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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人怎么就这么爱给熟人添乱呢。”
顾钊兴致不高,闷闷地喝了口啤酒,哼了一声:“因为上行下效,从来都是人治大于法治。连法律都没尊严,规章制度算个屁啊。政策朝令夕改,谁能当回事?就说当年我们这一届的规培生吧。一开始惯例都是研究生毕业后规培两年直接留在医大附院,完了到我们规培结束了,附院全部要博士生。我咬牙又读了我老板三年博士。结果一个科又只有两个名额。我老板不担任行政职务,直接输给了科主任。搞得我措不及防,差点连工作都来不及找。”
说来说去就没一件痛快事情,筱雅恶狠狠地捞了一大勺的毛肚,打定了主意:“这回他们要赖的话,就去赖公安局吧。再这么下去,我真想改行了。”
“你放下!”陆西大惊失色,赶紧按住妻子的手,“求您了,祖宗,您现在真不能吃这么油辣的,不然拉肚子还是你自己遭罪。”
被逮了个正着的筱雅企图挽回自己饮食自主权:“陆医生,我是产科医生。”
陆西一点儿也没放过的意思:“不好意思,筱医生,我是内科医生。”
清官难断家务事。消化内科的两位博士赶紧低下头,举箸大啖,坚决不参与夫妻内斗。
“嘴长在我身上,我想吃什么就吃什么。”筱雅趁着陆西没留神,直接塞了一筷子毛肚进嘴里。
顾钊举起了双手告饶:“陆哥,不怪我,外卖吃久了嘴里没味道,必须得重口味。”所以他们点了个鸳鸯锅。
陆西无奈,摇头威胁:“行,嘴巴也长在我身上,我爱说啥说啥。”
筱雅立刻瞪眼:“你别找我妈告状啊!我警告你,找家长是小孩才做的事情呢!”
陆西的父母已经过世,现在他们跟筱雅娘家住一个小区。筱雅的母亲对这位女婿满意的不得了,典型的越看越欢喜。陆西也得意:“那我不管,有用就行。”
沈青看着两人拌嘴,不由得羡慕。等到跟筱雅一块儿去卫生间时,她忍不住感慨了一句:“你跟你爸妈住一起,真好。”
从来都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婆婆瞧媳妇,鸡蛋里都能挑出骨头!
筱雅同情地看了眼沈青,陆西跟她说了沈外婆的丧事以及今天会诊的经历,他感觉沈青的这位婆婆实在不好相处。典型的官小架子大,处处拿腔拿调,时时都想压着沈青一头。
自来水哗啦啦地响,沈青冲洗着手,叹了口气:“据说我婆婆原本是有机会升副处的,结果有位海归异军突起,分外受领导青睐,直接一路保送了。从此以后,我婆婆就对海归不感冒。可问题是,雷震东都知道,那位海归金光加持的原因是他爹在纪委举足轻重,所以才飞升。”
筱雅甩着手上的水,忍不住笑出声:“柿子都捡软的捏,不敢怪领导,那就怪洋墨水吧。”
沈青心中一阵烦闷,不由自主怪起了雷震东。明明他父母过来了,他却自己开溜了。她都要忙死了,哪儿有功夫伺候那位婆婆。
筱雅给她出主意:“说真的,要不,你考虑一下备孕的事情吧。你看你副高也升上了,短期内正高肯定没希望。我这是有一说一啊。其实冷酷一点讲,孩子的存在意义不仅是基因的延续,也是家庭的粘合剂。你要不打算生,我举双手赞成。女人生孩子付出的太多了。可如果你不打算丁克的话,那就趁早生吧。二十岁的小姑娘生完孩子能活蹦乱跳,三十岁就要去掉半条命,等到四十岁再生,那真是鬼门关里头打转。”
“再说吧。”沈青捏了捏眉心,苦笑道,“我也不是不想生。”
筱雅擦干了手,拍了下她的后背:“你也别有压力,生孩子这种事情,随缘。”
两人刚出卫生间,隔着半个过道的包房就冲出位头发夹着银丝的女人,一见筱雅就眼睛一亮:“快点,跟我的车过去。今晚事情大了,下午那个被推下楼的现在大出血,考虑羊水栓塞。一下子来了十来个大肚子,个个都有情况,他们夜班已经要疯了。”
十分钟前还说打算跟着已经出去创业的导师混,以后只看五百块钱一个号病人的筱医生立刻一甩手,跟着高危产科的主任走了。陆西匆匆从钱包里头扒出来三百块钱塞给老板:“不够的话,我下次过来补。你们慢慢吃。”,说着就赶紧追老婆去了。
沈青走到桌边,看着一锅才吃到一半的火锅,热气腾腾,混杂着肉类跟菜蔬煮熟了的香味,她的唾液腺却像是累过头,罢工了一样,居然一点儿想要吃的冲动都没有。
顾钊奋力捞煮好的食物,半晌才冒出一句:“其实我挺庆幸胃镜室还没下胃镜的。这样他们要扯也是拉着麻醉科扯,不会找我们科的麻烦。我真自私。”
沈青捏紧了筷子,看了眼自己的手机,筱雅给她发了条微信:“我嘞个去,这下子问题大了,已经出了差不多有一千毫升的血了。估计端了子宫都不一定能保住命。”
羊水栓塞的发生概率极低,死亡率极高,具体是什么导致羊水进入母体血液循环,谁也不知道。可产妇今天下午被推下楼梯了,她的职业医闹金主怎么会善罢甘休。
筱雅的微信又来了一条:“女的家里人不在。那男的也不是她丈夫。现在总值班过来签字抢救,后面她家里人十之八。九又要闹。要是这男的跟他老婆再使使坏,这事就收不了场了。”
都说医生应当将精力放在医疗本身上,可实际工作中,他们需要考虑的远远不止治病救人。
“沈主任,你说,那人的老婆是不是故意的。她其实要推的人并不是那个女警察,而是警察后面的大肚子小三?她就是想让小三死?”
顾钊下了一碟子鸭血进火锅,血块下面殷红的血水荡漾在白色的瓷碟上,蔓延成血海。沈青捂住嘴巴站起了身:“我先回去了,你慢慢吃。”
顾钊还没来得及空出手,沈主任就已经冲出了店门口,弯腰扶着墙角,胃里头一阵翻山倒海,吐了出来。刚刚吃的火锅被她吐得一干二净。跟上来的顾钊赶紧又返回头问老板拿了瓶矿泉水,沈青接过了漱嘴。
“你早点回家吧,明天还要上班。”绿化带边上的灯发着鬼魅的绿光,她的面色呈现出一种凄然的惨淡。出租车停在了路边,沈青示意顾钊上车。
“我不着急,沈主任,你先上车吧。”
沈青摇了摇头:“我家不远,晚饭吃了这么多,我得走走。”
她现在需要开阔的空间,开阔到无边无际的空间,只有清风与明月才能带走她鼻端萦绕着的血腥味。浓郁的血腥味,黏腻的,令人作呕的血,漫天漫地,整个世界都染成了一片血红。她越走越快,到后面已经变成了奔跑。
她想起了十多年前看过的那部电影无极,奔跑的昆仑风驰电掣,可以穿破时间,打破命运的桎梏。
那一晚,她告诉陪她一起看电影的男人,她要走了。
何教授说,好。
顾钊跟随了一路,直到沈青进了小区大门,他才放下心离去。有一瞬间,他甚至担心沈青会直接去撞大马路上的车。医生是自杀的高危人群,从来不是危言耸听。
回到家以后,沈青毫不意外得到了雷母的数落。把公公彻底丢在胃镜室里头不管,跑去伺候别人,这也是一个当人儿媳妇应该有的礼数?胃
镜室的主任心绞痛犯了,服用了硝酸甘油效果也不好,被护士拖去急诊挂水了。剩下的病人,一个主治医生根本来不及做检查,只能先处理急诊。于是雷父惨遭淘汰,只能排到明天上午再去做检查。
雷母的火气憋到儿媳妇晚上十点多钟才进门时,立刻爆炸了。哪个正经女的丢下公婆不管,自己一个人在外头浪到三更半夜?她可是真够忙的,男人一不在家,她就忙得天昏地暗。
“今天警察找我做笔录了。”沈青没理会婆母的阴阳怪气,直接从冰箱里头翻出来一瓶酸奶,狠狠地喝了一口。
雷母吓了一跳:“警察找你干什么?”
沈青转过脸,突兀地笑了:“警察认为有个跟您差不多大年纪的女人,死在了我手里。”看着对面女人呆若木鸡的模样,她有种报复的恶意快感。
雷母终于反应过来了,恼羞成怒,暴跳如雷:“沈青!你这是什么态度?你是想咒我死还是想害死我啊?”
雷父从卫生间里头出来,劝阻妻子:“好了,小沈不过是有事说事而已。小沈,你没事吧。”
回应雷父的是合上的房门,沈青上了防盗锁。她害死了关美云?呵,真有意思。她真该开一瓶红酒庆祝一下。可惜酒在外面的酒架子上,她一点儿也不想再面对她的公婆。他们是入侵者,打破了她仅剩的安宁。
沈青放了一张老唱片。雷震东在家的时候,常常嫌弃她古怪,不过他自诩男子汉大丈夫,从不跟她计较。现在,房间空荡荡,天花板上吊着的灯形单影只。她踢开了拖鞋,在地毯上旋转着身体,翩翩起舞。
多么奇怪又多么神经质,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大晚上的不睡觉,居然跳起舞来了。可是为什么不呢?这是她的房间,她的家。她笑了,索性将音乐声又调大了一些。她住的是联排别墅,音乐声不至于打扰到邻居,却足以让房间外头的雷母易燃易爆炸。
“我就说东东是眼睛被屎糊住了,吃了不上大学的亏。见到一个留过洋的就晕了,那些留学生哪有正经人,一个个乱的很!正经人家的女的,会被警察找上门?当初晓得她没爹没妈我就不同意,没教养!”
房门被猛地拉开了,披头散发的沈青赤着脚踩在地上。雷母吓了一跳,结结巴巴道:“你”
沈青看也没看她一眼,直接抬脚往厨房走。每天晚上雷震东都会准备一杯水放在床头,她什么时候醒过来都有水喝。她倒了一杯水,端着回房间,再一次锁上了房门。
“这是什么态度?老雷,你看看,她是什么态度啊?”门板挡住了雷母。
沈青在古典乐声中放肆地大笑。她一个人,很好,她不想再讨好任何人。灯光明晃晃的亮着,她想去关灯又懒得动弹。钢琴曲绵延不断,她搂紧了怀中的男式衬衫,陷入了被窝。
第20章 难念的家经()
沈青睡得不好,迷迷糊糊间,她梦见了自己第一次来例假。
如果按照弗洛伊德的梦境分析学说,这代表着她怀孕了但却不想怀孕,于是梦中例假如期而至。但沈青本人更倾向于认为是自己临睡前,在拎包中看到了筱雅送给她的卫生巾。
她第一次需要使用卫生巾的时候,学校小卖部只有一种牌子。长长平平的一条,没有u型线,也没有防侧漏设计,却是她的救命稻草。只是蓝色校服裙上沾到的血迹,无论如何都没有办法被挡住。女生通常用的拿校服上衣绑在腰后的办法也不行,因为夏天的校服上衣只有一件薄薄的短袖t恤。
她已经记不清自己是如何躲躲藏藏跑出的校园。她只有趁着午饭休息的机会才能避开所有人关注的视线,偷偷摸摸跑回家换衣服。从学校到公安局的家属区,公交车不过三站路。可是那天中午,27路公交车却迟迟不至。
那个男孩子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他是隔了一条街的技校的学生。那个年代,技校生等同于小流氓的代名词。中专技校毕业都不吃香了,学校不过是家长找个地方关注这群个头有爹妈高,脑袋瓜子还是个小孩的少年。好人家的爹妈都教导自己的孩子,不要跟这些人扯上关系。
她认识那个男孩子。中考结束那天,他带人在巷子口堵她,背后的音像店里头传出盗版磁带的声音:“你不要学劳勃狄尼洛,装酷站在巷子口那里等我。”,被她面无表情的走过。
男孩子在公交站台旁的小店里吃烤串,走过来的时候身上还带着羊膻味。她原本想退后的,可是他丢了一件脏兮兮的衬衫给她,然后拍拍自行车后座:“上车。”他扭过脑袋不看她,晒得黝黑的耳朵泛起了红,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天热。
那一路骑着自行车究竟花了多少时间,她不记得。她只记得他专门挑林荫道走,阳光从密密麻麻的枝叶间筛下来,过滤了炎热,只剩下明亮。前头的男生弓着背,拼命蹬着脚踏板,她的身体绷得直直的,生怕不小心撞上对方。
车子停在了她家门口。因为妈妈喜欢养花弄草,所以公安局分房时,爸爸特意要了别人嫌弃潮湿的一楼,前面自带一个小小的院子。她慌慌张张地跳下车,解下围着腰的衬衫丢给只穿了汗衫的男孩子,匆匆忙忙推开了院子门,跑回了家。
血腥味,浓郁的血腥味,她一开始误以为是自己的月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