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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孙皇后-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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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孙皇后
  作者:作者声明

  引子·惊梦

  马,成群结队的马汹涌奔腾,驰骋在草原上、漠海里。
  野性的马,野性的鲜卑人。
  篝火熊熊燃烧旷野。
  歌声嘹亮响彻夜空。
  野性。自由。欢快。鲜活。
  一双十岁小姑娘的眼修长细致,依恋不安的看着这一切,明亮纤慧,蝶睫轻颤着。
  在她清澈惊惶的注视下,所有的缓缓远去,模糊,淡下。
  遗下了她。
  小姑娘慌乱的伸出了手,急急的想抓住些什么,撕心裂肺的哭喊着,可是两手空空,无人睬她。
  漠然而决绝的遗下了她。
  彻痛的泪滴空落落的滚下,凉凉泛温,绵绵难断。
  泪,不知什么时候停了。忍泪。
  马,骠悍的骏马昂首长嘶。
  却不再是自由的野马,而是出征的战马。
  极速的自由与欢乐不再是生的意义。
  奔跑不再单纯。
  马蹄踏血,奔跑追逐着冰冷的死亡。
  据说,是为了皇冠。
  马背上,一双女子的眼秀致凤挑,倦怠中掠过斑斓神采,一闪即逝,抬眸优雅淡定。
  在她安宁透彻的目光中,天地在运转,世事在变迁。
  五色俱现百味滋生。
  饱览风光。
  浸透骨髓。
  一切都在过程中。
  过程,艰辛的过程,迷人的过程。
  伤害的过程也就是养育的过程。
  容忍的过程也就是开拓的过程。
  形形色色接踵而来,鼓鼓囊囊,跌跌撞撞。
  权力,杀戮,智斗,武战,结义,割袍,联盟,背叛
  天地开阔,风云变幻,鲜艳生动。
  哪些是我爱的?哪些是我恨的?哪些是我无法回避的?哪些是我必须容忍的?
  哪些潜移默化了我?哪些是心底深处的坚持?
  哪些灼辉不觉散逸在岁月中?哪些细微不觉溶入了血液里?
  马蹄过处,尘土飞扬,迷眼窒息。
  相信尘埃落定时,自然清明,或许可歌可泣,但早无泪。
  无泪必无笑。
  哪怕正装朱红,凤冠压发。
  走过长毯,叩谢隆恩,坐稳后位,捧过玉玺。
  雍容华贵,母仪天下,极致尊荣。
  大唐皇后。
  后,是什么?
  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
  黑鸦鸦拜倒的人群有文有武,有胖有廋,有高有矮各各不同。
  唯一相同的是,都是男人,和他们的皇一样。
  在他们眼中,后是什么?
  皇不见皇,皇后一体。
  我是他们的后,厅堂里唯一的女人。
  空气越来越浓浊,山呼声粗砺嘶哑。
  耳鸣目眩,不,我不能倒下去,这是我的封后大典,我决不能倒下,我必须以最完美的姿态母仪天下!
  长孙后悚然惊醒,冷汗淋漓。
  悠悠忆起,今天是封后的日子,午夜魇醒,竟觉恍若隔世。
  轻轻坐起,斜目倦望,世民睡得正沉,眉眼隽澹,平心静气简懒舒散。
  徐徐叹息,我和他,终是夫妻情重的。
  情重,我敢肯定;情深?
  长孙后自失的笑了,清浅飘忽,修目漫漫掠过太宗安详的睡颜。
  喔——喔——喔——
  鸡叫声打断了长孙后的冥思,是雄鸡。
  据说,这是顶顶重要的,错不得分毫,否则天要塌的。
  “皇上,该上早朝了。”
  长孙后柔柔唤醒枕边人。



  第一章

  凤初啼(上)

  长孙稚,一个显赫的名字,留存在泛黄的族谱上,大丞相,冯翊
  王。
  只是,再显赫,也是高祖了,蒙上了岁月的尘埃。
  就象高祖亲建的府邸,依然富丽气派,可是经过了风霜的侵蚀,终究陈旧了。
  并没有什么险涛恶浪,只是默默的,再显赫体面的也失了辉煌了。
  不过官宦世家的底子仍是在的,长孙晟,骁卫将军,娶的自然也是名门之女。
  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的过着。
  夫人又要生孩子了,一切都有条不紊的忙碌着,因已有了男孩,所以整个过程紧张却不紧绷,稳妥小心。
  “老爷,老爷,夫人生了!”
  一个脸蛋红扑扑的小丫环兴奋的举起手中的孩子,递给老爷。
  “好漂亮的女娃!真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娃!
  老爷快看,她冲你笑呢!老爷,她认得!”
  长孙晟接过小身子,软软的,含笑望去,果真正冲着自己甜甜笑着,眼睛黑白分明,温润如玉。
  漂亮可爱得象小仙女。
  此时此刻,长孙家只是迎来了一个讨喜的小女娃,高兴得很单纯,没有人意识到一段新的辉煌已拉开序幕。
  也许,成仙的高祖抚着长髯欣慰的笑了,只是肉眼凡胎的子孙没有看到。
  官宦世家的启蒙教育早早就开始了,小姑娘才思敏捷,玲珑剔透。珠玉难掩,众人交口称赞。
  伯父长孙炽尤其疼爱这个冰雪聪明的小侄女。见她小小人儿努力读书的可爱样子,不由笑着逗她:“这么用功啊,是不是想着多读点书,更懂事些,更得爹娘宠些?”
  “我读书,是想做最好的女人。”小姑娘仰起头,大眼睛亮闪闪,粹若水晶,语出惊人,“老师说,天分阴阳,人分男女。我想,我既然身为女子,就要做天下最好的女人。”
  长孙炽开怀大笑,看着一旁含笑不语的长孙晟说道:“你生了个好女儿呢,骨骼清奇,一定要找个好男儿才配得上。”
  常孙晟微笑着看着心爱的小女儿,满心满眼的欣喜骄傲,小荷才露尖尖角,已芬芳清溢,恬心怡神。
  做天下最好的女人——
  这是端置心头的志。
  却不是流淌心底的情。
  触动心弦的是老嬷嬷的故事和歌谣。
  流淌着鲜卑人血液的传说和歌谣。
  鲜卑,是和野马一起自由驰骋的民族。
  单纯欢快的奔跑在大草原上。
  自由如风,醇烈如酒,狂野如火。
  儿须有名,酒须醉。
  醉后倾诉,见心言。
  风起歌飘,笑酣酒清,马骠人俊。
  那时的鲜卑人是属于草原的,那时的鲜卑人是没有国王的,那时的鲜卑人是属于自己的。
  只是世事自有它的规律,美梦只该在子夜里清唱低回。
  野马般不羁的鲜卑人终究被拓跋氏冠上了国姓魏,史称北魏。
  至孝文帝,已一切汉化了,包括古老的姓氏,辉映野马的胡装。
  也不能说不好,君王夙思竭虑振兴大魏,民富国强。
  只是斗转星移,事过境迁。
  鲜卑人野马般的血性被晋朝的宽袍缓服遮得严严实实,密不透风。
  风流蕴籍的汉服着在野性自由的鲜卑人身上,可还有晋的飘逸,可还有鲜卑的奔放?
  磨合的过程是痛苦的,可所有的痛苦终究都会过去。
  至隋朝,汉人的杨和鲜卑人的独孤,永远的结合在了一起,血脉交融,合为一体。
  草原、野马,鲜卑人的传说和歌谣,早一点一点淡开、散去,只余一些调子还在老嬷嬷哄孩子时低唱着,暗合血液奔流的拍子哄得娃娃甜甜入梦。
  醉酒难醒,好梦易碎。
  美梦总是寄予天上的,天崩时,美梦也随之碎了,化蝶翩翩去难觅。
  长孙家的天塌了,长孙晟在最鼎盛的时候死去了。
  想必是心有不甘极酸极苦的吧,一心想要位极人臣,光宗耀祖,青史留名,却在触手可及时死去了,堪堪擦过。
  一个极要强也极聪明的人,可惜聪明近诡诈,失了大气,终不是正道。
  父亲壮志未酬身先死的悲愤无奈生生烙上了长孙的心,恸极伤心,欲哭无泪。
  心波未平,横波又起,风尖浪口里煎熬不辨东西南北。
  异母兄长长孙安业当上家长的第一天,就在父亲灵前赶走了长孙母子三人。
  夜无月,沉沉黑,风雨交迫冻煞人心。
  闪刺目,如一张张人面狰狞;雷轰鸣,如一声声嘲骂折辱。在父亲圣洁的灵前,鬼神沉默,小丑龇牙。
  第一次,在长孙的心底,野马狂奔在凄风惨雨里,失了单纯的欢快,失了骄傲与自尊。
  不,不要再陪我苦苦挨着了,野马,我心疼,去吧,好好的去吧,去你来的地方吧,这人世已不再是你的乐土了。
  以梦为马的时光被蛮横的粗野击碎了,一去不复返了
  伸手相援的是舅舅高俭,那个雅淡从容、丰神如玉的男人。
  舅舅对长孙母子三人是极为温厚的,同吃同住,丝毫不亏。
  舅舅还让长孙兄妹同自己的儿女一起读书。
  官宦世家的教育是完备的,隋唐不比宋明,女子一样读书骑射,不过是多读几本女训罢了。
  长孙并不排斥,这是生存规则的一部分,那么首先要弄懂,取舍,那是以后的事了。
  经史,也读得透;骑射,也练得精;各项才艺,也上得台面。
  人也出落得越来越上乘了,人人皆称端庄秀美、知书达礼,真正的大家闺秀。
  母亲沧桑的眼神是含笑心慰的。
  这些教育,有些喜欢有些不喜欢,有些悟通了有些只是记下了。
  长孙竭尽全力看得再清一些,想得再明一些。
  可,心总是空落落的,隐隐不安,无所依。
  纵然舅舅再好再出众,怕也只手难擎天。
  纵然看得再清,想得再深,总是料不定。
  一些留恋不舍的默默逝去,一些未知难驭的即将到来。
  长孙的不安不是少女纤弱的敏感,整个皇朝早和长孙的心一样空落不安无以凭了。
  汉胡一体的隋朝眨眼间已风雨飘摇,繁华如春梦悄逝无痕。
  杨玄感造反后,隋炀帝日益暴躁多疑,涉案人员越扯越多,高俭也被卷了进去,远贬为硃鸢主簿。
  这一去,山水迢迢阻隔,生死重逢皆成谜。
  高俭当机立断,变卖了全部家产。
  长孙第一次看到,端雅入骨的舅舅行事竟有如此的霹雳手段。
  高俭将钱财析为两份,一份给了母亲,一份给了妹妹。
  这个俊挺清逸,有胆有识,有情有义有担当的男人。
  颤手接过,无语凝噎,心,一丝丝抽疼。
  高俭轻轻一叹,温言劝抚:
  “家里的事,我会尽量安顿妥当的;今后,你们要好好保重。”
  说到后来,纵是如此男儿,眉眼间也不禁有些黯淡了。
  长孙轻轻靠近,柔柔开口:“舅舅,何必如此。祸福相依,否极泰来,如此乱世,不会缺少机会的。”
  长孙微仰起头,清亮的眼中还残留着泪滴,语调轻暖但坚定。
  一语惊醒梦中人。
  高俭缓缓抬头,凝视着甥女灵澈慧透的明眸,久久,一丝惊喜的笑痕泛上唇角。
  吾家有女初长成,色若花,啼若凤。
  雏凤清啼,百鸟来朝。
  注:吾家有女初长成。用在这儿意境合,请不要管白居易有没有生出来吧^^


  第二章

  龙凤配(上)

  他真的白衣白马而来,阳光下,灿若天神。
  “我喜欢白色。”
  俊雅的少年眉目含笑,清拔蕴藉。
  “你又不是突厥人。”
  长孙笑了,灵动秀致,浅浅漾开,花香蜜甜。
  “何妨?我喜欢白色。”
  少年修眉剔扬,挑起一抹明傲。
  多年后的长孙忆起那日的耀亮少年,仍忍不住喟然长叹。
  世民爱圆美飘逸的字,爱浸淫在笔墨香里临摹王羲之的兰亭序;世民爱漂亮秀美的诗文,爱风雅隽澹的围棋;世民钟爱白色,纯不点尘的白,众色归一的白。
  “白是起点,也是终点,彩色斑斓是过程。
  白是明睿的,它不闪不避,不鄙不弃,不自拘于方寸,不惧纯洁被玷染,敞开胸怀,直面真实,笑看静悟,容纳、调和、融化一切色彩——
  吸收了红的瑰丽,绿的生机,蓝的宽广,黄的娇嫩,黑的深沉,紫的高贵,青的端雅,橙的温暖
  剔除了红的喧闹,绿的粗野,蓝的忧郁,黄的任性,黑的阴暗,紫的乖张,青的呆板,橙的幼稚
  最后,收拢归一,纯粹为最圣洁的白。
  白,是万色之王。”
  少年白衣熠熠,眉眼疏狂,意气风发。转眸望着长孙,黝黑深邃,笑意浅傲。
  “我要融化整合这个杂色驳乱的世界,洗炼成我纯白的王国。”
  “你心胸开阔,气宇高远,肯定会成大器的。”
  长孙柔柔笑着,抚过少年清隽的眉眼,欢喜满足。
  还有一句话搁在长孙心里说不出口:
  这样一个儒雅风流,聪敏豁达,诗书共鸣,笑语吟吟,心意相通的男儿,会是个好夫君的。
  痴痴望着出色的少年,此生的良人,意乱情迷。
  “你是我的知心人。”少年轻轻叹息,“有你在我身边,我心里才安稳妥当。”
  含笑眷望,眸子如星晶亮,如火炽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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