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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香!
赵钱闭着眼睛,陶醉的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以前的同学和同事,很多人都不能理解他,觉得他心无大志,理想居然只是开一家自己喜欢的饭店。
但烹饪的乐趣他们多数也不懂,看着一道道的食材在自己的手里一点点的迸发出活力,绽放出难以想象的美妙味道,这是何等的快事?!
往香味四溢的铁锅里加上适量的水,静静等候,很快因为火腿的关系,煮开的热水呈现出迷人的乳白色。
加入一把提前准备好的手擀面条,洁白如玉的面条在滚烫的汤中翻滚,犹如一条条白玉丝带自由的飞舞着。
最后加入的是今天的主角——菠菜,赵钱大手一挥,一朵朵碧绿的菠菜在滚汤中绽放,就在这个时刻,迷人的混合香味达到了巅峰。
完美!
赵钱大手一抬,托着手里的锅离开了灶台,炉灶边的台面上一个洁白的大海碗已经等候多时了,手腕一抖,锅倾斜了一半,整整齐齐的面条伴随着汤和香喷喷的汤汁呼啦啦的被倒进了海碗中。
汤好像有点多了,不需要全部倒进碗里,他可吃不完,一大早来点热汤是不错,但也没必要直接灌个水饱啊。赵钱左手稳住锅子,右手麻利的从身后的架子上抄起了一双长长的筷子,锅里还剩余了不少菠菜,这些他可不想浪费。
筷子在锅里一抄,将锅中剩余的菠菜挑起往碗里甩,这些宝贵的菠菜他可是一根都不想浪费,精英菠菜,光听名字就很拉风啊!没准
“啪!”不知道从哪里突然冒出了一道小小的黑色影子,快速一闪,在空出拉出一条优美的弧线,准确无误的落入汤锅之中。
这算是给他加料吗?赵钱低着头,皱着眉,双眼无奈的盯着手里的锅,还有一根碧绿的菠菜静静的漂浮在滚烫的汤中,叶片上粘着一只小手指指节长的小虫,虫子长长的触须一动不动,想想也是,才煮开的汤,估计这会儿虫子已经八分熟了吧。
看来这菠菜对动物的吸引力还真不小,之前大饼也是这样,现在这个虫估计也是冲着吃来的,但虫算不如天算,菠菜没吃到还搭上了自己一条小命。
就是可惜了那一棵精英菠菜,赵钱放下了锅子,虽说虫子也是蛋白质,这种野生的虫子算是野味了,但他还没有达到贝爷那种高度,这种高级蛋白质他可消受不了。
端起了面碗,赵钱直接一筷子下去,张开嘴,第一口就是满满的菠菜。烫!
短暂的热烫结束后,植物特有的那种爽滑甘甜一点点的在口腔中弥漫开来,赵钱的眼睛也不由瞪大到极点,这,真的只是菠菜?!
清甜柔滑的味道如同夏风轻抚过碧绿的田野一般,在口中盘旋,让他觉得全身上下的每一寸细胞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放松,好不畅快!
鲜美的火腿的香味也得到了了最大程度的释放,配合上之前美妙的菠菜基调,那滋味简直是妙不可言!赵钱顾不上烫,忍不住又大口大口的吸溜起了面条,原本平平无奇的面条这一刻仿佛焕发出了新的力量,谷物让赵钱感受到一种独特的满足感,不仅仅是口腹之欲得到了满足,整个人都觉得充满了活力和激情。
“为人类赵钱增加诱惑值3点,短期力量加成50%,持续时间30分钟。”
“就这些?”这不是精英菠菜了吗?加成持续的时间是比先前食用普通菠菜时增加了很多,但3点诱惑值能做什么呢?倒是50%的力量加成不算少,但,现代社会,除了搬砖,还有什么情况下需要大量的力量呢?
好在他还有意外的收获,这精英菠菜的滋味远远超出了他的期待,或许这才是对他来说最有价值的地方吧。
还不待赵钱细细回味先前的美好滋味,“嘭嘭嘭!”门外一阵嘈杂,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特别惹耳:“开,开开门娘,娘,娘的!再不开门我就要踹踹踹了!”
第10章 传说中的败家子()
根本不等赵钱给出回应,原本就防君子不防小人的木门在外力的作用下直接溃败。
还没踹就直接开了?!
大门外身高1米90,体重也是190斤的大个子孙阿大先是一愣,但,这也好,省得他自己动手了,孙阿大直接抬脚,大步流星的冲进了店里。
“赵家阿叔、阿婶,你儿子的店要被人砸场子了!”荇菜正对面的骨灰盒店的老板娘可是远近闻名的小喇叭,见到这个阵仗,直接嚎了一嗓子。
这一声叫唤可唤醒了周围一众闲着没事的店主的八卦之心,只要不是店里有客人实在是走不开,其他的人都端着茶杯,揣着瓜子,三五成群的聚拢过来。
丧葬这行虽然最近这几年受到电商的冲击,毛利不比以前高了,但比起其他零售行业还是好了很多,客单价也高。平时绝大多数时间还是挺清闲的,反正也是闲着,看看热闹也好解解闷。
孙阿大踏进店内,下意识的四下打量一番,这居然是家饭店?!他经常路过这里,还从来不知道西宝街居然开了家饭店,而且看这个装潢,还真不是那种低廉的小饭店。
没人?
整齐的桌椅一尘不染,空空荡荡的餐厅里没有半个人影。
这味道是
被浓烈的香味吸引,孙阿大几乎都忘记了自己的来意,鼻头微微抽动,循着香味,眯着眼睛直接摸进了厨房。
“你是谁?干什么的!”赵钱放下空碗,正要起身去看什么人在店门口鬼叫,没想到就这么一转念的时间,人家居然直接闯了进来。
孙阿大一脸理直气壮,丝毫没觉得自己擅自闯入人家餐厅后厨有什么不妥,在人高马大的自己面前,普通身高的赵钱简直是弱爆了。
但孙阿大的这种气势上的优势只维持了不到三秒,他一开口整个画风突变:“我,我我的将将将军跑你你店了!”
“将将将军?什么鬼?”
吧嗒吧嗒的翻着一双绿豆般的小眼睛:“你,你,你学,学,学我?!”他长这么大最恨两件事——猪肝和被人嘲笑自己结巴!
就在这个当口,一众自备瓜子的吃瓜群众也赶了过来,将本就不算宽敞的厨房挤了一个水泄不通,不少人都被孙阿大那副挤眉弄眼的样子给逗乐了,“轰”得一声笑开了。
孙阿大虽然个子大,但内心异常敏感,这一笑让他受了刺激,口齿越发的不清起来:“不,不,不许学学学”
赵钱也很无奈,谁没事要学你口吃啊,唱rap吗?
只是这个口吃实在是感染力太强了点,他根本管不住自己的嘴,好端端的话一开口又变成了:“你你你凭什么踹门?!没看到店门关着的嘛?”
都叫你不许学了还学!孙阿大恼的很,小眼睛闪了闪,撅着一张嘴:“你你你”你了个老半天,最后还是没能说出个所以然出来。他一跺脚,索性也不说了,直接伸出壮硕的手臂握拳向赵钱挥去!
让你学我结巴!让你嘲笑我!让你
见事态升级,似乎要爆发武力冲突了,围观的群众终于不再淡定。赵家的殡葬用品店在西宝街开了几十年了,这赵钱也算是大伙儿看着长大的,怎么能就这么看着他被人欺负呢!
“喂,你别以为你马子大就能欺负小钱儿,文明社会不是靠拳头说话的!”
“哦哟,做啥啊,好好说话不可以啊?你这个小年轻怎么不学好,一上来就要动手动脚的啊!”
“小钱儿,他都推你了,你还站着干嘛啊?赶快躺下来啊,b超、ct、核磁共振全都来一套,看谁更狠!”
孙大个被周遭突然爆发的呼喊声弄的心一阵慌乱,挥出的拳头在空中停顿了一下,但很快怒火又再次占了上风,硕大的拳头再次挥下。
“啊!!!”
一声巨大的惨叫声后,一个人影重重的摔在了冰冷的地板上。
“儿子!”钱玉芬用力拨开拦住她面前的人群,探出了脑袋,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嘶吼,听说儿子被人砸场子了,可把她给急坏了。
大约三秒钟后,钱玉芬目瞪口呆的看着比自己儿子高出大半个头的孙阿大哼唧哼唧的挣扎着从地上撑起,一脸惊惧的看着赵钱。
怎么回事?刚才明明是他先出拳的,对方只是抬手挡了一下,怎么最后被撞倒在地的是自己?
“练练练练过的?”
“额?”赵钱一愣,没听清,心中暗暗庆幸还好自己刚刚才嗑过了菠菜,看来那50%的力量加成还真不赖。
“练练”孙阿大还在努力的想表述,但口吃这毛病越急就越说不清楚。
“要不?唱着说?”见孙阿大脸拧成一团,但半天还说不出个所以然出来,钱玉芬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这句话像是划破黑暗夜空的一道闪电,大个子眼睛立马就亮了,他感激的看了一眼说这话的人,钱玉芬冲着他微微一笑,还给他起了个调:“听我说,手牵手跟我一起走,创造幸福的生活!不,听我说,啦啦啦啦啦啦”
大个子火速接上了调子:“听我说,我的蟋蟀将军跳进了你家店”
蟋蟀?将军?
肥猫?大饼?
goodjob,接上了!
以前工作时赵钱没少帮有孩子的同事出那些所谓的逻辑思维题,迅速反应了过来,他缓缓的把视线转向了铁锅的那只虫子身上,莫非
“我的将军!”孙阿大顺着赵钱的眼神看过去,惊叫出声,一张脸煞是惨白。
这时,人群中有人认出了大个子:“哦,这个小愣子是长脚孙家的那个啊”
“长脚孙?就是搞墓碑的那个老孙吗?他儿子不是戆大败家子吗?”
“哦,他啊!难怪”
气氛瞬间变得有点微妙,不少人用自以为是“耳语”的音量大声议论起来,长脚孙是卖墓碑起家的,后来又做起了墓园生意,早就搬离了西宝路,几十年下来赚了个钵满盆满,也算是西宝街出身的一个传奇了。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他唯一的宝贝儿子是个愣子,不光说话愣,连脑子都比别人慢个半拍,但败起老孙家底的本事却一等一的好。
听说,最近这个二愣子被人家忽悠着玩起了蟋蟀,还砸了不少钱进去,看来这事不是空穴来风。
“听说,只要是品相好点的蛐蛐儿,孙家败家子随随便便就能出到五位数以上收走!”
“五位数?!就一只虫啊!这不能吧”开骨灰盒店的李大婶咽了口口水。
“所以这才叫败家子啊!以老孙家的家底,他如果买个虫花个几千几百的那还叫事吗?”
“哼,你们以为万把块钱买个蛐蛐就叫败家了?”对蟋蟀也颇有研究的周老头不屑的撇了撇嘴,“斗蛐蛐儿的彩头,那才是真正的败家!”
哦!
原来老孙的儿子喜欢赌啊,周围的人瞬间了然,嘿,果然是富不过三代,老孙的儿子喜欢玩这个,那他家的家底迟早要完!
“孙阿大?”赵钱喃喃低语,随即将手指向了锅里的那团蛋白质,“这只多少钱啊?”
“三万!”孙阿大这次换了咏叹调。
围观群众纷纷感受到了来自万恶的有钱人的暴击:“三万!”
孙阿大伸手将那只虫子滚烫的尸体从锅里捞了出来,又唱上了。
“我的将军——明天清晨约了战”大个子还在边嚎边唱,这次是新白娘子里的调子,显然这个曲调更适合他。
“明天?”周老头眼睛都亮了,“莫非明天要挑战吴哥的战神蟋蟀的就是你?”
“不,不是我。”孙阿大摇着头吟唱道,“是它,血牙紫虫,我今年收到的极品!”
第11章 别人家的()
血牙紫虫?
围观的众人都一头雾水,但隐隐觉得这个名字听上去不简单,很拉风。
最后还是圈内人周老头忍不住开口了:“这蛐蛐儿分青虫、黄虫、紫虫,各有千秋,我个人比如推崇黄虫,因为黄虫天性武相,特别是有黄斗线特征的金黄脑线,弹跳力极强,斗品凶辣勇猛”
说起蟋蟀,周老头有一肚子的话题,但是围观的人群似乎开始不耐烦了,骨灰盒店老板娘李大婶直接不耐烦的打断了周老头的长篇大论:“刚才你不是说那只是血牙紫虫吗?怎么又扯上了什么黄虫?”
“哦哦!”周老头意识到自己一兴奋离题了,干咳了几声,将话题又转了回来,“紫虫不同于黄虫,紫虫色差较大,色彩丰富,上品间下品差别巨大,但如果是上品紫虫,绝对是蛐蛐中的佼佼者,行家称“惟紫夺五行之粹“、“耐老而运久“,圈内老大吴哥手里的那只战无不胜的战神,就是一只极品紫虫。前不久听说有人从山东弄到了一只斗线鲜红,配着血牙的,或许能叫板战神,是不是就是”
说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