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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胡令作者:银色徽章(完结)-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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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还有甚么问题呢?一切都指向一个答案,是李农想要自己的玉牌。李农不可能和胡人私通,对象就只剩下了一个,南方的——晋。
  
  慕容玦留下玉牌,毫不犹豫地去找叶岚。他知道自己也许会受伤,但绝不会死,不过那个即使是敌人也不由心生敬佩的大魏丞相却必死无疑!
  
  只剩最后一步了。
  向朱龙马下毒并不困难,只是那畜生的直觉令慕容玦有些惊讶。你也喜欢他吗?他是一个好主人吧?可惜,他只能属于我!
  
  慕容玦取出他此生最满意的一件礼物,一遍遍地吹响玉笛。暗探会将笛声中的情报送去辽西,慕容恪已经秘密出发,这一次冉闵注定有去无回。若是一万对上十四万,慕容恪都不能留下冉闵,那就是天意了。
  
  慕容玦觉得自己的身体像是尸体一样腐朽丑恶,可是他还是忍不住地想要求欢,让冉闵在身上留下属于他痕迹。
  
  要是能死在他的怀里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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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陛下,他们要在内黄为你修建陵寝。玲珑才知道,那地方竟是你的家乡。死后也能看见邺城,陛下会很高兴吧?”
  
  屋内的情形有些骇人。白发的男子捧着一颗栩栩如生的人头,将自己的唇贴在死人的唇边一边亲吻一边低语。
  
  “陛下,你知道为何玲珑会向你要那把魔刀吗?曾经听你说只要动手的人手够快,刀子够锋利,就能一下斩落自己的头颅。我那时就想试试了,所以才老是缠着陛下想要那把天下最锋利的刀?”
  
  白发人将自己的头发和头颅上的发缠绕在一起,打成死结放在烛火上烘烤。他紧接着从一旁的几案上拿起一把乌鞘的刀。铮的一声,宝刀出鞘。白发人勾起唇角,看着刀锋上的人影整了整自己的衣裳。
  
  “陛下,我真是……想你了。”
  
  屋外的慕容恪左等右等也不见人出来。他突然如有所感,大喝一声徒手劈开了木门,却在刺鼻的血腥气中呆立在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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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千六百多年过去了,后世之人在安阳发掘到一处“魏王墓”。他们认为这是曹操的陵墓,却不曾想起历史上还有一位“魏武王”,他的故乡内黄便是如今的安阳。
  
  墓穴中的尸体身首分离,身上伤痕累累,绝不像是曹操的死状。墓中陪葬着“魏武王常用格虎短矛”、“ 魏武王常所用格虎大戟”、“ 魏武王常所用格虎大刀”,而冉闵最爱的武器也正是矛和戟。
  
  他们还惊奇地发现,墓穴的主人竟然是合葬的!
  
  或许说合葬并不确切,尸骨旁有一具长形的骷髅。形状类似蜥蜴头上却有角,倒有些像是传说中的龙?莫非是变异的蜥蜴被当做祥瑞献给了君王作为宠物,后来也一起被斩首陪葬了?只可惜那“龙骨”只一碰就化作了飞灰,唯有一张模糊不清的照片可以证明他的存在。
  
  死龙的怨气也终有化去的一日不是吗?
  
  【全书完】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完结了,谢谢CCTV,谢谢GVAV,谢谢大家长久以来的支持。

本书的灵感来源于电影《无间道》(噗!

在写《天人》的时候,无意间查到了一个关于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无间道的帖子,从此知道了武悼天王冉闵其人。虽然他的一生很有争议,但是出于对他森森的爱,某银不得不放弃了一堆别的大纲,专心为他写一个故事。故事中的冉闵身在曹营心在汉,故事中的玲珑却也是鲜卑的密探。整个故事就是关于两个相似的人之间的火花吧。

在写《杀胡令》的时候,某银实在是有些矛盾的。一方面想要更多的人了解冉闵,一方面又怕在知道了他的事迹之后读者对故事的走向有了猜测。一方面要将玲珑的身份隐藏在重重迷雾之后,一方面又不能让他的举动变得太过突兀。真是各种难搞啊┭┮﹏┭┮

完结之后,估计还有会五个番外,其中有负责的和极其无责任的。此外因为之前的各种没搞定,某银会着手对全文进行修改。我尽量避免伪更的问题,在每次修改的同时放上一个番外。

最后再次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冉蝈蝈,说实话这可是我第一次爱攻超过受啊!

下一个坑神马的,劳资要写现代悬念片!

最后的最后,祝大家父亲节快乐!皮埃斯,我没坑爹!我是亲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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