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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号缠人精-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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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氛紧张,有白热化的趋势。

    朋克头见苗头不对,想溜了。

    但是,这个世界总是邪不胜正的,随着脚趾上传来的剧烈疼痛,他凄厉地哀嚎了一声,低下头发现少女压了全身的重量,恶意地用后跟碾压他的脚尖。

    “哔哔什么啊?我不小心的。”少女慢条斯理地收回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你给我等着!”

    眼见着围拢的人越来越多,朋克头甩下一句话跑了。

    少女甩了下马尾,眉眼张扬,笑得很肆意:“我等着啊,本人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历史系付洒洒,欢迎切磋。”

    付洒洒么?

    谢清宴退一步,不动声『色』地打量她,对方像是注意到了自己的视线,突如其来地回眸。

    视线交融,他没有在她眼里看到惊艳和痴『迷』这两种最常见的感情。

    取而代之,是震惊和茫然,甚至还夹杂着点痛楚。

    这么强烈的又复杂的眼神让他莫名其妙,仔细排除了一遍,这位视大一新生,确实不可能是他的某一任前女友。

    他的好奇心被勾起,在她登记完手续后自来熟地牵过她的行李箱,不顾她的反对走在她身侧。

    “学妹,我们之前见过?”

    “没有。”

    谢清宴听着这冷冰冰的回答,轻笑:“那怎么看我跟看负心汉似的?”

    “哪有!”她一个踉跄,鼓起勇气看了他一眼,又仓皇地别开头。

    他实在没弄懂,姑且就把这种表现归类为隐藏的爱慕,招牌式情圣笑容挂上,他微微低下头,说出了战无不胜的那句台词:

    【同学,你长得很像我下一任女友。】

    颇为自信地等她的回应,他千算万算,没算到她冷冰冰地道:“抱歉,我非常不喜欢你的长相。”

    三十二度的天气,蝉鸣声在耳朵里逐渐隐去,这句话像被扩音器放大了无数遍,震得他嗡嗡的。

    他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被异『性』嫌弃过长相,哪个不是死心塌地夸他长得俊俏?

    不甘心和男人骨子里的征服欲被激起,他开始频繁地进入她的生活,自习室、食堂、选修课教室,无孔不入。

    鲜花晚餐外加礼物炮轰,这些她统统不要,她的心就像铜墙铁壁,也不算是针对他,是完完全全封闭了所有异『性』的接触。

    一定是有什么故事,他想。

    刚开始还没有刻意去打听她的过去,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接近,就越吸引,到最后,他是真真切切地泥足深陷,唯一一根救命的树枝能拉他出来,而树枝的另一头,就在她手里。

    得知那个人的存在,是在圣诞节的夜里。

    他背着她,走过长长的街,她喝醉了,趴在他背上。那一刻,终于感受到了什么叫做天荒地老,而她『迷』『迷』糊糊抬起头,说的那句临洲哥哥,也让他的心彻底遁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回寝室后,他入了魔怔,肖一彬递过来一根烟,叹气:“兄弟,我真该给自己一嘴巴,当时说希望有人收拾你,现在要是能收回就好了。”

    从来没抽过烟,他自嘲地笑了笑,狠狠吸了一口,尼古丁入肺,火辣辣地痛,他咳了几下,又是一口,自虐带来的麻木至少比心碎的滋味好多了。

    退回到朋友位置后,希望的曙光又仿佛触手可及。

    他喜欢的姑娘不再刻意躲着他了,潜移默化的陪伴和习惯兴许能带来水到渠成的感情。

    那个时候的他,还比较天真。

    “你就是谢清宴?”

    篮球场上,第一次见到她口中的临洲哥哥,对方轻轻巧巧的一句话将他『逼』到了死胡同。

    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她每次看到他的脸眼神总是闪烁,原因无他,他和她的意中人,长得实在太像了。

    他把这个荒谬曲折的桥段告诉舍友后,他们一致沉默了,啥都没说又买了一大箱啤酒回来,酒后吐真言,肖一彬连连说了三十几遍算了,劝他放弃。

    他听着,苦笑了下,要是能放弃,就好了。

    村上春树在《挪威的森林》里写过,不要同情自己,同情自己是卑劣懦夫干的勾当。

    但是那一阵子,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过她了,相思入骨成了病,直到他在看到她脖子上的红痕后,现实让他变成了实实在在的懦夫,选择一走了之。

    逃避,是最好的办法。

    如果不用回来面对,那就更好了。

    2017年的平安夜,他从校友口中得知了她的婚讯。彼时,他在南半球的某一处湖边垂钓,湖面上涟漪一圈一圈,鱼儿已经咬住了食饵,只要提竿就能捕得战利品。

    朋友转发的电子请帖自动跳开,他的钓鱼线毫无征兆地断了。

    鱼落回到湖中,溅起好大的水花。

    一时间,这天地间仿佛只剩下了他一人,心空『荡』『荡』地可怕,他只能费劲地深呼吸,脑子里却全是他搂着她在新生晚会上跳舞的场面。

    纤细的腰肢,光滑的『裸』背。

    狡黠的笑容,乌黑的长发。

    近在咫尺的呼吸,还有默契的舞步。

    每一幕,每一个细节,都历历在目。

    原来,他根本从没有忘记,逃避,只是让记忆变得更深刻。

    用力闭了下眼,他鬼使神差拨出了牢记于心的十一个数字,等待音只响了一下,就被人接起。

    【喂。】

    他没有说话,等她又喂了一声后,才道:“是我。”

    她很惊喜地欢呼:【学长!那么久不联系,还以为你人间蒸发了。】

    语调一如既往地轻松俏皮,还是他熟悉的那位姑娘。他把手垫到脑袋后面,仰天躺下去,从裤袋里掏出钱包,里头夹着一张她的照片。

    是她在医院陪他看崴伤的脚腕,他趁着不注意的时候偷拍的。不算清晰的一张侧脸,却陪他度过了那么多个漫长的深夜。

    他手指眷恋地摩挲了很久,在她催促了好几声后才道:“洒洒,要结婚怎么也不通知我去喝一杯喜酒?”

    她咯咯笑起来:“你不是还在澳洲吗?怕你来回飞的贵。”

    贵吗?他不知道,这些年在国外拼了命地挣钱,也就是拿工作麻痹自己而已。不过他听得出来,姓闻的小子占有欲爆棚,还在介意他的存在,所以她没给他发喜帖,也在情理之中。

    那么久没见面,有太多的话想说,临到嘴边也就变成了一句望自珍重。

    新婚快乐是不可能说了,如果可以,希望她不要快乐,黯然神伤,然后给他一个趁虚而入的机会。

    虽然很恶毒,但最后他还是去了婚礼现场。

    闻家的套路一直都是既低调又奢靡,大手笔花了七位数订了环球中心做主婚宴场地,门口却设了重重警卫,一定要有特制的请帖才能进。

    他当然是没有的,其实他都不知道自己过来干嘛,神思恍惚地买了机票,神思恍惚地过了安检,而后神思恍惚地站到现在。

    警卫不止一次朝他这边看来。

    他笑了笑,不以为意。

    祝福钟声响起的时候,她终于出现在漫天花雨下,洁白长纱半掩住脸,她被那个男人紧紧牵着,一同接受大家的祝福。

    他远远地看一眼,转身走了。

    为什么感情要分先来后到。

    如果我比他先到,是不是今天的新郎是我?
://201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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