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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他们也怀疑过是不是晓华姐姐家有什么亲戚在县里,但是如果有这一门亲戚,不会得这么久了自己居然不知道啊?
不管怎样,既然她已经到县妇联去了,他们父子二人又都分别收到了来历不明的信件,强子的老汉儿心里比较担心。
他不希望家丑外扬,更不希望为了这个事情影响强子的前途,当然他还不希望为了这个事情影响到自己。
所以,当晓华姐姐提出要求自己去接她的时候他才会爽快的答应了,要是不在这个特殊时机,他是不会答应的。
强子与他老汉儿来到晓华姐姐的娘家,强子和他老汉儿都主动给晓华姐姐赔礼道歉,请求她原谅,希望晓华姐姐尽快回家。
强子的老汉儿是一个大男子主义思想非常严重的人,加上又是镇长,几乎从来没有在他人面前低声下气过,更不要说主动上门赔礼道歉。
这次,强子的老汉儿能够主动到晓华姐姐的娘家来,已经非常不错了,这算是很看得起自己了。
晓华姐姐对此非常高兴,她也知道自己应该借这个机会下台了,该回家了。
而且,我也跟晓华姐姐特别交代过,一定要抓住机会下台,不能过于的抬杠,要自己掌握分寸和时机。
还有,她离开家也这么长时间了,不然孩子在家里找不到母亲一定会不习惯的,说不定已经哭了很多次了。
再说,既然强子答应了自己的条件,说明在他心目中还是有自己的,她对此也感到很满意。
她相信,这不仅仅是强子为了应付她,而是强子还没有想不要她,还不想离婚,也没有到非要离婚那一步,说明强子还是算有情有义的男人。
于是,在家人的劝说之下,她跟着强子回到了家里。
确实,晓华姐姐回家后强子对她很好了,也同意将她和孩子接到县城,住到派出所的寝室里了。
当然,镇长经过这些之后,对晓华姐姐态度也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弯儿,再也不像从前那样对待她了。
不但在晓华姐姐的娘家镇长专程给这个儿媳赔礼道歉,而且回家后他再次向晓华姐姐赔礼道歉,说自己太冲动了,有失体统,请晓华姐姐不要计较。
后来,晓华姐姐真的就跟强子住进了县城,夫妻二人生活的非常幸福,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
当然,强子和兰兰还是有往来,只是没有以前那样频繁。虽然,晓华姐姐都知道,但是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视而不见。
这样一来,她没有过多的干涉强子的私生活,强子反而觉得对不起她,居然一直怀着歉意的对待晓华姐姐。
再后来,强子在县城购买了住房,他们有了自己的住房,生活就越来越好了。
渐渐的孩子长大了,晓华姐姐跟强子的关系也慢慢的恢复到了从前一样,他跟兰兰的关系依然保持着藕断丝连的联系。
晓华姐姐知道这个社会,男人在外面很多时候为了撑面子,不得不有一个老婆之外的女人,而且这个女人还需要是拿得出手的,不能上不得台面。
所以,她很理解强子,也知道很多地方强子不适合带着自己,需要兰兰跟他撑门面,她也看得非常开。
几年后,强子从水上派出所调到另外一个单位,担任局长职务,晓华姐姐在这方面给了他很大的支持,强子看在眼中记在心里,十分感激她。
在相处之中,强子慢慢的将自己如何认识兰兰,如何跟她建立的联系,又是为何喜欢上兰兰的,一五一十的给晓华姐姐讲了出来,对自己的过去做过深刻的检讨,希望晓华姐姐对她消除怨恨,不计前嫌。
实际上,晓华姐姐对这些早就掌握得一清二楚,也就根本没有记恨强子了。
当然,她知道兰兰并不是像其她的女人一样,并不是要跟自己争夺男人,也不是诚心要破坏别人的家庭,所以对她也没有太多的怨言。
除了他跟兰兰之间的事情,他还将那些年跟兰兰关系火热的时候,关于那个照片的事情、以及如何以牙还牙收拾那个副所长的前因后果都向晓华姐姐说了。
只是,他还告诉晓华姐姐,他一直弄不明白的是,当年自己跟兰兰之间发展很紧密的时刻,他老汉儿对晓华姐姐大骂之后,怎么县里的有关人员就这么快知道了,而且还知道他和他老汉儿的很多事情?
不但如此,他还将自己收到一封神秘的来信,自己的老汉儿也收到一封神秘的来信这个事情全部告诉了晓华姐姐。
强子坦诚,正是那封神秘来信,帮助自己找到了目标,给自己敲了一记警钟,没有在堕落的边缘继续堕落。
他说,要不是那封神秘的来信,或许他真的就找不到北了,不但会失去家庭,还会让自己的前途尽毁。
他告诉晓华姐姐,自己后来多次冷静的想了又想,觉得还是应该感谢那封神秘的来信,也非常感激给自己写信的那个人。他认为,要不然自己现在不知道是一个什么样子,哪里有今天。
强子还对晓华姐姐说,不但自己全靠那封神秘的信件警告,而且自己的老汉儿也收到同样的一封神秘的信件。
他告诉晓华姐姐说,那个人好像对自己家庭非常了解,对他老汉儿也非常了解,还知道自己跟兰兰的事情,不但在心中指责他们父子,还警告他们父子。
他说,他老汉儿基本上也是收到这封神秘的信件后发生了较大的转变,改变了自己的工作方式、生活方式,以及对自己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都认认真真的进行了检讨。
他告诉晓华姐姐,他老汉儿曾经告诉他说,这个神秘人写的神秘信件对他是一个很好的帮助,起到了非同小可的批评教育作用,让自己头脑一下子变得清醒了,否则自己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因此他从内心的感激这个人。
当然,对于这个事情,晓华姐姐没有告诉他事情的真相。因为,我曾经告诉他,这个事情是绝对不能说的,一旦泄露了,或许她在家里的地位就会不保。
因为,这样的事情我非常清楚,他的保密工作做得好,价值非常大。如果,保密工作做不好,反而会适得其反。
对于帮助晓华姐姐的这个事情,我一直都很自豪,感觉非常成功,整个事件几乎都是按照我的预料发展的。
想到自己当年还是一个毛头小伙子,居然会有这样的才智,能够帮助到晓华姐姐,让她重新找到了幸福,巩固了在家庭中的地位,觉得非常有成就感。
前几年,我再次见到晓华姐姐,她已经年过五十,孩子都已经成家。她告诉我,要是没有我当年的帮助,她这辈子的日子不知道会是怎样。
所以,她说非常的感激我,会记我一辈子的。
第104章 千里马巧遇伯乐()
第104章千里马巧遇伯乐
人生就是这样,有些事情一辈子不能说,不说或许就会一辈子幸福,说了或许就会后悔一辈子。
晓华姐姐的经历更加确信了我的认识,让我对自己的认识深信不疑,那就是不该说的绝对不能说,否则只能自食其果。
我当年用这个办法帮助晓华姐姐重拾幸福后,当初我自己并不知道这个方法是否管用,还是后来很久了才知道这样做还是比较有用的。
除了她之外,我还有一个老乡,一心想跟某局局长千金谈恋爱、结婚,他深爱着这个局长千金。
可是,局长却坚决不同意自己的女儿跟我这个老乡交往,采用了不少的手段为难我这个老乡。
后来,我这个老乡在压力之下想放弃这个女人,可是这个女人以死相逼。
为了帮助这个老乡,我在了解详情之后,也用第三人的身份,匿名给那个局长千金写了一封言真意切的劝解信。
不过,这个事情的见效比较快,很快我就知道了结果,我的这个老乡后来虽然没有娶局长千金做老婆,但是他们却成为了非常好的亲密朋友。
以至于,在后来我的律师工作生涯里,我用这样的方法化解和很多这样的矛盾,将非常尖锐矛盾中的双方,不知不觉的用匿名信件的方式帮助他们化解了。
从某种角度上来讲,这未尝不是一个值得探索的工作方法,只是使用这个方法需要一定的技巧和高度的保密,运用一定要掌握好言辞,要用这种书面的方式化解矛盾实际上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不是每一个人,每一个纠纷都适用的。
庆幸的是,几乎我觉得可以这样做的案例中,只要我这样去做,基本上都会收到满意的效果的。
用这样的方法化解当事人双方的矛盾,使他们化干戈为玉帛,虽然最多收取一点咨询、代书费,很多时候或许一分钱也收不到,但是感觉帮助他们化解了矛盾纠纷,让他们重新言归于好或者不计前嫌,这也是功德一件。
因此,每当看到我这样帮助过的人开心、幸福的生活,我心里就会感觉到无比的高兴和自豪。
不过,这样的去帮助别人,虽然可以算是功德,但是却不能养家糊口。要养家糊口,还得花一番功夫的。
由于当时我的年龄不大,有点人微言轻的情形,我的一些认识和观点,并不是都能够的到人们的信任和支持。
因此,当年我的处境非常艰难,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
但是,我是一个从来就不会向生活低头的人,不相信自己的命运自己做不了主。
有了阿贵的一些宣传,加上晓华姐姐的求助,我对自己越来越有了信心,我坚信只要自己努力,不轻易放弃,自己一定会成功的。
在那种非常艰难的日子里,我痛苦的煎熬着。
我很自豪,我很坚强,我很坚持。如果,没有当年的坚持,没有当年的执着,没有当年的倔强,绝对没有今天的我!
现在回想起过去,眼泪又在眼眶徘徊了。
那种感觉,只有我自己最清楚。
那个时候,我得不到亲戚朋友的信任和支持,得不到老师的帮助,反而经常受到排挤。
先是老师的表弟的出现,后来是老师的外侄儿的出现,后来是阿贵。
他们三个人的出现带给了我不同的结果,让我看到了不同的世界,使我对人生有了不同的认识和体会。
当然,这三个人也影响着我的一生,包括现在我对那些痛苦的经历还一直历历在目,耿耿于怀!
晓华姐姐找我的时候,已经是阿贵出现后,他已经对我的职业有了小范围的宣传,加上晓华姐姐的求助,更加增强了我的信心和勇气。
晓华姐姐的出现,说明至少已经开始有人相信我,求助于我了,这确实对我鼓舞很大。
应该是89年闹学潮那年我初中毕业,90年在另一个地方复习半年,91年到一个机械厂参工。
91年、92年是我学律师时最艰苦的时间。
大概是91年下半年开始学律师,92年上半年离开老师独立闯荡。那个时候,我得不到任何的支持和帮助,经常是有了上顿,没有下顿,饱一餐,饿一餐,冷暖自知。
不过,对老师来说我还是有一点价值的,在他外出的时候一般还是会让我到他家里去照看,帮忙待人接物的。
也正是在这样的时候,我接到律师生涯的第一个案件,接受了人生的第一次委托代理。
我从事律师业务,应该说我从事法律服务的第一个案件,对我来说肯定是终身难忘的。
难忘之处并不是在于这是我代理的第一个案件,而是在于这个案件委托的时候正是我度日如年,非常痛苦的时候。
当时,我接受这个案件的委托,收到几百块钱,正是这几百块钱,让我度过了很长一段时间。
当然,这个案件中出现的不少让我意想不到的事情,也是我对这个案件难忘的有一个重要因素。
我接受这个案件的代理完全是偶然,当然这也是与介绍案件的人有缘。
如果说“千里马常有,伯乐难求”的话,那我就算是一匹千里马,介绍人就是伯乐了。
我们知道千里马和伯乐的关系,是发现的关系,也是信赖的关系。
我们常以千里马来比喻人才,伯乐则是知人善任的人。
一般来说,我们说的千里马有的是才能、有技术、有思想的人,很多人在一些方面都有独特的天赋。
但是,真正成就了的千里马总归是少数。
为什么这么多的千里马不能成就呢?那就是,他们没有遇见真正的伯乐。
而对于我来说,我算很幸运、很幸运的一个了。
因此,对于能够慧眼识英雄,发现并培养我这一匹千里马的伯乐,我也会记住他一辈子。
因为,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