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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门外略听,房中果然还是没有半点动静。然而当她推门而入之时,却是不禁一怔。
这间小小的房屋里,不知被他一共住了几天,到处堆满了凌『乱』的纸,已经搞得完全无法下脚。念起原来所认识的那个素星痕,房间里总是整洁到好像根本没有住过人,但眼前之现象,实在出乎意料。
更意外的是他原来根本没睡。他只是静静地坐在一大堆『乱』纸的中间,身子都被纸埋住了一半,瘦削的背对着门口,一只手提着支细笔,笔尖的墨早已干枯。
如果这是在别的地方,离离早已跳过去,开始大肆数落男孩子的不像样。可此时此地,她却什么也说不出,只极力地放轻了脚步,踩着满地纸张,慢慢往房中移动了一些。
地上的纸,其实每一张都是一幅画。是星痕到醉忘斋以来天天都在画的,一个人,长发长衣,笔触粗率,脸是空白。看得出此刻他的面前,也摆着一幅刚完成的画,他就这样对着那画发呆,一动不动,像掉进了过去。
离离慢慢地挪着步子,房中静止的一切在她的眼中缓缓错移,渐渐地,她看见了星痕的背影所挡住的画——依然是同样的人像,只是尖俏的脸上,却终是有了一副清晰秀丽的五官。
眉眼依依,唇齿盈盈。
竟然便是离离自己。
碗里的汤洒出了一点,烫了手,离离慌忙将它放下。这响动惊醒了那发呆的人,他慢慢转过头来,看见屋角里站着的,含着自己手指的姑娘。
“……是你啊。”一瞬之后,少年微微地展开笑容。他泛着凉意的眼睛盯着姑娘,就如三天前从房檐上跌落,金『色』斜阳中初见之时。“我总算想起来了,是这双眼睛。”他幽幽地说道,“原来,一直在我心里那人,就是你啊。”
小屋之中,一时寂静,唯有晚风透过门窗,翻动一床一地的纸张,发出杂『乱』又宁谧的声响。姑娘直视着他,晶莹的眼睛逐渐睁大。下一刻,只闻脚步急奔,房门被冲开后又关上。
离离的辫影瞬间消失在门外,而后天『色』完全黑沉下来。素星痕兀自站在那里,良久,不觉双手捧住了头,瘦削的身子慢慢弯曲,终于撕裂一般的疼痛彻底把他击倒在地。
离离几乎是慌张地跑出了小屋,记忆之中她从没有这样子过。没有同任何人打声招呼,慌『乱』间甚至刻意地避开了阿蒙,她从酒馆后院的小门直冲到外面,沿着不知名的深巷跑了好远好远,直到周围已陌生得像是另一个世界,才停下脚步,靠着爬满青苔的墙壁仰头喘息。
无数杂『乱』的碎片在脑间闪过,实不应想,也不愿想,却又甩不开。眼中好像是渐渐地涨起了泪水,见鬼,她抱着膝盖蹲下,将脸埋进了双臂之间。
静谧的深巷中,夜飞的蝙蝠似乎都很少经过。墙角里的女孩不知就这样独处了多久,忽然,一双黑『色』的鞋子缓缓地走到了她的跟前。
“聪明如你,也会哭吗?”虚幻得好像远在云天之外的声音,惊得离离双肩一缩,猛地抬起头来。
“是你……”女孩睁着大大的眼睛,泪滴犹在落下,滑过惊讶至极的脸庞。
离离再次回到醉忘斋的门前时,晨雾已经降下,她的辫子发梢上都结了『露』水。在寂寥的门前站了少时,她轻叩两下,须臾闻得一串轻捷的脚步,木门打开,『露』出百木英略显憔悴的脸。
“离离!你回来了!”阿英的眼中闪过惊喜,一把拉住离离的胳膊,“你去了哪里,我们担心死了!阿蒙整夜都在找你!”
离离一笑,却掣了掣胳膊,没有走进门去。“阿英,我有几句话想跟你说。”她喁喁低语,显然是不想让其他人听见,说罢这句,便转头走开,靠在门外的墙边。百木英见了,先是一怔,转而明白了什么,便悄悄合上酒馆的门,跟到离离身侧也靠住墙,闭着嘴唇,只静静地听着。
“阿英,你先前跟我说的事,我……想明白了。”过了好半晌,离离才低低地开口说道,“我想明白了自己的心,也想明白了那些关于爱的事。”
百木英不禁睁了睁眼睛,想说什么,却又缄默。许久,她却问道:“那么,你已决定好,要怎么做?”
离离用力地点了点头:“阿英姐,我相信,我是个好女孩,好到值得别人来爱我。”她抬起头来说着,眼中映着明亮的光,“但就算这样,我也绝对绝对,没有资格享受两份至爱。”
百木英长长地吁了口气,心中一时想了许多,然而终究却也无奈。耳畔只传来离离低柔却决然的话:“我要去把这件事说清楚,我自己去。做完之后,我才想见阿蒙。”
素星痕独自坐在房间里,依然是背对着门。猫刚刚醒来,在懒懒地『舔』着爪上的『毛』,不远处摆着的素竹背篓里,一颗头骨在清晨的昏暗中泛出微弱的绿芒,就像在等什么,又似乎没等,似乎只是静静地闲处,在享受一小段流于尘世之外的时光。
一切,在身后的门被推开之时,都静悄悄地结束了。
女孩的脚步轻盈,却有些迟疑,停在门口不再前进。他背对着她,静听了一会儿,终于决定微笑着先打招呼。
“离离,是你来了。”
离离的心头却是一震,默然惊望着他的背影。那背影转过来,那笑容,那眼眸里的凝定是那样熟稔。
过了许久许久,姑娘才惊疑地开口说话:“你……记起来了?”
素星痕点了点头,认真却又淡然:“记起来了。记得我是喝了些酒,好像昏沉了好一阵子。”
离离忽然噤声,早已想好的话,全不知从何讲起。她不禁四顾望了望这间小屋——昨日还邋里邋遢堆满了各处的废纸,如今已经不见半片,所有涂鸦墨痕,所有飞扬的『乱』绪,都了无遗迹,好像从不存在。从前那个整洁干净的素星痕又回来了,什么回来了,什么好像又失去,正如此刻他脸上那熟悉又陌生的微笑,完美无瑕,疏人千里。
“你……”满心踌躇的姑娘犹疑着开口,顿了一瞬,攥紧自己的双手,还是抬头问了出来,“你昏沉的时候说过的话,可还都记得吗?”
素星痕半垂了眼帘,微一苦笑:“不记得啦!那段时间的事情全然都不记得,我只记得那酒……嗬,下次,可不能再喝了。”
离离垂下头,默了半晌不语。“真的不记得……也好吧。”最终她说了这一句话,掉头离开了小屋。
素星痕转身坐回原来的位置,脸上并没多余的表情。慢慢地,他从衣袖里取出一卷画纸,展开在膝上,看了片刻。
那是一张人物画像,长发长衣,秀美莹润的眼睛,灌尽酒浆也未曾磨灭。“下次不再喝了,真是没有用呢。”无声地念叨两句,他却一笑,移过桌边燃得只剩半寸的残烛,将画像凑上火苗。纸慢慢地燃烧,火焰成圈包围向画上的脸,最终抹掉了那伊人的眉眼,化归虚无。
“私烧何物?”一句严肃略带冷傲的言语忽然响起,继而屋瓦微响,颀长英武的带刀之士倏忽自天窗降下,轻捷落地,挺立在斗室之中。
“自然是不可见人之物。”素星痕兀自低头,看着最后一角画纸化为灰烬,嘴角笑笑,“叶大人,亦不可见。”
“你记得我?”叶天卿手扶刀柄,狭长的眼中精光一纵。
素星痕只是笑而不语。
叶天卿垂首沉思,慢慢在小屋中踱起步来。他踱到窗边,久久向外望着,忽而低声言道:“第十三绣衣使,你既神志已复,在下有个问题,想要向你请教。”
“大人请问。”素星痕轻言。
“‘流金归藏’……究竟是什么?”
“是星象学。”素星痕坦然答道,“往根底说,是一门算学。”
“星象……”叶天卿转身,慢慢向着那端坐的少年靠近,“我闻星象之术,可前推历史,亦可后窥未来。你这‘流金归藏’,是否也能有此神效?”
“能。”素星痕伸手抓了抓小猫的下巴,“命由星定,星以算知,有何不能?”
叶天卿躬下身子,双眼直盯着星痕:“那么,你可曾推算过宛州商会——还有江大人未来的金运?”
那个人孩子般的面庞上,只是一片淡淡的笑。“已算过了。”他稍稍靠近叶天卿的耳畔,压低声音,一字一顿地说道,“破财,破军——破天下。”
狭长的眼睛陡然睁大,叶天卿默了一瞬,突然扣住素星痕的手臂,一只玄铁铸就的铐锁,响亮地箍在了他的手腕上。
素星痕随叶天卿走出酒馆的后院,穿过店堂,瘦细的双腕上锁着铁铐。四位朋友见了都不禁大惊,阿蒙握起长棍要冲上前,然而看见星痕的眼神,终究却是没有妄动。
“第十三绣衣使弃职私走,本使这便带他回返商政使邸,到江大人面前领罪。”叶天卿看看围在面前的四个人,平静地说道,而后牵着人犯手铐上的铁索,径直从他们当中穿过。
走出醉忘斋时,窔娘斜倚在门边,一手托酒,低低地『吟』唱着:“思相忘,忘相思……”某个失落了名字的诗人所填的曲词,在她唇齿间悠然而出,诚似有心,却又无意。
素星痕曾记得她说过,这词大半已散佚了。他不禁转目望那悠闲女人,直到她出离了自己的视线。
女人在身后,也望着他。
思相忘
忘相思
樽前欲语迟
梦魂寻遍不成忆
只是为君痴
伤怀日
断肠时
独坐怕听诗
沦落前尘无限事
唯有落花知
十三绣衣使思相忘完
后台小剧场:
阿英:她总算写完了。同为赚稿费的,真是替她汗死。
白琬:拖延症多少钱一斤?我买下行不行?
阿蒙:葡萄真好吃。
离离:自己长个苦『逼』格没办法,瞧她写出来的主角就知道她内心人格有多苦『逼』。
星痕:我替她睡觉去。
第72章 后记·藏剑之人()
苏梨叶
我从小喜爱兵器,尤其慕剑。那种笔直瘦削的姿态,犀利而冷冽的精神,如清高俊美的君子,德行高劭,却又魅力流溢,令我既敬慕,又沉『迷』。然而即便我是如此喜欢剑器,我又不太敢接近于它。
当你拔剑出鞘,当真将三尺水光握在手中之时,临近地审视它钢铁的纹理,定能清楚地感觉到锋刃间散发出的尖锐与冷。汗『毛』末梢有时都会脆弱地披靡,手腕因紧张而有些发僵,总觉得一个把握不慎,可能就会伤了自己,皮肤划破,鲜血涌出——甚至恐惧地幻想着,此时若是绊了一跤,搞不好会太阿倒持,刺到自己。其实这类笨手笨脚的事,在我身上也不是没发生过。
——这就是它,一尖两刃,有攻无守;远观可慕,近之易伤。这就是剑。
情是双刃之剑。在我不敢自称丰富的人生经历当中,再没有第二样东西给我这般如同握剑的深刻体验。亲情、友情,以及各种各样不知所起的爱——仿佛有什么致命的魅力,吸引着你,融化着你,令你绝无不去向往的可能。然而你若接近,则必患得患失,惶惶不安;你若拥抱,则必敞开胸怀,暴『露』要害。当你握住情的剑柄,便已放开了防守的盾牌,剑舞流光尽可怡然于清风皓月,但回锋错手,难免身伤血流。
有些伤口,也许一辈子都只能独自『舔』舐。
所以情之为物,是令人害怕的。但畏惧感情的人,偏偏却常是多情、重情之辈。若非视之如命,岂会畏之如虎?当剑锋让你感到畏惧之时,剑柄,必是已经被你抓在手中。
《十三绣衣使》的故事所写的,就是这件事。写那些仍然清澈和纯净的人面对感情,是如何畏惧,再看他们手握住感情时,又是如何无畏。
吕洞宾道士有一句诗:“朝游北海暮苍梧,袖里青蛇胆气粗。”这里的“青蛇”是指他随身携佩的宝剑——有剑在手,万里人间天上,亦敢独行。
我是女孩子,没经历过战争,也没有打过架。对于持有一件武器的好处,真正谈得上有所体悟,还是十五岁那年从这诗中意气而头一次感知。所以那时候我重新拾起了幼年对宝剑的爱好。我虽稚弱,但总在长大,手指变长,力气增加,脚跟坚定,逐渐学会让手腕不轻易地颤抖。当自己不断地变强,就有能力去握牢珍贵的东西,去抓住又美又危险的物件。我知道锋端一偏,我仍可能流血,但心思单纯的孩子,又有谁肯错过御剑足下,赏无限河山呢?
真正的剑和真正的情,都是藏在心里的。锋刃直指,一步斜行足令心头淌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