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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今晚煮妖怪吗?-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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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男人今天的主要目的并不是在大街上看穿军装的伪君子和姨太太亲嘴吃蛋糕的,他的目标是朱家,目的地也是朱家,之前朱家的大太太和三姨太不知动了什么心思,私下里把他这个刚进天津讨生活的摩登道士召回家,说只要他把那个家里的狐狸精给捉走,她们就给他一箱的大洋和银元。

    这钱涂修文原本收的很是心安理得,毕竟他是真的经济很紧张,十天里有八天在闹饥荒,而那个九姨太又真是个狐狸精;还有老管家和三姨太的死,大太太后来也说一定是九姨太搞的鬼,他是正一教唯一的传人,本事自然也是有的。涂修文想,自己收钱办事抓狐狸精,只是图自己的一口饭吃,也不是图狐狸精的什么内丹,主要是钱到手要紧,至于狐狸精是死是活,他也全都不甚在意,再怎么说,妖就是妖,人就是人,妖吃人人捉妖,他这也算是变相的算是为民除害了。

    可狐狸精好捉,说好的一箱子钱却打了水漂。涂修文在驿站呆了快半个月,刚开始还耐心的等着,可等到后头,朱家连一个来送钱的人都没有,他日夜思念未到手的金钱,又无力维持自己摩登的形象和略带精致的生活,只感觉再这么空等下去,他连伙食费都快赔上了。

    这下再不去朱财主面前坦白,他这个正一教的关门弟子,可真就要活不下去了。

    涂修文三口解决了剩下不多的葱油饼,很随意地往袍子上蹭了蹭,把手上的油给蹭掉了一点。他提了提手里的箱子,但葱油饼的热量实在是有限,所以他乍一下没提起来,只好先把箱子放地上,自己沉了口气再提。

    大概他的箱子里头放了很沉很沉的物件,并且时不时的就要在箱子里晃上一两下,导致他这个拎的人也有点吃力,走一会儿就得歇一会儿,纵使再来十个葱油饼也不够补充热量的。

    涂修文无意再站在街上看热闹,热闹的中心是两个美人,美人无分性别,男人好看,女人也美,别说是喂东西吃,只怕在大街上亲嘴都有人鼓掌围观。

    可涂修文只看了一眼就把目光撇开了。

    他想,热闹顶个屁用,热闹又不能换钱,热闹能解饥荒吗?

    再退一步,真能换钱又怎样,反正这热闹也不是他的。

    涂修文换了只手拎箱子,感觉左手放松了些,一手的重量瞬时得到转移,可以让他的手和手筋好好松泛松泛。他在迈步时注意到了路边有一只毛色土黄的小野狗,一直吸着鼻子,还吐着狗舌头想舔一两下,是很调皮的性子,好像随时都很想对他的箱子做一些很没礼貌的行为。

    涂修文现在身上除了一口箱子,还有箱子里的狐狸精,整个人可以说是两袖清风,清汤寡水,根本连一点财务和油水都不剩。他心情不太好,又因为小时候的事情,对牲畜一类不通人性的东西都没什么耐心和温情,此时便是一脚把小狗给拨了开,很轻很轻的,单是往远了拨。

    见小狗还想跟着他,涂修文略叹了口气,又用脚尖拨了开,这回他把狗给拨到了角落里,趁着周围没什么人,他便顺势在小狗探头探脑的小脑袋上再补了一脚,仔细听着小狗的声音渐渐从呜咽,再到停止。

    他一脚就把狗给踩死了。

    涂修文脸色不变,只是嫌自己的布鞋沾了狗毛,走路倒是没什么,就是一想到那小狗脏兮兮的皮毛,他就有点恶心,跟个千金小姐似地就想吐。

    等从朱常德那里要到他的报酬,就重新买双好的鞋子吧。。。。。。。

    顾大老板站在大马路中不怕冷风也不怕香风,他仗着酒肉吃饱喝足,一口一个伍老弟,一口一个盛情邀请,简直让人招架也不是,推辞也不是。而伍韶川原先也有些盛情难却的意思,可后来他看我吃饱了蛋糕,也耍够了脾气,对于去一个酒色商人家里喝香槟这样的事是一点兴趣都没有,他便也很狗腿的,一并打消了兴趣。

    伍韶川先是对着顾大老板连声抱歉,又亲自把人家扶上了轿车待目送狗熊与佳人双双远去后,他就头也不回的,就让翁玉阳开车把我们回去了。

    我在车上回味着蛋糕的甜味,又回味着伍韶川的眼神和动作,总感觉伍韶川喂我蛋糕时的眼神我在哪见过,好像是二十年前,又好像是不久之前,总之是很久远的事情。只可惜这种好玩的时候真是越来越少了,我以前无聊透顶时候,只能和自己发脾气,要不就是祸害狃阳山上的一切精怪,难得对着凡人耍一次正经的脾气,这当中起码就隔了二十来年。

    上一次我逗着玩的对象,好像就是那个小屁孩吧。。。。。。。。。

    也不知道他一个人活了二十年,脾气和本事有没有长进了一点。

    我一想到小屁孩,再将小屁孩那张对着我永远都在吃瘪的小脸和伍韶川的脸叠在一起,这一大一小的脸竟然出奇的相似,出奇的好笑。

    我就不由得开始乐,并且乐的咯咯直笑了。

    一旁的伍韶川听着笑声,思维早已越过九重天,开始无边无际的遨游,他没有问小妖精在笑什么,只是突然的就很疲惫,纵使有心,他也不想去问,人偶尔是要犯一次懒的,他现在就是犯懒了,懒得动也懒得哄,更懒得问。

    伍韶川刚才不知为什么,只是和顾大老板说话时吸了几口脂粉气,上了车后脑子就有点昏沉,恍惚间也有了点上头的销魂之感。他昏沉的脑子里全是顾大老板身边的那个女人,脸和名字早忘了,他只是觉得那女人前面很凸后面也也很凸,为了迎合顾大老板奇葩的口味,她那身旗袍还故意做的很紧,绷的身上像个五花肉的铺子,哪一块是好肉哪一块是烂肉一目了然,连讲价的时间都省了。

    这样的身材,光是脑补一下,就知道一定很带劲。

    伍韶川的面上是一贯的沉稳,可他刚才心里其实是很想去喝香槟,很想去玩…女人的。

    他耳边听着咯咯的笑声,眼神是高深莫测,好像在酝酿着什么大事。

    可他实际就是在放空自己,半个脑子灵魂出窍,半个脑子留在五花肉铺子。

    说到底还是男人独有的精…虫和色…心终于憋不住了,隔了半年又要出来作祟。

    伍韶川就这样坐在轿车里,直至放空了两分钟后,他才猛的醒过了神。

    他惊奇的发现自己居然已经过了半年苦行僧的生活。

    他居然已经半年没有沾过女人了。

第88章 空想() 
床上的事大家都懂,尤其是男人间,应该是懂的不能再懂,其实想女人不可耻,可耻的是明明想着女人,却还是整日装成道貌岸然的模样,一边与人拉扯,一边还说自己追求的不是肉…体上的欢…愉,嘴巴上和身体上的便宜都想占,简直比胡同里拉皮…条的老龟公还不要脸。

    伍韶川原先也不是很想,只是猛地一下想起来就有点惊讶,因为他在从前可不是什么好人,跑码头练出的一身怪力气,还有一嘴的油腔滑调,那会儿栽在他手里的大姑娘和小姑娘没有一串,也有一连,只是后来他发达了,漂亮的小妖精成天琢磨着要占他的宅子受用他的东西,动一动手就能让他身上挂很严重的彩,伍韶川纵然有心想染指,那也得是后头的事情,这会儿放眼门儿前的,还不是时候。

    大肉须得放在最后吃,才能吃得爽,吃得香。

    伍韶川这个人出身不高,起点也不好,可他对于女…色却十分挑剔,简直挑剔到了一定的境界。伍韶川的宗旨就是——要不就是美到让人发展,要不就是活…好到让人发指,总得有一样极其突出的特长,才能把他的全副心神给勾住,至于勾的时间长短,全看他是不是吃这套。

    从前在上海的时候他也去胡同,也逛窑子,可是那会儿他穷,这些地方里出的女人要不就是又老又丑的暗…娼,要不就是一身脏病的赔钱货,他白长了一张周正的脸,进到窑子里只身往香气扑鼻,香到发臭的的老女人堆里一站,任谁都觉得还是他值钱那么一点,真要嫖起来,还不知道是谁嫖谁呢。

    他记得自个跑码头的时候,蓉秀就很有些名气,不过那时她还没有看上他,也还没有赎身跟了他,就成天踩着个小脚迎来送往的,房间里从早到晚始终都有客人。

    不算最红,可也算堂子里出了名的“红倌人”。

    窑子是女人的天下,说的难听点,就叫暗门子,顶多门口放个铃铛,门白天插上,晚上就虚掩,只要有人一推门,铃铛一响,里边的老妈子就知道有客人来了。

    再往上一级,比暗门子好一点的,都自己自立门户,取个类如芳菲亭,百春园这样的诨名,里头配有老妈子丫鬟龟公数人,姑娘的姿色也好上许多,晚上都是关起门来做生意,熟客想进门还得对暗号,发展的是熟人路线,生人若是头回来没有熟人带,还不一定能进得去。

    最次的和中等的说完了,最后便是最高级的窑子,俗称“长三书寓”。书寓里的姑娘不说千里挑一,也算是百里挑一的容貌,随便挑一个出来就是琴棋书画俱全,光是找书寓里的姑娘陪喝酒就要花个千八百,若是喝了酒,还想摸上床的话。。。。。。。。。。起码得再加个零。

    书寓里头分两边,封人和讨人先别提了,单说清倌人和红倌人,这两者区别很大,光是层级就很不一样,前者卖艺顺便卖身,后者是坚决卖身绝不卖艺,单看客人喜欢什么口味的。

    像蓉秀这样的,就属于后种,伍韶川到现在还记得,他人生中第一次跟着别人进长三书寓的时候,几个年轻貌美的姑娘嫌弃他穷酸,只付得起茶水钱,连精致一点的茶果都不敢多买,便都不爱跟他说话,等三盏茶的时间一过,立马就各自的找新客人去缠。

    眼见着姑娘都快走光了,伍韶川本以为自己没戏,谁成想里头鞋子踩地的声音啪塔啪塔地响,响了一路,末了一撩茶水间的帘子,走进来一个女人。

    蓉秀那时候就叫蓉秀,没有花名也没有艺名,在书寓一众玫瑰牡丹之中显得特立独行,虽然别有一番温柔质朴之感,但可惜蓉秀这个名字毫无亮点,也让她显得身价有点低。

    到了最后,也只有蓉秀肯坐下来陪他喝上几杯,还不介意事成之后,拿他一手臭烘烘的血汗钱。

    伍韶川没钱找最红的姑娘,蓉秀也接不到更好的客人,一来二去的,他们就好上了,伍韶川有时实在是累的要死,还会趁着蓉秀没有客人的时候晚上翻到蓉秀的屋子里,像个孩子似的让蓉秀忙里忙外,整理被榻,给他拾掇出一块可以睡觉的地方。蓉秀不是当红的倌人,却在当地很出名,她的脸也算不上很美,刻意化成吊梢丹凤眼的眼睛也没有其他姑娘有神采,蓉秀知道自己老了,但出于女人爱美的天性,她还是会每天去修缮自己的容貌,伍韶川那时觉得她不化妆比化妆好看,因为蓉秀脸上只要一有脂粉,就必定会把年纪再往上加十岁,生生把自己从二十五变成三十五。

    二十五岁的蓉秀早已年老色衰,却还能在长三书寓有着单独一间小房间,还能勉勉强强活下去,这就很不一般了。

    蓉秀出名的理由很简单,她没有底线而已。

    什么特殊癖好,什么爆炭脾气的主儿都不要紧,只要到了蓉秀的屋子里,就没有不满意的,永远都是气呼呼的进去,然后再满足的系着裤腰带出来,许诺下次还来。

    伍韶川不知道蓉秀会什么会看上自己,也不知道她究竟看上自己什么,或许是蓉秀那时一时冲动;或许是时机到了,她本就不想干了,此时正好又见到了合心意的客人,反正就这么走了。

    又或许,她是真心想跟着他。

    拿着全部家底,踩着一双过时的小脚,死心塌地地跟着他。

    伍韶川那时很年轻,也从没想过收心,他曾经一度想把蓉秀甩掉,嫌她老,又嫌她比自己有钱。

    多可笑,一个卖身的女人,卖出来的钱都比他一个大小伙跑码头要赚的多,除此之外,他还特别嫌弃她,嫌她是个妓…女。就算上了岸之后也是,不光折价了,还是个过气的妓…女。

    可当他一说自己要去南北交界投军的时候,蓉秀却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所有家底都拿了出来,供他路上投宿吃饭使用,丝毫没有想到她这样的行为跟古代时候怒沉百宝箱的杜十娘有多像。

    自从蓉秀被小妖精弄死了以后,他就没有再想到过这个女人,今天是个例外,他先是想到自己半年不沾腥,觉得有点嘴馋了,又看见顾大老板身边那个妖妖调调的女人,最后才想起来蓉秀。

    说起来,不是所有人都能像蓉秀那样聪明,懂得激流勇退,看准了就上岸,看准了就不干;也不是所有人都像蓉秀那样愚蠢,居然会相信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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