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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乔布斯-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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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段时间里,还有另一个重大决策等着史蒂夫:如何治疗胰腺癌。胰腺神经内分泌肿瘤生长比较缓慢,有治愈的可能,这给了劳伦和史蒂夫一线希望,但也只是“可能”而已。史蒂夫一直很注意自己的身体,很多人觉得他的养生方法很怪异。年轻的时候,他曾经只吃水果,后来和劳伦一起成了素食主义者,身体一直很好,没什么大碍,现在却得了大病,他要确保以最佳的方式来治疗肿瘤。以史蒂夫一贯的风格来看,寻找最佳治疗方法就意味着把所有的方法都研究一遍。

    他和几位好友聊了这件事,包括拉里布里安特、安迪葛洛夫、基因泰克公司ceo兼苹果董事亚瑟莱文森(arthurlevinson)以及医生兼作家迪安欧宁胥(deanornish)。斯坦福大学医学中心的医生建议立刻动手术切除肿瘤。当时医疗团队已经为这类肿瘤找到了全新的手术方法,但史蒂夫并不确信手术是最佳治疗方法,他告诉医生想先尝试创伤性比较小的疗法,也就是食疗。

    暂时逃避手术看上去的确像心理问题。多年后,根据史蒂夫官方传记作家沃尔特艾萨克森的说法,史蒂夫曾告诉他,“我的确不想让他们切开我的身体,所以我想先尝试其他疗法。”害怕做大手术是人之常情,但对像史蒂夫这样事事都想掌控的人来说,是否进行手术这个决定更加复杂。

第74章 两个决定(3)() 
但史蒂夫想要先了解清楚自己的肿瘤也无可厚非。他得的肿瘤很罕见,根据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nci)的统计,美国一年只发现1000例此类病例,因此关于胰腺神经内分泌肿瘤的数据库不像乳腺癌或肺癌那样丰富,也比不上其他类型的胰腺癌症。(史蒂夫的肿瘤学外科医生私下承认,以现有的数据来看,无法判断手术、化疗、放疗或综合疗法哪种才是最佳疗法。)因此史蒂夫的犹豫不决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我不理解,”布里安特说道,“为什么有些作者一方面把他描绘为只重利益的混蛋商人,丝毫不提精神层面的事,但在写到癌症时,又声称他疯狂地相信自己拥有如同耶稣般的自我修复能力。”

    史蒂夫在癌症方面的求知欲不亚于产品。他在全球范围内寻求能够替代手术的疗法,暗中去了西雅图、巴尔的摩和阿姆斯特丹看医生。他最想尝试的是食疗,或者与他的有机生活方式相融合的疗法。他与许多专家医生聊过,甚至召开了一次视频会议,与至少6位美国权威的癌症医生讨论方案。

    但他发现这些疗法的效果都没有手术好。知道他病情的少数几个人都为他长达几个月的“研究”愤怒不已,医生甚至认为最佳手术期快要过去了。史蒂夫终于在2004年夏天让步了,住进了斯坦福大学医学中心。7月31日星期六,他在手术台上度过了大部分时间。外科医生切开了他的身体,取出了肿瘤。

    这个手术的创伤格外大。几个月后,史蒂夫让我看了那道伤疤,有将近两英尺长,从胸腔底部一直延伸到肚脐,然后延伸到背部,再从背部下方一直延伸到背部上方。“胰腺躲在肠胃器官的后面,刀口必须足够大,医生才能够拨开一部分肠胃器官,接触到胰腺。”他一边说一边打着手势,仿佛自己在动手术。“他们只切掉了一小部分胰腺,”他继续说道,“主要是因为不容易接触到胰腺。”

    8月1日是星期日,也就是“马拉松”手术结束的第二天,他仍然住在重症监护病房,麻醉剂和止痛药让他的大脑有点迟钝,但他仍然要求用powerbook写完给苹果员工的信,告诉他们自己的病情和手术情况。这封信其实非常难写,如何才能以积极的方式告诉员工自己刚接受了胰腺癌手术,况且在大部分情况下胰腺癌就意味着死刑?他是这样写的:

    团队成员:

    我需要和你们分享一些个人信息,我希望你们得到的消息直接来源于我。这个周末,我接受了一次摘除胰腺肿瘤的手术,手术很成功。我的胰腺肿瘤比较罕见,叫作胰腺神经内分泌肿瘤,每年诊断出的胰腺癌中,只有1%属于这种类型,如果及时发现并及时手术的话,就能够治愈(我的情况就是如此)。我不用再接受化疗或放疗。

    更常见的胰腺癌叫作腺癌,无法治愈,确诊后通常只能活一年。我之所以提这一点,是因为人们一听到“胰腺癌”(或是在google上搜索这个词),通常想到的是更常见、更致命的那种,幸好我得的不是那种。

    我将在8月康复,希望9月能回来上班。我不在的时候,由蒂姆库克负责日常运营工作,不要错失任何机会。我在8月肯定会给你们其中的一些人打电话,期待在9月见到你们。

    史蒂夫

    注:我正在病床上用17英寸的powerbook和airportexpress无线基站给你们写这封信。

    他知道这封信很可能会被公开,因此在信末还给苹果产品做了广告。但他并没有透露(可能当时他自己并不知道)医生在肝脏上发现了早期癌症转移的迹象。

    当然,现在我们已经无法得知,如果史蒂夫不拖延10个月动手术的话会发生什么。根据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的数据,患有史蒂夫这种癌症的人如果发现得早,有55%的概率能存活5年以上。

    史蒂夫在被确诊后又活了7年,这7年将是他最多产、最富有创意的时期。

    大手术后的恢复过程无比痛苦,如此长的刀口意味着康复期非常长,因为很多软组织和肌肉受到了创伤,频繁地坐起或站立会拉扯到软组织和肌肉,不利于恢复。史蒂夫曾经告诉我,“恢复的过程糟透了。”最初,他每动一下都会感到剧痛,这种痛从内脏一直扩散到手指和脚趾。在医院待了两周后,他终于回家了,只能坐在摇椅上休息,其他什么都干不了。他不喜欢止痛药,因为会让大脑变得迟钝。他依然决定在9月末回去上班。

    很多人如果碰到与史蒂夫类似的情况,一定会把工作的节奏放慢,或者列一张“愿望清单”。但史蒂夫却变得更专注了。“他从事的是他热爱的事业,”劳伦回忆道,“他甚至双倍下注。”在长达7周的康复期里,他一直在深入思考苹果公司、电脑产业和电子技术的发展轨迹。他列了一张回归工作岗位后的任务清单,显示出他的雄心壮志。“手术回来后,他仿佛把自己的时钟拨得更快了,”蒂姆库克回忆道,“苹果公司向来如同一台跑步机,永不停歇地向前。但他回来后,我立马察觉到一种紧迫感。”

    史蒂夫做的第一件事是和高管团队逐一交流,听他们汇报工作,并告诉他们自己的计划:他将把更多的精力用于产品开发、市场营销和零售商店,不会在生产、运营、财务和人力资源方面花很多时间。尽管不太容易觉察到,但他知道自己的精力已经大不如前。更何况医生坚持让他定期回去复查,确保康复状况良好,并监测癌症转移迹象。他没有告诉高管团队癌症可能已经转移了,也没有告诉他们自己可能要接受好几轮化疗。但他必须要接受这个事实:他的职业生涯再也回不到手术前的状态了,他想让高管团队知道这对苹果公司来说意味着什么。听完所有汇报后,他把注意力转回到重大决策上:下一个产品是什么?这一决策似乎从未如此紧迫。

    在5个与手机和平板电脑相关的项目中,只有一个项目在2004年秋天失败了,毫不意外,就是那个无线团队。

    摩托罗拉在一点点推进能够兼容itunes的rokr手机,但由不同部门各自为政打造的产品通常只有一个结局:失败。一方面,rokr手机外形土气,矮矮胖胖像一块糖果,远远比不上“刀锋”系列手机,自然也比不上ipod。itunes的歌曲储存在可移除的microsd闪存卡里,就是大多数数码相机里用的那种。其实microsd卡的容量很大,但不知道为什么,摩托罗拉规定microsd卡最多只能存100首歌。尽管rokr手机能上网,但却不能直接从itunes音乐商店购买歌曲,用户必须先用电脑购买歌曲,然后再用传输线拷贝到手机里。与不能上网的ipod相比,能上网的rokr手机在购买歌曲方面毫无优势。随着对rokr手机的了解越来越深入,法德尔和其他工程师越来越不喜欢这部手机。摩托罗拉花了18个月才最终推出rokr手机(在这18个月里,苹果公司把ipod产品线更新了两次),毫不意外,当史蒂夫在2005年9月的麦金塔展示会上向大众介绍这部手机时,根本没人关心。那场展示会上的明星产品是苹果公司自己开发的ipodnano。

第75章 两个决定(4)() 
2004年一整年,法德尔一直致力于开发音乐手机原型,他取得的成果比摩托罗拉的好得多。第一版音乐手机原型融入了ipod的拇指滚轮技术,以可滑动的滚轮作为拨号键盘。史蒂夫喜欢法德尔的想法,但有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尽管拇指滚轮非常适合ipod,但却不适合音乐手机。拇指滚轮能够方便用户在歌曲列表或联系人列表中进行导航,但如果要拨打一个号码簿里没有的新号码,拇指滚轮就派不上什么用场了。第一代原型显然志向太低,没有很好地利用现有技术和用户界面设计。法德尔的第二代原型放弃了拇指滚轮,把重点放在了视频播放上,这一原型展现了法德尔超凡的想象力和宏伟抱负。但这代原型无法克服一个外因:当时蜂窝网络速度太慢,也不稳定,无法支持连续的视频流。尽管只要和电信运营商合作,法德尔就能在一年之内推出视频手机,但史蒂夫没有点头。推出视频手机有点好高骛远,因为它需要依靠当时并不完善的蜂窝基础设施。

    紫色项目团队也遇到了一系列问题。他们希望打造一台能与麦金塔软硬件都兼容的平板电脑,工程师遇到了微软和其他试图打造平板电脑的厂商也曾遇到过的问题:体积、重量、电池续航能力和成本。即使是比较小的10英寸屏幕耗电量也很大,很快就会耗尽可充电电池的所有电量。无线技术是让平板电脑联网的最佳方式,但也比较耗电;传统个人计算机的微处理器同样耗电,即使是为笔记本电脑配备的微处理器耗电量也不小。电池问题似乎是平板电脑无法逾越的障碍,现有的电池又大又重。

    打造ipad的技术基本都是从麦金塔衍生而来的,各项技术也已经完备,但打造出的机器既笨重又不实用,而且价格跟macbook不相上下。史蒂夫知道这种产品肯定不好卖,但他并没有关停整个项目。除非他有后备方案,否则不会终止紫色项目。

    2004年,雷格克里斯蒂和巴斯奥尔丁花了好几个月时间研究多点触控技术,打造多点触控屏原型。他们把电脑屏幕实时投射到会议桌大小的触控平面上,用两只手就能随心所欲地“移动”文件夹、激活图标、缩小或放大文件、横向或纵向“滚动”屏幕。设计负责人乔纳森艾维把这个原型称为“超大屏幕”(jumbotron),尽管当时做得还比较简陋,但已经足以让人眼前一亮,无比期待触控屏的无穷潜力。艾维一直试图寻找颠覆性的用户界面技术,也一直在关注克里斯蒂和奥尔丁的研究进展,他很喜欢jumbotron的演示,想让史蒂夫也看一下。艾维相信多点触控技术将成为苹果新一代产品的基础,他认为新一代产品应该是平板电脑。

    史蒂夫也认为苹果下一步应该对传统个人电脑进行彻底变革,他也一直想要打造一台平板电脑,这也是为什么他当初会批准紫色项目。但做完手术回公司后不久,在一次边散步边头脑风暴时,史蒂夫告诉艾维他改变主意了。“史蒂夫想暂停平板电脑项目,”艾维回忆道,“我非常惊讶,我很喜欢那个项目。史蒂夫说,‘我不确定是否能说服消费者,让他们认可平板电脑的真正价值。但我确定能说服他们买一部更好的手机。’这就是史蒂夫的杰出之处。”他提出这个建议并非没有考虑到打造手机的困难之处。他当然知道打造手机比打造平板电脑困难得多,因为体积必须足够小,而且必须兼具手机、电脑和音乐播放器的功能。实际上,史蒂夫的目标是打造一台全新种类的设备,这个目标值得冒险一试。

    看完雷格克里斯蒂和巴斯奥尔丁的多点触控原型演示后,“史蒂夫完全提不起兴趣,”艾维说道,“他不觉得多点触控技术有什么价值。他的反应让我觉得自己很傻,因为我真的认为这项技术很有潜力。我说,‘比如,想象一下数码照相机的背面,为什么小屏幕边上需要那么多按钮呢?为什么不能把按钮都放到显示屏上?’我当时第一个想到的应用就是照相机,可见多点触控技术依然处于发展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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