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胡说!你胡说!”我喊道。
夙夜摇了摇头:“虽然很同情你的遭遇,但是我不能原谅你伤害无辜的行为,兰姐和欧宇辰都是无辜的。”
他转身,向铁门走去。
“你胡说!胡说!”我气愤地攥紧拳头,冲着他的背影嚷着。
他没有理睬我,也没有回头,毫不犹豫地跨出了铁门,随着金属的重重摩擦声,铁门在他身后缓缓阖上。
我瞪着那铁门,气得浑身发抖。
他怎么可以?怎么可以造这么荒谬的谣言?!
我明明活得好好的,居然说我死了!
“没关系,妈妈会一直陪着你的,不用管别人说什么。”恍惚中,妈妈在对我说。
于是,我的怒气一下子就消散了,心情无比地平静。
我愉快地笑了。
***
公安局门口。
欧宇辰倚靠着根白色大理石廊柱,双手插在裤袋里,茫然地望着天空。
每次参与的案件结束,夙夜都会要求和犯罪嫌疑人单独面谈,这次也不例外。
虽然孙启森表示了反对,但是据说公安局的某位副局长发话,给夙夜开了绿灯。
欧宇辰不喜欢公安局这种地方,确切地说,他讨厌任何带有禁锢意味的环境,那会令他联想起爱之家。
所以,他宁肯站在这里充当门神,也不肯进会客室等着。
秋高气爽,云淡风轻。和煦的阳光,暖暖的照在身上。
天空湛蓝,漂浮着几朵悠悠来去的白云。
欧宇辰的思绪,渐渐回到了十五年前。
“夕夕!怎么办?怎么办?我跟季晓琳妈妈商量,让她帮我换房间的时候,被季佳泽爸爸听见了,他一定会打死我的!”
“你是我哥哥,你要保护我的!
我们俩换衣服吧,这样季佳泽就会把你当成我的!
反正你被打惯了,再挨一顿也没什么。”
“你要是不帮我,我就在季晓琳妈妈面前说你坏话,让所有的小朋友一起欺负你!”
那天傍晚,欧宇辰果然被季佳泽和六子狠狠揍了一顿,还被关进了地窖。
两天后,他被放出来的时候,欧宇夕已经被带走了。
回来时,一只眼睛没有了。
欧宇夕跟以前一样沉默,孤僻,每天躲在犄角旮旯里,跟谁都不说话。
他从来没说过自己才是真正的欧宇辰,他心里也明白,说出来也不会有人相信。
又或者,他已经彻底绝望了、麻木了。
对自己、对未来。
他万万没想到,从交换名字那一刻开始,他们的人生也交换了。
再后来,他跳井自杀了。
一切的一切,成了定局。
回忆到这里,欧宇夕,哦,不,欧宇辰愉快地笑了。
这时,对面的电控门,“叮”地一声,向两侧徐徐滑开。
他抬眼,看见那个苍白、孱弱的少年,正慢腾腾走出来。
于是,嘴角的笑意,不由自主地扩大了,迎上前去:“谈完了?”
“嗯。”
第119章 3.15 /()
因为他,第一次有了“连环杀手”这个词,在他被执行死刑前几个月,每天都收到约200封求爱信。
他,就是泰德邦迪,在警方档案中,被称为“漂亮诱惑”、“优等生杀人王子”、“校园杀手”的连环杀手鼻祖。
被逮捕后,他承认杀死了28名女学生。但参与调查的探员,却认为他谋杀了一百多名女学生,并且制造了一百多宗强奸案。
岁月荏苒,时空变换。
几十年后,地球另一端、现代大都市的b市,发生一连串女学生被奸杀案,和昔日泰德邦迪的作案手法如出一辙。
从地狱里归来的杀人魔王,再次开始了他的疯狂屠杀之旅
***
嗤、嗤、嗤
刀子磨得雪亮雪亮,刨锛松动的一头,已经钉得很牢固,电锯也充足了电。
校园杀手又要开始行动了。
他的下一个目标是谁?
是你,是她,还是她?
这是杀戮的游戏,屠杀者和被屠杀者。
天黑请不要出门,凌晨也不要出门。
也许,你就是他的下一个目标。
***
b市。
十月三日,星期五,凌晨四点十一分。
厚重的天鹅绒窗帘,阻隔了本来就稀薄的晨光。
房间里的一切,都蒙上了层细腻的铅灰色,黯淡、迷离、暧昧不明。
我躺在床上,歪着头,静静看着立在旁边床头柜上的闹钟。
白色的,很普通的式样,圆圆的钟面像一轮满月。
表盘上,用黑色粗线条勾勒出一只憨态可掬的泰迪熊。
它用那双漆黑漆黑的眼珠,快活地瞅着我,唇角弯弯,笑得没心没肺。
它不懂得,我有多残忍、多冷酷。
当然,我不会残忍、冷酷地对待它。
因为它——不是“她”。
回给泰迪熊温和的一笑,我闭了下眼睛。
在心里默默思忖着待会儿要做的事,尽量考虑到每一处细节,和可能遇到的意外状况。
我知道,自己现在就站在悬崖边上,不能有任何闪失,也完全没有退路。
所以,必须谨慎又谨慎,小心又小心。
翻来覆去,斟酌得差不多了,才起身下了床,趿拉着拖鞋,摇摇晃晃走到窗前,哗啦一声,拉开窗帘。
窗外雾气昭昭,天地间混沌成一片:鳞次栉比的楼宇、商铺、街道在苍茫茫的雾霭中,若隐若现,像是神话故事里的仙宫神邸。
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这样的天气,计划中的目标,还会不会像平常那样,坚持晨跑。
不过,无论怎样,都得去碰碰运气。
心情郁闷地又瞧了一眼窗外,我掉头,进了卫生间。
沁凉沁凉的水扑到脸上,昏昏沉沉的脑子,顿时感觉清爽了不少。
凝视镜子里那张眼眶发青、皮肤苍白、神情倦怠的脸孔,简直跟吸血鬼一样,我厌恶地拧紧眉毛。
抓起挂在镜子旁边的毛巾,胡乱拭干脸上的水珠。
挂回毛巾的时候,手指无意间蹭过墙壁,碰到什么硬刺刺的东西,抬眼一看,是一小块碎肉,已经风干了,血痂凝结成恶心的棕褐色。
猛地倒吸了口凉气,胃里一阵翻腾,喉咙发痒,像是被一块烧得通红通红的烙铁,猝然间烫到了似的。
我想,我知道它是什么了。
可是,这种东西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难道是我自己不小心我被这个想法吓到了,心脏砰砰跳,赶紧扯下一截卫生纸,把碎肉包裹着,丢进抽水马桶,使劲按下冲水开关。
随着哗哗的落水声,它一下子就被冲进了下水道,一点影子也看不到了。
使劲吞咽了几口唾液,勉强忍住呕吐的**和慌乱的感觉,我拍拍胸口,定定神,边仔细回忆边安慰自己,不会是我带回来的,我每次都很小心的。
说不定是家里的厨子,不经意间甩上去的碎猪肉沫。
我对自己说,要镇定,不要自个儿吓唬自个儿。
我读过不少法制文章,知道许多罪/犯都是因为心虚,自己露出马脚,才被逮到的。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啊。
老祖宗说的话,总是有道理的。
回到卧室,我打开衣橱。
里面的横杆上挂着一排衣裤,我从中取出黑色夹棉卫衣和黑色运动长裤。
它们的外面料都是尼龙质地的,我又特意自己买了块尼龙料子,趁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摸摸加了层内衬。
为什么要用尼龙质地的料子呢?因为它最适合犯罪了,不会在现场留下纤维。
为什么是黑色的呢?答案更加简单,万一沾上血迹,不容易被发现。
这些,在第一次行动前,我就已经考虑的非常清楚了。
嗯,我素来是个粗枝大叶的人,就是所谓的单细胞生物,懒怠动脑筋。
既然事前就知道所做的行为,有多危险多可怕,迫于形势,就只能翻来覆去的琢磨。
小心再小心,唯恐有一丁点疏漏,招来灭顶之灾。
这年月,大妈们都忙着去跳广场舞,会做针线活的委实不多了。
我自然也不会,又不方便找人帮忙,更不能被人发现(被发现了一定会被怀疑的),只好一点一点学着缝。
其实我挺笨的,手指一点也不灵活。
缝缝拆拆、拆拆缝缝,连续熬了好几个晚上,才终于弄妥当。
当然,我买了不止一套,也修改了不止一套。
衣橱的最下面,叠着床夏天才会用到的夏凉被。
我弯下腰,掀开被子的一角,露出藏在底下的运动背包。
拎起它,我对着衣橱上的穿衣镜细细检视了一番,没发现什么不妥当的,这才往外走。
走廊里灰蒙蒙的,光线比室内还要黯淡。
像平常一样,我穿过客厅,直接进了厨房。
其实我向来都是做完运动才吃早餐,刚刚在卫生间里发现的那块碎肉,勾起某些血腥的回忆,更是让我倒足了胃口。
然而考虑到待会儿要做的事,需要消耗不少体力,不得不勉强自己先吃点东西。
拉开冰箱门,最上面一层,放着昨晚吃剩的半盘子笋干炒肉和一碟油焖尖椒,中间那层有半瓶糟辣鱼酱,还有一盘凉拌菜。
笋干炒肉、油焖尖椒,只要用微波炉稍微加热一下,就能吃。
可惜最近做了太多残忍可怕的事儿,我看见油腻腻的食物,就犯恶心,一口都吃不下。
凉拌菜则是用腐竹、黑木耳、芹菜心、枸杞、香菜等材料做的,清清淡淡,很合我的口味。
但是我肠胃不太好,早餐不敢吃生冷的或者难以克化的东西,担心会闹肚子。
关上冰箱门,我打开碗柜旁边的的储物柜,在里面翻了半天,才翻出一包泡面,积了一层浮灰,也不知道是谁买的。
仔细看看保质期,幸好,还没有过期。
抓起旁边挂着的抹布,仔细擦拭掉包装袋上的浮灰,从碗柜里拿出平时盛汤用的大号骨瓷盖碗。
撕开袋子,我将面团放进去,油料包直接丢进了垃圾桶,然后加热水、加调味料,盖上盖子。
等待的功夫,我拉开椅子,坐在餐桌旁。
将背包放在桌子上,打开,最后细细检查了一遍。
里面有一个蛇皮袋子、一副淡茶色的防护眼镜、两个医用口罩、两副塑胶手套、一把泥瓦匠用的刨锛、一把德国原装进口的可收缩式小型电锯、一把家用剔骨刀,还有一根绳子,和其它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
俗话说有备无患,事前准备充分些,总是没错的。
整理好挎包,我把盖碗挪到面前。
掀开盖子,热腾腾的香气,袅袅升腾,立刻钻进了鼻子。
闻着,还蛮不错的。
可惜,也仅仅是闻着不错而已。
从卖相上来看,浸泡的时间,明显不够。
面条还蜷曲着,聚拢成硬挺挺的一坨,完全没有伸展开来的意思。
不过,我现在也没心情挑剔味道,只要能填饱肚子、不耽误待会儿的行动就可以了。
拿起筷子,刚要吃,忽然听见客厅里传来“哒”的一声,很轻微,像是有人无意中碰到了什么。
我竖起耳朵仔细倾听,足足过了有十几秒钟,却再也没听到动静。
犹豫了下,我还是站起身,快步走到厨房门口,张大眼睛,向客厅里张望。
触目所及,除了家具和陈设,里面空荡荡的,一个人影儿也没有,两边卧室的门,都关得紧紧的。
难道,是我听错了?
又耐着性子等了一会儿,别说人了,连只苍蝇都没看见。
或者,真的是听错了吧。
我摇摇头,返回餐桌旁。
看看时间差不多了,赶紧加快速度,大口大口吃面。
一直到我把碗筷收拾妥当,离开厨房,在玄关处换妥了慢跑鞋,要推门出去了,整栋小楼都安安静静的。
像是沉浸在一片酣睡中,一点儿也没有要醒来的意思。
看来,刚才所谓的声响,确实是我的幻听。
其实即使不是幻听,我也不在意。
就算有人撞见我这么早起来,也没有关系。
我本来就有晨练的习惯,完全可以打哈哈蒙混过去,说是去晨跑,谁也不会怀疑的。
踏出门口,我才知道,天气真的很冷。
今年冬天,较往年相比,似乎来得特别早。
才十月初,昨天夜里,气温就已经降到了零下十四五度。
早晨当然也好不到哪里去,呼出的气息,都物化成了白色的烟霭。
戴上防护眼镜、口罩和卫衣的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