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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一梦,雪至日暮]-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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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宫雪是被官府的吵闹声吵醒的。
  南宫雪是不喜欢被吵醒的,吵醒的话,他是要发一通火的。
  衣服还是昨夜的,沾着些许的酒气,眼神还有些朦胧,下一刻就被怒气所掩盖。
  噩耗是,“少爷,别睡了,赶紧的吧,老爷他,他……薨了。”
  南宫雪眨了眨眼睛,闭上,再睁开,“林叔,你也和周公聊天来了?”
  “少爷,老爷他,他在情都……薨了。”林叔是陪着南宫帅起家的人,也是看着南宫雪长大的人,这一瞬,悲切之情溢于言表。
  南宫雪坐了起来,“玄暮呢?”
  “玄公子他在前厅,家里有兵差来了。”林叔,用衣袖拂了拂脸。
  “林叔,你去我屋里,把箱子里的银票拿出来,现在,赶紧的从后门走,若是待会丫鬟什么的被赶出去了,把银子分了,寻块好地儿,养老去吧。”南宫雪理了理衣服,套上鞋子就往前厅走去。
  “少爷,你可去不得,他们那是要抓人的。”
  南宫雪怔了怔,“想抓的话,哪也逃不了的。你赶紧去吧,要是迟了,府里的那些人,可就连差钱都没了。“
  “少爷,你……老奴这就去。”
  这南宫雪这时也委实淡然的可怕,他还是抱有丝侥幸的,他爹爹会自刎,他不信,他确实不信。其实,过不过少爷生活他无所谓,主要是他家人不能有事不是么?而且,他很好奇,敢动南宫家的,是何人?
  可是,震惊了。
  因为,前厅地上跪着一人。
  有俩蒙白布的尸身被平放在地上。
  而跪着的人,是,玄暮。
  他是从未见过这样的玄暮的,本来性格就属冷淡,此刻却是孤寂的可怕,气息,清冷,凛冽。
  南宫雪浑惯了,自然不怕人,所以,他自动忽略了一旁的官差。
  “玄暮,你跪着做什么?膝盖舒服了不是?”
  玄暮没有答话,只是抬头看了他一眼,用那种,冷的,死寂一般的眼神。
  南宫雪,伏下身掀开了白布。
  没错,两具尸身。
  嗯,再点一下,还是两具。
  一男一女。
  男的年近五十,女的略显年轻,四出头。
  嗯,男的虽然脸色呈死灰状,也看的出生前是个俊秀的人。
  女的?挂着笑的,啧啧,脸色不好,不然也算个风韵犹存的。
  “哦,爹爹暖姨呀。”南宫雪笑了,还是显的很开心的那种。
  扫了眼周围的人,丫鬟都站着,小厮也是,当然,忽视不了蓄势待发的军爷们。
  “怎么,各位来南宫府蹭茶么?”

  第拾陆章

  什么叫大风大浪,南宫雪不懂。
  是的他不懂。
  什么叫伤心?
  呵,看到了么?他爹爹死了,养他长大的暖姨死了,他很开心,而且是笑着的。
  笑着问官府的衙差是不是来蹭茶。
  然后,有个什么洪德亲王来讲,南宫雪,你爹爹在布匹里设毒,害的皇上龙颜大怒,你可知罪?
  南宫雪瘪了瘪嘴,转向玄暮,我家是做布匹生意的么?
  玄暮意欲不明的眼神,参杂了很多。
  南宫雪转过头,走到那那亲王边上,你来抓我的么?
  那亲王愣了,愣完之后就怒了。
  于是南宫雪就光荣的被拷上了,而且是顺从的,只是,在被拷上之前问了那亲王,你们不会动我家的丫鬟小厮吧,他们可都是我的人。
  那亲王是黑着脸,鄙视加唾弃告诉他,不会的。
  于是,南宫雪被拷走了,转头对玄暮讲了句帮我把爹爹葬了,找下林叔,他那儿有东西。又向边上眼睛红肿的丫头们来个眉眼,乖乖去找林叔哦,一个都别剩,全去找他哦,你们的下半辈子可就靠他了呦。
  押南宫雪的官差对他是嗤之以鼻的,果真如传闻的,长了副,媚相,不义不孝,就一无所事是的花花公子。
  南宫家被抄了,查封了。
  所有下人不知所踪,南宫家老爷被家里收养的小厮葬了。
  关于南宫雪的流言又多了。
  例如:
  他爹爹死了,他没流一滴泪,想着的还是他的那些风流韵事。
  他一点都不排斥,抄家了,反抗都没反抗,说不定那布匹的毒就是他下的呢。
  又有人讲,那南宫雪呀,啧啧,被拷上了还想着去勾引那抓他的洪德亲王呢,果真是媚相,不男不女。
  ……
  一个穿白色布衣的少年坐在桌边啃着馒头,喝着开水,转过头对边上青衣少年说,“唉,还真是流传千古啊。”
  那青衣少年抿了抿唇,“少爷不在意就好。”
  “啧啧,这少爷听的怎么这么刺耳。”说罢,放下杯子,拍了拍衣服,“走了。”
  那青衣少年尾随着,不知往何处去了。
  那两人长的还真是不俗。
  那白衣少年浑身贵气,凤目,眼尾上挑,不笑却自有笑意,且,勾魂夺魄。高高的鼻梁,薄薄的唇,皮肤白皙的有些病态。完美的无瑕疵,当然,如果没有眼角那指甲大小的梅花印的话,并不是说那梅花印丑,只是,单单那梅花印,确实显的过于突兀了,少年的皮肤太过完美,完美到那本美的印记都显得庸俗,当然,没有人会因为这样就认为少年丑,除了他自己。
  随后的那青衣少年眉目淡淡的,嘴角勾着抹笑,那种礼节性的,不疏不远的笑,眉清目秀,肤色是如玉般的白皙,透彻。虽着布衣,却仍似谪仙,那种仿佛一碰就会沾染的谪仙。
  途经南若情府,不,现在是被贴上封条的。
  那白衣少年回过头,“玄暮,你说,如果我不是这么无用,南宫家是不是就不会败?”

  第拾柒章

  不错,那着布衣的,白色的,皮肤显的病态的,眼角有那梅红色印记的是南宫雪,本应该在大牢的南宫雪。
  他入狱了,入狱入的不名所以,出狱了,也是不明不白。
  来接他的是词翔,常柳宇,当然还有玄暮。
  南宫雪是常柳宇动关系保出来的,不,应该说,是花钱买命的,一命抵一命的,牢里死了一个南宫雪,只是,不是真的而已。
  南宫雪出来的第一句话是。我饿了。
  忽略掉自己浑身是伤,忽略掉自己看都不能看的双手,忽略掉词翔,常柳宇的目光,忽略掉玄暮的欲言又止。
  南宫雪从坐到桌上就没抬头,一直在吃,是的,吃。
  半晌,南宫雪拍了拍肚子,一笑,没有虚弱的话,魅惑众生, “吃相很恐怖么?哈哈,饿了嘛。”伸了个懒腰,拍了拍嘴。
  “南宫,你……”常柳宇眼神闪了闪。
  “我好的很,没受什么苦,倒是你们,被家人知道你把我放出来不会又被关吧。”南宫雪挑了挑眉,灿笑了两声。
  “不会。”
  词翔摇了摇头。
  “那就好。”
  桌上又险入了沉寂。
  “玄暮,我有地方住么?”
  玄暮眨了眨眼睛,睫毛长长的,“有的。”
  “那就好。”
  又是沉寂。
  “还是快些回去吧你们,晚了指不定又要生出什么事。”南宫雪理了理头发,“玄暮,我们也回去。”
  “南宫,你,你……不要怨恨我们。”说这话的时候,南宫雪已经转身走了。
  南宫雪挥了挥手,“请我吃饭,保我出来,恨你们干嘛,谢啦。”
  是的,恨他们干嘛?
  恨他们明知却不说?
  恨他们的家人懦弱到做天朝的附庸?
  恨他们为了家族合伙出卖南宫家?
  恨他们可以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爹爹被杀?
  恨?这个字还真是歧义呢。
  ……
  半月后。
  直至现在,他们停在南宫旧宅的门前。
  南宫雪对玄暮说,“玄暮,你说,如果我不是这么无用,南宫家是不是就不会败?”
  玄暮对上他的眸子,“少爷并非无用。”
  南宫雪笑笑,“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叹了口气,“是不是无用,大家不是都说了么?”低笑着摇了摇头。
  一路回家。
  一个傍水的小屋,不是很华丽,不是很宽敞,却是很简洁,很温馨。
  其实,这个房子挺好的,是南宫雪比较心仪的住处,是玄暮当掉玉佩买的来的。
  坐在河边,对着河水,南宫雪拂了拂面,指尖在那块梅红色上缓缓磨擦。
  是耻辱的,也是不堪回首的,南宫雪是不愿想起那些日子的,如果他可以不想起的话。
  刺沟,天朝的极刑。
  极细极长的针,沾上药刺入肌肤。
  位置不一。
  行刑的那人讲,你不是靠着脸蛋勾人么?在你脸上画朵花可好?
  那种欲生不能,欲死不可般的痛。
  针刺进骨头,仿佛可以听到细微的“嘶嘶”声。怎么没瞎呢,南宫雪在想,为什么靠眼睛这么近,没死也没瞎,只是痛,还是那种火烧般的痛。
  鞭刑,烙刑……
  啧啧,不错,起码都试了一遍。南宫雪这样想。
  可以不想起的话,呵,可能么?不靠这些,怎么报仇呢,爹,你说,是不是?

  第拾捌章

  有些东西是想放而放不下的,还有些东西,是想放不能放的。
  在南宫雪的世界里,对玄暮的感情是前者,而对父母的不明之死是后者。
  还记得刚回来的时候,蓬头垢面,怎一个惨字了得?
  沐浴的时候摸着身上的伤就像摸了土坑,是不忍心看的。
  玄暮说,少爷,你忍着点,洗干净了好上些药。
  然后,南宫雪就啃着块布,玄暮帮他洗伤口。
  南宫雪根本看不透玄暮,不知道玄暮对他有没有感情,玄暮擦的很小心,小心了,该痛还是痛,所以抠在木桶上的手指也破了,加上先前受的针刑,指甲花了。
  换了清爽衣服后,南宫雪转过头对玄暮笑了笑。
  伸出手指,看,玄暮,花了。
  玄暮抿了抿唇,吸了口气,转身拿药去了。
  南宫雪变了,由张狂变的内敛,变的让人猜不透,可看着又心疼。
  可是唯一没变的是……
  “玄暮,你怎么还喊我少爷呢,南宫家败了,你换个喊法可好?嗯,南宫雪,雪?”挑了挑眉,转头看了看给自己擦药没做声的玄暮,“要不;雪哥哥?”
  玄暮仍是淡然的,垂下眸子上着药,“少爷,你的伤口不是很痛是么,再痛些如何?”
  南宫雪闭嘴了,而且是很乖的。
  他是不想惹毛这只冷孔雀的,其实,也有点疑惑,南宫家败了,玄暮为什么没离开还陪着自己呢而且是和常柳宇他们在一起,他们认识么?难不成玄暮是喜欢自己?南宫雪不敢这么想,怕自作多情。猜了很多,可是怎么也感觉不像,只得直接问玄暮了。
  玄暮当时正在烤鱼,南宫雪身上裹着布,手上还缠着白条。
  玄暮说,少爷嫌玄暮碍眼了,讲了就好。
  边说还作势要把鱼放下。
  瞧,还能问么?问了之后人就要走了。
  最后,南宫雪只能抱着疑惑了。
  其实,伤没好的时候,玄暮还是蛮开心的,当然,如果在静下来的时候没有想到 “家破人亡”这个词的话。
  因为玄暮对自己很迁就,迁就到以前不敢想。
  做饭的,自己最喜欢的人,玄暮。
  喂饭的,自己最喜欢的人,玄暮。
  洗衣服的,自己最喜欢的人,玄暮。
  闲着了想听书,读的,自己最喜欢的人,玄暮。
  甚至,某一日晚上,南宫雪抱着枕头,披着头发,着身裘衣,就出现在了玄暮床前。
  当然,玄暮是有防备的,虽然不是防南宫雪,也正因为不是防南宫雪,南宫雪才会被刺到,一屁股坐在地上,枕头也开花了。
  老伤没好,又添新伤。
  玄暮点了灯,瞥了瞥南宫雪,少爷,玄暮以前不知道,你还有梦游这习惯。
  南宫雪当然没梦游这习惯,他是专门来找玄暮的,不过眼下他不会讲了,只是把枕头往玄暮面前一放,呐,玄暮,枕头坏了,和你挤一个。
  包扎了伤口,忙活了半夜,南宫雪如愿以偿的睡上了玄暮的床。
  并且,再没有回去的迹象。
  玄暮受不了了,就去买个枕头。
  当然,葬送了,死的花样层出不穷。
  南宫雪也腻了直接讲,玄暮,买了也坏,你银子很多么?
  玄暮放弃了。
  如此,只能是定义在南宫雪受伤时,多少年后,物是人非的时候,南宫雪带着个眉清目秀的孩子住在这小屋,总是忍不住浅笑,叹气,那时候,还真是像对小夫妻呢,如果自己没有做那么多蠢事的话,也就不会害的天人永隔了吧。

  第拾玖章

  南宫雪身体好了,却种下了仇恨的种子。
  这对玄暮来说变化是不大的,因为在玄暮面前他仍是南宫雪,不需压抑的南宫雪。
  总归是两个大人,起码还得养活自己。
  这对玄暮来说很好办,打鱼,种菜,做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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