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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狗不挡道-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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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一个人,当然敢嚣张地对着心上人唱“阿哥的肉”,哪管陆弘景实际还比他大三岁呢。

    北戎尚武,只要上位者足够悍横,能抢来足够多的金银财宝田地人口,他爱对着谁唱花儿,臣下们一般不大多嘴。再说了,他们小王欢喜的这位庆朝千户也是个狠手段的,两边配得上!

    按这么说,北戎上下,倒也还齐心。

    只见庆朝这边整肃军容,等着北戎小王从乌马河过来,没想到先来的不是那北戎小王,而是他养的一头海东青。那猛禽自高空俯冲而下,挺吓人的飞速掠近,真到了近处却小小唳鸣一声,争宠献媚似的收了利爪,轻轻站到陆弘景的肩头。这个猛家伙!陆弘景让它压得一矮,而后就看一人一鸟头碰头地相互蹭,腻着呢!

    张思道在旁一叹气——还能不能长点儿心眼儿了?!撩了人不算,连鸟都撩!

    “小白,吃了么?”

    “……”

    陆千户还真有颗“童心”,而且这颗“童心”的心眼儿还比较大和宽,毫不介怀前后左右袍泽们欲说还休的各样嘴脸。

    老张一张脸又紧凑上了,心里暗道:还小白!这么大个头的扁毛畜生取个啥名不好,偏叫小白!还嘴硬说没撩人家,都给那扁毛畜生取名字了,能怪人家当真么?!

    陆弘景给什么取名向来没有成算,一般是踩着西瓜皮,滑到哪儿算哪儿,比如说这个小白,那就是因为这头海东青通体雪白,一丝杂毛都没有,他想不出那类特别诗意的名,就是西瓜皮,滑到这出就是这出了。至于他身上背的枪——滚云,那多半是瞎猫碰上了死耗子,那枪枪身上一层云纹,颇像云浪滚滚,好,就这个,滚云。龙湛的名字么,那更是撞大运一般,若是那会儿翻字典翻到的是个“阳”字,呵呵。

    也多亏了这颗又宽又大的“童心”,不然,按三变这样不知不觉四周撩的脾性,还能活得这样“活泼舒展”,那才有鬼了!

    今日天气晴好,三变满头金丝在太阳底下闪闪放光,肩上站着一头猛禽,这样微微侧头和那白毛猛禽额头碰额头的亲热,还是有点看头的。尤其是对那些被他撩过的人而言,那看头大了去了!

    北戎小王领着一队人隔着乌马河与三变对望,牛郎织女隔天河似的温温然惆怅,他心里满满的“花儿”,止不住地要唱:“乌马河水有多宽~呀噢~铺着天,盖着地,枕着山,洗着海~呀噢~!阿哥一飞飞过河,飞到肉儿身子畔,日日夜夜来对望~呀噢~~!”

    乌马河真没那么宽,不然也不至于那北戎小王吼几句花儿,对岸就听得真了,人人都发了一身硬实的鸡皮疙瘩。

    这个二皮脸!

    怕不只想到“日日夜夜来对望”这么简单吧!

    是不是还想了点儿什么“春/宵苦短”之类的,只不过人实在太多,二皮脸到底不够厚,非得是死猪才行,多烫的水一样扑里头不起来,何止是“春/宵”,唱“春/宫”也不是没可能。北戎小王比陆弘景小个三岁,嫩鸡雏似的,还没开过荤,对着欢喜的人,还没有那些玩油了的北戎汉子的没脸没皮。

    开场就给人用嗓门调戏了一把,陆弘景的脸色就很够瞧——非常的黑,那张乌云罩顶的脸上明白无误地写了几个字“你惹着我了”!

第19章 北戎小王() 
张思道在旁看着,他就很发愁,这回这次密谈,其实有点儿扭拧。为啥呢?因为人家北戎那边来的是将来的狼主,现下的小王,放在庆朝那就是太子,整个北戎地界第二尊贵的人。按这规格,庆朝这边怎么也得来个货真价实的王爷才对路,可末了派了个千户过来,不伦不类的,知道的说是人家北戎小王指名的,不知道的还当庆朝欺负人呢!并且呢,这位陆千户从来不知道藏脸色,有点儿什么就爱往脸上挂,公事他也公办,就是那张脸自始至终没露一点笑,连嘴角都不翘一下,真是的!

    老张是此次密谈的二把手,跟过来没别的,是老铁不放心,让他过来打圆场,老铁到底没忘记北戎小王还惦记着三变,怕两边一言不合,真个舞刀弄杖的,到时候北戎和庆朝,哪边也下不来台。

    “哎,你坐下谈的时候那张脸能不能收回去点儿,别拉那么长,怪难看的!”老张偷空给三变递了一句私房话,三变也不知听清了没,大头冲前走得飞快。

    到了正式开谈的时候,场面倒是好多了,两位主角各自收拾了嘴脸,平复了心情,坐在一顶硕大无朋的帐篷当中,因地盘是人家的,北戎小王先开腔,说了些客套话,接着请庆朝这边细说一说那桩“北戎屠村案”的前后情形。本来就是冲着这件事来的,陆弘景自然知不不言、言无不尽,他说到那把巨镰和那群绿眼窝的东西的时候,北戎小王身边一员武将打扮的汉子蹙眉说了一句什么,跟着陆弘景的译官倒还有几分眼色,即刻就附耳过去把那汉子说的话告诉他。

    “他说这个村子里的村民常年养鬼,一直以来居无定所,事发当晚之所以停在北戎与庆朝交界,想是要沿着乌马河往北走,去天山北路。”

    陆弘景听到“养鬼”,心里不免“咯噔”一下。在虎牢关呆过半月以上的人,就没有没听说过养鬼这回事的。简而言之,养鬼就是一种操控人心的邪术,“鬼”是养在人心里的,刚开始只是米粒大的一丁点,邪念越炽,鬼越大,大到不可控,人便癫狂而死。当然,也不是谁都能养得了鬼的,若是施术的对象寡欲清心,活得犹如圣人一般,那没戏。然,生而为人,七情六欲,大欲小欲,不论如何都会有点儿,即便是那持斋茹素的空门中人,心里也难免有些疙疙瘩瘩,世上之人,十分之九能养鬼,剩那一分,不是心死了的就是痴呆,再不然就是圣人。因为这事阴损,要价也特别高,一条人命值不少钱,能动用金银宝货来害人性命的,要么是钱多了没地方放,要么是真有不共戴天之仇。

    布鲁曼有没有可能,是这些人的大主顾?不然他们去往天山北路做什么?要知道天时已经入冬,越往北越不好走。

    若真是这些人的大主顾,他们要害的人又是谁?

    想到这儿,陆弘景觉得这桩案发案的缘由可能有两种:一是他们要害的人已经害成了,买主杀他们灭口;二是他们要害的人没害成,但风声已经走漏,顺着他们这条藤,很容易就能摸到买主那颗瓜,不断了他们这条藤不行。没听说朝堂上死了什么特别了不得的人物,那多半是害到一半,命也收了一半,没彻底害成。

    得打听打听朝中暗里的人事异动了。朝中大族里,有没有哪家的关紧人物出了什么事,这等消息,只能靠买。而且只能朝那一个人买。

    陆弘景正想得投入,张思道在旁边扽了他一下,原来是北戎小王笑吟吟地对他说了句什么,他没接上,当着人家的面就发起了呆。

    “小狼主说北戎养鬼的只有沙欤B一支,聚成村落的只有被灭了口的那一个,其余的散落在北戎四境,而且大多数都已经改做其他营生了,要找到近期与之有关联的人不容易,还需要一些时日,陆千户不如暂在北戎落脚,有了消息好尽快告知,也省得来回奔波折腾。”译官原封不动地把意思说到,就见三变一张脸又挂上了,冷冷淡淡又客气非常地回说:“您一番好意下官心领了,使命在身,不便久留。”

    这话若纯从高低上下来说,是太不识好歹了,论身份,人家好歹是个太子,人家巴心巴肝地要留你多住两天,吃点儿好的喝点儿好的,你还非要甩脸子!

    这不还有另一层关系了么,三变这话,虽说不识好歹,但这是该他说的话,明明对人家没那个意思,那就得狠,一定得狠,最好连根拔起,连一点奢想的机会都别给人留,斩草不除根,当断不能断,日后牵扯不清了,赖谁?

    再说了,依庆朝和北戎不好不坏的关系,三变一行人当真不便久留不返。虎牢关内正是多事之秋,用人的地方不少,也不能久留。说到底,三变说的话都对,就是态度不够谦恭诚恳。

    赛那盯着三变平淡如水的脸,再听译官把意思翻过来,脸色就不怎么能看了。

    “至少也要留一晚吧,我想给你看点东西。”话是庆朝话,只不过十分的大舌头,可见学得并不轻松。

    “……”一晚是肯定得留的,等北戎那边取来书证,都后晌了吧,再走一段天就黑尽了,摸黑怎么走?

    赛那见三变不言声,松了一口气,立马换回北戎话,低声交代身边人去办宴席,席面要最豪奢的。交代完,他笑对三变,“我们,来一场如何?”

    “……”

    不是说有东西给人看的么?怎么成了“来一场”了?

    庆朝这边的将士,一听“来一场”,脸色都是一变——陆弘景手肘上的大伤还没好,包着纱布都往外渗血丝呢,怎么“来一场”?

    有心急的当时就要冲口说出“我们陆千户身上有伤,不宜比试”,被陆弘景一个手势硬生生截了回去。他应他:好。

    尚武的北戎人不会听你任何因由,在他们看来,只要没死,都可以打,他们自己也是,只要还有一口气,手里的兵器就不能放下。说受伤不能打的,都是懦夫。两国密会,“来一场”不是个人的邀约可推可拒,事关庆朝威仪和尊严,由不得他说“不”。手上的伤,那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第20章 比试() 
两人择一开阔处立定,先定下规矩,各自挑选用得趁手的兵器,点到为止,不许伤人。

    陆弘景选枪,赛那也跟着选了枪,还不是一般的枪,那枪比陆弘景的滚云还长、还沉,枪头上带着勾刀,不像平常用的枪,倒有点儿像马刀,这么长的家伙,用在近身对战上岂不是吃力不讨好?

    原来他要给他看的东西就是这个,这把马刀一样的枪。可能还要给他看他的战力,看他有那个能力赢他,即便他选了这种在近身对战当中吃力不讨好的兵器,还是有能力赢他。这场比试更像是兽类当中刚长成的小兽,急于向实力远胜于自己的同类亮爪,有点儿骄傲又有点儿撒娇,打得赢你是骄傲,打不赢你就是撒娇。

    看这娇花一样的北戎小王轻轻松松攥起那把枪,庆朝这边的将士们都有点儿身在梦中的感觉,怎么说呢,就好像看到一朵小白花刷地露出一嘴钢牙!

    说是点到为止,赛那却一出手便是杀招,人还远在丈八开外,手上的枪已经远远扎到,刷刷刷几枪,全面封堵陆弘景的进路和退路,一点没有点到为止的意思。

    陆弘景左手使不上劲,动作有点儿懒洋洋的拖沓,一点不似他往日的灵活利落。

    老张等一干庆朝将士,心都在喉根那儿呆着呢,陆弘景慢了一个板眼,多少颗心都朝嘴外拱!

    ——这个野东西!成心的吧!

    专门盯着陆弘景的左手打,两杆枪“铿”的一下撞在一起,陆弘景便要微微蹙眉。野东西步步紧逼,眼看就要一枪挑到他面门,他面不改色地朝后一拗,人生生拗成一张满弦的弓,而后单手握着滚云就地一点,飞身弹起,一个扫堂腿,觑着野东西一踉跄的空当,一枪格到他脖子边上,划出一道淡淡血痕。变数来得太快,不论是庆朝还是北戎都傻住了,过了一小会儿,庆朝那边轰然迸出一声“好!”。

    点到为止,这就点到了,也该收手了,谁知那赛那眼里戾光一闪,竟然挺着枪又杀了过来!这是杀红了眼,连自己也收不住了。陆弘景是真没想到赛那的“点到为止”居然不算数,后背心大开着,根本来不及回身防护。庆朝的兵士们眼睁睁看着这一幕,多少颗心几乎随着一声惊叫脱嘴而出——当心!

    千钧一发之际,一条人影从侧边闪进了战圈,一扑扑向赛那,全身的力气都集中在这一扑上,赛那全身心都在扎出去的一枪上,没提防侧边过来的这一扑,然后他被那条人影扑得飞了出去,一场点到为止的比试才终于到此为止。

    这下安定了。

    被扑倒在地的北戎小王先是一愣,后是暴怒——是谁这大狗胆敢来扑本王!

    杀红了眼的人,猛地被外力打断,那股杀气来不及发泄便会化成同样分量的怒火。赛那怒火中烧当中拔出身上一把匕首,恶狠狠地朝上扎去!

    上边的人不躲不闪,等着他致命一刀。

    “当”的一声响,一把枪横在匕首与皮肉毫厘之间,硬生生从刀下抢出一条命,“点到为止,你输了。”

    陆弘景一张脸冷得掉冰渣,从昨日就冲到头顶的火气这时大开花,直接把他炸成了另个人,这人至多六岁,满嘴“x你妈”,一身的邪本事,就是不学好。他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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