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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印之地是在丰都山的某一座高山上,这里有能够覆盖丰都山脉十万大山的阵眼,当年各代道祖就是在这里布下的封印。
几根玉石柱子上刻满了奇怪的咒语,看起来有些破损,玉石的地板将这里弄成了一片别有风味的地方,一个小房子呈现在眼前,房子四周贴满了符咒,这么多年的洗礼使这些符咒变得失去了功力。
我当时就想:‘‘一个不足二百平方米的山顶小平原盖一个像土地庙一样的东西就是高级阵法了吗?’’
老马和毛叔等一些师兄弟在一起商量布阵的方法,我也听不懂,所以就没去,就随处瞎逛逛,看到山下老谢和手下五千阴差正在守卫着这座封印之地。
从山顶向四周看去,阴暗的阴间森林中已经有东西向这里蹦来。
用僵尸眼一看吓了我一跳:‘‘乖乖,我估计这个丰都山脉十万大山得有好几万低级僵尸,中级和高级僵尸还没有出现。
老谢的部队很快就跟这些传统的低级僵尸战斗上了,五千阴差大战五万低级僵尸。
好在阴差不是也吃醋的,实力杠杠的,阴刀一挥将坚硬无比的僵尸劈成两半,然后将躯体中的灵魂强行抽离。
五千阴差大战五万低级僵尸,如果此战一过,估计崇拜老谢的鬼又会多上十倍。
阴差在损失五百多阴差的情况下将僵尸全歼。
谁不珍惜自己的生命,阴差也是如此,人可以死后变成鬼,但鬼如果死了就真的死了,鬼死了就是魂飞魄散。
山顶上老马和毛叔还有一众弟子已经开始布阵,将那些旧的东西全都换成了新的,万事具备只欠东风。
五百弟子同一时间闭上眼睛念起咒语,很显然要重新激活这个阵眼,我不知道要多长时间,只知道黑暗的森林中有更强大的僵尸靠近了。
丰都山脉十万大山山连着山,苍天古树林中僵尸穿梭的‘沙沙’声若隐若现,不一会儿就有大约数千的中级僵尸出现了。
中级僵尸不同于其他的低级僵尸,中级僵尸的思维变更加灵活,肉体变得则更加强硬。
我当时就觉得阴差绝对不是它们的对手,果然如此,阴差在第一波攻击中就变得崩溃,战斗力与僵尸根本就不是一个层次的,数百中级僵尸冲破第一道防线转眼就到了半山腰,与马家五百弟子扭战到一起,有句话应证了此时的情况‘‘生死轮回,五行相克。’’道士天生就是妖邪鬼怪的克星,一道道黄符打出,将一具具僵尸定在原地,好在带的符咒够多,要不然可就扑街了。
几千中级僵尸在突破老谢的防线后只剩下寥寥数百,还没到山顶就被干掉了。
看此情景,我想:‘‘十万大山不可能只有区区几万僵尸,可能一些被封印千年的高级僵尸正在全力破封,应该有一些高级僵尸已经突破封印了,这些低级僵尸只不过是后来才被骗子风水师弄来的一小部分,想到这里我就为老马他们担心,因为老马和毛叔不让我在他们面前显露身份。
果真不假,百道透露着王者之气的僵尸气从黑森林中扩散开来,脚踩落叶的沙沙声和脚落地面的‘嘣嘣’声,让所有阴差和南毛北马的弟子都将心提了起来。
。。。。。。
第十章 战丰都(二)()
这些传统的僵尸用高级简直就是丢人,不如直接说它们是活死人,除了比中级僵尸强一点点,我看不出它们有什么特别之处,将他们与妖尸将辰的后代一比的话,估计将辰之后第三代僵尸就可以以一己之力将这些传统高级僵尸干掉。
当然这只是身为金尸王的我是这么觉得的,并不是老马和毛叔他们这些肉体凡胎可以这么想的,因为僵尸只崇拜强者,并不信仰什么道教佛教,在它们眼里只有杀戳和嗜血,而肉体凡胎就是他们最好的食物。
要不是毛叔不让我显真身,估计这些传统僵尸早他妈就挂了。
仔细一数总共整整三百高级僵尸,脸色已经不像初级僵尸那样红润了,估计是已经死去数千年了。
漫天的尸气从这些僵尸身上散发出来,将这座小山附近的空间瞬间变成了一个比冰窖还冷的地方,阴差倒还无所谓,因为他们天生拥有煞气,可以抵御寒冷的尸气,而脱体而出的普通人灵魂就没有这么好运了,不一会儿有些道行弱的直接被冻得从阴间消散返回阳间的肉体。
这些煞气根本就伤不到哥的一根汗毛,看着被冻得打颤的老马等人,心想:‘‘此时不出更待何时。’’想完后以我金尸王皇者之气将整座山给围住了。
再看看老马等人,他们依然在念着咒语,显然没有注意这金尸王的煞气,满地的新符咒的灵力正在逐渐被激活,已经有符咒亮了一半的光芒。
那些高级僵尸蹦到山脚下,很显然感觉到了强大于它们无数倍的煞气,都停下来脚步。
我看着僵尸迷茫的身影在山脚下来回蹦跳,心想他们一定是被我的煞气给阻挡住了。
就这样我撑到了最后一天,最关键的一天,符咒已经从地上飘到了半空,已经有些镶进了墙里,散发着淡淡的金光。
直到第七天的最后一刻,我才将煞气收回,几百僵尸在最后一道符咒进入墙中后同一时间变成了尘埃融入大地。
与僵尸僵持了两天的老谢也吃惊的看着这一切,舌头显得更长了,很显然他是吃惊僵尸为什么在几百米外来回的蹦跳而不向他们攻击,我想老谢他们应该是没有觉察到我的煞气,因为世间五行,行行相克相惜,可能我的煞气与阴差的煞气同出本源,所以老谢他们感觉不到我的气息。
办完这一切,我们也就启程返回阳间了,我看着那十量限量版的法拉利有种恋恋不舍,最后被老马在头上敲了一下说:‘‘傻小子回头我给你买一辆,快走吧!’’
我鄙视了老马一眼,说:‘‘切,就你,自己还开着那大众呢,给我买那纸扎的法拉利吧!’’
我笑了,在一众弟子走后,我展出自己的翅膀,卷起老马和毛叔,金光一闪回到了阳间。
在阴间我感觉就过了好多天,在阳间怎么天还没亮呢,我疑惑的看看窗外的月亮。
老马和毛叔的生魂各自进入自己的躯体,肉体也恢复了行动能力,再看看别的地方已经没有了那些弟子的身影,显然是那些弟子在自己醒后已经走了。
老马和毛叔此时的身体虚的不行,我把他们带到楼下的车里,关上车门向平房开去。
虽然我的开车技术很差不过凭我玩电玩赛车的能力,驾驶老马这个破大众应该没有问题,反正这里也是郊区,路边也没人,我一加油门,车子驶离了这个破楼房。
因为家境的原因,我从小都没有开过真正的汽车,只是在一些空闲时候去电玩城来它几个硬币的。
可老马这破车不像电玩城的那样那么好驾驶,车子在路上呈蛇行状态前进,好几次都差点掉沟里。
就这样终于扭扭歪歪的开到了平房处,我一个人将两个大男人扶到了平房中,两人很快就陷入了梦想。
看着他们两人的睡姿,我真想破口大骂:‘‘尼玛的,你们两个人将床占满了,我去哪里啊!’’但是仔细一想他们两个也确实太累了,我在哪里也没出什么力,就走出平房拿了一个枕头躺进了车里。
睡在老马的破大众里的我不由的想起了在阴间的限量版法拉利,那是一万个怀念啊,再看看老马的车,车子都伸不开我的长腿,一夜我就蜷缩着度过了,天明才发现自己都快变成畸形了。
睁开眼才发现老马已经在开着车,身上已经不是昨天那个被单了,而是老马身上的西装,再看看老马的此时英姿,有种像父亲的感觉,当时我就想:‘‘如果他是我爸该多好。’’可惜想只是想,我坐起身问老马我们这是去哪里。
老马告诉我说:‘‘今天学校有课,看你睡得那么死就没有叫你,你座子下有一箱毛叔给你的食物,记住千万别让别人喝,知道吗?’’老马说完又提起了昨天的事,经过老马的讲解我才知道,阴间十天才顶的上阳间一天。
我‘‘嗯’’了一声低头一看才发现座子上有一箱饮品的箱子,还没有拆封,仔细一看这不是酸酸乳的包装吗?
我疑惑的看着老马说:‘‘我看这箱不对啊,是不是毛叔送给你的。’’
开车的老马说:‘‘这是经过毛叔改良过的,里面都是你所需要的血浆,记住不到万不得已千万别亮出自己的身份。’’我听到最后一句话就头大,老马和毛叔已经对我讲了几千遍,他们不烦我都嫌烦,只能应付的说:‘‘知道了马叔,我知道了,求求你以后别说了好吗,我会崩溃的。’’说完后我庸散的靠在车椅子的后背上。
‘‘你这小子,别让马叔我操心哈,不老实的话小心我收拾你。’’老马笑着说完,将车停在了门外让我下车,他自己开进去了校区。
我一个人提着一箱酸酸乳走在校园无忧无虑的走着,看着校园中一对对情侣从我身边走过,我总是苦笑一下,心想:‘‘苦逼的我,又穷又不帅,只有一张平淡的脸和一米八的个子,再想想当今的社会到处都是向钱看,早就没有了我这穷小子容身的地方了。’’
就这样我走在校园中,一直走到寝室将这些血浆在室友没来的情况下塞进了我的背包,拉上拉锁又上了一把锁,看着万无一失后才满意的向课室走去。
走到教室我依旧学习,既然老马和毛叔不让我用金尸王的身份念书,那我就只有拼命学习了。
身体变异的我记忆力变得超好,一本书看一遍就倒背如流,让曾经学习平淡的我居然越到了全班第一,然后是全校第一。
我早就看淡了那些老师眼里学习好的学生就是好学生,所以对一切都只是平平淡淡,只有那几个从高中陪我走来的兄弟依然陪我喝酒,虽然酒对于我来说就像凉水一样,但是我们依然尽兴。
在这之间阿双也找过我几次,我们都是聊一会儿就走了,时间总是走的那么快,一转眼大二就结束了,直到有一天阿双邀请我去她家帮她补习功课,理由是,她要好好学习,赚取学分准备下一年毕业。
我想这一定是老马让她邀请我的,不知道老马现在又要做怎么了。
我也没有多想,反正哥已经是不死体了,就截了一辆出租车向阿双家赶去,一会儿就到了老马家所在的这个小区门前。
。。。。。。
(今日三更,望兄弟姐妹们鼎力支持。。。)
第十一章 他居然是第五代妖尸()
看看这个崭新的小区,想一想也有很长时间没来过了,房子依然还是那么新。
走到老马家的门口敲了敲门,开门的是阿双,我想马叔应该不在,阿双将我请进屋子里,我闻到屋子里还是散发着那种淡淡的古香,闻起来就像是檀香。
老马果然没有在家,听阿双说老马是去学院授课,估计一时半会是不会回来。
阿双让我来绝对不是单一的补习,要知道阿双可是全考古系大四学年班的优秀成员,顺利的毕业那是必须滴~
果然如我想的那样,阿双让我来是另有目的的,因为大三基本上没有课,大四也处于放松阶段,阿双让我来是要陪她逛街。
对于逛街我想只要是男生的都很敏感,别看女生平时像小兔子一样柔弱,逛起街来那可是连潜力都打开了,女生的爆发力是巨大的,一口气逛完三条半里地的街估计她们连眼睛也不眨一下。
没办法既然来了就奉陪到底吧,反正哥的这一身衣服还能凑合着陪她出门,我这一身360的服装可是花了我近一个月打临时工才挣来的,才刚刚穿了半个月,走在这繁华的商场应该不算寒酸了。
唯一的问题是,哥可是处男,这样和一个女生走在大街上让别人看到也不好,其实我倒无所谓,就是阿双这个美女让我好纠结。
仔细一想,反正我也不吃亏,有美女陪在身边亮瞎他们的眼睛,就一咬牙说:好,阿双,我陪你去。’’
出了小区后我们搭乘公车向目的地前进,因为是上班的高峰期所以公车上都已经人满为患。
我和阿双好不容易才挤上了车,车子开动了,因为商场在城市的另一边所以要等一会,在看看这满车的人头扭动,我低头一看发现一个扒手一只手正在扒一个女生的包,另一只手还在捏那个女生的屁股。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在这么多人面前居然又偷又摸,那女生好像也感觉出了不对劲,但是愣是忍着,看来这个女生也是保守一派了,既然你自己不动,那哥就英雄救美了,我对阿双小声说了几句,就艰难的移动了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