合(伊克尔语)。
  晚上朗朗做的饭果然得到了所有兽人非兽人的一致赞扬,尤其是有十几个非兽人一起帮忙,这量也是不少的,绝对不会让他们觉得吃不饱。
  尤其是兽人们知道是非兽人们做的饭,更是乐滋滋的。
  朗朗他则是和奥森、伊克尔、卡西利亚斯和诺曼·邓赛尼,五个人一起吃。
  奥森一边吃一边给朗朗夹,吃得朗朗小肚子溜圆,最后没办法只能赶紧给奥森夹东西吃——要在让奥森得空的话,他的肚子就要撑破啦。
  而看到朗朗给自己夹东西,奥森如果现在是兽形的话,估计龙尾巴都要翘起来了。
  他也不客气,直接张嘴就把朗朗筷子上夹的一块汁多肉厚的炖肉吃进去了——嗯,这块最香最好吃。
  看见奥森的动作,诺曼·邓赛尼是笑眯眯的,卡西利亚斯是面无表情,而伊克尔则是内心默默扶额——果然和他老子一个德行,外表闷骚内心骚包的主儿,秀恩爱神马的杀伤力实在是太大了。
  “朗朗,你的厨艺实在是太棒了,”不仅吃了肉,连萝卜都吃了不少,最后还吃了一碟子的花生米的诺曼·邓赛尼有些意犹未尽地住了口,笑道,“我看你这么做,并没有用多少肉,而且感觉也吃得很饱啊。”
  可不是,我都被奥森给喂成小猪了。虽然内心有点儿小小的抱怨,但面上还是笑道:“这也是我跟长辈学来的。我们那个时候也是食物不充足,肉类也很少,所以就学会了这些烹饪的方法。”
  这可是真话,只不过朗朗说的是他去世的爷爷,而诺曼·邓赛尼以为的是朗朗的父亲和爹爹。
  “那既然这样,不知道……”诺曼·邓赛尼也有些不好意思,不过邓赛尼这块地这么大,要养活那么多人,如果可以凭借土地自有的那些食物安安稳稳度过冬天的话,那真是再好不过的事了。
  至于食物的口味,他倒完全不担心,就连他这种平常只喜欢吃肉的兽人都吃了那么多的蔬菜,想必那些非兽人更是喜欢。
  最重要的是,这可以节约更多的粮食。
  “我会尽我所能的。”朗朗很快作了回答。
  这不仅仅是帮助诺曼·邓赛尼,更是为了帮助奥森——好吧,想到奥森,朗朗觉得他的小心肝又开始扑通扑通扑通了。
  “你真是个好孩子,朗朗,奥森可真有福气。”诺曼·邓赛尼眨眨眼睛,然后意有所指地看了奥森一眼。
  “朗朗一直都是最好的。”奥森的语气淡淡的,但神情中满是认真。
  卧槽闪瞎我的猫眼了——加狩的胖爪子一巴掌捂在自己的眼睛上,然后叼着一个胖大的鱼头一边吃去了。
  ******
  距离冬天还有几个月的时间,但奥森要在这之前完成邓赛尼的领主接任仪式。
  而朗朗也在这段时间发现诺曼·邓赛尼的确是看起来很健康,但身体却是很是虚弱——大概是因为长时间的操劳,积劳成疾了。
  毕竟对于一名兽人来说,奔跑和搏斗以及捕猎才是他们最好锻炼身体的方式,但是为了邓赛尼的发展,诺曼·邓赛尼日复一日地在城堡这个“小小”的地方呆着——他自己都记不得上一次自己去森林里捕猎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算起来,他年纪也有几百岁了,在兽人之中也算是中老年了。
  所以这段时间,诺曼·邓赛尼除了还有些必须他解决的事情外,就跟着朗朗在城堡后面的森林里逛了——美其名曰是保护非兽人。
  ******
  “这个是芋头,很管饱的,味道也不错,可以红烧还可以和着肉炖。”朗朗这几天发现非兽人们并不是讨厌吃菜,只要做得好,他们可是十分喜欢吃的。
  尤其是他们发现馒头果很管饱——毕竟他们不是兽人,用不着消耗大量的体力,自然不用顿顿吃肉——所以干劲就更大了。
  要知道,他们不必兽人,顿顿吃肉都没问题,他们吃多了肉肠胃还是有点儿小小不舒服的。
  所以说,能够吃上轻轻松松的蔬菜,喝着香喷喷的热汤,那叫一个舒服啊。
  听到郎朗说这个长在地下的东西可以吃,那些非兽人和一部分来当“苦力”的兽人都兴致勃勃地按照朗朗说的方法开始挖芋头了。
  这儿的芋头差不多有小西瓜那么大,不一会儿就被朗朗他们挖出了几十个,粗略算来,已经可以让他们吃个十几天了。
  当然,不能算上领地其他的人。
  “我现在才知道原来斯达尔山脉赐予了我们这么多的宝物,只可惜我们之前没有眼力,生生地错过了这么多的食物啊。”诺曼·邓赛尼掂量着一颗芋头,语气感慨。
  在邓赛尼的人都知道,在他们的传说之中,斯达尔山脉和斯达尔森林是由一头非常巨大的远古巨龙王化成的。曾经他们一直以为这些东西阻挡了他们与外界的沟通,但为了抵御外敌,他们也从来没想过毁掉这些。
  但现在看来,原来斯达尔山脉和斯达尔森林已经为他们带来了这么多足够他们生产的食物,只是他们不懂得发现和利用而已。
  “您别这么想,我也是运气好,恰好知道这些罢了。就算是没有我,以后你们也会发现这些东西的。我只不过是将时间提前了一些而已。”
  朗朗现在还并不太懂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不过反正有奥森在后面跟着,这些问题应该都能够好好解决。
  芋头的皮如果弄破了会有黏糊糊的汁液,那种东西不仅摸着不舒服,而且会让沾染上的人觉得痒痒的。
  所以这一路上,他们都是用树叶子将那些芋头包着,然后再装入兽皮口袋的。
  特瑞他们想着既然芋头有用的部分已经挖到了,那么其他的部分就可以不要了。
  不过朗朗可不这么觉得。
  趁着他们都在装芋头的时候,朗朗将芋头茎秆那些鲜嫩的地方用匕首削了下来——这些部位切细了凉拌什么的也是很好吃的。
  身为一个小型吃货,是不能放掉任何一种可以吃掉的东西的。
  除了芋头,他们还发现了南瓜——这种东西有非兽人看见颜色金灿灿的好看而试吃过,不过他们并不太喜欢。
  虽然有点儿甜味,但是更大的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仿佛被水泡久了的味道让他们很是不喜。
  但是他们已经知道了既然是朗朗看上的东西,一定都有过人之处了。
  所以也不用朗朗解释这个东西到底有多么好吃,可以怎么吃,全都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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