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王侯组团当山贼作者:时镜-第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阮尽欢捡回来的那个于羡。
  他站在其中一座新坟前面,负手而立,脸上的表情很复杂。
  薛忘音走近了才发现于羡的身上沾着深深的寒气,衣角沉沉的,应该是被露水打湿了,就连头发都是润湿的。
  他在这里站了多久了?
  薛忘音心里浮起这个疑惑。
  于羡看到薛忘音,也看到他背后趴着睡得天昏地暗的阮尽欢,“雁流水找了你们一夜。”
  “哦,是吗?”薛忘音表示自己根本不知道,其实雁流水应该没有那么傻找他们这么久,应该是有什么其他的要紧事吧?不过于羡一个字也不说,那就证明这件事雁流水已经独自解决了。
  于羡面前的新坟前立着一块儿木牌,上面写着“郑炳成”三个字。
  仿佛看出薛忘音的疑惑,于羡主动解释道:“我刚上山来的那几天,他帮我熬的药。”
  只是没有想到,一眨眼就不见了。
  “你不像是太念旧情的人。”薛忘音一针见血。
  于羡点头,叹息,“的确,我很冷血的。来看看他,不过是因为我认识他,他对我有过恩,只是很快我就会完全忘记,其实每个人都会忘记,你背上那位,就算现在再不开心,很久之后也会忘记。而我,只是比普通人忘得快罢了。”
  这是薛忘音第一次听到有人能够把自己冷血的原因剖析得如此深刻独特,可是他说的却是对的。
  冷血冷情的人,不过是忘得比普通人快一点而已。
  “你说得很对,只有一点有些小问题——阮尽欢他,忘得也很快的。”
  丢下这一句话,薛忘音就继续往前山寨子里走了。
  于羡站在一片新坟之中,惨白的衣服像是一片丧幡。
  薛忘音说得没错,阮尽欢的确是忘得很快的。
  他把阮尽欢丢回自己的屋子,给他盖好了被子就回了自己的院子。
  阮尽欢一直睡到大中午,一醒来就咋咋呼呼喊着自己肚子饿,冲到了厨房闹着要吃樱桃扣肉,厨房那业余的大师傅才是一个头两个大,这才早春呢,哪儿给阮扒皮找什么樱桃去啊?
  于是阮尽欢深深地抑郁了,撒撒泼耍赖地坐在厨房里就不走了,瞪着眼睛看那大师傅,大师傅几乎被他折磨疯了,狂吼了一声:“阮扒皮你有完没完?!这时节你杀了我我也找不出樱桃来啊!!!”
  谁料阮扒皮比他更凶,跳到了椅子上叉着腰大骂:“哥没完!哥现在饿着肚子一天没吃饭了你知道吗?!这时节你没樱桃关哥屁事——别以为哥不知道你还有去年压在寒潭下头腌着的那坛樱桃肉!!!”
  大师傅败了,大师傅彻底败了。
  大师傅流着泪,在阮扒皮的威逼之下连滚带爬地冲去山下面的寒潭,捞出了去年此时小心翼翼沉进潭里的小坛子,回了厨房全做给了阮扒皮。
  整个财神寨都眼红了。
  大师傅从此再也不腌东西了……
  阮扒皮吃饱喝足又滚回去睡了个好觉,浑然不知他的这种行径已经在财神寨引起了恐慌。
  连大师傅藏得那么紧的樱桃扣肉都能被阮扒皮给知道,这个世上还有什么是阮尽欢不知道的?一时之间有什么好东西藏着的都开始自危起来。
  阮尽欢才不管那么多呢,又是一觉睡到下午太阳将落之时。
  起来狠狠伸个懒腰,阮尽欢换上一身不带血迹的新袍子,深呼吸了一口,然后推开门大喊了一声:“哥睡醒了——”
  门前一个人也没有,只有几茎春草,从厚厚的土壤里冒出头来。
  “啊,没有人,那么……小草下午好,那边的虫子下午好,我亲爱的大门,下午好,太阳——下午好……”
  阮尽欢神清气爽,高高兴兴往饭堂走。
  什么叫做人生?这才是真正的人生。
  吃货的世界,一片光明。
  阮尽欢一踏进饭堂,所有的山贼都安静了下来,个个都用幽怨的目光看着他。
  阮尽欢浑然不觉,大大咧咧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左边颜沉沙,右边于羡。
  然而他一看菜色就愣住了,这种从天堂到地狱的落差感是怎么回事……
  他被这简陋的菜色给深深震撼了,有些僵硬地放下筷子抬起头来,发现包括雁流水在内的每个人都用一种极端憎恶愤恨的目光看着他,他觉得背后似乎冒出了几滴冷汗,“那个……能不能问一下,我们不是才劫了一箱金银吗?怎么就吃这个?”
  颜沉沙扯着脸皮怪笑了一声,“厨房大师傅心情不好,罢工了,将就吃吧,不是每个人都有口福吃樱桃扣肉的。”
  刷拉拉——
  阮尽欢觉得要不是自己皮厚,能被后面射来的眼刀给扎死。好家伙,这颜沉沙又在给他拉仇恨了!不过……那大胡子敢罢工?活得不耐烦了!
  “民以食为天,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大师傅竟然罢工了?没关系,我今晚找他谈谈心,开导开导他……”阮尽欢重新拿起了筷子四处扒拉,试图从几盘素菜里找出肉丝来——阮尽欢,无肉不欢。
  刷拉拉——
  众山贼的眼刀立刻就收了回去,都觉得一阵阵地恶寒,阮尽欢这两天睡得似乎超级好,半夜找大师傅谈谈心?得,大师傅算是玩儿完了。有心软的山贼已经开始给大师傅念往生咒了……
  “其实这个饭菜的味道还是很不错的。”阮尽欢终于夹了一筷子土豆丝,“不过这土豆丝那个家伙切的?这细得跟头发丝儿似的,一夹就断啊,这厨师是没长脑子么?”
  一个凉飕飕地声音在阮尽欢的右手边响起来,于羡那筷子还拿在手上,一张脸笑得跟朵花儿似的,“阮四当家,你对我的刀功有什么意见吗?”
  上挑的尾音,喻示着声音主人的不满。
  阮尽欢的脸立刻就绿了,迅速摇头,“哪里哪里,五当家好刀功,好刀功!”
  乖乖诶,自己的小命还握在对方手里,他那儿还敢说个“不”字?
  薛忘音眼含笑意,倒是突然不觉得这饭菜难以下咽了。
  昨夜在明月峡,烧酒几乎都是他一个人喝完的,他的酒量也不算好,更何况还是烈性的烧刀子?现在他还有些头疼呢。
  阮尽欢昨晚大概就抿了一小口,他们坐在一线泉旁边,仰着头看上面。阮尽欢觉得仰着脖子疼,索性就躺在了他旁边,那家伙还悄悄扯他袖子,估计还是习惯性地用来擦脸。
  想着这家伙混得这么凄凉,薛忘音也懒得跟他计较,等他收回了自己的袖子,一摸才发现整只袖子都是湿的。
  阮尽欢很安静地说:我快睡着了。
  他不知该接什么,只是在黑暗里点了点头。阮尽欢肯定看不见的。
  然后阮尽欢就真的睡着了,而他,睁着眼睛一直到天明。
  这个时候,阮尽欢就坐在他对面,还是那嘻嘻哈哈满不在乎的表情。忘得快,也好。
  雁流水坐着,始终没有说一句话,在别人看来难以下咽的饭菜,到了他这里跟山珍海味并没有什么区别。
  众山贼一看,大当家都吃得下去,他们凭什么嫌弃?
  所以这一顿财神寨有史以来最难吃的晚饭——终于还是在众山贼那紧皱的眉头里逐渐消失干净……
  唉,当个山贼不容易,当个好山贼更不容易!
  至于阮尽欢,这天晚上,他真的说到做到跑去找大师傅谈心,第二天所有山贼发现大师傅顶着黑眼圈,满眼都是血丝,浑身煞气地起来做饭了……
  据说,那一夜大师傅的房间灯火通明,还不是传出哀嚎声……至于阮尽欢到底跟大师傅说了什么,鬼才知道!
  只不过,第二天早饭的时候,于羡带了一根银针挨个儿在菜盘子里插了个遍,众人都很诧异。
  于羡袖袍一掀,微微一笑,很理所当然地说道:“我怕大师傅在饭里下毒。”
  刷拉拉——
  阮尽欢的终于被背后射来的无数眼刀扎死在了饭桌旁。
  很好,于羡,这梁子,哥真的跟你结下了!
  阮尽欢的小宇宙熊熊燃烧了……
  只是——后来,每个山贼吃饭的时候都带了一根银针先把饭菜插遍了才会吃,这其中甚至包括雁流水等当家的……
  当然,从那以后,每一根银针,都成为了阮尽欢最大的敌人
  作者有话要说:老衲想吃海米冬瓜汤……好饿啊……谁化缘给老衲……看到有眼熟的妹子了,感动泪了……据说晚上就可以看成绩了,远目,谁TMD没事等着看啊,明儿到学校去拿成绩,淫生哪,必须得蛋定。老衲,是一个很蛋定的人。海米冬瓜汤,你在……哪里啊……


☆、第九章 细作之死

  “你说什么?”阮尽欢一下抬起了眼,水珠从他脸上落下来,又落进了黄铜色的脸盆里去。
  帮他打水的小扣子有些害怕,“二愣子真的跑回来了,昨晚雁大当家就是找他找了很久。”
  “那二愣子现在是在刑堂?”这个刑堂还是原来的财神寨留下来的,阮尽欢来财神寨之后都没有见到这个刑堂打开过。
  “雁大当家他们都已经过去了。”小扣子悄悄看了一眼阮尽欢的脸色,发现平日里嘻嘻哈哈的阮扒皮神情格外凝重。难道二愣子真的出了什么差错?
  阮尽欢擦干了自己的脸,前所未有地仔细擦着自己的手,那并不是很好看的一双手,仔细一看甚至是有些粗糙的,不过他知道自己这一双手能够做很多可怕的事。
  这是阮尽欢第一次去刑堂。
  以前踩地皮的时候也来这里看过,刑堂算得上除了饭堂之外财神寨最好的建筑了。
  山里的石砖垒成的灰墙,外面还杵着四根红漆大柱子,正堂里架了火,外面乌泱泱地站了一大片山贼,很是嘈杂。
  阮尽欢站在人群外,看到雁流水坐在正中间,不知为什么就感觉十分压迫,他总是隐隐约约闻到雁流水身上血和刀的味道,而今天,即便雁流水还是那不显山不露水的样子,可他还是看出来了——雁流水的眼神是比刀子还要锋利的。
  所有的山贼一下都安静了。
  自明月峡一役之后,阮尽欢的凶名便真的成了凶名,财神寨的这些山贼大都是半路出家,很多人不过是打打劫,根本没见过血,可是这一次阮尽欢带人劫杀了对方近四十人,尽管财神寨也损失惨重,但阮尽欢的战绩却是不可磨灭的,即便有人对他不满,此刻也只有埋在心底。
  山贼们自动地让开一条路,呼啦啦像是潮水一样一下就分开。
  阮尽欢的面前,那一条路直达刑堂正中。
  雁流水在那头,端着一碗茶看他。
  阮尽欢走进来,颜沉沙、于羡坐在雁流水的右手边,薛忘音在雁流水左手边,他很自觉地做到了薛忘音旁边。
  “真没义气,薛二当家,这么热闹的事情你竟然不叫我。”一碗茶放在阮尽欢椅子旁边的茶几上,青花盖碗,虽只泡了劣茶,在这寨子里也是难得了。
  薛忘音吹着茶碗里水面的泡沫,容色淡淡,“不过早晚而已,你还能缺席不成?”
  阮扒皮还跟他谈义气?要是真讲义气,明月峡里就不会一个人睡得昏天黑地了。不过抱怨归抱怨,腹诽归腹诽,薛忘音却不会说出来,有的东西自己知道就好,没必要宣扬得人尽皆知。
  阮尽欢也去端茶,听薛忘音这样说,一想也是,“你说得倒也对。”
  阮尽欢不会喝茶,可是堂上其余四位当家端茶那都是有模有样,这一个鬼气森森的刑堂,这些人硬是喝出了春花秋月、阳春白雪的感觉。
  单看颜沉沙吧,正襟危坐,华袍加身,那握笔的手端起茶来是一点也不含糊,修长的手指捏着盖儿,轻拂着茶沫,一派文人雅士风范。
  就是那个来历不明的于羡,尽管皱着眉,显然觉得这茶水味道太糟,那动作也是优雅至极。
  至于雁流水,财神寨的这位大当家,大约也不是众人所想象的大老粗,他端茶的手很稳,只是轻饮了一小口便放下,“既然人都到齐了,就带上来吧。”
  阮尽欢看上去不怎么关注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事情,他的手颤颤地端着茶,怎么觉得这玩意儿老沉老沉的?转头去看薛忘音,薛忘音却正看着他的手。
  他觉得更别扭了,原来自己才是个粗人哪……
  唉,天生不是装逼的命——阮尽欢咂咂嘴安慰自己,粗人就粗人了吧。
  喝茶,文人有文人的喝法,粗人有粗人的喝法。
  于是阮尽欢一仰脖子,咕嘟咕嘟灌下去半碗。
  颜沉沙看得倒吸一口凉气,于羡嘴角很明显地抽了一下,就是薛忘音也觉得惨不忍睹,按了按自己的额头。
  像是还嫌自己不够霸气,阮扒皮一把拉过薛忘音的袖子,揩了揩嘴角。
  薛忘音这回是真的冷若冰霜了,看看,那眸子简直跟一汪寒潭似的!
  雁流水却只是回看了阮尽欢一眼,并未觉得阮尽欢这种行为有什么不妥,在他看来,好茶坏茶都是一个味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