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我亲爱的僵尸猎人-第12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所以,我就决定自己先一步行动了:虽然我还没有习惯体内的新力量,但就如沈如初所说的,只要不被卷进太激烈的战斗当中,我都没有什么大碍。

    更何况,说实话吧,我觉得沈如初有点太杞人忧天了:我是僵尸,进化的根本就在于战斗。在我看来,要想要尽快地熟悉自己的新能力,那么我非但不应该回避与敌人的正面碰撞,相反,应该抓住每一个交战的机会,用生死极限状态来磨练自己对力量的掌控才对。

    不过,沈如初那么疼我照顾我,我当然是开心的。

    至于沈谙,显然不太满意我的回答。他皱着眉头说:“感情顾小姐是把我当备胎了?”

    “这样说话多不好听?”我挑起眉头,心想:今天的深谙好像有点敏感啊。

    我们两个之间相处起来,一直都是带着几分互相利用的意思在的,以前也没有见他因此发过脾气,怎么今天就忽然变得小肚鸡肠起来了呢?

    不过,如果沈谙真的不乐意,那我自然没必要强迫他。

    我于是问道:“如果你实在不想去,那也没关系,我可以去找特案办帮忙。只是这毕竟是沈家的事情,如果让乔慕安卷进来多少不太方便,所以我的第一杯用人选才是你,没有别的意思。”

    沈谙听到乔慕安的名字,脸色也略微变了变。只听他立刻改了口:“我也就是和顾小姐打趣而已,顾小姐何必往心上去呢?”

    我听他这么说,自然就放松下来:“我没有往心上去啊。反正,我是不想要让你觉得难做。既然没问题,那我们就出发吧。”

    说完,我就控制铜雀展翅飞了起来。沈谙第一次乘坐,所以坐在我的前面,好方便我随时伸出手臂帮他维持平衡。

    这样的分布,倒是像极了武侠小说里骑马赏花的浪漫场景——只不过男女的位置调换了一下而已。

第169章 沈谙抽风啦() 
铜雀载着我们飞行于十一月灰蒙蒙的天空之下,很快就来到了一所拉着黄色警戒带的老房子外。

    自从上次的血腥玛丽事件之后,我现在看到这种破旧的老洋房都会觉得毛骨悚然,典型的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

    沈谙看出来我神情中的不自然,竟然笑着伸出手指来戳我的脸颊:“顾小姐,你该不会是害怕了?”

    我拍掉他的手指,越看越觉得沈谙现在好像有点怪怪的。无奈之下,我只能不客气地威胁:“你要是再动手动脚,我直接把你扔下去。”

    “顾小姐真凶。”沈谙笑了笑,但总归还是老老实实地把手收了回来,只是那颇带着撒娇意味的态度让我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我忍不住问道:“我说,你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沈谙对着我似笑非笑的勾起嘴角:“没有啊,怎么,顾小姐希望我不舒服吗?”

    我只觉得自己的眉头抽搐了一下,呵呵两声说:“你想多了。”

    沈谙耸了耸肩,然后,探头看了看下方的灰沉沉的老建筑,问道:“就是这里么?”

    “就是这里。”

    我将挂在铜雀翅膀上的塑料袋取了下来:材料有限,我就只能用审讯室里的毛巾随便把心脏包裹了一下,然后放进了杂货店的塑料袋里。幸好毛巾够厚实、塑料袋的质量又不错,不然,心脏里渗出来的血水早就撒了一路了。

    沈谙不怕死地凑过来往袋子里张望:“我刚才就想问了,袋子里的到底是什么?”

    我白了他一眼,道:“相信我,你还是不知道的好。”

    图书馆的大门破败不堪,黑色的木门上满是风雨交加的痕迹。说实话,我无法想象李合会将资料储存在这里:听他的说法,这些资料似乎都是打印稿和手稿,如果真的存在这种四面漏风的环境下,单单是自然界的侵袭就足以将那些珍贵的资料给毁掉了。

    我直觉认为,这废弃的老图书馆一定没有表面看起来这么死气沉沉。我向沈谙打了个手势,让他紧紧跟在我身后,然后也不避嫌,露出了自己的獠牙和利爪,一马当先走了进去。

    不过,沈谙今晚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变得废话特别多。我越是让他小心谨慎,他就越是喋喋不休:“顾小姐,我可以碰一下你的爪子吗?”

    “顾小姐,你的牙齿真的是用来吸血的?里面有血管?”

    “顾小姐,你们僵尸需要睡觉吗?好几次我给如初发短信找你,他都跟我说你睡了。”

    “顾——”

    “顾、你、个、大、头、鬼!”我忍无可忍地转过身去,狠狠瞪着他,压低声音吼道,“大哥,我求你了成么?你能不能闭嘴?”

    沈谙悠哉悠哉地微笑着,一脸受伤的表情:“顾小姐不要这样冷淡嘛!”

    我瞪着沈谙,彻底无话可说,只是怀疑我之前是不是不当心砸到了他的脑袋?不然,他怎么变得如此古里古怪又欢脱白痴?

    救命!我还是比较习惯笑面虎一样的沈谙啊!

    我好不容易让沈谙闭了嘴,一转身,就看到一个骨瘦如柴的老头子不知何时出现在了楼梯底端。

    他佝偻着身子,手中拿着一根拐杖,那个样子没来由的让我觉得熟悉。

    于是,我一时之间有些愣神,只是盯着人家看,也忘记了开口说话。

    反倒是那个老头先开口了:“小姑娘,来取东西?”

    老者的声音听上去亮如洪钟,反而像是个三十出头的壮年人,和他的外形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而且,他的声音之中蕴含着很强大的能量,一开口,就让我心神大震,就连特地露出来的獠牙和利爪都被压制得重新缩回了体内。

    高手。

    我的瞳孔略微收缩,血液却因为昂扬的战意而开始升温。

    我调整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毕恭毕敬地向对方鞠躬行礼:“这位前辈,打扰了。如您所言,我们的确是来取东西的。”

    老者点了点头,问道:“那个孩子,死了么?”

    他指的是李合?

    我一愣,心想:没想到,李合倒也是自有奇遇啊。

    不过想想也是,什么必须用心脏才能取东西的存储点——这种东西,根本不是什么黑科技能够做到的,唯一的答案就只有灵异界的法术了。

    我点了点头,并没有选择隐瞒:“他一心求死,所以,我就给了他一个干脆利落。”

    老者叹息一声,道:“你这也是做了一件善事了。那孩子身上背了太多,还是死了比较好。”

    老者这话说得我一愣,而身边整个人都不对劲的沈谙已经笑了出来:“老伯,你这话说得真好玩儿,什么叫做死了比较好?”

    我吓得魂飞魄散,忙不迭地向老人道歉:“前辈,不好意思,这家伙今天忘记吃药了,您别和他计较。”

    老者嗯了一声,随意地看了沈谙一眼,然后向我伸出手:“东西带来了?”

    “是。”我将毛巾从心脏里取出,毕恭毕敬地递了过去。

    老者拿过心脏,然后双手高高将它举起,口中念念有词。

    不多时,他手中的心脏便化作了一团红光,飘飘荡荡地悬浮在空气里,然后光泽向外扩散,最后形成了一个门洞的形状。

    真是神秘莫测的手段。

    我盯着那红灿灿的门洞,一时不敢迈步。

    老人催促道:“快进去吧。你有三个小时的时间,将里面所有的东西都记录下来,三小时之后,整个存储空间都将坍塌。”

    这话让我下了一大跳:“这里头的资料,我不能带走吗?”

    “带走?”老者一愣,然后会意过来,“原来如此,那孩子是误会了。存进这里的东西只进不出,从来没有什么带走不带走的说法。就算是那孩子生前自己想要查阅什么东西,也得要亲自来这里。”

    好吧。

    老者说得那么明确,我自然只好放弃了。我正准备招呼沈谙一起走,却又一次被老者阻拦:“小姑娘,只能你一个人进去。”

    哪来那么多的规矩?

    我有些烦躁地皱了皱眉头,有些不放心将沈谙一个人留下来。

    老者却哈哈笑了起来,说:“放心,老头子我和这位小哥无冤无仇的,不会对他动手!”

    沈谙也跟着傻乎乎地对我挥手:“是啊顾小姐,你放心去吧,我就在这儿等你。时间有限,一分一秒都很宝贵。”

    沈谙最后那句话说对了:我现在还真没有时间浪费。

    我看着那个老人家深深鞠了一躬,说:“既然如此,就拜托千百照看一下我的朋友了。他蠢,要是说了什么让前辈不高兴的话,还请前辈不要计较。”

    老人家摇了摇头,笑着说:“小姑娘,你不认识我,我可认识你。放心,你身边的人我不会动。”

    啊?

    我一愣,一时之间不明白这老人家说的是什么意思。

    他认识我?

    我想着这老者的形象,心中奇怪的熟悉感越来越浓:苍老的外表、年轻的声音、还有自称老头子的说话风格——记忆当中好像也有一个人是这么个样子。

    鬼婆婆。

    我记得很清楚,第一次与她见面、在巷子里起冲突的时候,她的声音听上去就是好像三十岁的少妇一样,只是后来她见到我用的都是普通的老年人的声音,所以我才给忘了。

    可惜,我现在时间有限,实在不方便刨根问底。

    我叹了一口气,将疑问暂且压下,然后抬脚走进了那红色的门洞里。

    穿过门洞的过程比我想象当中要容易多了。我的眼前只是突然间量了一下,红光散去的时候,我就已经站在了一间小小的单人间里。房间里东一摞西一摞的到处都是文件夹和打印出来的材料,只有最中央有一张桌子一张椅子,勉强算是能够用来工作的空间。

    谢天谢地我可以过目不忘,不然那么多的资料真是要看到死了!

    我不敢拖拉,立刻开始研究其周围的一份份档案来。这些档案都是按照时间变好并且归类的,所以虽然看起来多,单找起东西来并不困难。何况,我现在的主要任务就是囫囵地将这些资料里的内容都记下来,分析情报的工作倒是可以放到后面去做。

    于是,我找到了时间编号之中最早的一份资料,抽出来放在腿上打开,仔细地阅读起来。

第170章 悲哀() 
而最久远的这一份记录,原来是李合的日记本。想必他将档案编号定为了自己写下第一篇日记的日期,所以,才被我这个从前到后刷档案的人阴差阳错地一下子挑了出来。

    根据李合的记录,上善若水公司建立于2003年,而这些见不得人的地下实验,则开始于2008年9月,也就是距今八年前。

    原来,真理之眼的人从八年前就已经有所活动了吗?

    这个时间比我想象中还要久远。我回想了一下:记得当时沈如初还在国外呢吧?那回去之后我应该问问他,那段时间欧洲有没有类似的活动出现。

    那一天,李合在回家的路上在一条小巷子中遭到一头僵尸的袭击,却被一名身穿黑袍的人救下。根据李合的记录,对方的身材与他差不多,声音听上去也很年轻。而且,他似乎不是特别强大,与那只僵尸交战了好几个回合,最后才拼着挂彩将对方打败。

    战胜之后,那个人指着自己身上画有真理之眼的袍子说,所有能勾画出这个标记的人,都是神主忠实的信徒。

    李合看到了战斗过程中僵尸展现出来的强大愈合能力,因此就动了拿它做研究的心思。

    他把僵尸搬到了自己家里用冷冻库冻上。当时,他还没有进入上善若水公司,因此手中的研究设备也非常有限。但是,僵尸的细胞本来就无比强大,所以即便没有妥当的设备来保护样本并且进行安全无损的注射,僵尸细胞的恢复能力也很快在小白鼠的身上体现了出来。

    但另一方面,李合虽然是一个优秀的科学家,但同时,他也是一个非常迷信的人。他坚定不移地认为,这头僵尸是那个所谓的“神主”赐给自己的神迹,为的就是让他用自己的知识将人类从死亡和病痛的折磨当中解放出来。

    李合没日没夜地研究着,但是,一头失去生命力的僵尸身上的恢复能力本来就会快速消失。所以不等李合能够在小白鼠身上总结出稳定的治疗规律,有一天他回到家,就发现冷库中的僵尸已经彻底腐烂了。

    就在这个时候,王楚怡找上了他。

    且不说对方是国内外最具影响力的医药技术公司之一的人力资源总管,最关键的是,王楚怡在李合的面前画出了真理之眼的图案。

    苦等着神主第二次降临为自己指点迷津的李合完全没有犹豫,就直接接下了王楚怡伸出的橄榄枝。

    接下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1) 踩(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