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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求不撩-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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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底下的评论里,不少人打出了女神、舔屏,的反感字符,但是也有一些人抨击楼主哗众取宠,说季寻欢比不上曾经的第一名,甚至还贴出当年的演出照片,从唱功、服装、风格,乃至颜值,各方各面对两人进行对比。

    “知道吗,第一名永远是第一名,即使只相差一分,那也只能屈居人后!”

    后面还有人继续跟帖。

    “是啊,是啊,曾经的金第一,永远都是金第一,那里是那些无名小卒能够超越的,现在这个季寻欢虽然跟了当初金大大的老师,但是你们别忘了,金大大可是离开了秦歌才能走向国际这个大舞台的,前几天我去多瑙河那边摄影,正好遇见了金大大,听她说,她好像要去参加欧洲某个音乐节。”

    “真的假的啊?”有人质疑回帖。

    “当然是真的,我当时还给我女神拍照了哪。”

    后面的回帖里,那人还贴出几张多瑙河畔的照片。

    鼠标在上面疑惑着,却还是忍不住点开了照片。

    时间太久,他以为他都要记不住对方的样子,可是当照片一出来,他还是能一眼认出那个沉浸在多瑙河绚烂景致里的身影。

    “景之,我要离开了。”

    记忆里的她,那么清晰的对着他说着,她永远是笑着的,即使是离别,她也笑得璀璨。

    然后她头也不回的离开,在他最需要她的时候。

    心微微的抽痛着,疼得他差点端不住手上的茶杯。

第111章 111季寻欢跑了() 
“咚咚”房门被人敲响,这样彬彬有礼的人一定是清醒着的季寻欢,而清醒的季寻欢通常主动过来都不会有什么太美妙的事。

    果然,门后的季寻欢拉着一只行李箱。

    这是要走?

    郁景之十指交叠,淡漠十足的眼睛看向门口的季寻欢,“找我有事?”

    “有一点。”寻欢看着郁景之说,“我要离开段时间,短时间内可能不会回来。”

    “嗯,还有哪?”郁景之依旧看着寻欢。

    还有?“我跟香玲姐她们一块出去,如果我爸问起,你告诉他一声就可以了。”虽然寻欢觉得江雪柔问起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寻欢拉起行李箱,剩下的,好像也没别的了。

    如果香玲、红玉她们也一起去的话,那很有可能那个过气摇滚明星也在里面,十指紧攥,深邃瞳孔中的淡漠越发浓郁。

    “我以为你至少要说下你要去的地方,毕竟我们住在同一个屋檐下。”

    这倒没什么不能说的,“阿辰说这边太热,所以我们打算去挪威。”

    原来是要去挪威,挪威的八月份既天气良好,又有极昼极夜可以观看,甚至在某些特殊地域还能滑雪,听上去确实是个好地方。

    看着季寻欢离开房子,郁景之直接打给了金作乐,“喂,地方定了吗?”

    刚从私人飞机上下来,金作乐就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挪威风景宜人,天气凉爽,从一旁放眼望去巍巍山林与碧色的溪流穿梭起间,简直就是“漂亮啊!”

    “这次做的不错!”姜诗从飞机上下来,赞许的拍拍金作乐的肩膀,“这回选的地方可比前几次选的好多了,至少,人没那么多。”

    郁景之从机长手里接过行李,略过两人直接往前走,金作乐和姜诗拉着行李跟上。

    “郁景之你走这么快,是前面有人在等你吗?”姜诗忍不住调侃形色匆忙的郁景之。

    郁景之停下来淡淡的瞥了姜诗一眼,“需要我提醒一下吗,现在是挪威的旅游旺季,我确实已经订好了房间,但是这并不包括突然冒出来的你。”

    “不就是多我一个吗,我们以前不是也经常一块出来,那时候不是还有金释和金……”后面的话已经被金作乐一把捂住,金作乐瞪着姜诗:敢提那个名字,你疯了?

    姜诗回瞪:不就是一个名字,老娘就他娘的说了,他能怎么着。

    郁景之看了两人一眼,提着行李箱不发一言的离开了。

    “姜诗,我真不知道带你来是对的还是错的,要是寻欢在就好了,她才不会像你这么冒失。”

    “不就是一个名字,有什么大不了的!”姜诗拉下金作乐捂着自己嘴巴的掌心,“她金黛熏可以为了成名,可以离开郁金香,放弃秦歌老师,这样烂心烂肺的女人我为什么不能提,就他郁景之把她当个宝贝,连个名字都不准提,我看,他是好了伤疤忘了疼,活该被那女人一次一次的耍着玩。”

    “但那都是景之的事,而且黛薰也没你说的那么坏,她和景之从小认识,真的走到一起不是也挺好的吗?”

    姜诗狐疑的看着金作乐,“你给我说实话,你现在是不是还和她有联系?”

    “有时候会有一点,不过她问的都是关于景之的事,而且国外的生活并不是十分适合她,她又跟了那样一个人,总而言之,她也挺可怜的。”

    “可怜也是她自己选的路!”姜诗到现在都记得,那个曾经被郁金香捧为月亮的女人,在离开前,当着众人的面,说过的话。

    “哪怕一无所有,我也要站在最顶端。”

    站在那栋拥有三百多年历史的林间旅馆前,郁景之不知怎么就想起当年金黛熏离开前说过的那句话来。

    “挪威有好漂亮的林间旅馆,听说一起目睹极昼极夜的男女可以在一起一辈子哪,景之啊,这次学期结束后,我们一起去看吧。”

    可是这句话,再没有兑现过。

    厚重的松木门被郁景之推开,清晰的铃铛声传来之后,不论是屋外还是屋内的人都是一愣。

    “你怎么在这?”正在跟酒保调情的红玉,惊讶的看着走进来的郁景之,“是阿寻让你一块过来的?”

    随即红玉启唇轻笑,“这小妮子,倒是放的一手好鸽子。刚把自己的弟弟丢过来,转头自己却跟个老男人跑了。”

    “什么意思?”站在门口的金作乐简直觉得三观尽毁,什么叫做“跟老男人跑了”,她的寻欢是被谁给拐带走了吗?

    香玲从楼上走下来,瞪了眼看乐子的红玉,“这些人是阿寻的同学,注意点。”

    “原来是同学。”红玉放下酒杯,端庄(风情)的坐好,“刚才都是口误,我听到阿寻叫那个人秦老师,应该算是被他老师拐跑了吧!”

    “你说谁!”姜诗一拳砸在吧台上,“那个季寻欢和谁跑了!”

    看着怒气冲天的姜诗,红玉淡淡的抿了口酒,“小姑娘你出门前妈妈没教过你吗,做人要有礼貌。”

    郁景之看着香玲,“他们去了哪?”

    “这个我知道!”红玉兴奋的说,“好像是什么什么瑙河。”

    “是多瑙河,”香玲无奈的摇摇头,“他们去了奥地利维也纳……”

第112章 112初入国际() 
如果是在两个小时前,季寻欢绝对想不到自己会穿着小礼服,端着香槟与所谓的世界名流坐在一起参加所谓的保护动物慈善音乐节。

    事实上她觉得自己在这里格格不入,一切都好像与她没什么关系,除了站在她身边的秦歌和节目单上的那首《Youtoldme》。

    “不习惯这里?”秦歌在跟一些只在杂志上见过的人交谈后,端着香槟走了过来,得体的西装穿在他的身上,更衬其气质儒雅,离开郁金香后的秦歌整个人都散发着一种buling~buling~的类牛郎光芒。

    看上去确实跟某季姓牛郎很相像。

    “比起这里来,我比较更不习惯这样的你。”寻欢恶寒的搓搓胳膊,“说吧,怎么想起突然带我来这里?”

    “也不是突然想起,还记得你演唱的那首歌吗?”

    “《Youtoldme》?”

    “是,我将当时你在台上的表演拍成了视频,传给了几个勉强算是认识的朋友,他们对你很感兴趣,所以,”秦歌对着寻欢举举酒杯,“我就带你来了。”

    话是这样说没错,但是为什么听上去那么像拉皮条?

    “勉强算认识的朋友,”寻欢咂摸了下这句话,“你指的是这场音乐节的发起人,那个被西方尊称为音乐教父——罗伯特?还是这场音乐节的策划,猎音女魔头——梅拉达?”

    秦歌笑得一如既往,“看来阿寻在路上有做功课。只是不巧,我与他们两个都认识。”

    寻欢想过秦歌在国际上的地位,但是她没想到,秦歌的交际面远远超出她的想象。

    “说真的。”寻欢认真的看着秦歌,“你跟他们绝对不仅仅只是认识的关系吧,否则你也不会千里迢迢的过来,可是……”寻欢看着秦歌说,“为什么会带上我,我并不是怯场,也不是说我不值得你带出去,只是现在的我似乎……并不适合。”

    “阿寻想说什么?”秦歌似是看出了寻欢的疑惑,“是觉得一首临时创作出来的歌曲,登不上大雅之堂吗?”

    虽说不完全是这个意思,但是这么理解也对。

    “真的,我这是为你考虑,”寻欢端着酒杯示意秦歌看向周围的人,“这里随随便便拿出一个人,都是在乐坛上可以呼风唤雨的人物,甚至,我现在随便过去找他们合上几张影,放在我的主页上都能分分钟粉丝百万,这样的地方,这样的人,和我,真的搭?”

    “那阿寻为什么不过去?”秦歌调侃到,“我记得你有带手机。”

    “才不要。”寻欢回的斩钉截铁,“和他们拍照总觉得像是在追捧他们一样,为了那样努力的自己,我自己都会受不了的。”

    秦歌来了兴趣,“那阿寻要的是什么?”

    寻欢端着酒杯一圈圈的摇晃着,那姿态既漫不经心,又信心十足,“我要有朝一日,他们觉得能邀请我过来,就像是在过年一样,哦,差点忘了,对于他们来说最重要的是圣诞节。”

    “嗯,这个目标不错,”秦歌煞有其事的点点头,“真要到那个时候,恐怕我就是不在郁金香了,随便找个地方办个声乐班,应该也会数钱数到手软吧,毕竟大明星季寻欢老师的名号,应该非常好用,你说是不是。”

    “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季寻欢惊讶的看着秦歌,“你怎么会老无所依,不是有我的吗,我给你养老啊。”

    季寻欢郑重的拍了拍秦歌的肩膀,“不要害怕那些几十年以后的事情,公主就算人老珠黄嫁不出去,在骑士心里那也是尊敬的公主殿下,放心吧,到时候只要有我一口吃的,就不会饿着你的。”

    寻欢说的自己都有些感动起来,这番掏心窝子的话,她可是连季风流都没说过。

    不仅是季寻欢没有说过,秦歌也从未听过有人这样对他说过,他笑看着他的学生,竟然在心底升起一股不确定来。

    他捡到了一块无上美丽的璞玉,可是他却有些担心能不能让这块璞玉迸发出百分百的璀璨光芒来。

    两人相识而望,久久。

    “秦老师。”

    “嗯?”

    “你觉不觉得我们两个像在拍苦情家庭伦理剧?”

    “我以为寻欢再给我进行爱的告白哪。”^_^秦歌拍拍寻欢的大狗头,“不要觉得老师好,就对老师芳心暗许,老师可是没有一点准备给那个混蛋叫“岳父”的打算。”

    秦歌说着对着寻欢绅士的伸出了自己的胳膊,“请允许我荣幸而由衷的邀请朱丽叶阁下,迈出这成功的第一步。”

    “朱丽叶?”

    “不好听?”

    “你是公主,你说了算。”寻欢行了一个优雅的淑女礼,挽着秦歌的胳膊,以朱丽叶的名字正式走进了这场国际音乐节。

    她臻首微扬脊背挺直,这是她第一次参加这样重要的场合,但这绝对不是最后一次。

    “叶?叶?”红头发的梅拉达是个法国人,比起无尽的浪漫情怀,她更喜欢穿着她的干练黑色西装裙,踩着恨天高,像个机器一样穿梭在世界各地,只求能寻找出那个独一无二的声音。

    只是现在的她,却在与眼前这个女人谈笑风生,如果说她被人们称为“猎音女魔头”,那现在站在她面前的,绝对是一份珍贵的宝藏。

    站在她面前的是国际巨星叶曼,今天她穿了一身简单的白色丝绸长裙,微卷的黑色头发既醒目又别致的被她散在一侧,再加上圆润的珍珠耳环,将她那份骨子里透出的优雅尊贵彰显到极致。

    “叶在看什么,这么出神?”

    “没什么,”叶曼收回自己注视的目光,“只是看见了一个熟人。”

    “你说的是秦?”梅拉达看着正在将寻欢介绍给其他人的秦歌,“说起来你们以前也是好朋友哪,只是自从你带走他的徒弟后,就没见你们怎么联系了。”

    叶曼礼貌的笑着,用一句百搭的“大家都忙”给搪塞过去,可是有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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