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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不了的爱情-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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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诶,晴天··· ···”安景翔开口打断我的胡思乱想。
  “什么?”我应答,声音还带着一丝颤抖。
  “你这个笨蛋!”
  “你才是笨蛋!你是宇宙超级无敌大笨蛋!哦,不!你是蛋白质,笨蛋白痴外加弱智!”
  “笨蛋,等会我们要不要去吃冰?”
  “要下雨了,会被淋湿的。”我说。
  “那没事啊,下雨回去洗澡不就好了。”
  “会感冒的。”我说。
  “感冒了我照顾你啊。”他笑着说。
  “那走吧。”
  
  我像往常把前额点在他的后背上,闭着眼睛,在鼻尖浮动着他身上的气息。这一刻,我忽然希望就是永远。
  有这么一个朋友。
        
我只是太害怕失去了。太害怕了。
  17。
  
  不喜欢夏天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即使提前半个小时出门,尽量把步伐放慢走到学校也还是会后背湿了一大片。
  校门旁的大榕树遮下一大片阴凉,从树下走过的时候,一大群麻雀忽然喧叫着冲破绿色的屏障,扑腾腾地集体往后山飞去。
  从校门到教学楼,得先绕过篮球场,在路过初三楼。我在初三楼下站了一会,此时的初三楼已经宛若一座空城。
  以往这个时候,这栋小楼里的灯早已齐刷刷的亮着。里面会有的传来英语听力磁带播放的声音,有的会是在背读古诗词或是英语单词,也有人会在走廊上讨论数学习题或是化学方程式。如今,这些声音全都消腻。就好像一只死去的怪兽,它不再咆哮,却更让我恐惧。
  一些人离开,就以为着会有人补进来。
  这只野兽永远不会寂寞,因为它知道,等它睡醒的时候,很快的,就会有新的面孔来陪伴它。
  
  我走教室,安景翔已经在座位上坐着了,他手里拿着类似信件的纸,很认真地在看。我猜那一定是情书,其实之前给安景翔写情书的人就不少,只是这段时间和我厮混在一起之后,不知道为什么给他写情书的女生越来越少了。我还以为这小子桃花开尽了,但从今天状态来看,他这是要梅开二度啊!
  我不做声,放轻了脚步走到安景翔背后,然后出其不意地把那封情书从他手里抽出来,“喔!又是哪个漂亮的小妹妹给我们家安大帅哥鱼雁传情啊?!”
  “你把它还给我!”安景翔突然很紧张地跳起来,声音里带着愤怒的颤抖,他一把抓住我拿着那封情书的手。而他脱口而出的喊声也成功地把班上的好奇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我惊讶地看着反应过激的安景翔,又看看饶有兴趣等着看好戏的同学,觉得面子实在挂不住,心里想着乖乖把那封情书还给安景翔,可是一想到他这么横的语气所以话到了我嘴边也变成了:“我不!”
  我挣脱他的手,拿着那封情书正准备像以前一样逃之夭夭。可是我的计谋早就被安景翔识破,他在我逃出生天之前又死死拽住了我,用力往后一扯,我一个踉跄,屁股硬生生地和硬邦邦的地板来了个亲密接触。
  “喔!!!”教室里爆发出一阵低低的嘘声。
  我坐在地板上,傻了眼。安景翔放开我的手,我以为他要拉我起来,却没想到他只是从我手中抢过那封情书,撕了个粉碎,他把那一堆残渣扔到垃圾桶后自以为很潇洒地离开教室。我看着他走出教室的背影,依然傻傻地坐在地上。
  直觉告诉我,我似乎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触碰了他的雷区。但是,我内心仅存的骄傲却告诉我自己,这次就算是犯下的是十恶不赦的罪我也不会首先低头认错,因为谁叫他让我在众人面前出了一个这么大的丑。而且,不知者无罪,我也不过是无心和他开的一个玩笑,至于这么让我当众难堪吗?!
  
  “看什么看啊?!”
  我恶狠狠的打发那些围观看狗血的不良群众,带着满腹的怨气从地上爬起来,气呼呼地走回座位,将书包往桌子上一扔。我坐下来的时候才觉得手指关节传来一阵疼痛,这时才发现刚才被安景翔拽倒的时候,手蹭到墙上磨破了一层皮,现在正开始往外泛着血。
  “该死!”我低声地咒骂,把指节磨破的地方放到嘴里吮。
  舌尖触碰着自己的血液的味道,虽然这不是第一次这样处理小伤口。但是这一次,我却觉得溢出的血液分外的咸腥。
  
  直到早读课下了课了,安景翔才从外面回来。
  他一靠近,我就闻到了他身上浓浓的烟味。他每天都会抽烟,但一般一次只抽一根,身上带着的不会是这样浓烈的烟味。他面无表情地坐下,面无表情地翻开英语书,面无表情得看起来。
  这一整天,他都是这样面无表情地度过,我和他没有说一句话。甚至没有一个简单的对视。
  我听课的时候,他在趴桌子,我趴桌子的时候,他在听课。到了下课,他就到走廊外站着,而我就看窗外的风抖擞树叶。
  
  到了放学的时候也是,他自己收拾好书包就离开教室。我坐在座位上,扭头看向窗外,大概等他离开有十多分钟后,我确定他不会在半途折回来,也不用面对面的尴尬,就起身收拾好书包回家。
  我选择从学校的后门出去,这样就不用经过前门旁边的篮球场。现在他一定在球场上把篮球当宝贝一样捧来捧去。
  不过这样也好,反正我就不喜欢打篮球,为什么要到球场去看他打球?为什么要等他那么晚才一起回家?为什么我要和他做好朋友?好朋友只要有老大就够啦,反正以前也只有她不就是这么过来的吗?
  可是,老大他们做的模型已经进入最后阶段了,她现在忙得连个人影都见不到。现在的我,却不得不一个人走回家。
  有几片叶子从我眼前徐徐而落,还真是应时应景。
  我把耳塞塞进耳朵里,里面放的是我从网上下载的周杰伦的歌,尽管音质比不上老大的那张这般CD,可是单单是去听其中的歌词与旋律,那也就够了。
  
  “今天,2006年六月28号,星期三,距初二结束还有一个星期。”
  我在日记里写道,
  “我和安景翔闹别扭,这一次和以往不同。但我希望我们还能做朋友。我希望和以前一样,明天他就会仍给我一盒柠檬汽水,然后揽着我的肩膀对我傻笑。”
  
  但是,他没有。
  
  “六月29号,天气晴,我们依然没有说一句话,这种感觉就像刚开学的时候。我们互不相识,没有任何共同的言语。他埋头看他的武侠小说。我不知道他哪里来的兴致。在这个时候,几乎所有人都会紧张地复习功课,希望用最好的成绩迎接即将到来的初三。”
  
  “六月30号,星期五。今天在办公室里见到了他,老师正在和他谈话。我知道因为什么,他在英语课上冲撞了老师。我进去的时候看着他,他也正好看到我。我们眼神对视的一刹那,我感到既熟悉又陌生。其实我没有办法理解,一封情书何以让他就此斩断我们的友谊。真的那么喜欢那接受那个女生就好啦,真的那么喜欢那个女生也干嘛还要因为生我的气撕碎那封情书。
  明天就是周末了,我在犹豫要不要叫他出来玩调解一下,也许一起跑到游乐园去撒一趟野我们的关系就会改善。”
  
  “七月1号,我一大早就醒来,直到中午,我才鼓起勇气打通了安景翔的电话。但是,他没有接。我想,他是真的生气了。”
  我合上日记本,把他塞进抽屉里。看着窗外被城市灯火映红的天空,我的心忽然像被人剜去了一块什么。
  但那又如何呢?我劝慰自己。
  地球不会因为谁而停止转动,也没有人谁陪伴谁走一辈子。哪怕是拥有血缘关系的人,也会因为无法预料的原因为不带遗憾地离开他的至亲。
  这又如何呢?我现在不是一样活得好好的吗?我和妈妈不是一样就这么过来了吗?
  
  我只是太害怕失去了。太害怕了。
        
一个人的三三两两
  18。
  
  暑假就这么到来了。
  我背着书包,里面装满了沉重的功课。
  我的心情也和这个书包一样沉重。直到考完最后一门物理,我依然没有和安景翔再说一句话。
  所有的一切戛然而止,还来不及感叹,似乎就走了很远。
  我站在初三楼下,看着爬满侧墙的爬山虎。仿佛那样的植物也正在不断盘踞我的心脏,紧紧的绞痛心上的神经。
  “小晴天,你在这发什么呆啊?”
  老大跳到我背上,一只手勒着我的脖子。
  “没干什么,就突然有些感触而已。”我拨开她的手,淡淡地笑了笑。
  老大手□裤兜里,她也抬头看了爬山虎一眼,然后看着我说:“是因为安景翔吗?”
  我不说话,表示默认。我知道,即使反驳也没有用。从小到大,我都不擅长撒谎,而且心里有什么事一定会表现在脸上,即使是神经如此粗的老大,也总会在第一时间洞察出我的心事。
  “我大概听小胖说了你们发生了什么,我想,这之间一定是有什么误会的。你们是不是应该真的约出来好好把话说清楚,而不是都在躲避各自与彼此。”
  “能有什么误会呢?”我捏着衣角,“能有什么误会呢?就算有误会,友情它还是这么不堪一击啊。”
  “你知道吗,也许他和你一样在等待,也许都退后一步,就会天色常蓝。”
  我从来不知道一向以拳头著称的老大也会说出这么文艺的话,时间,真的在改变一切啊,就连我自己的心也变得让自己捉摸不透了。
  
  明天就是假期了,爱好运动的男生们会在球场上打球直到天空完全黑透以做告别。这是他们的不舍,和女生们不一样,女生会拥抱,他们的方式则是挥洒汗水。
  我把自己和他们区别开来,因为像我一样不会打球的男生大概没有几个,我们的告别方式很简单,只是在心中默念。
  就像我经过球场的时候,看到那个陪伴我走过初二最后一个学期的背影时,还是在心中默默说了一声“再见”。
  
  这一个暑假,简单而无聊。
  老大他们模型班去省外参加模型比赛,到了初二,他们就得把模型班交手给下一届的学弟学妹,扮演着指导的角色。对他们来说,这一个比赛也是意义非比寻常,这是他们青春里的一个小小的见证。
  我送老大上火车那天她格外的兴奋,活像注了鸡血。
  那一天我也看到也林枫和沈立恒,他们一如我上次见到那样在拌嘴。似乎他们俩之间就是在不停的“争斗”。到快上车的时候,沈立恒像大哥哥一样抚摸着林枫的头发,林枫脸上搁着的笑容是那么灿烂。
  我一度怀疑他们会是恋人,但这就是所谓的男生之间的闺蜜吧。像恋人一样亲密,但又永远不会跨越到那一步。
  在两个星期前,我也以为我有个这样的闺蜜。
  现在想来,兴许一直以来都是自己自作多情了。我把他放在一个很重要的位置,可这并不代表他也会这样。感情的付出从来都不是对等的,总有一个心甘情愿,一个似是而非。
  
  不知怎么地,我走到了经常和老大还有安景翔一起来吃的那家冰店门口。
  夏日炎炎,冰店生意更好了,又值暑假,当真是营业时间内都座无虚席。我摸摸口袋,出门的时候忘记带钱包,所幸的是口袋里还放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塞进去的几块钱,还能吃一碗冰沙。
  我正准备走进去,一只脚刚跨进门口,落地后又退了出来。我转过身,加快脚步离开那里。
  带着一丝狼狈,是的,狼狈。就像一个落败的逃难者。
  我看见角落里,安景翔正和一个漂亮的女孩在愉快地谈论些什么。
  那一瞬间,我的心里涌上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有一点妒忌,有一点生气,有一点难过,有一点释然。
  那个女孩,应该就是写情书给安景翔的那个女孩吧。不过,或许不是。我想了想,也有可能,那封情书就是安景翔写给那个女孩的。正是因为这样,所以那天被我抢过来之后他才会那么慌张。他是担心在把情书交给女孩之前就把这件事传得沸沸扬扬。
  所以呢?我呢?我是他们爱情的牺牲品吗?因为有了女朋友,难道就能心安理得地放弃朋友吗?
  
  我看着橱窗镜面反射出的人,自嘲地笑笑。
  你这是在干嘛?扮演电视台黄金八点档的弃妇吗?你以为你是别人电影里的主角,其实你不过是一个龙套,在他的世界里连被记住脸的机会都没有!
  
  “朋友?!去你妈的!!!”
  我突然在大街上歇斯底里地喊了出来,吓得路人纷纷避而远之,此时的我在他们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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