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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说旁人了,李兰一贯和他针尖对麦芒,听了他这一番细致的观察分析,也少不得心悦诚服起来。
雷诺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点了点头,却道:“虽不中,也不远。”
叶知远正情绪高涨中,猛吃一记闷棍,不啻一个霹雳炸在头顶,登时眼前发花耳朵要聋。怎么想自己的分析也是无懈可击,怎么就“虽不中,也不远”啦?
不中,不中,不中
脑子里只剩下这两个字,走马灯似的转个没完。
刘军都忍不住要为他抱个不平:“雷队,你确定知远没说中?”
雷诺微垂下眼睛笑了一笑,问副队杨忠泽:“老杨,全队就数你最爱抽烟了。”
杨忠泽有点儿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抽得也不多。”
雷诺:“你说说看,你喜欢走来走去地抽烟,还是停下来抽烟?”
杨忠泽不知他目的何在,只觉得这个问题太显而易见了:“当然是停下来抽。抽烟就是为了放松一下,打发打发时间嘛。”
雷诺还是不紧不慢地,指了一下死者:“死者是一个老烟枪,经常要抽烟,也就是说他经常要停下来。经常走动,又经常停下来。”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还是没看出来重点在哪里。
刘军老实巴交地道:“摄影师采风也会走走停停的啊!”
雷诺:“不错,摄影师也会经常走动,经常停下来,但是大多数时候都是为了拍照。你见过多少摄影师喜欢一边抽烟一边拍照?”
刘军开始明白过来了。
雷诺转过头对杨忠泽继续道:“你刚才说得很好,抽烟就是为了放松一下,打发打发时间。所以他停下来的时候,无事可做就抽烟,一直等到他又有事可做。”
胡晓明一下子反应过来:“您是说,他其实是在跟踪和蹲点儿。他是私家侦探!”
雷诺点了点头:“对。”
李兰:“可是这样也排除不了摄影记者。他们有的时候为了挖新闻,也得跟个踪、蹲个点儿的。”
雷诺:“但是摄影记者对相机的要求会更专业,而他惯用的,应该不会那么专业。”
李兰:“何以见得?”
雷诺:“这就要先纠正叶知远的另一个错误:死者不是左撇子。”
“怎么会?”叶知远被打击得有点儿受不了,当下孩子脾气都快上来了,再次一指死者因为常年抽烟而被熏黄的左手食指和中指,“他明明就是用左手抽烟。”
雷诺心平气和地道:“他是用左手抽烟,但是不代表他就是左撇子。你看看他皮带的扣法,还有鞋带的系法,都和惯用右手的人一致。没有人会在学会穿皮带、系鞋带以前先学会抽烟,所以用左手抽烟是后来养成的习惯。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什么一个不是左撇子的人,却习惯用左手抽烟?答案很明显,因为右手不方便,要拿别的东西。”
这一下李兰、叶知远、刘军异口同声地喊了出来:“相机!”
叶知远全明白了:“他又想抽烟,还得随时准备拍有用的东西,右手抽烟、右手拍照就会反应不及,只好改用左手抽烟。他确实是右撇子。所以他的相机也应该是便于单手操作的。但是摄影记者通常用的专业相机又大又重,单手的话连拿起来都很勉强。这也说明了两个问题。第一,他对照片的要求并不很高,能用就行。所以一定不是摄影记者,更谈不上摄影师。第二,他是单干。如果他有搭档,不至于连抽烟都抽不安生。”
李兰连连点头:“跟踪、蹲点、拍照,都是为了调查。肯定是私家侦探。”
刘军:“那您怎么知道他就住在那个新楼盘呢?”
雷诺微微一笑:“这一点就多多少少是靠猜的了。他是私家侦探,而且单干,工作居住合一是最经济方便的。他还要自己冲印照片,所以住所除了能满足日常生活需要以外,还必须有一个暗房,也就是说他对空间的需求会比一般人大。当然光有需求还不行,也得有那个经济实力。而他的衣着也证实了他有这个实力。”
刘军:“哦,所以他的住所会比较高档。”
雷诺:“此外,凶手不是有预谋地杀人,而是因为一时冲动,方式很粗暴。他抓住死者的头不断地撞墙,一定会弄出很大的声响,可是居然也没有人发觉。所以第一现场应该是个很隐蔽、很私人的场所。最有可能的,就是凶手的家或者死者的家。不过从一般人的心态来说,比起让私家侦探来自己家,还是更愿意去找私家侦探。所以假设是死者的家,死亡时间是在两小时左右,要运尸体当然得用车,那么死者的家就应该在距此两小时左右车程的范围里。”
李兰无比佩服地看着雷诺:“怪不得你一开始要问别墅,单门独幢的别墅当然最理想。但是这一带没有别墅,所以才问入住率低的高档楼盘。”
她现在终于彻底理解,为什么叶知远总爱跟在雷诺屁股后面了。叶知远这小子,是真精明啊!
雷诺见她脸上的佩服变得有点儿诡异,笑着提醒道:“我说了这一点是靠猜的,很有可能不是。”
李兰还在笑眯眯地看着他,两只眼睛都眯成一条缝儿:“去看了不就知道了。”
雷诺拿她没辙,起身叫过胡晓明,一起走到于谦和等人面前:“不好意思,还要请你们和这位警官回局里再录一份详细的口供。”
于谦和微笑地望了雷诺一会儿,忽然主动向他伸出手道:“能够帮到雷警官,是我的荣幸。”
雷诺微微一怔,便也伸出了手,两个人的手有力地握在了一起:“多谢。”
胡晓明领着三人走到警车前。丁浩然给廖小乔开了车门,却见廖小乔抓紧了自己的手,缩着肩膀一直发抖。
“你很冷吗?”他问。
廖小乔没出声,好像没听见。
丁浩然蹙起眉头,三两下脱了自己的外套披在她身上。廖小乔这才回过神似的,惊愕中又带着点儿惶惑地看着他。丁浩然便也看着她的眼睛,把外套拉拉正,紧紧地给她裹住。然后也不管廖小乔还呆呆地望他,便一手半拖半圈住她,另一手却又将她的头压下,不让她撞到车沿,直接塞进了车里。动作并不温柔,甚至有点儿粗暴。
却惹得其他人一致侧目。
连在不远处的叶知远也无法忽略地看到了这一幕。直到忽然听到身旁有人刻意清了清嗓子,才恍然清醒。
李兰抱着胳膊又站在了他身旁,眼珠子全转到了眼角,默默无声地瞪着他。明明长得比他矮,却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势。叶知远忍不住牙疼地啧了一声:这丫头,总能冷不丁就从哪里钻出来,叫人防不胜防。
“干什么干什么?”他也从眼角看她,可不知怎的就没有那种气势,“你什么意思啊?”
李兰哼地一笑,无比蔑视:“这话该我问你吧?”
叶知远又好气又好笑:“懒得跟你发神经!”便甩手走开了。
第64章 蓦然回首(3)()
李兰亮着一口雪白的牙,切了一声:“我看你是心虚了!”说完,也跟了上去。
那边四个人陆续上了警车,也各怀心事地沉默了。
于谦和一个人和胡晓明坐在前面。从车窗里依然能看见雷诺的背影在众人之中。他用手机上了网,找到那个叫创造者的id,发出一条即时消息。
你说得很对,我是应该小心雷诺。
车子发动的时候,对方也回了一条消息给他。
可是你不想小心,你想玩火。
于谦和把手机握在手心里,忍不住笑了。他一度认为这个世界很无趣,但是现在却让他认识了两个很有趣的人。尤其是这位叫雷诺的警官。简直就是一个超过他预期的大惊喜。
丽景嘉园的确还没多少人入住。一眼望过去,刚刚降临的夜色里只有稀稀落落的几盏灯光。
警察们联系了物业,很快拿到了已入住的业主资料。又有钥匙在手,从应该有人住却还是漆黑一片的房子试起,第三家便顺利打开了。
1号楼107室。
对门、楼上、楼下、隔壁,都还没有人入住。
这家主人叫张同发,单身,资料里填的职业是自由职业。
房子差不多有一百四十平方米,很宽敞实用的三室两厅。一进门就是大客厅,朝阳的一面用木质拉门隔出一个连着阳台的小客厅。大客厅正对着门的另一边是一条小过道,两室朝阳,一室一卫一厨都朝阴。墙壁选用的是浅绿色的涂料。
朝阴的一室被布置成了暗房,还晾着不少照片,一股难闻的药水味儿。
叶知远捂住鼻子,拿下几张看了看,又递给雷诺。照片里的人没有一个看着镜头,只顾做自己的事。都是偷拍的。
这时,从朝阳的一间房里忽然传来刘军的声音:“雷队!”
雷诺等人连忙赶过去。一进门,便见刘军指了指他们身旁的那面墙。连忙转头,正见墙壁上差不多一人高的地方有一团早已凝干的血印,墙根下撒满了掉落的涂料。
浅绿色的涂料,头部反复撞击过的痕迹。
从这间房的布置来看,应该是当成书房了。李兰拿起书桌上的一张照片,看了一眼,也递给雷诺。照片里的男人穿了一件黑色的皮夹克,一双手抄在裤子口袋里。脸上没有表情,但是眉眼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一种阴险凶狠的味道。就是死者,没错。
可是当他变成了一具闭上了双眼的尸体,面貌却柔和了许多。
已经可以肯定张同发就是受害人。
“这里就是第一现场了。”李兰四处扫了一眼,觉得不佩服不行,“私家侦探,单干,住址,工作居住合一,都给您说中了。”
雷诺轻轻放下照片:“这次只是运气好。”
李兰却不这么想:“运气只降临在有实力的人身上。”
叶知远难得地赞同李兰,笑呵呵地道:“这句话我不跟你抬杠。”
雷诺看着他俩,不由得笑着摇了摇头:“叫出现场的同志们赶紧过来。”
天色黑得发沉,难得连最渺小的一颗星星都没有。
苗童一个人抱着膝盖坐在沙发上,下意识地看了一眼黑漆漆的窗外,方又转回头继续呆呆地看电视。虽然早就过了晚饭时间,却一点儿不觉得饿。
她回来有一些日子了,身上的伤好得七七八八。除了眼眶下还有一些淤青顽固得不肯散去,就和那天以前一模一样。
方煜文也还是每隔两三天来过一次夜。和她一起吃饭的时候,会给她夹菜,晚上同睡在一张床上会很温柔地抱着她,好像他们之间真的有值得珍惜的东西。但连她一根头发都没再碰过。
两个人绝口不提那天发生的事。
廖小乔也和往常一样照顾她的饮食起居,沉默寡言得让她怀疑究竟是谁曾经那样声泪俱下地阻止她回来。
而她心里唯一记挂着的那个人也当真没有再联络她。一条短信都没有。
一切似乎又回归了正轨。
那些让她心烦意乱的由头都不见了,生活开始平静得没有一点儿涟漪。
其实平静一点儿也没什么不好,苗童并不觉得难过。只是有时候身上会莫名其妙地一阵发冷。就像现在这样,明明窗户都关好了,还开着暖气,就冷不丁地打了一个哆嗦。
她抱紧了自己的臂膀,尽量把身体蜷起来。忽听大门咔嗒一声开了,惊得她不由自主地一跳。
方煜文眼带笑意,施施然走了进来,还没跟她说话,却又转身对着门外道:“进来吧,就当在自己家里。”
苗童愕然地睁大了眼睛,但是方煜文的背影正好遮住了她的视线。
又过了一会儿,才有一个中等身材、瘦弱白皙的陌生男孩儿,拘拘束束地走了进来。两个人的视线刚然接上,便都匆匆地回避开了。苗童是觉得有点儿尴尬,但是男孩儿大睁的眼睛里,却有点儿惊惶。
方煜文罕有地热络起来,很亲切地叫男孩儿去坐。虽然他平时也并不表现得很冷漠,但也只是一种疏离的礼貌。而且,这也是他第一次带客人到这里来。苗童不觉被勾起了好奇心,有意无意地抬起头,从眼角瞄着他们。
男孩儿老也抬不起头来,眼球动也不动地盯着地面,两只手死死地扣住自己的膝头。方煜文亲自给他泡了一杯热茶,他也不喝,任凭那杯茶纹丝不动地放在茶几上。如此近距离地看了一会儿,苗童才发现,他固然生得白皙,但此刻却是缺乏血色的苍白。
除此以外,怎么看都很普通。
怎么看都不应该是方煜文这样的人会另眼相看的人。
她越来越疑惑:他究竟是谁?他在怕什么?方煜文吗?
一想到这里,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