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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从我曾曾曾曾祖父开始为医,一直传到我爷爷我叔叔然后到我。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蓝天歪着头看周思思,那意思是你还想知道什么,她都会告诉她。
周思思那个窘迫,她就是随便问问,又不是真的打探她的家世。这人怎么没有一点幽默感,不好玩,聊不下去了,转过身去,双手支着脸蛋生闷气。
“同学,你是从精立大学转过来的啊!”同学们惊讶了,精立大学跟京大在龙国一样声名显赫,并称为龙国双珠,这位同学从精立大学转过来,想必成绩在学校里名列前茅啊!
“听说,精立大学的樱花是一大奇观,每到花开的季节,美轮美奂跟仙境一样,是不是?”外面传言相恋的情人,在花海中找到一对紫色的樱花,代表两人会终身相爱长相厮守。
“嗯,是很美。”没有她桃花谷美,所以她没去看过。
“那你为什么不去医大?”其他同学在纠结恋爱的事情,章心兰还在奇怪蓝天不会从医的事情,她就弄不懂,一家人都从医,她怎么不去,你看人周思思家里长辈干考古的,她也考古,就好像子承父业这样子。
“你家里长辈也同意你来考古?”换是她父母不会同意她这样乱来,章心兰真的很好奇,换她选的话,肯定选从医。
当医生多好,名誉好听,白衣天使,救死扶伤,待遇也好,毕业后分配工作,拿一份稳固的工资,别人看到医生都很尊重,还能在医院里近水楼台先得月,找个志同道合的爱人;不像考古,没有固定的工作,也没有固定的工资,能不能有外出考古的机会,还要看平日表现怎么样,教授看不看中的态度,教授看不中,一辈子轮为给人当助手,害得看人脸色。
总之,干考古没什么前途就是了。
“家里长辈们很开朗,一般不会管我的事,他们认为只要我高兴就好,从不从医无所谓,反正家里人都从医,不差我一个。”想管也管不了,医术都没她好怎么管,“就是因为一家人都从医,所以想换个环境试试,不行回去再换回来。”
同学们:“”同学们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你这么任性你家长辈们知道吗?忘了,她家长辈知道的,他们怎么就没遇到这样的父母呢?
同学们觉得可以这样理解她的话,蓝天同学叛逆了,所以学医学腻歪了,瞒着家里长辈跑到考古系来转转,考古玩不转,回去又玩医。
开什么玩笑,同学,你当学医是那么简单的事,一个疏忽,那可是人命。
万一,他们说的是万一,在以后的人生中碰到这位同学当医生,他们觉对不找她看病,半吊子都算不上,找她看病岂不是找死。
“你就没学会一星半点儿?”
蓝天歪头看向紧张看她的章心兰,小姑娘睁着一双大眼睛,跟受了惊的小兔子,很可要。蓝天抿了抿嘴唇,起了逗弄她的恶趣味,“耳濡目染之下,懂一点点医理,就一点点,一点皮毛而已,反正医不死人就是了,有病治病,没病吃了强身。我们村里很多生病的人大多是我看的,从来没死过人,你放心,顶多病的时间长了点,最后还是会好的。”
她放心个毛线的放心,更不放心了好伐,这是草菅人命啊!
全体同学们干笑几声,不敢符合她的话,什么叫‘时间长了点,最后会好的’屁话,谁知道你那个时间长了点是多长啊,三天,一个星期,还是半个月,或者是一个月。万一,一点小病被她治成了大病,呵呵要不要问问她们家有哪些人从医,以后也好避开点。
同学们很有默契不提这个话题。
周思思听到同学们聊得热火朝天,憋不住了,转过来头。
“考古系的女生好少,二三四年级的女生加起来不超过一百名,不像别的科系,女生好多,你们看,咱们班上才三名女生,哎!”周思思忧愁地感叹,突然又兴奋起来,“你们知道嘛,咱们京大有个传奇的女生,人长得漂亮,气质又好,他们说像空谷幽兰,又像雪山之巅的寒梅,人又有才能,是所以京大男生的梦中情人,连学校老师都是这么认为的,你们知道她是谁吗?”一句话成功引起了男生们的注意力。
蓝天瞥了她一眼,真心觉得周思思不应该待在考古系,去新闻系多有前途的一个孩子。
“是谁?”某个男同学忍不住问,他怎么不知道京大有这么个女生。
“嘿嘿,那个女生的名字里有个字跟心兰一样,你们猜猜是谁?”
众人想了下纷纷摇头,他们来京大不过一个多月而已,连自己的教授都不知道,班上同学的名字都不知道,要不是今天系主任让同学们自我介绍,他们都怀疑,这个学期完了,班上的同学能叫得出名字不。
蓝天脑子里闪过神经病张老师跟花景说的那个‘梅兰’。
周思思神神秘秘地又给了一个提示,“那个女生跟蓝天一样,都是从精立大学过来的哟!”
同学们还是摇头,真的不知道啊!
一群榆木疙瘩的书呆子,周思思一脸你们没救了的表情。
“她是梅兰,到现在还是京大的传说,没有那个女生超越得过她,我好崇拜她的。”周思思满脸都是崇拜的表情,可惜其他人没法跟她一样,拥有那种感觉。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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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铃响起后,周思思才结束这些话题,下午都是同学们在自习,没有老师来上课,蓝天拿出书本慢慢翻看,觉得大学的生活果然比较自由,蓝天最喜欢这样的日子了。
通过一下午的交流,同学们彼此都认识了,能叫出对方的名字,三个女生也和睦相处,至少表面上看着是那么回事。
“蓝天,等等,我们一起走吧!”放学蓝天收拾东西走人,周思思章心兰从后面追过来,跟她一起走。
“蓝天,你住学校吗?”章心兰挽着周思思的胳膊,侧头问蓝天,从上午的交谈,他们知道蓝天是从农村来的姑娘,可看她身上穿的衣服跟打扮,一点也不像个农村姑娘,倒像个城里姑娘。
“我不住校,我家有个亲戚在这边,我住亲戚家,你们呢?”蓝天瞟了眼两人相挽的手,才一个下午,两人的关系好像突然变好了,女人还真是奇怪的动物。
“我家在城西那边,比较远,所以我要住校,”章心兰笑得清纯,“不过,思思不住校,她家来学校不远,来回走路没几分钟。”
周思思笑了笑,“对啊,我爸妈他们不放心我住校,说我毛毛躁躁的,爱丢三落四,还是住家里好,不会给别人带来麻烦嘛。”
“对了,你们知道今天学校有场篮球比赛吗?”周思思知道的消息真的好多,“听说,是金融系跟计算机系的男生为了梅兰学姐吃错,最后发展成两个系的用篮球比赛来做决定,谁输了,以后不准去追梅兰学姐哦。”
原来下午她看到的那场球赛竟然是为了个女人争宠打的,蓝天啧啧长叹,京城的人真会玩,长见识了。她们还停留在给心仪的人写情信的阶段,京城的人为了博美人一笑,连比赛都有了,可谓是千古一绝,名垂青史。
“还有这事啊,思思你知道的真多。”章心兰崇拜地看她,嘟着嘴自我调侃,“不像我,什么都不知道。思思,你说,梅兰学姐知道这事吗?”
“那我就不知道了。”周思思摇头,她也是听别人说的。
蓝天用神识将走过的路线记下来,以后她一个人来上学,就不用走冤枉路了。三人边说边走,很快到了门口。
京大不乏有钱有权的公子哥千金小姐那些学生,为了这些人,校门口有专门的车道,就是为了方便那些司机过来接送,普通学生这边有人行道。周思思章心兰她们往人行到那边走,蓝天也跟着往那边走。
“丫头,”莫军华将车开过来停靠在路边,迅速下车走了过来,顺手结果蓝天手上的书包,“走吧,咱们回家。”
老爷子特意给他配了一辆车,方便出行,他就开了过来接蓝天,“怎么样?大学生的生活,第一次上课的感觉怎么样?是不是跟上高中不一样,同学们好不好处?”
上来就是一连串的问题,生怕蓝天在学校被人欺负了去。
“蓝天,这是你?”周思思眼疾手快拉住蓝天,眼里藏着一丝爱慕,她长这么大还没看过这么好看的男人。
莫军华没穿军装,穿的休闲服,上身白色的衬衫,下面穿着西裤,衬衫领口解开了两粒扣子,袖口翻卷到手臂上,正经的衣服,冷凛的气质,相结合被他穿出了桀骜不驯的感觉,微挑的桃花眼带着一丝邪魅,微抿的薄唇,周身冷酷的气息,让人难以接近。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说的就是莫军华这种男人,何况莫军华长得很俊俏,冷酷带着股痞气,那种矛盾的气质更是让女人爱罢不能。
罂粟花美,美得动人心魄,但它剧毒,莫军华就像那罂粟花,明知道他有毒,而且是剧毒,女人们也前继后扑扑过来。
出色的男人总能引起他人的关注,好像天生带着主角光环,他一下来,校园里走出来的女生我们,目光下意识往他身上瞟去。
周思思章心兰两人近距离看到莫军华,面红耳赤,心似小鹿乱撞。
蓝天走过去,自然地挽起莫军华的胳膊,嘴角勾起一抹戏谑的笑,“介绍下,这是我男人,这两位是我同学,周思思章心兰。”蓝天宣示着她的主权。
莫军华勾了勾唇,一抹笑意一晃而逝,丫头第一次在外人面前承认两人的关系,蓝天可能没发觉,她的这个举动意味着什么,她不喜欢有人打莫军华的主意。莫军华却感觉到了丫头对他有所不同了,难怪书上说,女人对自己的第一个男人的感情不同,书上也没说错。
“你结婚了。”周思思这瞬间的思路跟蓝天神同步了,惊讶脱口而出,心瞬间碎成渣渣,章心兰的心也碎成渣。
蓝天点头,“是啊,学校又没规定学生不能结婚。”
莫军华向两人微点头,拉着蓝天的手往车走去,“走吧,家里都等着呢。”
“我先走了,明天见。”蓝天向两人挥了下手,被莫军华拉走了。周思思张了张嘴,最后黯然闭上嘴。
“大爷爷回来啦!”车里,蓝天问他。
“回来了,一直在家里,”正要开车的莫军华瞅到蓝天没系安全带,倾过身子给她系上才开车,“老爷子好像心绪不宁,在二楼的茶室里待了一个下午。”
能让他心绪不宁的人除了季老爷子也没别人了,看来明天她得去趟季家了。
“你猜我今天再学校遇见谁了。”蓝天摸着小巴,一脸的凝重。
莫军华将两人都认识的人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没找到符合条件的人,石头铁军黑狗子他们在魔都,林国豪三兄弟也在魔都,春花在部队跟赵利一起,京城这边认识的人只有吴宗宇季风两个小白脸,他们俩隔三差五看到,不会让丫头觉得惊讶。再就是没有熟人了。
“猜不出来,谁啊?”
“你肯定想不到,魔都那个神经病,”见莫军华满脸疑惑,蓝天啧了声,“就是那个神经病张老师,我跟你提过的那个,咱们第一次去精立一中,带我们去校长办公室的那个老师。”
几年前的事了,莫军华想了下才想起,当时有个很年轻的老师领着他们去校长室,那个老师不光是年轻,长得还俊俏,所以莫军华印象比较深刻。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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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啊!”莫军华倒是觉得奇怪,“他怎么会在京大,他不是在魔都吗?”
蓝天高考之前那张老师还在魔都,怎么跑京大来了。
“谁知道啊!”蓝天义愤填膺,“我跟他八字不符,走哪里都能见到他,我可以预见,我这四年的大学生活一定很悲惨。”
莫军华见蓝天一脸的生不如死,呵呵笑了两声,揉了下她的头顶,“他又拐你去他那里了。”蓝天曾经跟他提过,这个张老师为了让丫头去他理科上学,无所不用其极,丫头几次都想罩他麻袋拖巷子里去。
蓝天顺势倒在莫军华身上,她需要抱个帅哥来安慰下她脆弱的心灵。
“嗯,一见面拐我去他的金融系。我看他在京大的名声不怎么好,那些学生很怕他。”蓝天抬眸看莫军华几秒,然后坐正身子,目光从他脸一路扫了下去,“你今天怎么这副穿着,跟你平日里一点不像啊。”
后世怎么说来的,对,是反差萌。
一抹粉红爬上了莫军华的耳尖,他不好意思说,他看到书上说,女人跟男人一样,喜欢看长相俊俏的男人,所以他特意收拾下出来,衣服都是老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