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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宫画出来后,陆离便按照迷宫的样子开始种植起沙漠巨柱仙人掌起来。按照陆离的规划,他要在这里修建一个占地百亩的巨柱仙人掌迷宫,而他要在这里至少种一万棵巨柱仙人掌。
一万棵巨柱仙人掌树,要是放在以前的种植模式上,他一个月都玩不成,但是,如今,陆离拥有了超级种子系统,种植一棵巨柱仙人掌,他差不多需要三秒的时间,也就是说,这一万棵树,他差不多需要五百分钟,那就是八九个小时就能搞定。
陆离抬起头,天空上的阳光很是闷热,不过,陆离一想到马上就能在沙漠中种出一个漂亮的威克多尔小镇,他马上就能存活下去了,所以他又鼓起了精神开始种植起来。
时间一点点的过去了,当一片片沙漠巨柱仙人掌种出来后,不知道为何,在巨柱仙人掌树林中,这里的温度突然降低了很多。
而且,躲在巨柱仙人掌的身后,一阵风吹来,吹在身上别提有多凉快了。
当陆离种树种的累了的时候,陆离又种上了一棵沙漠水蜜桃树,这水蜜桃树种上后,它很快就开花结果起来。
炎炎的夏日,站在沙漠水蜜桃浓密的枝叶下,摘一颗桃来吃,这甭提有多惬意了。
所以,陆离中午也没有休息,他吃饱了肚子后便直接开始种植起沙漠仙人掌来。
时间一点点过去,傍晚时分,忙碌了一天陆离终于完成了三分之一的巨柱仙人掌迷宫的建设任务。
望着天空中的夕阳,陆离有些累了,他收了手机朝着土屋便走了过来。白天的时候,王胖子没有来打扰他,因为陆离跟王胖子交代过了,他拥有的这种神奇的魔力是不能让人打扰的,不然,就什么都种不出了。
王胖子是个明白人,所以,他知道如果种不出东西,他们两个人都会死在沙漠里。因为,白天,王胖子是绝对不会来打扰他的。
从巨柱仙人掌迷宫中一直往土屋走去,陆离又路过了那片占地十余亩的形态怪异的风湿蘑菇林,望着这片风湿蘑菇林,陆离突然又有了一个想法,
没错,为什么不把公路南边的风蚀蘑菇林和沙漠胡杨林变成沙漠风情风景区呢。
试想一下,一个从来没有见过沙漠的人,他走在一片形态各异的占地十几亩的风蚀蘑菇林中是什么感觉?而这些风蚀蘑菇有两人多高,在沙丘旁,胡杨林旁,很是别致。
所以,望着这片风湿蘑菇林和沙漠胡杨林,陆离便决定把他们打造成威克多尔小镇的后花园了。
土屋旁,趁着天不太热,而且阳光还在,陆离拿出了笔,他想好好的设计下眼前的威克多尔小镇。
不一会时间,王胖子也朝着陆离走来了,他一屁股坐在陆离身边就靠着沙丘躺了下去。
王胖子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狗、日的劳动法,他强烈要求八小时工作制,所以天还没黑他就跑回来了休息了。
陆离给王胖子的任务就是当他捅倒土屋旁的仙人后,再拿着铁铲将土屋西侧的沙丘铲平然后等着陆离种树,按照陆离的规划,陆离准备在那里打造一片百亩的沙漠水蜜桃树林。
百亩的沙漠水蜜桃林,这里将作为威克多尔的第三景区——沙漠水蜜桃采摘游乐园!
试想一下,一个个如同蟠桃大小的沙漠水蜜桃,一口咬下去,汁液四溅,这是何等的爽啊!特别是在干旱的沙漠中,就是一百块钱一个,放在陆离身上,好吧,陆离可能得考虑一下。
而且,这个景区营业的时间长,不光是结桃子的时候游客多,当百亩的桃花盛开的时候,这形态各异的桃树林,加上粉红色的桃花,这简直就是神仙居住的地方啊有没有!
躺在巨柱仙人掌围起来的桃树下,望着夕阳从倒下的巨柱仙人掌的空隙中照进来,余晖洒在了满是枝头的水蜜桃上,这场景,很是美妙。
规划完了威克多尔小镇后,陆离躺在树下的沙子上,他嘴中叼着桃枝平静的说道:“王胖子,本地主准备给威克多尔改名了。”
一说道改名王胖子没有一点动静,他望着满是火烧云的天空冷冷地说道:“陆哥,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
“啥?”
“咱们光顾着在这里种桃林,种仙人掌,都没有人知道咱们在这里修建了一个景区,咱们赚谁钱去?”
王胖子说着话,他肚子又咕咕的叫了起来,王胖子伸手从头顶摘了一个沙漠水蜜桃一口咬出来了一口的蜜汁。
11 安歌小镇()
躺在沙漠中,沙漠中还残留着白日阳光的余温。
陆离闭上眼睛享受着最后一缕阳光洒在身上的妩媚,他闭着眼睛说道:“酒香不怕巷子深,肯定会有人来的,不过,威克多尔太洋气了,我准备给它起名叫安歌小镇了。”
“还不如叫水蜜桃小镇好听,实在不行,风蚀蘑菇小镇,巨柱仙人掌小镇,一听这名字,我就想要来玩。”
王胖子说着话,陆离又忍不住想要起来揍他。
但是种了一天的树,陆离累的一点都不想动了。
“算了还是叫威克多尔小镇吧,我每次用安歌的名字开店都失败了,这次,一定不能失败了。王胖子,明天我准备去公路,这两天都没给沈安歌发短信了。”
在这样的一个夜晚,陆离无比的想念沈安歌,要是在江宁的时候,他会准时的在傍晚的时候给下班了的沈安歌发一个短信,送上他一天最美的祝福。
一听陆离又要去找沈安歌,王胖子翻过身来瞅了瞅陆离说道:“陆哥,我看就算了吧,沈安歌从小在盛京长大,她又这么漂亮,她怎么可能会跟你在一起,你们压根就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
“谁说的,只要我能在首都买房,她就会嫁给我。”
陆离始终都不肯接受王胖子强加给他的现实。
王胖子又摘了一个水蜜桃说道:“那就是敷衍,陆哥,她就是让你知难而退。还有,那个什么京城三少之一的王天宇,记得不?咱们租不下来盛京的小店就是他搞的鬼。”
王胖子说完,陆离睁开眼睛望着如血的夕阳,他突然有种躺在海滩的感觉。
“我现在就去给她发短信,坚决不能便宜了王少那个王八蛋!”陆离说完,他起身就朝着华国公路走去。
首都盛京市,傍晚的余晖撒进了透明的落地窗前,一天忙碌的工作就要结束了。
沈安歌穿着一身黑色的职业装,她裸露出来的肌肤如雪,她的头发高高盘起,显得十分的优雅。
沈安歌,这位清北大学的外贸和城市规划的双学位高才生,一毕业就被签入了这家国际种子贸易有限公司当了文员,她熟练的整理着资料,她纤细的手指抚摸着一叠叠的文书,突然间她看到了桌子旁的一支钢笔。
沈安歌想,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送一支钢笔给心上人更加可笑的事情了吧!
没错,这钢笔就是陆离送的!虽然,为了买这个钢笔,他整整吃了半年的泡面。
“安歌,晚上一起吃饭去吧,正好庆祝一下咱们刚签的大单。”
沈安歌抬起头,在宽敞的办公室里,迎面走来了京城三少之一的王天宇。王天宇穿着一身休闲的西装,他在销售部任副经理,当然,以他的才学,连个扫地都当不上。
不过,谁让他有钱呢?他是京城最大的别墅房地产开发公司王氏庄园集团的未来继承人。
沈安歌望着王天宇,王天宇烫着微卷的头发,他脸上也有些白皙,虽然不是很标致,但是那种坏坏的感觉也很讨女生喜欢。
王天宇一身都是名牌,李师傅的手工西服,南美的鳄鱼皮鞋,欧洲的真皮皮带,随便便拿出来一件都是别人一年的工资。
“不用了,我晚上约好人了。”
沈安歌说完便一伸手将桌上的派克钢笔握在了手中,然后放好文件后便朝着大门口走了过去。
望着沈安歌走了,王天宇在身后又说道:“盛京大酒店牡丹厅,放心吧,总经理安排的,跟我无关,全部门的都去。”
出了门,沈安歌走在车水马龙的国宾大道上,国宾大道,这是华国最出名,最奢华的一条大道。十车道的柏油路,柏油路两旁都是不下于八十层的高楼大厦。
夜幕降下来了,华灯初上,盛京在北方,北方的春天还有些寒冷,望着街上来来往往的逛街的小情侣,沈安歌知道,这里是华国的购物天堂。
已经两天了,每当这个时候,身在江宁的陆离都会给他发来一条问候的短信,似乎这已经整整持续了四年了吧!时间,不得不说,过的真如流水一般,转眼间,青春可能就从指间悄悄溜走了。
认识陆离,纯属一个意外,那是四年前的春天,也像现在一般,他们相遇在了国宾大道旁的盛京大酒店。不过,那时候,他们并不相识,虽然那时候陆离的大名早已风靡了整个清北大学。
按理说盛京大酒店,这是盛京最奢华的五星级大酒店,不是陆离这种人能进来的。但是陆离来,还真不是他自愿来的。
那时候他刚大二,他是清北大学人人皆知的来自农村的学霸,在试验中,他发现了植物DNA之间的一个秘密,从而破解了植物学界的一个大难题。
为此,他的论文发表在了美米国著名的《植物学》期刊上,这论文发表后,引起了轰动,因此清北大学专门在盛京大酒店召开了一个专题研讨会。
而沈安歌的爸爸就是参会的教授之一,他爸爸非得让她跟着一起去,没办法,她就这样跟着去了,当然,她当时也想一睹这位清北传奇人物的风采。
到了研讨会现场,很不巧的是他的爸爸居然坐在了陆离导师的身边,那导师还跟沈安歌的爸爸是同事,当沈安歌爸爸对台上发表演讲的陆离赞口不绝时,导师见他这么喜欢陆离他在旁边笑着说道:“这么喜欢,让他当你女婿呗!”
一提到这个,沈安歌忙说打住!
因为,在沈安歌眼里,虽然她偶尔也会有小女生的梦想,但是,普通人怎么可能会跟这样的超级学霸有共同语言呢!更何况,沈安歌从不觉得学霸会对爱情感兴趣。
不过,她的爸爸沈教授却不这么想了,沈教授一想,这陆离跟他女儿似乎同岁,而且又是校友,又未必不可能啊!而且陆离有才,他女儿有貌,正可谓是郎才女貌啊,天设地造的一对啊!
于是,沈安歌的噩梦就开始……
“安歌,你到了啊!来的真早!”
正当沈安歌在街上一个人若有所思的走着呢,她最好的小姐妹宋嘉嘉突然就拉住了她。居然,不知不觉走到了盛京大酒店……
“不,不,我,我不是来参加聚会的,我,我是路过。”
沈安歌说着话就想走,但是宋嘉嘉拉着她朝着盛京酒店走了过去,她一边走一边说道:“安歌,走吧,总经理已经跟董事长打过申请了,咱们签了一个国外的大单,所以给咱们放两周的假,让咱们出去公费旅游一次作为奖励!”
宋嘉嘉知道,他们之所以能出去,根本原因就是因为总经理给王天宇面子,王天宇想追沈安歌,所以,他们才能有了这么一个机会。
如果沈安歌不去参加这个饭局,不光宋嘉嘉的旅游计划泡汤了,沈安歌也有可以因此得罪总经理,而被领导穿小鞋的。而且,沈安歌知道,宋嘉嘉已经想去江南溪谷好久了呢!
12女神安歌()
经不住小姐妹的恳求,沈安歌只能随着她一起进了盛京大酒店。反正这个时候,她也不愿意回家,省得一回去他老爹就在那里念叨:“跟陆离怎么样了?”
一提到这里,沈安歌心情就很不好,沈安歌也给陆离发过短信,让他回盛京,但是,爱面子的陆离非得说挣够了在盛京买房的钱再回来,因为他实在不愿让王少看不起!
盛京饭店,旋转的大门,进去后,一楼奢华的大厅让人目眩眼花。高高的水晶吊灯,照的大厅如同色彩缤纷,宽敞的大厅里人来人往,来这里的人非富即贵,这是上流人的天堂。
“请问您预订了吗?”
一名高挑的前台小姐穿着旗袍,踩着高跟,她说话很是温柔,声音很是好听。能在这里当服务员,都是大美女。
“有,牡丹厅。”
宋嘉嘉踩着高跟鞋,穿着亮丽的裙子便说了起来,为了能够让自己美美的来这里,宋嘉嘉整整打扮了一个小时呢!
一听牡丹厅,那形态自然又大方的前台小姐一伸手说道:“牡丹厅是吧,请跟我这边来。”
沿着大理石的地板一直走,走不多远便是盛京酒店的包间牡丹厅,牡丹厅是盛京饭店最贵的包间之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