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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金蟾正要尴尬地解释两句,屋里的正刨着书箱的北堂傲一听屋外这话儿,立马不高兴了,什么意思?当他是银样的蜡枪头中看不会中用,养不了孩子么?
北堂傲屋里当即就恼了,隔着窗户,那等雨墨又爆出第二句惊世骇俗地话来,冷冷地就要开口,还是奉箭机灵,眼见主子不欢喜了,就赶紧先挑了帘子出来笑问:
“雨墨儿,瞧把你欢喜的!莫不是还哭了?”说着,奉箭和屋外奉书那眼珠儿猛往屋里鼓:我们公子在屋里不欢喜了!
雨墨眼泪还没掉下了,就先吓得生生逼了回去,旋即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衣袖往脸上一擦,昧着良心就是梗梗的一句:“我,太――高兴了!”这下真惨了!
柳金蟾顿时眼望雨墨无语。
奉箭接着笑道:“年底雨墨就不会寂寞了,大夫说夫人这次怀的十有**是个秀儿,等来日夫人再考个状元回去,府里可是双喜临门!”
雨墨一阵傻笑,心道:双双撵出门倒是真的!状元?原状还差不离!
柳金蟾和雨墨二人好容易眼见着奉箭和奉书二人又回屋,赶紧开始咬耳朵:
“秀啊,这疯姑爷不会打算不回去了吧?”雨墨那日见北堂傲好似看救星的眼再不复见。
柳金蟾苦着一张脸,回望雨墨关切的脸:“貌似是!”她哪知道疯子什么时候好什么时候坏呢?
雨墨一听这话小脸一垮:“秀,咱们是不是回不去了?”有这疯姑爷,回家着实是无望了!
柳金蝉眼见雨墨泫然欲滴,赶紧安慰道:“没事儿,咱们还有三年的时间的么,这三年在白鹭,然后春闱进京少说可以先混个三四载!”
“可秀你不是说考了举人咱们就回去吗?”雨墨跟着咬耳朵。
“这不是非常时期么?”不去也得去,“咱们不得拖延时间么?”若是能在京城弄份差事,就是去个小店儿当个小二也比回家打死强!
雨墨点头,掰着指头:“白鹭三年,再去京城半年”
“然后再说在京城玩半年,结交天下朋友!”柳金蟾赶紧补充一句。
那就是四年!
雨墨皱着眉头忽然发现,她们还能从夫人那里骗四年的生活费,但一月两吊钱若说是进京,夫人一定会很高兴,一下子也跟给那边舅大奶奶似的拿个十来两那么小日子就能挺过
雨墨正算着,眼睛一低,就看见了柳金蝉的肚子,小脸又垮了:“据说养孩子特别花钱。”
柳金蟾脑子里立刻蹦出当年村里天白那傻子生她第一个大丫头时,县里赏了头大猪的事来:“没事,咱们把朝廷给的大猪卖了,不就是钱儿?”而且还可以吃母乳。
雨墨立刻将几百斤的大猪变成一斤三十文,最后四五百斤的猪除去杂,瞬间就变成了现钱至少五六吊三岁以前不愁了,还可以帮补她和秀不少。
138。第138章 清理旧账:北堂傲查缴信物()
只是
雨墨未雨绸缪:“秀,要是这疯相公还是不走来年你又怀上可怎么办呢?”夫人常说:钱不攒不得,这下崽子是来了公猪,一年一窝,不怕生不了,就怕养不起!
一语吓住新“猪妈”,柳金蟾顿时瞪大眼儿,暗道:可不是,生一个当玩儿就算了,要是这北堂傲真就长长久久地呆着不走了,就以他那疯子的体力,这一年一窝只怕少不了不说,她不成蚁后也得成蜂后啊?
四目相对对成愁!
而那个“愁”却在屋里竖着耳朵听外面的动静,脸色越来越沉:生一个就想把他打发了也不看看他是谁?
奉箭和奉书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敢说话,只期望雨墨好歹嘴巴小点儿,真有什么要紧的私房话,好歹挑个时间
说起这挑个时间,奉箭和奉书不禁摸摸鼻子,自己家公子将柳金蟾守得跟稀世之宝似的——
可老这么守着也不是个事儿啊?哪有夫妻过日子是一个牢头、一个囚犯这么过的!
各司其职、各司其职,该怎么让柳姑娘一心和自己爷过日子呢?
奉箭和奉书两眉拢紧想要想个法子。
屋里一片寂静,外面的声音就大了起来。
“常年说的好,坐吃山空立地吃陷,而今家里也没个进帐,成日这么大吃大喝,只怕没半年,房子都得吃垮了!”
雨墨的声音激动地大了起来,然后还不忘把自北堂傲来后来前的单子进行了一个汇报。
“先时,咱们一天最多的开销也就米二升、菜二合,这肉十天才舍得割上一次,一次最多一斤,每天下来,最多也不超二十文。”
一听十天肉一斤,北堂傲和奉箭等人脸上的冷汗都哗哗哗地流啊!
“这个是咱们家开饺子馆那二月的,秀你瞅瞅,那会子虽说天天有肉吃,也是吃每天剩下来要坏的,就这样,靠着小店儿,就是除去那些个收保护费的,咱们小店儿也是进的比出的多,每天不说多,一月的嚼用,这起码五六十文还是有赚的!”
十岁的雨墨掏出小本子一页页地说着,让柳金蟾恍惚这雨墨定是她娘在外面偷生的,简直就是她娘的翻版呢v不得是她娘手下得意第一人!
屋里,北堂傲那是个会当家的主儿,他自杏金如土,十岁随军学习,就吃军粮,别的士兵紧衣缩食,但他可是大周国师预言的大周护国大将,皇上不给别人饭吃,还能不给他吃饱喝好,再花重金打造?
因此,雨墨这叽叽咕咕的话,他一句没听进去,耳听着这二人的私房话无足轻重,他依旧领着奉箭、奉书二人埋头在他正君的“千秋大业”里寻找蛛丝马迹——
在柳金蟾衣箱书箱里翻找诸如荷包啊、头发啊、又或者其他那些个下作男人们,最爱附赠的什么贴身衣服、也不知擦了什么玩意儿的手帕了,再或者绣着不堪入目的什么如意春囊等,一句话儿:不要脸的下流东西。
包袱、大小箱子里面翻啊翻。
别说,不枉北堂傲一番大汗淋漓地淘宝,居然还真让他倒腾出了“宝贝”一堆:
其中秀发四十二缕,还缕缕缠着红头绳打着如意结,珍藏在木制的絮盒里,缕缕上面还有注释:这缕是宜春院的怡红公子、那缕是明月阁的揽月公子,还有翠微苑的一品红
男式各色荷包二十八个,绣得花样从鸳鸯戏水到并蒂莲花不等,反正一看就是定情信物,其中一个最显眼,土布上绣得还是一对水鸭子,最后打开水鸭子一看,北堂傲当即命人拿了剪刀来,亲自狠狠地铰碎了,不为别的,就为这水鸭子是哪个叫什么薛青的送的
接着,从里到外男人旧衣除两身外穿的外,男式中衣四五条,条条都在要紧地儿绣了大朵艳丽地诸如盘丝菊等物,绣得让人脸红就罢了,偏偏那裤裆上还有泛黄的樱一看就知是怎么弄上去的北堂傲气不过,一把扔在地上就踩了又踩,最后命奉箭拾掇起来和着那堆头发,一会儿都拿到外面去烧了,省得留在这屋里阴魂不散!
末了,余下的无非就是些扇子、手帕、春囊等物。
折扇一打开,不看不要紧,真真不要脸,这把一首“情同牛郎隔天河”,那把一首“尽是相思泪染斑”,再然后又翻起一把,扇子没打开,一方写了字的绢帕却映入眼来。
那字瞅着熟悉,北堂傲抬眼仔细一瞧,可不就是柳金蟾的字儿?
趁着柳金蟾还在外面和雨墨说那些个柴米油盐酱醋茶的芝麻事儿,北堂傲悄悄儿拾了起来,将那绢帕摊开,只才一目扫去,就吓得丢掷不迭。
但眼见奉箭他们并未注意,北堂傲忍不住又悄悄儿拿枪尖勾了那帕儿偷来看,写得什么?
“浅酒人前共,软玉枕边拥。回眸入抱总合情,痛痛痛。轻把嫏推。渐闻声颤,微惊红涌。试与更番纵,全没些缝儿”
北堂傲的脸冷,唇咬,再微微看了看帕角,一朵青莲两团绿叶谁呢?谁又不会呢?
想好不清柳金蟾的旧账,但这些个旧物在这里,说不生气,北堂傲还真就做不到,一恼,又把这帕子也给铰碎了,心里还幽幽怨怨地:抱少了她的?“软玉枕边拥”?难道他给她拥少了?还有这“试与更番纵,全没些缝儿”这有缝还做什么?
北堂傲心里闷闷的,细想他与金蟾近日的亲密不知比这个亲上十倍不止,怎就不见金蟾给他写个一二句诸如北堂傲脸红了:那些写出来,他一个大家公子可怎么见人哪!
想着,北堂傲丢了这堆碎绢,又开始查其他的,春囊嘛,没成过亲的看着羞不自禁,这成了亲再看,真不如不看,无非姿势不同,人儿都是白面似的一团裹在一块儿,个中要害还是得自己去体味才懂这里面的奥妙!
139。第139章 心绪难平:出嫁男人的愁绪()
北堂傲信手拈来几个香囊上貌似没做过的姿势,瞅了瞅,想了想。
然后,他无视奉箭几个投来的惊吓眼神儿,颇没意思的一把二并拢地全都扫进了备好的包袱里,预备一起提了出去烧掉,正所谓眼不见心不烦――
正好,绝了柳金蟾那些个老相与的念想!
伸个懒腰,北堂傲再度踱至窗边,听这对主仆到底还有多少私房话叨叨不完,然后想着自己当年在军营里第一次见这些个东西时那种惊吓状,比拿住了蛇虫毒蚁还畏惧的样儿,就万分感慨,真是硬生生让这柳金蟾给教唆得,全没点儿廉耻了,真正是应了老人们那句话:
这出嫁的男人半张脸儿就不知“当了爹的男人没有脸”又是怎么个不要脸的模样,难不成他还能人前把自己扒光了让妻主那样儿?
想想不可能,他姐夫可没这样儿,但话说回来,他姐和姐夫怎么样,也只有屋里人才知道吧?反正宫里,皇上临幸他大哥时,敬事房的宫人们可都在罗帐外围着还拿笔记呢还据说有几次是出外狩猎时突然的幸亏他没进宫!
但一想着他为不进宫,干得那事儿,他这心里就梗,不仅梗,还觉得自己被染得肮脏不堪
“奉箭,备水!”他要把哪儿再洗干净,不然他这心里就怎么都觉得恶心。。
北堂傲霍然起身,转身就要去换掉他突然觉得脏掉了的自己,和被自己弄脏的裤子。
奉箭一见此景,就知自家公子怕是又想起了那件事儿,赶紧命奉书请夫人去前院说话,再令侍画几个去厨房洗净浴桶、备好药草、厨房抬水等事儿!
外面柳金蟾和雨墨一听让她们俩去前院,当即如临大赦,跑得比兔子遇见狼还快!
幸得北堂傲在里间宽衣,不然见着这二人闻风而逃的模样,不知道还有什么事儿要恼呢!
眼见着夫人去了前院,屋里只剩下自己与公子,奉箭很想说几句劝慰过去了的话儿,但那个男人愿意还被人提及这种事儿,尤其公子简直都如同阴影一般毕竟是第一次吧x键这第一次于大周男人而言比命还重要!
奉箭默默地调试着水,不断地往里面加着红艳艳的玫瑰花茶,然后将熬了药草的水一点点地掉入木桶,直至将花茶抛得漂浮起来,然后又往里面倒入羊奶搅拌
屋里一片氤氲之后,就是一阵阵奶茶混着青草的香味儿
这香味儿,让三年征战中的那种浓浓的血腥味渐渐远去,又如梦似幻的归来。
北堂傲看着绿水泛起的层层红浪,心绪微微好些。
他喜欢红色,尤其是血一样的红色,不是天生,而是被迫!
北堂傲褪尽所有的衣物,感受着氤氲之气的第一次洗涤,而今的他不再像遇见柳金蟾前了――
过去的那三年,他晚晚都觉得自己怎么洗都洗不干净,那种感觉让他觉得自己就杀了自己,杀了慕容嫣也无法让自己洁净如初,直到有一天,一场血战,敌人的鲜血浸满他的身躯时,他忽然发现,身体在那一刻是干净的。
于是他爱上了血,爱上了血色,他人也只有在厮杀与嗜血的过程中才会解脱,他的内心也才能忘记他所遭受的****,他喜欢血雨腥风,着了魔似的喜欢
其实有一段失去记忆的日子,挺好!
“公子,水冷了!”奉箭拿开手,退后三尺。
一道水波泛起,接着是四溅的水珠儿,拉扯着恢复了初开颜色的玫瑰花瓣这水花里飞舞,衬着那白玉色的肌肤,竟别样的好看!尤其是此刻的公子,竟会用双手一捧一捧地将水淋过自己的肌肤,感受那清凉之水过肌肤时的柔媚――
奉箭有点点的脸红了,开始他还担心公子想那事儿,会跟去年似的,一脸漠然地用别人的鲜血将自己淹没,谁想公子这一入水,整个刚才还灰扑扑的人,少时,就跟枯木逢春似的,肤色也润了,人也水灵灵的了,那手啊波动水拂过自己也不用力只往腰下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