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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记录工作一贯都是非常优秀的,基本上可以跟证人的表述同步,而且我还会尽量的书写证人的原话,包括地方方言、土话等。
在记录证人证言时,我会让他们的证实内容尽可能的保持原貌,记录出他们的说话风格和习惯。
在这方面,我多年前已经养成了习惯,已经得到了证人和当事人无数次肯定,一般情况我调查的证人证言基本上都会保持原滋原味。
在他讲述案情时,我很少打岔,只是有不明白的地方问问,尽量不干扰村长的回忆。
当然,有时候证人在介绍案情时,也有说得比较远,拉得很开的时候,实际上这些根本与案件无关。
当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我会根据他介绍的案情情况,予以及时的引导,把他的话拉到主题上来。
通过了解,原来社长在县里有点关系,常常在社里欺负人,村上和乡上的干部都心知肚明,因此大家都给他几分面子,不好得罪他。
正是基于这些原因,那家人在地方上就更是胡作非为,仗势欺人,邻里乡亲对他们家评价也是很差,都不愿意跟他家人过多的打交道,有躲避之意。
据村长介绍,他与老赵家的纠纷是为了老赵家修整自己家里的包产地时,在地边除草时,社长家认为老赵家挖伤了他家的土地,对老赵大骂,老赵回敬了一句话,社长的儿子就仗势欺人,对老赵大打出手。
老赵人很老实,身体差,对于社长的儿子根本没有还手之力,就是老赵有还手之力,其实他也不敢还手的。
所以,老赵只好任由别人打,没有还手。实在打忙了,老赵就喊打死人。
群众听到老赵的呼救声,就过来看热闹,发现社长的儿子在打老赵,村民一边劝阻,一边通知村长来劝架,但是没有人敢上前去扯架,只是在口头上劝解。
村长听到群众反映,马上前来制止。当村长来了之后,社长的儿子才住手。
这时候老赵头面部已经被打伤了,头上被打成几道口子,鲜血直流,面部红肿,衣服也被撕烂。
村民们对社长的儿子是敢怒不敢言,都劝老赵自己回家去洗洗算了,以后不要招惹他就是了。
村长觉得老赵太吃亏了,加上眼看老赵身上有伤,还在流血,就叫他去乡卫生院去包扎、验伤,并先行自己垫钱治疗,等到治疗好了再行调解处理。
在村长的安排下,后来老赵去乡卫生院验了伤,并住进了乡卫生院进行治疗。
为了治疗,老赵花去一千多元,社长家没有任何一个人到卫生院去看望过他,对此不理不睬。
出院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老赵找到了检察院的司法鉴定科,请检察院对自己的伤情进行了鉴定。
老赵经鉴定,他的伤害程度达到了轻伤标准,社长的儿子涉嫌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轻伤罪)。
村上多次组织双方调解,社长和他儿子根本不予配合,因此几次调解都不成功。
于是,村上又介绍到乡上调解,乡上调解了几次,还是没有进展,建议找派出所。
老赵拿着自己被打伤的照片和验伤报告、鉴定结论,村上和乡上的介绍信到派出所要求解决。
派出所的一听老赵是在告社长的儿子,就直接告诉他可能调解不会有结果,并且告诉他社长有亲戚在县里,派出所也不好过分对他怎么处理,建议老赵直接向法院起诉。
老赵觉得打官司麻烦,既然他们家里有亲戚在县里,就算打官司也不一定会告得赢,请求派出所调解试试看。
果然,派出所调解,社长的儿子还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最多承认赔老赵200元钱,否者拉倒。那嚣张的样子,派出所的同志都很讨厌。
最后,派出所真没有处理下来。
不过,按照法律规定,派出所这个时候完全可以对社长的儿子进行依法处理的。可是,他们并没有这样做。
但是,他们还是比较同情老赵,所以派出所的人也帮忙给老赵出主意,让他到法院去告社长的儿子,让他提出刑事自诉,要求追究社长儿子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
可是,老赵是一个老实巴交的人,根本没有打过官司,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这个时候,老赵的妻哥才找到我的。
我接受案件后,在走访了村、社干部和群众后,认为社长的儿子已经把老赵打成轻伤,依法已经构成犯罪,老赵有权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于是,我做为老赵的代理人,就给他起草了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诉状,让他去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可是,县法院说这种自诉案件要找当地的区法庭,县里是不得受理的。
那个时候,我们当地还没有实施撤区并乡建镇的,在县政府的治下,还实行区公所管制,区公所下面才是乡镇人民政府。
在每一个区公所范围内都设立了一个派出法庭,管辖辖区的案件。这些派出法庭,一般管辖经济、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
县法院不受理,老赵又从县里跑到区上,找到法庭的庭长,提交了法律文书,说明的案件情况,要求立案。
庭长接过诉状看了后觉得这个社长的儿子真的有点过分,既然已经是轻伤了,就该依法处理,给他点颜色看看,因此很爽快的受理了老赵的起诉。
可是,诉讼的文书提交到法庭之后,老赵一等再等,就是没有任何消息。
在久等都没有消息的情况下,老赵就去催促法庭。每次老赵一去,庭长都说快了快了,叫他莫着急。
可是,老赵一回来还是迟迟没有消息。
于是,我又前去找庭长,庭长告诉我说这个案件压力大,早知道就不该受理了,让我劝老赵撤诉算了。
听到庭长这么说,我有点不相信他会这么说。
我问庭长,到底是什么压力,能够干扰法庭审理案件?又问人民法庭不能为老百姓伸张正义还叫什么人民法庭呢?我很认真的把我在老赵那里调查知道的情况以及老赵的家庭情况告诉了庭长,希望他能帮助一下老赵。
庭长说,这件事不好办,有点麻烦,看能不能调解。他让我先回去,等候通知。没办法,我只好等通知了。
后来,又等了很久,可是法庭还是没有消息。
老赵为了尽快有一个结果,把家里出产的土特产给庭长背了一大筐,庭长也没有拒绝,理所当然的笑纳了。
收了老赵的礼物后,庭长组织双方协商过一次,但是他要求老赵不要通知我,只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
结果,在调解时社长的儿子趾高气昂的,没有任何协商余地,法庭见对方态度坚强,也就没有继续调解了。
第113章 再次起诉()
第113章再次起诉
由于立案时老赵交了500元诉讼费,庭长认为坚持打官司还不如撤诉,还可以退回一半的诉讼费,还可以减少一些负担。
所以,劝说老赵撤回起诉,叫他不要打官司了。
老赵的亲友见立案这么长时间都没有处理好,认为这个官司肯定打不赢,都说社长家里关系太硬了,都同意撤诉。
在没有与我商量的情况下,老赵在亲友的陪同下到法庭递交了撤诉申请,撤回了起诉,并退回了250元钱。
办理了这些后,老赵都没有通知我,我对这些根本不知情,我还在等法庭开庭通知。
老赵撤诉后,差不多二十天过去了,老赵突然来找我,他跟我说已经到法院撤回了起诉,并退回了一半的诉讼费。
老赵哭丧着脸告诉我,本来以为这件事撤诉了就这样算了,没有想到一撤诉,社长的儿子又来找老赵的麻烦,辱骂老赵及其家人,还打伤了老赵的儿子。
老赵向我哭诉,埋怨自己撤诉时没有告诉我,埋怨自己家里太穷,埋怨自己没有亲戚朋友当官,埋怨自己没有文化,埋怨这个社会太不公平。
他请我无论如何都要给他想想办法,不能任由社长的儿子经常欺负他,他希望我再次帮助他继续打这个官司。
我听完老赵的诉说,十分气愤,埋怨他为什么撤诉居然不通知我。
老赵说,当时法庭通知去调解,明确要求不要通知代理人,法庭说他们直接对当事人双方组织调解,不需要代理人参加。
老赵不敢得罪法庭的庭长,所以就按照法庭的要求,没有通知我,只是叫上了几个亲戚到了法庭,参加法庭的调解。
好打抱不平的性格促使我一心想帮助老赵,希望恶人得到应有的处罚。
听老赵这么一说,我忍不住还是想帮助他。只不过,之前他曾经给我办理了委托手续,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缴纳了代理费,这次我就没有让他再签合同,重复交纳代理费了。
于是,我又给老赵写了控告书,并带他到公安局、检察院、人民法院递交,这些部门都说这是一个轻微刑事案件,让我们还是回去找区法庭,说他们不会受理。
无奈,我又重新写好诉状,与老赵一同到法庭要求立案。
到了法庭,庭长见我和老赵又一起去了,心里很不高兴,认为我在挑起讼端,把我狠狠的批评了一通。
不但如此,这个庭长连我们递交的诉状他接都不接,看都不看一眼,直接回答我们说:“赵xx,你已经自愿撤诉了还来打啥子官司嘛?我当了几十年的法官还没有看到哪个撤了诉又来打官司的。你以为法庭是你们家里开的哟?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啊?哪里有这么容易?这个案子,既然你已经撤诉了,我们就不会再受理了。”
我听庭长这么一说,就知道再立案有点难了,但是又不敢轻易得罪他,否则更麻烦。
于是我对他说:“庭长,老赵的确很可怜的,本以为按照你的劝说撤诉算了,可是回去后社长的儿子又辱骂他,还把他儿子打伤了,你不给他做主,他就真实没有办法了。我们求求你,你就帮帮老赵这个老实人吧!”
虽然我在求他,但是还是他说,我是不会再受理这个案子的,哪个说的撤了诉还可以再来起诉,你就去找哪个。
他还说,你们当律师(一般情况下,大家都爱把基层法律工作者也称为律师)的就想别人打官司才有收入,老爱劝人打官司。但是,法庭跟你们不一样,法庭是人民的法庭,不得这么随意。
我一听,很不高兴。我就对他说,你当了几十年的法官没有看到撤了诉又来起诉的,并不一定就不可以再来起诉了,这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你怎么不受理呢?
接着,我又说老赵撤诉也是你建议的,他也不想没事找事。可是他撤诉了,听了你的话,回去还是受人欺负,他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啊?谁也不愿意打官司,这是劳命伤财的事情,那个会无缘无故的打什么官司嘛。
我一边说,我一边翻开书上的有关规定给他看,我说法律有规定的,这种情况下,撤了诉是还可以继续起诉的,你就可伶一下老赵吧。要是法庭都不管他,他真是没有办法了。
他哪里会看罗,根本不管我们怎么说,就是不同意立案。我们再说,他根本就不予理睬了。
庭长不同意立案,我们又只好回到县法院,找到县法院立案庭。可是,我们到了县法院立案庭,立案庭的说这个案件不该他们管辖,应该由区法庭管辖,庭长是那个法庭当家的,他不同意立案我们也没有办法。
我说,区法庭是县法院的基层派出法庭,是你们的下属单位,你们要求他立案,他应该会立案的。
立案庭的说,这个我们也拿他没有办法,他是部队回来的,毛主席接见过两次,有点倚老卖老,我们管不了他,就是院长对他也要敬三分。
他们还说,如果是其他法庭,或许还好办点,我们打个电话问问,也许就可以立案。但是,这个地方真的不好办。
在县法院,我们反复交涉都没有结果,他们就是不愿意帮我们的忙,不给我们联系区法庭。
我和老赵没有办法,又来到县政法委。
政法委的听了我们的反映,认为庭长应该立案,他不立案县法院也该受理,不管这个社长有什么背景,案件还是该依法处理,总不至于他有背景,有后台案件就不处理了。
于是,政法委的同志给县法院立案庭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们我们去政法委反映的情况,他们认为我们说得有理有据,撤诉后有法律规定,还是可以再行起诉的,要求他们责成区法庭立案。
县法院听说我们到政法委去了,就答应让我们先过去,帮我们跟区法庭庭长说说,督促区法庭立案受理。
听说县法院愿意给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