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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村小神棍-第4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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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庭审现场所有人全都起立,法庭书记员再次扫描了一圈整个现场,这才一字一顿地说道:“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就座。”

    话音刚落,审判长率合议庭人员从法官通道纵队步入审判台就坐。

    庭审书记员摆摆手,示意大家坐下,这就面对审判席,微微颔首,说道:“报告审判长,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已到庭,准备就绪,请审判长开庭。”

    审判长面无表情,有些机械地拿起面前的法锤,咚的一声敲了一下,同样说出了几个机械地字眼:“现在开庭。”

    整个庭审现场犹如冰库,十分清冷,毫无生气,大约停顿了一分钟,审判长这才接着说道:“请上诉人和当事人分别口述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职务和现住址等。”

    一个身着黑色西服的青年站了起来:“报告审判长,我是上诉人范建,男,苗族,出生1982年5月18日。。。。。。”

    上述人范建陈述完毕,李应龙也站起来:“报告审判长,我是当事人李应龙,男,汉族,籍贯滇省河西,作家,现就职于河西县文联。。。。。。”

    审判长见双方陈述完毕,道:“经陈述,原告和当事人,有无对对方出庭人员存在异议?”

    李应龙摇了摇头,范建也摇了摇头。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经核对无误,且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没有异议,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今天是河西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之规定,在本院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范建与被告李应龙因桃花村出土文物的归属纠纷一案。”

第783章 庭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0条之规定,依法由审判员卢凤珍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阙子健、宋青书组成合议庭,书记员陈胜修担任法庭记录。现在向当事人交待诉讼中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法庭纪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7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1条、第52条规定: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9条、第130条规定:原告未经许可。。。。。。原告、被告,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和应当遵守的诉讼秩序听清楚了没有?是否申请回避?”

    范建和李应龙当堂表示听清楚了,并说不用申请回避。

    “那好,我们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范建陈述起诉的请求和理由,宣读起诉书也可以。”审判长说道。

    范建站了起来,先是对着审判席微微鞠躬,转身再对所有旁听席鞠躬,这才转身一字一顿地说道:“我先简单概述一下具体事由,河西县金鼎镇桃花村,因为出了个异乡人林啸天,担任该村村长后,大力发展桃花村,恭力亲为,精神可嘉,还自己购买挖掘机无私挖掘通村毛路,然而,挖掘通村毛路期间,该村湾子地路段出土一块大石板,上面有离奇的符号,林啸天知书达理,认为这是文物,于是就报告当地政府。金鼎镇政府相关人员逐层上报,最后出面的人就是被告李应龙。”

    “李应龙是河西县文联的干部,相对异乡人村长林啸天来说,应该是更加知法明理晓事,然而,李应龙却借此机会,将出土的石板运走,进行研究。起研究结果,被他编辑进入自己的专著神州夜话,总所周知,神州夜话因为这石板的出土而火爆大江南北。很荣幸,我也拜读过被告的大作,对于所谓的出土石板为上古大神镇妖的封印一说,表示保留意见。”

    “但是,被告因为这所谓镇妖封印的石板而投机撰稿,谋取暴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请求法院追究其经济责任。另外,将上古文物据为己有,这又严重触及到了文物保护法的相关条例,请求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责令将石板的归属权明示,建议将石板归还桃花村湾子地,因为那里已经被村长林啸天规划成为一个旅游型景点。”

    审判长见范建陈述完毕,依旧面无表情,问:“有请当事人进行答辩,或宣读答辩状。”

    李应龙站了起来,微微颔首,转身一圈,致意结束,他转头面向审判席,铿锵有力地说道:“首先我陈述一下本人拙作神州夜话的创作背景和具体情况,为了编撰这本书,我花了十年的时间,走村串户,寻访高龄老人,收集整理,付出了大量的心血。但我知道,写文章就跟做人是一样的,我们需要严谨的态度,所以,成型后我并没有主动出版。”

    “桃花村出土石板,上面惊现离奇符号,疑似文字记载和符箓图案等,我认为这是上古神话中的镇妖封印,因为这刚好和当地上古传说相吻合,于是我把我自己的想法编撰进入书中。为了取证这些材料,我可是基于桃花村、金鼎镇乃至河西县相关部门同意后才采样的。因此,我的神州夜话火爆,绝不是因为一块封印石板,而是因为我的严谨态度和辛苦付出。特请求法院驳回原告所谓的投机撰稿牟取暴利之说,并收回其所谓的我触及文物保护法的荒谬之词。”

    “其次,我想说说这块镇妖封印石板的归属问题。从石板离开桃花村那一刻起,我就没有想过要将其据为己有。送到河西县后,我也没有将其纳入私人空间,而是转交给河西县文物局,从研究至今,镇妖封印石板一直存放文物局保管室,这。。。。。。文物保管室管理员老秦可以作证,文物局保管室相关记录也可以作证!请求法院对原告的诬告予以驳回,所谓的请求予以驳回,并要求原告对本人本次出庭的相关损失予以负责!”

    李应龙这一番答辩,说的头头是道,还反击了原告,端的是厉害非凡,一直旁听的李雪对爸爸的表现在心里一遍遍地叫好!

    而另一边旁听的白如玉和何玉梅,紧紧相依,他们知道,请著名的民间律师范建来状告李应龙,这是做了大量准备工作的,就算李应龙的答辩词说的太好,也不能洗脱他的应有罪名!

    审判长当即对原告和当事人陈述的事由和依据做了简单的归纳,并将双方的焦点请求最后明示了一遍,这才又说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下面我宣布,请原告被告双方分别出示证据,人证的请做详细陈述。”

    原告方的证人乃杂志编辑和电视台记者,他们都做了充分的陈述并提供了相关报道的杂志样刊和视频。

    被告方证人老秦,也提供了文物局保管室的相关记录复印件和图片,也做了有力陈述:“封印石板自从来到文物局保管室以后,我们一直保存完好。就在昨日收集入庭所需材料时,这才意外发现那镇妖封印石板不翼而飞,而整个保管室也完好无埙。还好,就在今早上,我们接到电话,神秘失踪的封印石板,并没有丢失,它已经完好无损地出现在桃花村降龙窟景区的迎宾厅里!所以,我作证,至始至终,李应龙先生从来就没有占有过这封印石板。”

第784章 证实() 
原告被告双方的证人和证据出示完毕,审判长又问:“原告范建,被告李应龙,对于对方的证据有无新的补充和矫正?”

    李应龙微微皱眉,心说这个范建还真的行,杂志和电视台的人都找到了,于是说道:“请求法院辨别原告提供的证据是否属实即可,我没有补充和矫正的。”

    而范建则说道:“请求审判长,对方证人证词证据存在漏洞,就在昨天,镇妖封印石板离奇失踪,且保管室完好无损,窃以为这个证据不具有真实性。其二,对方证人说那封印石板今儿个又神秘莫测地出现在桃花村,这个没有人证无证,请求予以驳回。并请求法院调查,对方证人和被告之间的各种关系,判断其是否存在某种合作意图。”

    李应龙知道范建会这么说,不得不说,这个家伙的确有些手段,于是站起来说道:“报告审判长,镇妖封印石板,我初步判定为上古神物,而相关专家也一直认为,这是上古大宝贝,至今,那镇妖封印石板上的符号到底是什么,依旧没有结果。我想说,镇妖封印石板,就是一神物。神物有灵性,尽管这一切用科学的方法无法解释。但我依旧要说,镇妖封印石板从保管室离奇失踪,到今儿个湾子地的神秘现身,这都是事实,法院可以介入调查,倘若情况不属实,我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反之,请求法院继续追究原告对本人的诬陷!”

    “从法庭调查到辩论,原告被告双方都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和反驳。”审判长再一次复述了双方的意见,最后问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8条之规定,判决前能够调解的可以进行调解。原告是否同意调解?被告是否同意调解?你们的请求有无再次修改?如果没有,法庭将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在作出最后裁决和宣判之际,我们有十分钟的时间让你们自己决定,现在暂时休庭!”

    啪………………审判长拍下法锤,带着一干审判员转入法院密封办公室。

    十分钟的时间并不长,但也不短。

    旁听的李雪早就趁着休息时间联系了林啸天,因为林啸天有事儿离开了湾子地,于是发布实时现场照片到自己手机的任务,就交给了迎宾厅的王菲菲,而林啸天待会儿则准备提供电话采访辅以佐证。

    另一边,范建也是亲身体验到了李应龙的强大,和白如玉稍作商议后,对于自己的上述请求也做了适当调整。

    休息时间到,庭审继续。

    审判长面无表情,说:“经过十分钟的休息,我还要最后核对一下,原告被告双方还有补充的吗?如果没有,我们就进行后期的环节,宣判!”

    “等等!”李应龙这时候站起来:“报告审判长,休息期间我们联系了桃花村村长,证实了镇妖封印石板此刻的确在降龙窟迎宾厅,林啸天答应让审判员现场电话采访,而今日迎宾厅现场的相关照片,我们也收集到了,一切证据都合情合理合法,还请审判长审核!”

    审判长同意了,李应龙就走上审判席,直接将手机收到的最新相片呈上,一并又将林啸天的电话号码写在一张纸条上,说道:“审判长,这就是林啸天的电话,他答应随时可以给他电话核实,如果有必要,他也会赶到法庭来,只是那样的话,会耽误一些时间。”

    审判长先是认真的查看了手机里的相片,接着又将其传给其他审判员过目,大家看了就都点了点头。

    “经核实,这相片可以作为证据,那么,我们现在就继续。。。。。。”审判长说道。

    “等等!”范建突然间就叫住了审判长。

    “你也有证据?”审判长问道。

    “不,审判长!”范建站了起来,说道:“其实这事儿,我们只是监督那国家文物的归属问题,既然诸多信息表明,李应龙李老师不管是什么原因,那镇妖封印石板已经物归原主,并回到桃花村,窃以为我们已经没有必要深究这事儿了,所以,我服从法庭的任何调解。之前我对本案提出的相关赔偿和法律责任追究,表示愿意撤除!”

    范建这话表明,他自己乐意接受败诉。但审判席却不这么看,对自己提出的审判意向进行修改撤除,这是对审判席的尊重,是对被告的尊重,也是对法院及法庭的尊重。

    诚然,审判席肯定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酌情处理。其实说白了这事儿就是当面给所有人都拍了一记马屁。

    审判席当场就作出了新的择决,犹如等量代换似的,李应龙提出的相关经济赔偿啥的,予以驳回。

    到最后,这场官司平淡无奇地宣告休庭,就当是什么事儿都没发生过似的。

    李应龙父女和保管室老秦,自然虚惊一场暗自庆幸。

    而原告范建也在走出法院后,悄然无声地上了门口的一辆豪车,豪车突出两股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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