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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探事件簿-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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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累及的部位,是神经系统和皮肤。

    古希腊医生希波克拉底,通常被认为是第一个认识到卟啉症的人。

    而英国历史上着名的‘疯子国王’——乔治三世,就是普遍公认的、这种疾病的受害者之一。

    卟啉布者在黑暗中基本上是无害的,但是被光照后,皮肤会出现红斑、疱疹、甚至溃烂,结疤后会遗留下瘢痕,引起肢体畸形和色素沉着。

    事实上,这些演变,都是因为病菌被光照,转化为腐蚀性的食肉型毒素造成的。

    如果不加以治疗,人体会逐渐变得畸形,特别是四肢。

    最终演变成电影里那种恐怖的吸血僵尸状——患者的鼻子和耳朵都被‘吃掉’了。

    嘴唇和牙床也受到腐蚀,露出红红的牙根,皮肤上瘢痕密布,像僵尸一样惨白。

    卟啉布者的肤色,恰恰证明他们患有严重的贫血。

    由于贫血,患者会有嗜血的冲动,特别是新鲜的血液,对他们有种近乎着魔的致命吸引力。

    所以你才会看到那个小东,抓最老鼠,咬掉脑袋吸血。

    同时,由于脑神经被病毒侵蚀,也会有特别强烈的*望和性冲动。

    相当一部分比例的男性卟啉症患者,都会犯下强暴的罪行。

    因为发病的时候,他们就像得了狂犬病一样,根本没法控制自己的行为。

    卟啉症可以通过输血进行治疗和缓解病情。

    嗯,还有一点你说对了,他们实际上就是传说中的吸血鬼。”

    欧宇辰惊讶地张大眼睛。

    夙夜抬眼,直视着他,“发病的时候,卟啉症患者也会不受控制地攻击身边的人、吸人血的。

    而大蒜中的某些化学物质,会加重先天性红细胞生成性血卟啉症患者的症状,令即使很轻微的发病,也变得痛苦不堪。

    所以,患者们都会本能地避开大蒜。

    这就是关于吸血鬼的由来,卟啉症患者的确是最早出现在传说中的吸血鬼,他们害怕大蒜也是真的。

    还有,在欧洲的古老传说中,吸血鬼都很长寿,其实这是一个误会。

    卟啉症患者会急速的老化,外貌就像垂垂暮年的老人,令人误以为他们的年纪很大了,事实上他们的寿命都很短暂。”

    欧宇辰听得目瞪口呆,好半天才开口:“我还以为,吸血鬼跟聊斋里的鬼狐一样,是凭空想象出来的。”

    “或许,鬼狐也是有原型的,谁知道呢?”夙夜低声问,“被挖掉一只眼睛的婴尸,是不是跟这个吸血的小东有关?”

    欧宇辰摇摇头:“不是他,是”

    窗外远远传来刺耳的警笛声,打断了他没说完的话。

    警察来了。

    ***

    来了三个警察,为首的,头衔依然是b市公安局刑侦总队重案组组长,名字却不叫“邵壬”。

    半年前,b市公安局有个外派英国苏格兰厨修的名额,为期一年,邵壬非常荣幸地雀屏中选。

    邵壬出国后,从s市公安局借调来一个名叫孙启森的警察,暂时接替了他的职务。

    从外形来讲,孙启森绝对是个地地道道的北方汉子,比邵壬大不了几岁,将近1。9米的身高,特别彪悍魁梧。

    五官粗糙、线条硬朗。

    一双鹰隼似的眼睛,目光犀利、森冷,探照灯般咄咄逼人,满脸浓密的胡茬。

    待见到夙夜,本来森冷的目光就直接冻成了冰锥,象是恨不得洞穿他。

    正所谓冤家路窄。

    去年,夙夜因为华子强一案,被s市公安局羁押的时候,孙启森恰巧出外勤,俩人没能照面。

    不过,并不妨碍孙启森讨厌夙夜——这是可以理解的。

    那时候,夙夜为了帮助欧宇辰脱身,主动承认了杀死华子强的罪名。

    由于华子强父亲的强烈要求,案子移交到s市公安局,倒霉的s市公安局便非常无辜地遭受了池鱼之殃。

    他们简直是被夙夜“诱导”、“逼迫”着,认同了夙夜是杀人凶手,并通过正常的司法程序,将他定罪。

    谁也没料到,千方百计布下诡局、意图谋害欧宇辰的严彬被邵壬击毙后,夙夜达成目的,很快翻供。

    他用卓越的犯罪学和法医学知识替自己辩护,成功脱罪的同时,也令s市公安局沦为整个司法界的笑柄。

    以至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s市公安局的警察,听到“夙夜”这俩字,就火冒三丈。

    扯远了啊,跟孙启森一起来的另外两名警察,是夙夜和欧宇辰的老熟人——法医孟彦名和小警察叶子辉。

    夙夜很清楚,眼前这种状况,其实是不需要法医出现场的,完全可以等到尸体移送到法医科后,再进行验尸程序。

    孟彦名会出现在这里,当然是出于对夙家、或者说是对夙夜本人的格外关注。

    打完报警电话后,欧宇辰曾经跟洛梓洋、兰姐和忠叔分别打过招呼,向他们简单说明情况。

    所以听到警车的动静,他们也一股脑地来到客厅,准备配合警方的聆讯。

    压根没留意到孙启森恨不得把夙夜生吞活剥的眼神,叶子辉见到夙夜还是很开心的,朝他友好地笑笑。

    自告奋勇地给孙启森挨个介绍:“这位是夙家现在当家的欧宇辰,这位是夙夜,这位是管家洛梓洋,这位是厨师忠叔,这位是帮佣兰姐。”

    又指着孙启森,对欧宇辰等人说,“你们应该听说了,这位就是接替邵组长的孙启森组长。”

    孙启森面无表情:“你跟当事人都很熟嘛。”

    那硬邦邦、冷冰冰的口气,怎么听怎么不对味。

    叶子辉愣了愣,搔搔头皮,解释道:“以前夙家发生案件的时候,我曾经跟邵组长来勘验过现场。”

    “怪不得呢,我老早就听同事们说,夙家这几年不怎么太平。

    隔三差五的,不是死人就是被送来个死人。”孙启森用刻薄的、审视的目光,在众人脸上溜了一圈。

    最后停留在夙夜身上,轻蔑地咂咂嘴,“夙夜,听说你是犯罪心理学方面的天才?

    怎么,外边破案不过瘾,干脆把犯罪分子都吸引到自个儿家来了?”

    对他明火执仗的讥讽置若罔闻,夙夜一点反应也没有。

    欧宇辰却不乐意了,夙家现在当家主事儿的是他,所以这些老老小小,当然都是归他罩的。

    俗话说“打狗还得看主人”呢,孙启森摆明了没把他放在眼里嘛。

    直视着孙启森,欧宇辰赞同地点点头,轻描淡写地说:“我们家夙夜的确挺能干的,所以每次出了案子,指望不上当差的警察,就得靠他出手了。

    至于犯罪分子为什么总打我们家的主意这个问题,你应该问那些罪犯吧?

    他们是嫉妒我们家有钱呢?

    还是嫉妒我们家的人太优秀太能干?

    所以特别喜欢找我们麻烦?”

    刻意停顿了下,他勾起唇角,似笑非笑,用慢悠悠的口吻继续说,“这种事吧,其实常有的。

    有些人素质很差的,为人还特别尖酸刻薄,就是见不得别人比他命好、比他有钱、比他聪明、比他博学、比他能干。

    心里不忿,没出息的也不过是说话夹枪带棒,痛快痛快嘴巴。

    稍微有那么点胆色的,干脆背后下绊子,搞点什么阴谋阳谋的。

    我见得多了。”

    他的话,简直是当众狠狠甩了孙启森一巴掌,孙启森被噎得一口气没上来,几乎气得当场厥过去。

    脸上乍青乍白,瞬间变换了好几种颜色。

    除了夙夜依旧毫无反应,继续做木雕泥塑状,其他人都听傻了。

第103章 三尸体的控诉(3)() 
叶子辉想乐不敢乐,肚子一鼓一鼓的,几乎把自个儿憋成内伤。

    洛梓洋瞧瞧欧宇辰,又瞧瞧夙夜,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气。

    兰姐的心情,就很复杂了,既有种“我家少爷很厉害吧”的小得意,又隐隐有些不悦。

    她想不通欧宇辰为什么如此尽心尽力地维护夙夜。

    她从二十几岁就在夙家做帮佣,一做就做了整整二十年。可以说,生命中最美好、最热情的时光,都是在夙家度过的。

    年轻的时候,也曾经和心仪的男人组建过俩人的幸庭,对未来满怀期待和憧憬。

    结果很快发现,那个表面光鲜的男人,真的只是表面光鲜而已,骨子里实在是烂透了。酗酒、赌博、在一次次升级版的争吵中,他们的婚姻很快走到了尽头。

    大概是那个男人给她心里留下了太大的阴影,后来再也没遇到能令她觉得,可以信任、可以托付终身的对象。

    就这样,不知不觉间,二十来年的光阴,流水似的哗哗淌过去了。

    犹记得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她还暗暗庆幸,幸好没有孩子,不需要再跟那个烂男人有任何牵扯。

    然而,随着年华渐渐老去,每当夜深人静,从熟悉的、事实上却并不属于自己的床上幡然醒来,听着空荡寂寥的室内,只有自己单调、乏味的呼吸声,难免感到孤独和失落。

    欧宇辰和张晗玥都是她看着长的,当然是打心眼里把他们俩当成了自己的孩子来疼爱。

    所以对张晗玥一向不怎么喜欢、又对欧宇辰地位构成威胁的夙夜,她便有些同仇敌忾的不喜。

    忠叔为人老实憨厚,没有兰姐那么多心思,眯着肥厚的肿泡眼,自顾自地在一边偷着捡乐。

    打交道的时间不算短了,孟彦名知道孙启森心眼小,还死要面子,见他气得眼睛都快喷火了,惟恐他跟欧宇辰杠上,耽误正事儿,插话道:“尸体在哪儿?”

    “跟我来。”欧宇辰习惯性拉着夙夜的手,掉头往厨房的方向走。

    夙家的三个下人,对他们俩这副连体婴般的状态,早就见怪不怪,三个外来的警察却震惊了。尤其是叶子辉,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对于夙博罕当初把夙夜接回夙家一事,外人都是以“又有热闹可瞧啦”的兴奋心态,兴致勃勃围观之的。

    在严彬一案中,夙夜虽然旗帜鲜明地站在欧宇辰那边,但是许多人还是不吝用最阴暗、最卑劣的想法揣测他的动机。

    这些人当中,也包括孙启森,他固执地讨厌着夙夜,认定他是个心机深沉、可憎可厌、还蛮会“装”的幸伙,所以见到他们牵手的这一幕,半是嘲讽、半是轻蔑地撇了撇嘴。

    孟彦名的想法,当然和他大相径庭。

    瞅着两个少年自自然然牵在一起的手,摸着下巴,脑子里莫名其妙的,突然浮现出诗经邶风中那句家喻户晓、早已被用烂了的名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他读书的时候,国学学得还不错,知道这句诗的原意,其实并不是像人们通常认为的那样,是形容爱情,而是描写了将士们在上战场之前,彼此立下的誓约。

    大意是:“今日我与你一同奔赴沙场,无论生死都要在一起,同甘共苦”——是指一种不离不弃、生死与共的兄弟情谊。

    孟彦名暗暗思忖,夙夜不惜坐牢也要帮助欧宇辰脱罪,实在是傻瓜中的极品战斗机——傻透腔了,总不能奢望欧宇辰会和他一样缺心眼吧?

    从利害关系来讲,他们俩根本就是被夙博罕硬送做堆的冤家对头。

    恨不得把对方掐死才是正常的,没事儿就上演“哥俩好”的戏码,实在是不适合啊不适合。

    他暗暗感慨着,跟在孙启森后面,进了厨房,一眼就瞧见了横陈在桌子上的塑胶盒,眼角顿时抽搐了下。

    孙启森则沉着脸,低声咒骂了句:“他奶奶的!”

    被害者是个襁褓中的婴儿,没有什么是比这更让人出离愤怒的。

    忠叔他们虽然已经听欧宇辰大致说过,但跟亲眼目睹的感受毕竟不一样。

    见到死婴的惨状,兰姐腿一软,几乎跌到,幸好洛梓洋手疾,扶住了她。

    到底当过兵,洛梓洋的心理素质显然比一般人强多了,依旧镇定自若,脸上的表情几乎没什么变化。

    忠叔生就一副标准的悍匪恶霸相,五大三粗的身材,搭配两截齐刷刷的断眉、金鱼似的肿泡眼、肥嘟嘟的厚嘴唇,看起来凶相毕露。

    其实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心地很好,也没什么脾气,很容易相处的。

    摸着光溜溜的脑壳,他难以置信地叨咕:“这是啥子人干的哟,太缺德了,这也太缺德了”

    走在最末尾的叶子辉,被他们挡住视线,没瞧见装婴尸的盒子,倒是一眼就瞥见了盒子对面——那儿放着夙夜才吃了少半碗的炒面。

    不是夙夜吃饱了,也不是他存心浪费欧宇辰的心意和手艺,看完那具婴儿尸体还能吃得下东西的,估计只有孟彦名那种神经堪比铁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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