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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我也知道朗读时锻炼口才的最好方法,即便通过自己的努力,老师实在不愿意接受我这个徒弟,至少我还可以锻炼一下口才。
按照老师的要求,回家后通过认真的系统的学习,一周后就自个儿到老师家里去了。可以说,这次我一个人去是满怀信心和希望,信心十足的。
因为,自从与老师见过面后,我当律师的愿望更强烈了,而且通过见面,我感觉自己完全可以成为一名优秀律师的。我相信自己一定有这个实力,更相信老师会接收我这个徒弟的。
当然,我自己当时也根本没有想到自己的律师之路会走的这么艰难、这么漫长、这么辛苦,一切我都想得太简单、太轻松了。
第二次见面,感觉亲切多了,和老师之间的谈话也没有那么拘束了。见面后,经过老师的考核,我终于通过了,他同意带我这个徒弟。
当时的心情,别提有多高兴了,很想立即告诉晓君和母亲,遗憾的是当时通讯很不发达,没有这个条件。
最后,老师要求我住在他家里,说是方便我学习。
我回家后,把老师愿意收留我的好消息告诉了母亲,并写信得到父亲的同意,我一个月后到了县城,住进了老师家里。
说实话,当时根本不知道应该怎么学律师,本以为我到了老师家里,他会在办理案件时带我一同前往,心里非常高兴,急切的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
然而,我到老师家里去后,他并没有带我一同办案,而是安排我给他家里买菜、做饭、打扫卫生和辅导他的儿子,老师告诉我要学律师,必须先学会待人接客,为人处事,他说这是基本功,要学律师就必须从这些基本功学起。
当时,对老师的这些认识和安排很不高兴,不太赞同老师的说法,只是没有办法,又不敢拒绝。现在,回过头去看看自己走过的路,再回想起之前老师说的话,这才感觉老师当初的说法非常正确,很有道理。
说实在话,我从事律师这个职业也有些年了,我也带过不少的大学生、研究生做我的学生、助理,我用我的亲身经历告诉他们,要做律师就必要先做好这些基本功,一些小青年还不以为然呢。
实事求是的说,那个时候在老师家里的经历对我后来从事律师执业和带实习律师有很大的帮助。我在老师家里呆的那段时间确实学到很多东西,虽然那些都是非律师执业、法律方面的东西,但是可以说终生受用。
记得,第一个月老师只是让我看书,背法律条款。莫说,这样还真有效,我还真的记下了很多的法律条款,老师有时忘记了,用不着查找,我就可以直接给他说出来。我的记忆力和刻苦劲,老师是从来没有什么说的。
对于我的记忆力和刻苦的劲头,我自己很有信心,我也很自豪。我深知,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没有什么成就可以不用吃苦的,也没有不吃苦就可以换来大的成就的。
这个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也没有不劳而获。这些道理,我一直都没有怀疑过。因此,在老师家里学习的那段时间我收获真的是非常多的。
只是在生活上,老师十分挑剔。加上,他爱人在乡里某工商所工作,只有每周周末才能回来一家人团聚。
一段时间后,我发现他的儿子很怕他,他与爱人也不和,关系很紧张,隐约感觉到一丝不祥的预兆。
有一次,老师的爱人周末又回来了,因为怀疑老师外面有女人,他们大吵了一架,并有肢体上的冲突,他儿子只好在一边哭,我只好两边劝。
最后,他们因为感情不和,还是离婚了。
对于老师的感情生活,我一直是捉摸不透的,感觉有点与众不同,好像他不太贪恋女色,也好像他还是与一些女人关系暧昧,总之这个问题我没有搞明白,也没有必要搞明白。
虽然,我听到很多关于老师与女人的故事,但是这些都是传言,我自己没有亲眼所见,根本无法相信。再说,很多时候,很多事情,自己亲眼所见的东西都不一定是真实的,更何况这还是传言呢?
我作为老师的学生,对于这样的事情我本就不应该多言多语的,我应该维护老师的形象,所以,凡是有人在我面前提起这些事情我都极力为老师辩解,证实老师的清白。
或许,正是这些原因,老师的个性有点古怪,说变就变。有时挑剔得让人难以接受。比如,煮面条时,多煮点他要说浪费,少煮点他说不够吃,煮久点他说软了,少煮一会他说吃了对胃肠不好,放多一点盐,他说咸了不好吃,少放点盐他又说没有味道……
有一段时间,弄得我差点放弃学习的念头。还好,我是一个坚持的人,不会轻易放弃。
或许,正是因为我是这样的老师教育出来的学生,我的家人都说我跟老师的性格脾气非常像,很多时候的脾气怪得不太近乎人情。
实际上,这个问题我自己也有所察觉,还一直在提醒自己改正呢。
我有一个网友,写过一本书《态度决定一切》,之前并不知道这本书是他写的。后来,有一次我在看守所会见一个被告,当事人的亲人去给他送衣物,他们在看守所看了一本书,走的时候忘记还回书架,带了出来被我发现,才知道这书是我一个网友写的,就收藏起来了。
这个网友在书上说态度决定一切,在各方面条件一样的情况下,有什么样的心态,会直接影响一个人的前程。我很相信他的这个说法和结论,我支持态度决定一切的断言。
正是有了这样的态度,所以我必须要坚强、坚持、进取,无论如何也必须继续实践自己的律师梦想。
因此,即使老师的性格古怪、善变,捉摸不透,但是我还是坚持下来了。
慢慢的,我摸索着老师的性格和脾气,研究、分析他的心情变化的情况,进行相关总结,寻找他易于接近的地方。
终于,我找到了尽量少挨批评的办法,这些办法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
正因为如此,我的家人、身边的人都觉得我是得到了老师的真传,包括老师的刁专古怪性格和暴躁的脾气几乎我都照搬了回来,在我的身上已经完全可以看到老师的影子了。
在跟老师相处中,凡事我都先问问他,尽量多尊求老师的意见,多汇报、多请示,尽量让老师自己做决断。
在生活上,老师让我给他煮面条时,我一般是把水烧开,放面条、调料等,都让他亲自来,并说出我的顾虑。
第27章 偷师学艺()
第27章偷师学艺
通过加强交流,老师对我也就没开始那么苛刻了。反而,通过我们的交流,我还真的学到不少生活上的知识。
通过我在老师身边的体会和感受,我非常相信严师出高徒的说法,所以我在培养青年律师的时候,对他们也是非常严格地,有的时候甚至达到了苛刻的程度。
在后来我的工作中,我觉得经历的这些同样对我帮助不小,让我养成了及时沟通、交流的好习惯,养成了事事请示汇报的好习惯。
在当时,我或许不能正确认识、理解老师为何要如此对我,我也有一些怨恨。
后来,我看过《感谢折磨你的人》那本书后,我开始正确认识了老师对我的态度,也许当时其实他是故意在折磨我、锻炼我的意志,磨砺我的性格。
现在回想起来,要是没有老师当初的那种教育方法,或许也就没有今天我的成就。
不过,那时我根本无法认识到这些,反而感觉好像不是在跟他学习律师,而成为了他家里的免费的家佣。
这种想法我当时的确是有的,也多次在想这个问题,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坚持到最后,也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一个头。
我一时间有了怨言,但是却不敢提出来。
有一次,我趁他高兴,就试着问他,可不可以在办案时带着我一起去,他说我还没有到那个程度,还是让我背诵法律条款,等待他的安排。
当然,后来我也才知道实际上那个时候律师制度刚刚恢复不久,我国还很缺乏律师人才。很多律师都是从其他岗位上调来的,律师执业的机构当时也不叫律师事务所,而是叫法律顾问处,基本上属于官办机构。
而钱老师因为有在部队当侦察连连长和在公安局工作的背景,所以司法局就安排他当了律师。我去到他家里的那个时候,实际上他也刚从事律师工作不久,换句话说,实际上当时他自己也不知道应该怎样教我。
20几年前,律师还算不上一个职业,只能叫做律师工作。
当时,我对律师工作知道的也非常少,不知道律师是怎样工作的,因此非常急切的想出去跟老师跑跑,看看能不能学到一些货真价实的东西,可是我提出这个要求后,没有得到老师的许可。
为了实现能跟老师出去的愿望,我主动提出设置条件,达到了就可以跟他一起参与办案。在我的再三要求下,老师同意了我的要求,不过,需要背诵的东西却不少。
为了能早日跟老师一起出去跑,我狠下心努力背诵。
记得,冬天的早上我趁起床煮饭时,就把书放在煮饭的锅盖上,手放在书和锅盖之间,背一页翻一页,十分用功。
很快,我的条件达到了,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老师还是不同意带我,我也不好过于要求,只好耐心的等待。
当时,除了让我背诵法律条文外,老师还强迫我练字写字,要求我的字迹必须工整。确实,老师写得一手好字,很多人想要达到他写字的水平还是有一段距离的。
我也知道写一手好字对自己也是一种提升,既然老师布置了,我也只好照做。嘿,不要说专门练习写字的效果就是不一样,在跟老师的那段时间我的字确实写得好了很多,有很大的进步,得到了老师和很多熟知的人认可。
不过,成天练习写字和背诵法律条文还是非常枯燥无味的,我非常急切的希望有机会跟老师出去跑跑。我也知道,不拿出点成绩,不努力,老师是不会轻易同意带着我出去的。所以,即使老师不同意带我出去,我还是没有放弃学习,该背的法律条文我继续背诵,该练习写字的时候我练习写字,从来没有松懈过。
记得有句话说:“一勤天下无难事”,都说成功的触角,一定是先落在勤奋者的脸颊上的。我希望自己成为一名成功的律师,那么就必须要勤奋,没有不劳而获的的,我深深知道这个道理。
勤奋是成功的催化剂。齐格勒曾经说:“如果你能够尽到自己的本分,尽力完成自己应该做的事情,那么总有一天,你能够随心所欲地从事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当然,从来不努力的做好自己的工作,那么是很难达到成功的巅峰的。
所以,我认为我现在做的努力,就是在尽力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我的努力不可能白费,我的努力一定是有回报的。
退万一步讲,即使老师以后根本不会带我出去,我背诵的法律条文,以及把字练习好了,真正获得收益的还是我自己。我想,既然有老师的指导,我就的按照老师的要求一步一步的来,先打好基础再说。既然老师要这样安排和布置,那就一定有他的道理。
我深知,成功=机遇+勤奋+社会关系,我也深知,自己没有很好的机遇,自己的社会关系也根本无法帮助自己实现律师梦想,那么我只有勤奋,不断的努力才会更容易实现梦想,走向成功。我把法律条文的背诵和练习写字当成是修房造屋的打地基,我认为地基越是牢固,建筑的质量就会越好。
我坚信,我的付出一定会有所收获的,我的勤奋不会白白付出的。
果然,过了一段时间,老师开始让我看他办理案件起草的一些法律文书,写废了的让我帮忙处理。
有时候,他时间忙,来不及处理一些废旧法律文书,老师就让我处理。
实际上,处理也很简单,其实就是用一个盆子,点火烧了。
我自己告诉自己,机会来了。至少,以前不容易看到老师的法律文书,这下子有机会了。
老师告诉我,在办理案件中的任何只言片语都是非常保密的,就是使用过后的废纸也不能随便乱扔,一定要马上处理掉,否则一不小心泄露了案件秘密,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每次老师让我处理的法律文书都得亲自看见我粉碎了,点火烧了他才放心。就从这一点上,也不难看出老师是多么的谨小慎微,从来不会有半点马虎。
也正是基于这些原因,对案件的高度保密原则,我从一开始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