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我还有事要办,就不进去小叙了,请带我向调香师副说声抱歉。”来迟打断姑娘的话,拿了胭脂转身便走。
临水坊的制香师傅曾被请去给皇宫内院的嫔妃调香,听说被皇上盛赞赐了“此香无双”的称号,借着皇族的旗号身份自然尊贵,一般人想见还没得见,那个卖胭脂的姑娘根本没想到会有人拒绝,眼睁睁就看着来迟走了。
得了胭脂揣在怀里,向着沿河那家最旧的卤面摊子走去。
这摊子是一个老头摆的,其实也不见得年纪有多大,只是老头脸上有火烧留的疤腿也瘸了就显得老气些,好在性子好又从不和谁抬杠吵架,这里的人都乐得叫他一声瘸儿爷。
虽然那张满是疤的脸看起来丑的很,不过煮面的手艺倒是极好,几张旧桌椅一个灶台子,面条都是自己擀的,汤头也熬得够火候,更重要的是这里的价钱便宜。
“来迟,又大了一岁啦,等着,面马上好。”瘸儿爷见谁都是笑眯眯的,每年今天来迟都来这里吃面,他自然是记得的,见来迟走过来,一边和面一面跟他打招呼。
“不要放葱,汤多给点。”来迟抽了长椅子坐下,敲了敲桌子看了看四周:“瘸儿爷,你这摊子生意还是很差啊,都说叫你换到沿街那个路口子去,来往的人多生意会比这里好得多。”
“呵呵,我老啦,这里就挺好,人再多点我也忙不过来了。”
“就是老了才要趁现在多赚点,往后可是一日比一日老,别的不说总的把棺材本攒够。”
瘸儿爷也笑,擀好面下到锅里,看着咕噜噜的热气冒出来:“要什么棺材啊,这辈子做人算是做够了,死了一把火烧成灰,随着风散了一了百了。”
“哼,就这么点盼头。”来迟眯起眸子,勾起嘴角冷笑:“人固然都是要死的,换成我可不想孤零零地化了灰,即便是要死也要攥着喜欢的东西一起死了,即便是自己得不到了,也不能让别人碰半点儿。”
“所以说你毕竟还小。”瘸儿爷盛了面条,浇上汤汁端过来:“这人啊,若是真有了真心喜欢的东西,可就舍不得伤它分毫了。”
“什么真心,我可没有蠢到留那种东西到肚子里。”
看着来迟说得一脸坦然,没心没肺地吃面,瘸儿爷叹口气也不再说。
当年那个小倌和□被当街打死的时候,自己也在一旁看着,那时候这个孩子被裹在破袄子里还是自己抱起来的,冻得脸都紫了却没哭没喊。
当年还那么小,一转眼也有十五岁了。虽说胭脂巷里都是苦命人,而这孩子的命更比一般人苦上几分。
吃了面,连汤也喝地见了底,才舔舔嘴放下几个铜钱。
“你今日生辰,这钱就免了。”
“什么生辰不生辰的,就你记得这种无聊事,一天做到晚也就赚几个子儿还在这里摆阔绰,难怪这把年纪还穷得只能摆摊子。”
“好好,我收行了吧,你这孩子越大嘴巴越是不饶人了,小时候黏着我要糖吃的时候多可爱啊。”
“小时候的蠢事,我可不记得了。”来迟丢下钱,又从怀里掏出那一盒胭脂,拿了张牛皮纸小心地磕出一点包好:“这个胭脂是上好货色,配的方子我已经都写了,你拿回去找好配料替我研四两一样的香来。”
“我又不是研香的,你每次拿这些来,不是为难我这个老头子。”
“少来,你虽然不是研香的,但是论起认这些花花草草来,普天下我且不敢说,这屁大点儿的潍城里谁能比你强。”来迟咄咄逼人地说了,又强调道:“得快点,我敢时间呢。”
“哎,真是怕了你了,我尽量吧。”瘸儿爷嘴上不干,却还是收了胭脂。
其实来迟也是无意中发现瘸儿爷懂草药的,听瘸儿爷说自己以前是个游方郎中,因为一次医死了人便再不行医,改行摆了这个面摊子。
像来迟这么机灵的人,七分天分加上三分的狠劲儿,没事就让瘸儿爷教他辨识各种花草,日积月累把瘸儿爷的医术都学了个通透。这世上的东西都是一通百变的,是做药还是制胭脂都看情况了。
所谓技多不压身,知道的东西多一分,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的机会就多一分,基于这个想法来迟倒是算得上特别勤奋好学的了。
软磨硬破地就跟着瘸儿爷把花花草草的认了个遍,又仔细记住了个子的特性,他本就心细加上小倌馆接触胭脂水粉的机会又多,最先试身手就是用在配胭脂水粉上了。
不过他和谁也没说过这事,毕竟自己年纪小又没后台,若是惹了那些年长的教习师傅眼红自然是日子难过。
平日里他也会挑一些好的胭脂琢磨了,然后让瘸儿爷按照方子给配出来,再偷偷卖给馆里的其他公子,定的价钱比正品家的便宜一半多,质量却不相上下,如此下来馆里入账不多的公子倒也都图个便宜,来迟也因此攒下不少钱来。
“临水汀的新品胭脂,你怎么弄到手的?”瘸儿爷仔细看了看胭脂,然后小心揣怀里了。
“我去试香得的,这点事儿还难不倒我。”
瞟了来吃一眼,瘸儿爷心里不禁感叹万千,虽然自己自小学医也略有小成,那靠的只怕九成都是努力。而来迟能有今日成就,只怕九成靠的都是天赋,那种对于草药的敏感和触类旁通,也只能让自己有羡慕的份了,也难怪是那个人的孩子了。
来迟看他慢腾腾地收拾桌子,顺手就帮他把碗利落地收拾好:“要我说你对各种花草那么熟悉,干嘛死守着这个破摊子,不管是做大夫还是去研香,赚钱岂不是更轻松。”
瘸儿爷笑了笑,语气微微有点酸:“赚得再多又怎么样,食不过三餐睡不过一床,我想要的东西啊,大概这辈子都没指望了。”
“知道没指望还想要,不是自己跟自己找不痛快。”吃了面身子也暖了,将碗筷都顺手帮瘸儿爷洗了,才甩甩手:“胭脂的事情你抓紧弄,我下次来再问你,今天就先走了。”
“这胭脂是新品,那临水坊摆明了是想借这个做噱头的,你还是不要做这个吧。”
“就是新品才赚钱,赎身的银子还差这一票就攒够了,绝不能出了差错。你也知道我过了今天就十五了,馆里的爹爹向来是只认银子不认人的,能放着我到什么时候,趁早出了那个鬼地方才是上策。”
“你可别乱来,胭脂巷的规矩你是懂的,进去简单,想要出来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来迟仰起头,转头看着瘸儿爷突然露出一个嚣张的笑容:“瘸儿爷,不管那个胭脂巷困住了多少人,我决不会是其中一个!”
少年的脸在阳光下像是被镀了光,平时都是冷清而讥讽的刻薄笑容,这样张扬而毫不掩饰的笑,衬着那双坚定而闪亮的眸子,像是敛了这一河的风华,让人不能侧目。
那一刻瘸儿爷虽然没有说话,但是他在心里却忍不住想,眼前这个少年敛着的耀眼光芒,不仅这个胭脂巷困不住,只怕这个潍城也留不住。
九凤展翅,只恨天低。
☆、初遇
拿了胭脂别了瘸儿爷,赶在未时回了落风馆。进了院子回到自己公子的阁楼,听了动静以为自家公子还没醒,便推了门小心翼翼进去了。
一进去却发现自家公子正坐在窗边愣愣望着窗外,如墨的头发蜿蜒而下,衬着一张清丽可人的脸更是肌肤胜雪,细眉明眸朱砂点唇,身段风流的确是个出尘的美人。
每次看到这场景来迟都觉得可惜,要是自家公子性子再辣点,头牌的位置怎么会是那个的姚公子的。
连忙走过去给自家公子披上外衣,拿起一旁的白玉梳子给他挽髻:“公子,今日时辰尚早,您怎么起身了?”
“刚才爹爹传话过来,说晚上李府点了牌子要过府去,好像是有贵客在场要仔细侍候,搅了觉也睡不下去,便起来准备一下。”
来迟将胭脂拿出来递给自家公子:“去李府做客的,自是非富即贵,看来这盒胭脂立马就用得上了。”
柳公子接了胭脂,打开看了很是喜欢,赞了来迟几句,便由着他给自己打扮了。
那李府也算是这里的一家大户,有个儿子中了榜眼在平都做官,前几年自李府的三小姐又选秀入了宫,本身家境殷实又得了朝廷做靠山,李府也算得上这潍城里的名门了。
来迟心里暗想,李府平日里都是点那姚公子的牌子,喜欢的就是姚公子的妩媚劲儿。今日居然点了以冷淡清雅见长的柳公子,想必李府今晚来的贵客是个喜欢清雅的主儿。
思量一下,便选了个嵌了白玉的银冠,一支翠玉簪,再找出白色的斜襟锦袍给柳公子穿好,束腰的腰带挂了一个对扣玉饰的吊坠,绣了白云图案更是显得细腰盈盈一握。
这柳公子本就生得出尘,如此一打扮更是显得清雅风流,淡粉的胭脂细细晕开更是多了几分妍丽之色,十指纤细指尖如玉,拨琴之时更是多了几分静花映月之美。
打扮好自家公子,到了时辰李府派了车过来,来迟是柳公子的贴身小奴自然也要随行,一行人就这样向着李府走去。
轿子是从后院进的,径直到了后面的花园,花园布置地很径直,因为是晚上回廊上都点了灯笼,整个庭院在灯光之下更显气派。
花园中间一座亭子掩在假山之中,亭子用细软的竹帘遮起来,亭子八角分别挂了灯笼亮如白昼,虽然是冬天,因为亭子四周点了许多火盆所以倒觉不出寒意来。
一路上来迟都是低着头,做下奴的规矩就是,不乱看,不乱听,不乱说。
只不经意瞟了一眼,亭子中坐着两个人,一个是李府老爷倒是见过面的,还有一个男人没见过,想必是所说的那个贵客。
本来只是无心抬头,却没有想到那个贵客的视线刚好扫过来,两人对视,只感觉一股寒气从后背窜起来,来迟赶紧将头低下来。
第一个直觉反应是,这个人很危险。
一身靛青的长袍金线挑绣的五兽祥云图案,佩戴的是墨玉麒麟吊坠,脚下是丝绸为面牛皮底的黑靴,这身打扮且不论贵重,那衣服上的花纹和吊坠都是皇家专用的,一般人是不能穿的。
身材魁梧一看便知习了武的,剑眉薄唇英姿勃发,五官立挺显得冷峻帅气,可是配了那么一双冷冰冰的褐色眸子,便让人连直视的勇气也没有了。
那种眼神冰冷,看似霸气却又锋芒内敛,就像是蛰伏的野兽一般。想到自己忍了这么多年,终于快要倒了离开落风馆的时候,预感会麻烦的人或者事,自然是躲远一点比较好。
要说来迟的眼力劲倒是真的好,坐在亭子里的的确是贵人,而且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贵人——义王阜盍。
当年先皇驾崩,按照遗诏新皇阜奕登基,这新皇登基之后的第一件事,便是拟了一道圣旨便是将自己十四岁的同胞弟弟阜盍分到了蜀中。
谁都知道那时的蜀中乃是虎狼之地,年年旱涝洪灾百姓流离,盗匪横行占地为王。
天下人都以为尚且年幼的阜盍会不出一年必会死于蜀中,可是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阜盍不仅在这蜀中活了下来,更是亲自上场一骑当千,扫平了蜀中各派势力,铁血杀场硬是统一了这蜀中乱局。
统一之后,阜盍便建了这潍城作为主城,下令开掘河渠,整治军队,安民生息,农商并重。
十年沙场平乱,十年休养生息。
二十年之内,只因一个义王阜盍,便硬是占了半壁江山。
在蜀中人的心里,只怕认得这个横少千军一骑当千的义王,却不认得那个远在平都的皇帝,若是阜盍想反,只怕天下早已易主。
可是长久以来义王却安居蜀中,为表忠心年年单骑上平都觐见皇帝,甚至把劝他谋反的谋士车裂于市,从此再无人敢在义王面前说一个反字。
但是不管义王如何安定,也不能忽略一个事实——这皇帝是天下人的皇帝,但是这天下却不是皇帝一个人的天下。
不过此刻,义王只是做了一般贵族的打扮,加上这些小奴小婢也没见过真正的义王,只能从自己主人的态度上推断是位身份尊贵的贵客。
心里想着少惹麻烦,来迟便将柳公子的物件交给府里的女婢,自己退到一边和李府的小厮一起站在外面等着,看着柳公子抱着琴施施然地进去。
柳公子抱着琴进去了,对着上座的人恭敬地行了礼。
抬头一眼,他便看出李府老爷身边的人定是身份尊贵,而且又生的身材魁梧英俊不凡,忍不住也动了心思,暗暗想着要要是能博得这位的欢心,说不定可以指望他带自己出了落风馆。
只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柳公子一心想着取悦阜盍,而阜盍从一来是便盯着来迟看。心里忍不住暗想,十几年不见,当初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