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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到他们陈家这么多年,我还是第一次受到这样的照顾。
公爹看看我,嘶哑着嗓音说:“我看你脸色不大好,喝点热茶,晚上你回去睡,我在这陪赫赫。”
瞬间,我感到心里有什么蒸腾起来,温热的感觉绕满胸腹。
反应过来之后,我赶紧接过水杯,浅浅地喝了一口,略略发烫的开水润过干涩的双唇,经由发紧的喉头流向脏腑,竟然格外的舒爽。
“谢谢爸。”我发自肺腑地说。
公爹又低下了头:“喝吧,暖暖,一会儿回去的路上不冷。”
说话间,赫赫打了个打哈欠,我一看时间已经快九点了。
下午赫赫跟我玩得开心,耗费了不少精力,到这个点儿已经是困得不行了。
我本想让公爹回去休息,接过他坚持让我回去,我只好听他的,拿起包往出租屋回。
路走了一半,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我拿起来看,是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
奇怪,我几乎没有什么朋友,这个短信会是谁发的呢?
我点开收件箱,那条短信跳跃在屏幕上。
路灯昏暗,手机屏幕的光亮有些刺眼,我看着屏幕上的那几个字,心头一紧。
第015章 一夜蜕变()
“不要忘记自己的身份。转身,现在。”
我猛地转过身去,那辆黑色的轿车正停在巷口。
车灯异常闪亮,晃得我下意识捂起了双眼。
正要往巷口走,突然又收到信息:“回滨江。”
然后,那辆车调转车头,绝尘而去。
这是什么情况?让我去他家却不让我上车?
我叹了口气,认命地往他家的方向走去。
时间太晚,没有公交车,我只好打了辆出租。
到了他家门口,我伸手敲了敲门,许久都没有人应声。
不知道是他不在家,还是不想给我开门。
我试探着去拉那个指纹锁,食指指尖刚刚碰到触屏,就听到开锁的声音。我被吓得往后退了一步,疑惑地看着已经微微开启的房门。
这又是什么情况?我的指纹他家的门居然也认识?
收起心头的疑问,我走进房间,轻声喊道:“在家吗?有人在家吗?”
回答我的只有满屋的空气。
客厅里连灯都没有开,我摸索着找到开关,按下。
室内瞬间明亮起来。
我眯着眼睛,适应着明黄色的光线,第一次认真观察他家的装修。整体都是复古的风格,桌椅、沙发都是实木雕刻,颇有民国时期的感觉。倒是跟那个男人给人的感觉很像,冷硬沉默却又带着那么一点点与生俱来的儒雅。
拉开鞋柜门,里面摆放着一双崭新的女士拖鞋。我换上拖鞋,暖融融的足部触感很熨帖。
轻轻地把四个房间都看了一遍之后,终于确定他的确不在家。
只不过我很纳闷,他不在家,为什么还要让我回来
想不通。
不过,想不通的事情太多了,如果都要去一一弄明白,那实在是费神。我自然不会做这样太费神的事情。
他不在家,我就放松了很多。随意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翻看着新近几天的报纸。
看到昨天的报纸,娱乐版映入眼帘的头条是:莫氏企业总裁莫牧勋密会嫩模,其妹大闹酒店。
新闻里详细而且无比生动地描绘了莫总裁的嫩模女友是如何的身材火辣,妹妹是如何的嚣张跋扈,最终以妹妹被莫总裁掌掴作为结束。
我叹了口气,豪门就是豪门,连这种事情都能上头条。
我瞄了一眼八卦的配图,突然觉得那个男人分外眼熟。
深邃的眼窝,硬挺的鼻梁,紧抿的薄唇,还有总是合体剪裁的黑色西服。
不是那个男人还能是谁!
原来他是这么有钱这么出名的人哪,怪不得他问我知不知道他是谁。估计在他的思维里,江城不认识他的人应该屈指可数吧。
可惜,我偏偏就是那个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是要挣钱的人。如果不是今天随手翻了报纸,我恐怕一直到一个月以后都不会知道原来包了我的男人在江城那么有名望。
想到这些,我不由得仔细看了看新闻图片,报纸上的他似乎很不高兴。
我脑海中突然有什么闪过。
对了,昨天他布满血丝的双眼和莫名其妙的愤怒,一定都是这个原因吧。
毕竟有钱人都不愿意家丑外扬,更何况他还是绯闻和家丑一起外扬了
我叹了口气,记者做的孽,最终我却成为了他怒火的承受者,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蝴蝶效应呢?
胡思乱想了很久,夜已经渐渐深了,他却还没有回来。
我并没有存着等他回来的心思,却不知道怎么了一直傻坐在硬邦邦的木质沙发上,一直到迷迷糊糊地睡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房门轻微的咔嚓声将我从睡梦中惊醒。
我微微眯着眼睛,望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门口的男人正躬下腰换鞋,我下意识地问了一句:“你回来啦。”
他突然直起身,锐利的视线望向我,眼神里都是不明的情绪。
我以为自己说错了什么,有些尴尬地坐起身:“我先去休息了。”
说完,我穿上拖鞋就准备回卧室。
卧室门还没关上,就被一股强大的力道从外面推开。紧接着,我便落入了一个略有些寒意的怀抱。
怎么会这么凉?他不是出入都有车接送,为什么会侵染的冬夜的寒冷?
但他接下来的动作已经容不得我继续思考。
他却始终沉默着,任由我辗转起伏。
“莫莫”我下意识地呼喊出声,带着喘息不已的尾音。
在某一瞬间,我觉得自己几乎要被汹涌而来的感受所淹没,指尖一阵一阵触电般的酥麻。
原来,这件事情原本应该是这样的呵
我的喘息还没有平息,他却已经起身离去。
房间一瞬间只剩下无边的黑暗和空气中氤氲的丝丝绕绕的撩人气息。
叹了口气,我站起身简单洗了一下,重新回到了床上。
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突然觉得脸上微微发痒。伸手去拂,却碰到了一张温热的脸庞。
我惊得立刻睁开了眼睛,正好对上他探究的眼神,而我的手还稳稳地搭在他的脸侧。
“你”
剩下的话再次淹没在他的唇下。
再次醒来,遮光窗帘的缝隙间已经透出了温热的光亮,身边的男人也已经不知道去了哪里。
我惊得猛然起身,拿起手机一看,竟然已经快9点了。
上午10点有医院的捐赠仪式!
匆匆洗了脸,我拎着包就往医院赶。
到医院二楼平台的时候,离仪式开始只差了5分钟。
赫赫正坐在椅子上左顾右盼。
我慌忙赶过去,轻轻揽住他:“赫赫,妈妈路上堵车了,来得有点晚。”
赫赫马上露出开心的笑颜:“没事没事,妈妈。”
我也朝旁边坐着的公爹微微笑了笑,他仍旧是沉默地点了点头。
在江医生的主持下,捐赠仪式很顺利,医院的医生护士纷纷来捐款,甚至还有一些病人家属知道了消息后,也参与其中。
引起我注意的,是一个特别漂亮的女孩儿,而且是那种亲和力十足的漂亮,以至于我觉得她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女孩儿瘦瘦高高的,一头栗色的波浪卷发,走起路来轻盈的像跳舞一般。她拿了一个厚厚的信封,动作优雅地塞进了捐赠箱。
我作为家长要向捐赠人一一握手表示感谢,当那个女孩儿把手放进我的手中的时候,我握着她柔弱无骨的手,心里不由得感叹:原来造物主真的是不公平的,这世间居然真的有这样完美的女孩儿,而且她还这么善良
“谢谢您。”我向她表达着感谢。
她浅浅一笑,唇角梨涡娇俏可人。
同为女人,我也不由得看得有些痴了。
捐赠仪式结束后,江医生和医院的财务一起清点了款项,一共有3万多元,其中仅那个厚实的信封里就有1万元。
我拿着那些沉甸甸的捐款,一再向医院和江医生表示感谢。
回到病房,公爹看起来心情轻松了不少。
赫赫则把我拉到一边,用小手掩着嘴巴跟我咬耳朵。
“妈妈,刚才那个长头发的阿姨长得可真漂亮啊!”
我捏了捏他的小鼻子,“哟,臭小子,还知道漂亮呢!不过妈妈也觉得阿姨很漂亮,而且心底善良呢!你要好好配合医生治疗,等病好了,妈妈带你去向帮助过咱们的人表示感谢,好不好?”
“嗯,好!”
赫赫使劲儿点点头,然后又扯了扯我的毛衣角说:“妈妈今天也好漂亮,脸红红的。”
说完,他还用小指头点了点我的脸颊,“就是这里,红红的。”
被他这么一夸,我有点不好意思,连忙拉下他的小手:“妈妈不漂亮,小傻瓜。”
“不,妈妈就是漂亮,妈妈在我心里最好看!”赫赫嘟起了小嘴。
“好好好,好看,赫赫的妈妈最好看。”
我把他搂在怀里,亲了又亲。
中午吃完饭,我去水房给赫赫洗碗,水房正好有面镜子。
我不经意地扫了一眼镜子里的自己,却被吓了一跳:这是我么?为什么会有种光彩照人的感觉?衣服明明还是过时的款式,头发仍旧是贴在后背的辫子,可为什么整张脸都熠熠生辉
昨晚和今晨的回忆轻轻地搔着我的心房,那种涩涩、痒痒的感觉令我不由得愣起神来。
回过神,我赶紧放下餐具,掬起一捧冷水狠狠地洗了把脸。
可是,纵然被冷水冰了,心房里那种温热的感觉仍旧挥之不去,眼眸中透出的黑色光彩也时时闪耀着。
我叹了口气,心想:但愿不要被公爹看出来什么异状。
在回病房的路上,我却在走廊尽头又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莫牧勋,那个一夜之间令我变化如此之大的男人。
他怎么又来医院了?昨天和今天,接连两天都过来,是有什么人在这儿住院么?
回到病房,我还沉浸在这个疑问中,不自觉地就有些走神。
好在公爹刚才已经被我支回去休息了,赫赫也已经困得睁不开眼睛,并没注意到我的异常。
我趴在赫赫的床边,不知不觉也睡了过去
梦中,昨夜的种种像一帧一帧电影画面来回循环,搅得我不得安宁,尤其是最后莫牧勋沉默却深邃的眼眸,竟然令我在梦中都止不住地发着颤。
第016章 两个女人()
晚上依旧是公爹陪床。
离开医院,我很自觉地去了滨江花园。这次,我没有再犹豫,直接拿食指去印那个指纹锁,果然顺利打开了防盗门。
没有想到的是莫牧勋正坐在客厅里看文件,看到我进门,他只是抬起头淡淡地看了我一眼,又继续研究手里的文件。
来滨江花园的路上,我看时间才8点,就很自然地认为他不会在家。所以现在“莫牧勋居然在家”这个事实,生生吓到了我。
手里的包“啪”地一声掉在地上,他再次抬起头来,眼神充满探究的意味:“我有这么可怕吗?”
“没有,没有。我只是没想到你会在家。”
我尽量咧出微笑,但是想必是不怎么好看的。
换完鞋,我拾起提包站在客厅,一时间不知道该干什么。心里那些莫名其妙的不可说的念头便蹦了出来——他昨天要了两次,今天呢,还要不要?另外他回来这么早,真是该死的令我紧张起来,我现在该干什么?是不说话回卧室?还是坐在这等着他安排?
当我被这些奇奇怪怪的想法纠结得想要尖叫时,他抬了抬眼皮,低声问我:“你会做饭吗?”
我点了点头:“嗯,会做一些一般的炒菜。”
莫牧勋往厨房看了一眼。
我立刻理解的他的意思——让我去给他做饭。
做饭这个事情其实是难不倒我的,因为从小我就要操持我们家一家人的生活,后来嫁到陈家,更是要照顾着陈家父子三人。不过,我做的饭,顶多算是不难吃,绝对算不上色香味俱全,因为我本身就没吃过什么好东西,更不可能做出来。
我隐隐有些担忧:像莫牧勋这样的富家子,吃过那么多山珍海味,我做的饭他该不会嫌弃吧
不过,就算他嫌弃,我也没办法了。我不知道他爱吃什么,也别别扭扭地不想问他,就决定做两样自己拿手的。
莫牧勋家的冰箱始终是满满当当而且归纳整齐的,要么就是他个人习惯比较好,要么就是平时有钟点工按时来家里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