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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那时康斯坦丁的承诺还很廉价,谁也没放在心上。
这不是谁看不起谁的意思,承诺么,在某些人眼里是廉价到不能再廉价的东西,但这是一清二白的康斯坦丁最值钱的东西,男人一诺,重如千金。
而这个承诺,历史上也有一个响当当的名字,名叫——“千金之约”。
第175章 商人们(上)()
诺斯玛尔是一座商业十分繁华的都市,不同于赫顿玛尔建筑的纯白,它的建筑风格以灰白为主。因周边丘陵地带较多的缘故,哪个季节的阳光都无法全部直射到城内,从远处看,活像一块贵族餐桌上摆放的诱人的黑巧克力蛋糕。
但这丝毫不影响诺斯玛尔周边依附着许多呈带状的小村庄,诺斯玛尔的最高领导者——艾塞克斯伯爵对此依附不是特别赞同,因为每年都有村民去赫顿玛尔申请救援,议员们不得不让就近的诺斯玛尔施以援手。
说来也奇,不知道是物极必反这个道理还是什么,诺斯玛尔似乎用尽了这千里之内的繁华,依附它的村落不仅温饱难实,还屡次遭受盗贼的袭击。现在季节深秋将入冬,贫穷的康提尔村每年都是诺斯玛尔重点救济的对象。
没有哪个不长眼的盗贼团敢洗劫这一车队,倒不是他们知道这是救命的货物,而是护卫能力实在太强了。诺斯玛尔到康提尔村期间不乏有险境,盗贼们望着重重陷下泥土中的车轮而犯馋,可没有一个人敢出手。
那是一场豪华的救济会,报备公国后,长达近十里的马车络绎不绝的从诺斯玛尔正门中缓缓驶出,车上有着数不尽的粮食和过冬的棉衣。车队穿过过膝的草地,踏过泥泞崎岖的小路,在数十位第二阶冒险家的护卫下于傍晚抵达康提尔村。
这场救济会艾塞克斯伯爵抛去当天的公务,在最忠心的下属服侍下,亲自到场。他穿上了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镶着三条貂皮,戴上了表明爵位的冠冕。冠冕上有一镀金银圈,上沿饰有八个银球,走起路来叮咚作响。
这是伯爵参加重大场合佩戴的最高服饰,是庆典日的城内游行或者回贝尔玛尔述职觐见的礼仪,其余别的场合基本是不用穿的,因为来的人没有资格。但艾塞克斯伯爵明面上来看是抚恤民情,救济康提尔村,只有够级别的人才知道,那天是圣骑士阿帕奇的加冕仪式。一个圣骑士的加冕不值得如此兴师动众,即使他是一个天才,明眼人都能看出来他是抱着与两个圣者家族缔结友谊这一念头去的。
当然圣者家族的友谊没有那么容易结交,但艾塞克斯伯爵本就是能指望着与教团多一点好感,谁都不知道狼子野心的德洛斯帝国下次入侵是什么时候。公国名义上附属德洛斯,但革命军一直蠢蠢欲动,帝国也不打算安于现状,暗中策划下一次武力统一贝尔玛尔,作为称霸阿拉德大陆最有力的宣告。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像艾塞克斯这种枝繁叶茂的家族,留些后路总归是好的。
这只是诺斯玛尔近来发生的两件大事之一,另一件就是艾塞克斯伯爵请命最高委员会,剿灭日渐兴起的盗贼团——疯狂盗贼团。
当然这个提议被最高委员会否决了,理由是游散的盗贼团不足为患,真要是威胁到了诺斯玛尔的安全,自然会大量派遣护卫骑士团,剿灭盗匪。
护卫骑士团由最高委员会任命总团长,再由总团长选拔出各地的支团长。每个城市都会有一支护卫骑士团驻扎,维护着各地的治安。但数量实在是太少了,而且大多都为贵族子弟,战斗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艾塞克斯伯爵被这些如野草一般顽强的盗贼团弄得有些头痛,本是一片开明,怎么总有一粒沙子混进眼里?艾塞克斯伯爵并不是那种庸庸碌碌混吃等死的人,虽然是靠着艾塞克斯家族罔替的荣耀才接任此职,但他骨子里还没有完全被权利腐蚀,否则诺斯玛尔不会如此繁华,仅次于赫顿玛尔。
闲暇之余他总是对最高委员会有些无奈,其实每一个一心为公国的贵族对最高委员会都有些恨。
贝尔玛尔公国的统治者是斯卡迪女王,全名是斯卡迪巴洛亚玛尔。原为一个富商的女儿,后嫁给贝尔玛尔公国的王储成为王妃。
体弱多病的王储在婚后不久便离开了人世,之后斯卡迪凭借雷厉风行的执行力和刚柔并施的政治手段迅速拉拢了支持她的贵族,并成功继承了王位,成为贝尔玛尔公国的女王。当政期间,她的睿智与仁慈广受人民的拥戴,被誉为贝尔玛尔公国史上最英明的君主。
但这位英明的君主并不是拥有很大的权力,准确的来说君主的权利都是不容侵犯且至高无上的,形式上有任免议会委员、各地官员,召集、停止、解散委员会、批准法律及宣战议和的权利。
当然这只是理论上,或者说平民百姓的理解下。实际上实权一直掌控在最高委员会的手中,最高委员会由三名核心委员组成,他们才是公国真正的领导人,本意钳制君主权利过大的天枰完全倾斜,双方的角色互换了起来。这也不能怪斯卡迪女王,毕竟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很多年了。
一个国家的繁荣强大取决于他的君主,贝尔玛尔公国正好相反。就拿最近的一次来说,阿拉德历986年,经过公国最高委员会投票决定并入德洛斯帝国,成为其附属国。随后,公国接受了二十年的帝国统辖。
这是多么不能容忍的事?是多么屈辱?可三名议员就这么做了,做的很彻底,不容置喙。
寻常商人们可不敢谈论这种事,比起这种谈之变色的事,他们更喜欢一些比较热门口口相传的故事,比如那次救济会。
“我跟你们说,这次伯爵大人真是下了血本啊,不仅雇佣了十数位能飞檐走壁的冒险家,还出动了骑士团!”那个穿着白色袍子随意靠在一棵树下的商人有些激动,喘息一下继续开口:“那些盗贼闻风丧胆,连出现都是没敢出现,得益于此,我们这次才能这么顺利。”
康斯坦丁站在一棵树上,看到几个随意围着纱巾着白服的人群聚集侃侃而谈,喝着优质的红茶,背着精致的包裹,暂时确定了他们的身份。跟菲特赞猜的一致,应该是行脚商人。但她很好奇,没看到长长的护卫队,没看到沉重的货物,有些好奇,“咦”了一声。
他不知道康提尔村的救济会,所以好奇这些商人们如此胆大,赫顿玛尔外的治安可不好,盗贼们不敢招惹行走的冒险家,这些商人可是他们眼中的大肥羊,哪有商人敢不带护卫就出行呢?
第176章 商人们(下)()
那声轻咦很轻,但还是被一位耳尖的商人听到了,瞬间绷紧了身子,抽出腰刀,还有几位拾起了被过膝青草掩盖的弓箭,对准了声音的来源,大喝一声:“谁在那里!”
商人们动作十分警觉,说是训练有素都不为过,只有一点风吹草动他们就瞬间警觉起来,想来不带护卫也是有几分自信在心里的。不过提到商人,让康斯坦丁又想起了他在艾尔文防线见过的那些商人们,虽然都是商人,但警觉程度和胆量只是有天壤之别。
虽然看来赌注是自己输了,康斯坦丁这样想着,但他只是为了见证那场旅途中无聊场景而做出的一个无聊赌注的输赢,虽然输赢对他来说不是特别重要,但总归不能让人误会他是拦路打劫的啊!
拦路打劫的事他没做过,但拦路打劫的贼人他倒是杀过不少。
但总归来说还是康斯坦丁没想到那些商人如此警觉,为了消除误会,他只能尴尬地从一棵树上跳下,动作轻盈,就像一只掠水的燕子出现,举起双手以示自己毫无敌意,说道:“各位,我并没有恶意,只是路过。”
荒郊野岭的,哪有人会相信他的空口无凭,商人们依旧警觉着,康斯坦丁也只能尴尬站着,气氛有些凝固。
“小心!”
康斯坦丁出言提醒,望向了商人们背后的一片草丛。但商人们以为是他的疑兵之计,哪里肯向后望去,依旧死死地盯着他。
那些商人看不到,一心直警觉着康斯坦丁的他们哪里知道在他们背后的树林里,已经有一群小批的哥布林正在逼近他们,领头的是曾经在艾尔文防线有着领主之名的投掷哥布林。当然在偌大的格兰之森里这只投掷哥布林只能是一个领主下的小小头目,甚至连头目都算不上,但杀死这一群没有初识过的商人们还是简简单单的。
拜托,为什么我总能碰上这些奇怪的事?
康斯坦丁决定应该出手。
他现在可不是初境的冒险家了,他已经属于正式的气功师了,即使是放在以前那些差点杀死他的哥布林群一起蜂拥而上他都不会在意,何况是这些根本没有组织可言的零散哥布林?
康斯坦丁心想正好趁着这个机会洗清自己的嫌疑吧。
一道闪电!当然不是真有一道闪电落下,落雷凯诺已死,天气又放晴,这里又没有作恶到天公降下雷霆以示惩罚的人闪电指的是康斯坦丁的速度。
商人们眼中只能看到康斯坦丁急动的身影,以为是冲着他们来的,下意识就打算放箭,但康斯坦丁停留的地方哪里有人呢?康斯坦丁转眼间就来到了他们身后,几位商人回头,发现一只褐色的哥布林轰然倒地,背后树藤编织的筐也传来哗啦的一声响,一堆石头骨碌出来,有一颗滚到了商人们的脚下。
而剩余的约有十几只哥布林见自己的小头目被瞬间秒杀,知道这是他们惹不起的冒险家,都怪叫一声急速的跑开了,墨绿的皮肤是它们的伪装,很快就消散在那边的森林中了。当然这些看起来是天衣无缝的伪装对康斯坦丁来说一点用没有,念气的感知可以轻松的察觉到它们脸上的恐惧之色。
不过他才懒得追呢。
“我想提醒你们有哥布林啊。”商人们后面传来一道无奈的声音,那些哥布林根本没有追击的必要,还不如用这些力气来解释自己,他可不想被这些商人继续被误会。
不过他突然想起来一个事情。
他走到了那个投掷哥布林的尸体前。
康斯坦丁低头弯腰,不知道捡起了什么东西。起身掏出一张麻布帕子,横剑擦去上面极少残留的青色血液,然后长剑归鞘,把帕子扔到一旁,这是一连串极其利落的动作,很潇洒,很帅。
康斯坦丁没有转身,依然把后背对准商人们,表示诚意。仍然商人们见他衣着简陋却出手不凡,有些放荡不羁却没有盗贼们的那股匪气,还是一人孤身前来,又碰巧救了他们,连忙放下武器,带着感激试探着问道:“足下来自佣兵公会?”
“对。”康斯坦丁下意识的回答,不知道几位商人是怎么看出来的。
直到商人们邀请他过来坐下,并递给他一壶酒,康斯坦丁更疑惑了,问道:“我仅仅是赶跑了几只哥布林,你们就不怕我是盗贼们的前锋么?”
这就是他自己犯贱了,人家怀疑他的时候他想要证明,但人家信任他的时候他又感觉对方的信任似乎来的太快了,要是赛丽亚知道绝对会笑着说“康斯坦丁你又嘴贱了不是”,并且趾高气扬的逼视他。
为首的商人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看到康斯坦丁小心翼翼的抿了一口酒就扇手表示辛辣的模样,畅怀大笑:“冒险家,你不知道康提尔村的救济会么?我们是运送完毕货物回去的,没有打劫的价值不说,那些精明的强盗们可不敢这个节骨眼出来作乱。”
商人回答了康斯坦丁的问题,但他没听懂,突然他想到了另一种可能,不关盗贼,而是与冒险家有关:“大叔,你是冒险家?”
被康斯坦丁称作大叔的商人淡淡地笑笑,摇头否定,“我不是冒险家,到是一直向往那种生活,只能当一名商人穿梭各地,算是满足了我的一桩心愿。”
“那你是怎么知道我来自佣兵公会的?”
“你解决完那只投掷哥布林后,可能你自己都没注意,你擦剑之前在那只哥布林身上掏了一掏,我们恰好知道夏洛克发布的那个长期任务。”
那个任务自然是夏洛克发布的收集哥布林手骨,康斯坦丁刚才背身挡住商人们的视线,自以为做的巧妙,没想到还是被他们看了出来,难免有些尴尬,想要塑造的高冷冒险家形象算是失败了。
“哎,这次还是有些遗憾啊,没能看到欧贝斯罗什巴赫大人和泰达贝欧纳大人的身姿,没看到那场充满圣光的启示。”
“也不错了,最起码我们看到了主教奇兰,我还从来没见过那么年轻的圣骑士呢!”
尴尬地插曲过去,气氛再次再次热络,好一番交谈过后,康斯坦丁知道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