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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子别怕。这个大叔是想要小孩想疯了,见团子太可爱了,他就忍不住一直盯着团子看。”
“真的么!”白团子躲在唐心怀里,微微侧头,看了眼唐家主,眼神里除了探究还有同情。
这个大叔想要孩子却没有孩子,是挺可怜的,他就得当行善了,让这个大叔看几眼好了,光是看看又不能把他怎么样。
“真的。”
“那我就让大叔看两眼好了,不能再多了。”
“好,就两眼,看多了干妈还不高兴呢!”
唐家主顿时凌乱了,魔尊变成了小孩子,负责守护困住魔尊法阵的圣女变成了魔尊的干妈!!!!!!
这个信息他有点接受无能。
他想静静。
没有唐家主的阻拦,唐心顺利抱着白团子走了。
至于唐家圣地神马的,压根儿就跟她没关系。
当然,前提是唐心不知道魔尊是谁,也不知道唐家圣地是干什么用的。
时间很快就过了一个月,末世的经历,对于唐心来说就像是一场梦一样,若不是身边跟了个白团子,还有白诚,清婉又变成了人类的小女孩儿,她也就认定了那是一场梦。
白谨言的父母在半个月前就已经将近期的一切旅游计划都推掉了,去了唐家,和唐心的父母讨论婚礼事宜。
白谨言依旧是一副没颜淡默的样子,可是每天晚上都会紧张到失眠。
虽然社会进不到现在,人妖相恋其实也是不被允许的,可是白家以白父为代表人物,向来都是尊于本心的,什么不被允许被允许的,在他这里,只要真心相爱,就必须在一起。
白谨言又是半妖,当初为了又足够的时间寻找唐心,使用了言灵之力不老不死,更是超脱了六界之外,这六界的规矩自然是与他无关了。
白家和唐家商量,白谨言和唐心的婚礼,在这边按照现代人的方法办,在九尾妖狐族就按照古法办。
白父是铆足了力气,这次婚礼要大操大办,让六界的人都知道,他们白家老大要娶亲了,而且还是个人类,气死那些反对的老家伙们!
白母则是更加开心,有个人类的儿媳妇,以后沟通起来容易得多了,女妖和女人之间的思维方式在有些地方还是很难达到统一。
更然白母满意的是,这小两口去了趟异世,就给她拐回来了一个天下间最厉害的孙子回来,虽然是干孙吧!但是人家是魔尊啊!即使失忆了,可是等以后恢复了记忆之后,也还得乖乖叫她干奶奶不是!
而且,现在小家伙软萌软萌的,肉呼呼胖嘟嘟的,像个白团子,儿媳妇给小家伙儿起的名字简直太形象了。
白团子最近也很高兴,听干爹偷偷告诉他,干娘的肚子里好像有个小妹妹或者小弟弟,等再过九个月就能出来陪他一起玩儿了。而且干爹给了他一个任务,那就是以后保护小妹妹和小弟弟的安全,他是哥哥,必须说到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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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0章 生死挈阔与子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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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古礼,新娘的嫁衣需要自己绣制而成,可是,到现代,很少有女子会刺绣。白锦晨提议去定制,可是却被白母拦了下来,白母是从千年前活到现在的,当年婚礼的衣服还小心的保存着,她觉得,自己的儿子和儿媳穿着她和夫君当年婚礼的礼服,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所以,依照古礼举行婚礼时候的礼服,就用她和夫君当年婚礼的那一套。
唐心的身材和白母当年的身材很相近,礼服不需要修改。大红色的婚服穿在身上,映得皮肤更加娇嫩白皙。
这套礼服当年是白父遍寻天下奇珍异宝请天蚕族人编织成布匹送到白母手中,由白母亲自刺绣,缝制而成,秀在婚服上的花样栩栩如生。
九尾妖狐成亲的婚服,是不绣龙凤的,龙族和凤族和九尾妖狐族本不是一族,自然不能在婚服上袖上其他族形象。
因此,衣服上绣着的是九尾妖狐族的图腾,还有代表富贵的牡丹,代表百年好合的百合。
因是古礼成婚,这次没有一辆现代汽车,新娘坐的是轿子,新郎骑的是高头大马。
数十里的红妆,马车从街头排到街尾,井然有序,路旁铺洒着数不尽的玫瑰花。
唐心坐在花轿里,花轿被抬得及稳,风卷着花香飘进来,被花香熏得有些头晕,唐心不由感叹,这白谨言不知从哪里找来这么香的玫瑰花。
殊不知,白谨言为了找到这极品玫瑰,差点就把花仙的花园给搬空了。虽然留下了报酬,可花仙被气得都快哭了。
就连那满城的树上都系着无数条红绸带,路旁皆是维持秩序的亲兵,涌动的人群络绎不绝,比肩继踵,个个皆伸头探脑去观望这百年难见的婚礼。
九尾妖狐族鼎鼎大名的白大公子要娶亲了,这可是天大的消息。
放铳,放炮仗,大红灯笼开路,沿途一路吹吹打打,好不热闹。
其实按照白谨言的意思,他直接抱着人回家就好,什么轿子什么大马都没有他的速度快,等了千年的人儿,终于嫁给他了。他恨不得直接把人藏起来,谁都不让见。
终于到了家门******箭,踢轿,新娘下轿,跨火盆。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进入洞房。
唐心紧张的手里都冒了汗,担心自己出了岔子,闹了笑话。
白谨言紧紧握着唐心的手,等到最后一句进入洞房还出来,就直接抱着唐心大步走了。
那些看热闹的人,想要看的都看到了,余下的时间,该吃吃该喝喝,就不要打扰他和唐心了。
新房内绣花的绸缎被面上居然铺着红枣、花生、桂圆、莲子,寓“早生贵子”之意,竟铺成了一圈圈的心形。
白谨言轻轻把唐心放在床上,虽然已经非常小心了,但唐心还是被床上的花生给镉了一下。
“嘶——!”唐心从屁股底下找到一粒花生,脸轰的一下红的快要烧起来。
白谨言抿嘴偷笑,花生,挺好!
白谨言迫不及待的掀开盖头,唐心一脸娇羞的低着头,脸上的红晕衬得人比花娇。
唐心害羞的低着头,平时她也没有这么害羞啊!可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格外的容易害羞,他拉着她的手的时候,他把她从轿子里牵出来的时候,他抱着她的时候,他掀开她的盖头的时候,总之,今天她似乎无时无刻不在害羞,脸上的温度一直都是热热的,没有降下来过。
白谨言看着唐心有些看痴了。
黑发如云,正红色的婚服铺展开,映衬着比花还要娇美的容颜,她微微低垂的眼帘,如蝶翼般的长睫毛在眼脸透下淡淡的阴影,唇角勾起羞涩的弧度,双手不自觉的有些紧张的握在一起。
经历了千年的等待与寻找,她终于是他的了。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可以拆散他们。
喝过交杯酒,白谨言就带着唐心走了。
需要他和唐心出场的地方已经出场过了,剩下的就是那些酒席的问题了,跟他们无关了,他要带着唐心去度蜜月去了,过二人世界。
唐心被白谨言抱在怀里,看着越来越远的白家大宅,她有些不好意思的问道:“我们这样不好吧!”
“没什么不好的。”白谨言回答的毫无压力,“让他们看到你盖着盖头的样子已经不错了。”别以为他不知道,白锦晨还有那帮损友们正想着怎么闹洞房。
现在他们都走了,看那些二货们怎么闹!
“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我们去度蜜月,去任何想去的地方。”
“依照古礼,明天早上不是还得敬茶么!”
“没关系,茶我直接泡好了,用真空包装封上了,明天早上快递准时就送到我父母面前了。”
“······”
唐心嘴角抽了一下,不知道说什么是好。不知道明天早上婆婆公公看到白谨言派人送去的快递会是什么表情。
没有听到唐心的回话,白谨言停下脚步,看向被他搂在怀中的唐心,疑惑的问道:“怎么了?”
“我就是在想,这样不太好。”唐心咬了咬下唇,用手指戳了戳白谨言的胸口。
“没关系。我家不在乎这些虚礼,再说了,我父母一看到那快递就肯定知道是我的手笔,你放心好了。”
白谨言轻轻吻了吻唐心戴着婚戒的手,“当年父亲也没让母亲敬茶的,我只是跟他有样学样罢了。这就是你们人类常说的上梁不正下梁歪。”
唐心娇嗔的瞪了白谨言一眼,“有你这样说话的么!”
“当然有,我不就是吗!”白谨言划开一道空间裂缝,穿过裂缝就直接带着唐心到了机场,机票是早就买好的,先去爱琴海,然后在随便遇到什么航班就坐到哪里。
唐心对白谨言是没办法了,只要笑而不语。
白谨言看着唐心的笑颜,心里的幸福涨的满满的,只要有她在身边,他就是天下间最幸福的,
生死挈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他和她有足够的时间相爱,生生世世,永生永世。
第391章 番外一()
龙浩宇醒过来的时候,周围是一片黑暗。他不知道深处何方,也不知道是何年何月。
身体好像漂浮在什么地方,如同在河流中一样,随波逐流。
我不是已经死了吗?为什么有种还活着的感觉?
忽的,眼前骤然出现亮光,明晃晃的有些睁不开眼睛。
龙浩宇微微眯了眯眼,视线里似乎所有的东西都比他大了很多。
自己这是到了大人国?还是说,自己变小了?
吱呀一声,门被退开,走进来一个娇小的女孩子,一身粗布衣服,女童的发髻,只是,那女孩子右脸上有一块婴儿拳头大小的青色胎记,使得原本清秀的脸显得有几丝狰狞。
小女孩儿原本以为她捡到的这个小东西会很久才会醒过来,可没想到一进门就看到一双黑豆子一样的眼睛,湿漉漉的眨巴着盯着她看个不停。
不由得小女孩儿露出的欢喜的笑容,飞奔到小篮子旁边,将那小东西抱了起来,搂在怀里。
“小东西,你醒啦!真好!”
说着,小女孩儿在饕餮头上亲了一下。
龙浩宇老脸一红,这个女孩子怎么这么不知矜持!居然敢亲他!不对,这个丑女,居然敢趁着他受伤不能反抗就占他便宜!哼!
龙浩宇现在身体受损,身体启动了疗伤模式,缩成了手掌大小的小饕餮,原本狰狞的饕餮模样,却因为个头小了很多,给人一种软萌的感觉。
当时时空撕裂,所有人都随着裂缝回到了原来的世界,可是龙浩宇身负重伤,没能在时空裂缝合上的时候跳出去,便半路跌落在了又一个不知名的时空。
幸好掉进了水里,没有摔到地上,要不然不死也得瘸条腿断个胳膊啥的。
当时,丑妞正在河边洗衣服,就听到扑通一声落水声,还以为是谁家小孩子用石头扔水吓唬她,循着声音看过去,却看到了一个落水的小东西,不知道是什么,不过她还是赶紧给捞了上来。
一见是个为知名的小东西,长得也不好看,丑妞便有种感同身受的感觉,瞬间同情心爆棚,决定偷偷地养大这个小东西。
丑妞的生母早逝,没多久父亲就给她娶了后娘,后娘的肚子很争气,第二年就生了弟弟。
弟弟生得细皮嫩肉唇红齿白,比她这个女孩子还好看了好多倍,父亲和后母自然是更加喜欢弟弟的。
自从弟弟出生之后,丑妞就包揽了家里几乎全部的活儿,烧火做饭洗衣服,后娘午睡的时候还要照顾弟弟,十一岁的年纪却长得像八岁的小孩子,瘦瘦小小的。
可是又能怎么办呢?女孩子在这个时代本来就是不值钱的,像她这样丑的女孩子更是没有地位,她没有被父亲卖掉,就已经不错了,她还能奢求什么呢!
龙浩宇初来乍到刚醒过来,又不知道丑妞的遭遇,自然是想着快些离开了才好,可是他现在身体虚弱,根本就没办法动弹,也只好天天躺在篮子里昏昏沉沉的睡着。
丑妞的父亲下地干活去了,家里面又三亩旱地,一亩沙地,种出的粮食勉勉强强够一家的口粮,后娘平日里做些绣活补贴家用。
这天,后娘将弟弟交给丑妞,去邻家借花样子去了。丑妞在厨房里烧火做饭,才一回头的工夫,弟弟就跑进了丑妞的房间里。
丑妞的弟弟小名叫家宝,五岁的年纪,虽说不是养的白白胖胖的,但家里好吃的好喝的都紧着他来,长得自然比丑妞好,小胳膊小腿也很有力气,跑得也很快。
丑妞因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