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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不爱她”简童听到陆总说:“而我,是她爱的人,所以,她死了。”
“”
“她爱我,爱到骨子里了,所以,她死了,死的很惨。”简童僵直地站在原地,目视陆总的身影,他的声音很平静,就像是单纯的在讲一个别人的故事一样。
可是,简童分明从这平静无波的声音中,听到了心脏裂开的伤痛。
她不知说什么,只是下意识的觉得,这个男人,此刻有些可怜,下意识的伸出手,用着小时候她受伤时候,哥哥拥着她的方式,只是她还记得自己的身份,也还记得自己只是个劳改犯,简童笨拙地作势轻轻拥住了一下陆总。
陆总身子僵住,耳畔就听到一道温柔的声音:
“她知道你爱她的话,我想她在另一个世界都会很开心,她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得到你的爱啊。”
简童正要退开。
突然!
一道大力,紧紧抱住她,她的肩膀上,沉沉的脑袋搁置,她听到有一道声音,很低很低,在她的耳畔划过:
“对不起,安然。我爱你,安然。”
简童释怀,这个人,因为她和他所爱的女人,额头上都有着一道疤,都因为这道疤说出一样的话,此刻,他把她当做了他爱的女人——安然,那个已经他无法亲口道歉和亲口说一次“我爱你”三个字的女人。
“陆”
话未说完,门口传来一声冰寒入骨的声音:“陆琛,放开她。”
看向门口,简童面色瞬间煞白!
陆琛,就是陆总,此刻感受到身旁人的颤抖,眯起了眼,同样望向门口的人:“哦~原来是你啊!”原来就是你,让这个女人害怕成那样,失去理智了。
沈修瑾修长的身子,立在门口,刀斧神功的俊美容颜上,冰霜覆盖,黑眸瞥向一旁陆琛一旁的简童:
“过来。”
简童脸上血色褪尽,眼底分明写着惧怕,她只觉得两只脚都软了,此刻的沈修瑾,浑身都散发着让她胆怯的冷酷。
沈修瑾眼微一眯,声音温度降到零度下:“看来你是永远也学不乖。”
闻言,简童如遭雷击,恐惧充斥着全身,抬起脚
一只手突然抓住她。陆琛似笑非笑望向沈修瑾,“她现在没空应付你,沈修瑾,你没看到吗,她在陪我。”
咔擦!
手指指骨发出声响,沈修瑾黑眸中暴风骤雨凝聚,鹰隼的眼睛,完全忽视了一旁的陆琛,死死撅住了简童,抬脚,一步,一步,啪嗒,啪嗒朝着简童走了过去:
“是谁?给了你胆子,敢勾引别的男人了?”男人一字一字,冷厉的声音,质问着,“还是你,还想回到那个笼子里去,嗯?”
笼子!
不不!
她手在都,拼命的摇头,她不要,她不能够再被关到那个地方,她要去洱海,她要去还债,“不”
粗嘎凄厉的声音刚刚响起,眼前一黑,身子软软的朝着地上栽倒下去。
“你疯了!”
“滚开!”
两道声音同时响起,两只手同时朝着简童瘫软的身体伸过去接。
“滚开!”沈修瑾一把拢住女人的身体,抱个满怀,同时雷厉一拳,毫不客气的砸向陆琛。
第三十章 可怜虫()
陆琛的身手,看得出来也是十分的不错。
一个闪身,就躲开了那拳头风。
沈修谨和陆琛,一拳之后,二人同时后退,各据一方,互相对视一眼。
沈修谨面色冰寒一片,眼底精光一闪,他怎么会看不出来,陆琛并不想真的和他动手否则,就不会闪开他的那一拳陆琛这个人,并不是会迎难而退的人,他会接住敌人的拳头而不是避开。
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处世之道。
陆琛显然是前者。
“离她远一点。”丢下这句话,沈修谨抱着怀中的人准备离去。
人到了门口的时候,身后传来一声告诫:“看在你是我最看重的敌手,我劝你一句,早点看清自己的心意。”别像他一样,最后后悔莫及。
陆琛眨了眨睫毛,掩饰住眼底的一丝暗淡。
门口,男人面无表情:“我的事情,跟你无关。”
陆琛不是多管闲事的人,本不想再多说什么都,眼角余光扫到了那个女人,心中一软:“沈修瑾,你爱上她了。”
沈修瑾啼笑皆非。
嘴角勾起一道弧度,垂眼扫向怀中的女子他爱上她?
陆琛也看出来了沈修谨的不以为意,他轻笑了一声什么时候自己成了圣人,这么好心的提醒自己的对手不要在感情上犯错?
“喂,好心劝你最后一句,不要再在这个女人面前提起将她‘关起来‘的话。“
沈修谨出门的长腿顿了一下,下一秒,修长的腿跨出了包厢,笔直朝着电梯走去。
陆琛扶了一下金边眼镜框,拍了拍西装下摆,淡然若素地跟随着沈修谨的身后,出了包厢。
电梯叮的一声,停在了28层。
门一打开,沈修谨飞快将怀中女人放在卧室软床上,掏出手机拨了一个号:“来东皇,28楼,有个女人,昏厥。”
言简意赅说完话,就掐断了通话。
手机另一端,白煜行一阵愕然,随即一脸恍然大悟:“女人?”
沈修瑾那家伙又带女人去了的楼了?
与其说是急着救人,还不如说是急着去看好戏,白煜行,白大公子拽下白大褂,抄起一旁的外套,拿了车钥匙,风风火火地久冲出了办公室。
“白医生,你这么匆忙,去哪儿啊?”
“去看女人。”
“”
白煜行一路上极速往停车场去,一边不怀好意给郗辰打电话:“有好戏看,去不去?”
“没空。”对方想也不想就拒绝了。
“沈修瑾的好戏。”
“在哪儿?”刚才还一口拒绝,听到是沈修瑾的立马改口。
白煜行勾了勾嘴角,“东皇,28楼。”
“我去!那有什么好戏?28楼他根本不让人上去。不去了。”
“28楼,有个女人昏厥。”
“等着,我这就来!”
两人兴致冲冲,恐怕让他们的父母看到,都很无语。
叫他们去领年底分红,都未必有这么积极。
东皇,28楼
男人立在床头旁,手插在口袋里,垂着眼望着床上的女人。
他是知道的,这个女人的脸,十分小巧,不足他的巴掌大。
但什么时候,这张脸,瘦削成这模样?
凹陷的双眼,苍白的脸色,脱皮干燥的唇瓣红玫瑰般张扬的简童呢?去哪儿了?
望着床上的女人可怜虫,这三个字,浮现在脑海中。
他怎么会爱上一个卑微的毫无尊严的可怜虫??
他沈修瑾,怎么可能会爱上这么样一个女人?
嘴角旋出一抹嘲弄,这个想法,甚至没有时间在心底沉淀一下,就被他忽视了过去。
不以为然。
手机震动,按下接通键,是白煜行到了。
“上来吧。”他冲着电话里淡淡说道,挂断电话,走到电梯门前,摁下一个开关。
这部电梯,可以直达他所在的28层,但没有卡,白煜行上不来,需要他按下电梯口的开关。
叮!
电梯门打开,沈修瑾不意外,电梯里不止白煜行一个人。
“进来吧。”
扫了一眼电梯里的两个人,沈修瑾没有阻拦郗辰的意思。
“女人呢?”
郗辰眼中冒着蓝光,用他的镭射眼,扫着所过之处,寻找目标。
“这里是东皇,要找女人,楼下多的是。你想要什么女人,跟苏梦说一声,让她给你找来。”
沈修瑾不紧不慢地说道。
“额”
白煜行给了郗辰一个“你是白痴吗”的眼神。
“咳咳沈修瑾,你说的昏厥的女人,不会是她吧?”郗辰和白煜行,跟在沈修瑾的身后,进的卧室,一眼看过去,床上安静的躺着一个女人,再一眼仔细一看床上那躺着的不就是被沈修瑾丢进牢里的简童吗?
惊得他下巴都快掉了!
白煜行在看到床上的人之后,眼神也十分的微妙起来,只是他和郗辰的性子不同,没有那么夸张的叫出来。
但同样,他和郗辰一样,在看到人的那一刻,都惊到了。
“给她看看,要不要紧。”
身旁,男人低沉的声音,淡淡说了一句。
白煜行带着心底的疑惑,连忙蹲下身来,给简童检查起来。
试试呼吸,摸摸脉搏,白煜行伸手解开简童身前的扣子
斜刺里一只手,飞快的拽住他的手腕,同时,一道充满堤防的声音喝到:
“你做什么!”
“额,”白煜行顺着抓着自己手腕的手,看过去,就看到了某个人冷厉的双眼,正冰冷地睇着自己,那模样,叫白煜行这个从小长大的死党,都忍不住小心肝儿颤抖了下:
“咳咳咳我检查一下她的心肺律动。”
“检查就检查,你解她衣扣做什么?”
“”白煜行满脑子黑线,大哥!不解开衣服扣子,我怎么帮她听诊?
“我得帮她听诊。中医有望闻问切,西医也有的!”
白煜行恨不得给沈修瑾一个大白眼儿!
等他解释了,人沈修瑾才放开了他的手,他这刚要伸手再去继续刚才的动作,解衣扣。
就被一只手强势的挡住:“我来。”
白煜行:“”
郗辰:“”
两人对视一眼,彼此看到对方眼中的诧异。
“这样可以了吗?”沈修瑾突然问向白煜行。
白煜行一惊,忙说:“行,行行行。”
望着被解开拇指粗的一道缝隙不行也得行!
“没事,就是情绪过于激动了。”白煜行检查完后,开玩笑的说道:
“我说,沈修瑾,我怎么觉得,你对简童挺特别的啊?”
第三十一章 阿鹿 阿陆()
白煜行你可真敢说!
一向看起来不大靠谱的郗辰,都忍不住打了个哆嗦,看向白煜行。
“咳咳,煜行,我看这里也没咱俩什么事情了,我肚子饿了,你陪我吃饭去吧。”
走吧走吧,老兄,趁着沈修瑾那家伙还没有开始发飙,咱赶紧走吧郗辰心里急切的说道。
也真是的,沈修瑾和简童的过节,白煜行难道不知道吗?
简童害死夏薇茗,简童那时候还是简家的大小姐,沈修瑾说把人送进监狱,就送进监狱,现在人出狱了,也没肯放过人家。
沈修瑾有多厌恶简童,傻子都看得出来了。
一向腹黑的白煜行,怎么会说出这种傻叉的话来!
白煜行不为所动,嘴角始终挂着一丝笑意,“沈修瑾,你想不想知道,”他一边说着,手指突然指向床上的女人:“你想不想知道,这个女人的秘密?”
他是医者,还是相当有名望的医者。
如果刚刚的检查中,没有察觉到不对劲的话,那么,这些年的从业生涯,也就白干了。
床榻边的男人,眯起了眼,细细看着白煜行,吐出两个字:“不想。”
这个女人的秘密?这个女人即使有秘密,也应该是他先知道,而不是白煜行!
心内有一股无名火冒出,除了他之外,这该死的女人,还和别人关系那么亲近?
“既然饿了,就下去吃饭。”
赤裸裸的下达逐客令,白煜行眨眨眼:“喂,姓沈的,你还要不要脸,用不着了就赶人走?”
“走吧,煜行。”郗辰赶紧拽着白煜行,就把白煜行往电梯里塞。
“你做什么!”电梯里,白煜行白了郗辰一眼:“要走你自己走,拽我干嘛?”
被白煜行这么一怼,郗辰心里也不爽了:“喂,姓白的,你不要不识好人心!老子拽你走,就是为了你好。
你有病了吧,你当着沈修瑾的面,说出那种话,你那话的意思,不就是说沈修瑾对简童有意思吗?
你脑子是不是有病啊,沈修瑾诶!简童诶!
这两个人之间的过节,可不是一星两点,那是夏薇茗的一条性命!
沈修瑾有多厌恶简童,你不知道吗?说把人弄进监狱,就弄进监狱。你看简家一个屁都不敢放,你再看看现在的简童,还有三年前傲骨凌然的风采吗?
当年的简家大小姐,那是这大上海滩上一朵孤傲的红玫瑰,最是自信风骨傲然个性,她的骄傲,整个上海滩的公子哥儿,谁不知道,甚至前仆后继就为了亲自与简家大小姐聊上一句话当年的简童,风姿无双。
说一句良心话,夏薇茗即使顶着沈修瑾的名头,夏薇茗即使有沈修瑾护着,她在简大小姐的面前,都是敌不过简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