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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一开始她突逢“毒死”,有什么“心灰意冷”似乎都是正常的事情,这才能够凭着公主的壳子瞒过陆小凤那样的人,否则提笔就露陷的公主能是公主吗?
出于这样的想法,丹凤也是愿意学习的,但她以前的偶像包袱也有些重,总是不好在别人面前表现自己的无知,非要让一切都配得上那张美人脸。
一日日混下来,直到遇到了西施。
先败于她的美貌,后败于她的才艺。
不愧是让吴王夫差为她建造响屐廊的西施啊,在舞蹈上的天分,真是让人惊艳,最难得她的心思也巧妙,于裙角上坠小铃铛,动静有声,行走如乐。
其他的妆容方面,也有可圈可点之处,只是,丹凤更喜爱自己的那张芙蓉面,轻易不肯弄些黑红妆点,只爱鹅黄,偶尔让西施为自己眉心勾勒出一朵花钿来,也能自顾自高兴一整天。
更爱在范蠡有暇的时候,让他带着出去逛,他的店铺开在哪里,她就逛到哪里,总要在日常都走的街道上看到些新鲜好玩儿的才算罢休。
西施偶尔也跟着去,看到那两人之间仿佛再不容一人的模样,总是收获满心的失落,后来渐渐就不去了。
她最终还是养了一个女儿在身边,也是个生而丧母的,她怜她女子命薄,便同意养在了身边。
取了个名字叫做“妍儿”。
“妍儿,这花钿可好看?”
细细地为十三岁的妍儿勾勒了一个红色的花瓣在眉心,鬓边已经花白的西施笑着问。
“好看,娘画得总是比我画得好看。”
妍儿撒娇地说,拉着西施的手,那双手上已经不复年轻时候的嫩白细滑,与年轻的手握在一起,对比鲜明。
“是啊,你娘的手艺是极好的,我也这么觉得。”
月华裙出现在门口,巧笑倩兮的女子笑着说着走了进来,看着正在说话的母女两个,挤到了中间来,一双手插进来,握住了西施的,“可别把我撇下了,啂,啂,我这张脸可还没画呐。”
凑过来的美人脸让妍儿羡慕不已,她的容貌更像范蠡,并不是女子之中出众的那种,随手捉起一旁的红笔,在女子的脸上划了一道,笑道:“你都多大了,还来与我争。”
“我多大了,我才二八年华,正是青春正好的时候呐。”女子不以为意地笑着,照着镜子,看着那一抹红说:“这可是抓破美人脸了。”
西施也跟着笑,笑着笑着,就捂住了胸口,觉得心口有些疼,却没说,悄悄地又把手放下了,看着那两个笑闹,最后又都洗了脸。
事后,妍儿在她身边抱怨:“她总是一点儿不肯让人,哪里有做长辈的样子。”
“她呀,就跟她自己说的那样,还是个宝宝呐,哪里长得大。”
这话说得好笑,西施至今都记得那时候听到“人家还是个宝宝”时候的目瞪口呆,从未料到有女子能够如此笑闹宛若天然,鲜活得让她都羡慕,她似乎、永远都活不成那个样子了。
“哼,就是个老妖精。”妍儿嘟囔一句,说完嘴角翘了起来,自己也笑了。
身在内宅之中,若没有那样的一个人,似乎也就只能看到头顶的那方天空,可是,跟着那个人,她扮过男装,管过商铺,也曾策马游船,无所不能。
到了及笄之后,穿上华服长袍,出现在众人眼前,等着谈婚论嫁的时候,妍儿感觉到了一种失落,以后的日子,恐怕再不会那样自由了。
“怕什么,过不好了就回来,我养着你,你少吃点儿,我就随便养着,像是养小猫小狗,正好我还没宠物呐,来,且叫一声,我先听听。”
下巴被勾起,那人露出痞气的笑容,像是个流氓一样,妍儿红着脸拍开她的手,又不甘心就这么走了,甩了一个荷包到她的肩头,“可是好大脸呐,我才不要你养。”
西施故去那一天,是个阳光晴好的日子,妍儿随着夫婿回来,她满眼的泪,在见到廊下的那抹倩影的时候,瞬间模糊了眼,泪水涟涟再走出屋子的时候,忍不住抱着她的后背放声大哭,像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哭得一点儿都不优雅,一点儿都不美,一点儿都不像她母亲教出来的女儿,眼泪鼻涕,糊了她一后背。
“可饶了我吧,我的衣服还想要呐!”她轻声讨饶。
妍儿哭着捶她的后背,骂:“你这个没良心的,你就一点儿都不伤心吗?”
“伤心又有什么用?人,总是要死的。”
略显薄凉的话说出,被甩开的妍儿还愣愣的,就只能看到那人的背影走远,再不回头。
自那日之后,妍儿便堵了气,再未去见她,直到某日听闻她走了,一时愣住:“走了吗?也走了吗?”
深深的后悔涌上心头,眼泪不自觉地流了满脸,又想到了她那日的话,“人,总是要死的”啊。
第69章()
茂密的树林乍一看很有些遮天蔽日的感觉,光天化日之下,林中的土地却自带这一股潮湿,一脚踩下去还有些松软,好像要陷入其中的感觉。
月白的裙尾勾在荆棘上,一时拖拽,丹凤回头去看,略有几分不耐地加大了力气,看着那勾连的丝线,有些不喜,但青天白日之下,让她换衣服什么的,耻度高了点儿,索性直接拖着走了,反正没人看到。
这般一路行下来,浅口的绣鞋之中仿佛都进了泥沙,白色的袜子也有了泥土的痕迹。
练气九层的丹凤气得甩脚,她都是修仙人士了,还是不能够摆脱这些凡人的烦恼,这可真让人恨。
毫不淑女的动作做起来痛快,做完之后的结果可就不怎么好了。
看着那飞舞起来的绣鞋,看着它落处,丹凤穿着白袜的脚落在另一只绣鞋上,左右摇晃了一下,轻呀:“连你也跟我作对!”
“哈哈。”
树上传来一声笑,丹凤抬头,才看到一个抱着刀的江湖人士坐在树枝上,他的衣服是树皮一般颜色,如同伪装色一样,一时间很难发现。
总是在武侠世界中乱转,丹凤已经习惯了这些人的出其不意,也是她不习惯自己的灵力,这种东西修炼不易,用起来倒是流水一样,她不经常用,自然就很难发现这些潜藏的天然伪装者。
说起来,内力也真是神奇啊,有了它甚至都能够伪装假死,稍稍隐藏一下,相比而言竟是很平常的事情了。
对上那人明亮的眼,丹凤咬唇,真糗,竟然被人看到了这么没形象的样子,这下好了,本来可以直接换双鞋子的,但是当着这人的面,系统背包是必然不能用了。
脸上似乎也有些微烫,除了在女子面前,丹凤在这些男人面前一向是端着的,此时倒是不好,不知道这架子怎么提起来。
求实力挽尊!
那男人很年轻,笑过之后也觉得有些不妥当,飞身下树,就在丹凤的目光之中,他从那矮丛之中找到了丹凤的鞋子,上面的明珠离了裙摆的遮掩,甩去了蒙上的微尘,润泽有光。
“你是哪里的大小姐,竟然来这种地方。”
鞋子挂在枝上递过来,一同映入眼帘的还有枝上的绿叶,丹凤瞪了那小子一眼,说:“你是哪里的小子,竟是这样不知道爱护树木的!”
说话归说话,却还是拿帕子垫了手,按下了树枝,让那绣鞋自动落在地上,可是一个不巧,是倒卧。
“哈哈。”
那人又笑了。
“笑什么笑!”丹凤羞恼,夺了树枝,也不管地上的鞋子一时半会儿穿不到脚上,直接挥舞树枝去打人,本没想用多大的力气,但一下两下打不到就让人恼了。
下意识纵灵之术用上,丹凤整个人扑过去,那人没防备,这一下倒是打了个正着,跟树枝一同被借住的还有丹凤,她单脚站不稳,整个人倒在了那人怀里,呼吸间,似乎都能感觉到另一个人的热力。
“真是千金大小姐,离了人,站都站不稳。”
那人嘴上不饶人,这般说着,却还是一力托起了丹凤的双臂,拉开了两人之间的距离,这举动倒不似他表面上那般玩世不恭的浪荡样子。
“总比某些蹲在树上装猴子的野小子好吧。”
丹凤的嘴也利,还很有些破罐子破摔的意思,反正形象也补不回来了。
“哈哈。”那人又笑。
丹凤单脚站稳了,他就松了手,捡起丹凤丢开手的树枝,再去把她的鞋子挑了过来,这一次,不等丹凤伸手,他就把鞋子放在了地上,正着的。
“谢谢啦。”丹凤赶紧一脚踩进鞋子里,站平稳了,再看那人,竟是抱胸看着,一个白眼儿又翻起来了,“懂不懂什么叫做非礼勿视啊!”
“啊?谁非礼了?你?非礼谁了?”
那人明明听懂了,却故作出一副胡搅蛮缠的样子,让丹凤又气鼓鼓地瞪他。
“你这气性倒大,属麻雀的吧。”那人说了一句,不等丹凤回话就问,“你是哪里人,我送你出去,这林子不好走,也不知道你是怎么进来的。”
丹凤很想有志气地说一句“不用你送”,巴不得跟这个属于黑历史的家伙离远点儿,免得自己仙气不起来,但一路走来,这林子之大之密,她也算是见识到了,还真的不确定靠自己能出去。
说到底,纵灵之术勉强能够跟轻功等同,又不是能飞,万一走错方向,再碰到野兽什么的,这古代的野兽还是蛮多的好像。
犹豫了一下,丹凤到底点头了。
年轻男子一笑,这次没笑出声,看着倒是也有了些俊朗的样子,率先选了一个方向,走在前头引路。
他的步子不快,似是充分考虑到丹凤是女子,又不会武,脚步不会太快。
体察到这一点,丹凤再走在被他踩出来的路上,发现没了那种带刺的荆棘剐蹭衣服,心情好转了一些,饶有闲心地问:“喂,你叫什么啊?”
男子回头看了一眼,说:“问我的名字干什么,准备报复我啊!”
这人,就不能说点儿让人顺心的。
丹凤的心情又坏了,拽下来身上的荷包砸他,那人好像脑后生着眼一样,随手一抄,连头都没回,就把荷包接在了手里,看到荷包,微微皱眉,说:“你是哪家的千金大小姐,这么不讲究,这荷包能是随便给的吗?”
“谁给你荷包,想得倒美,那是别人做的,有本事你去找主人去。”
都是丫鬟们做的,丹凤在刺绣上实在是不擅长,并不是不能够做,只是没有那份儿耐心,刺上几针就不想动了,偏偏这古时的荷包没有几朵花都不好意思带出来。
尤其是那苏绣,又细又密,看起来倒是好看了,没有个半天根本看不出是什么花样。
丹凤就不耐烦做,正好她有钱,总是不缺做这些的人,便是真的没有,走一个淡雅风,她自觉也撑得起来。
“哦?那就是把这银子给我了?”
打开荷包,里面的小银馃子做得极精致,拿起来看了看,花生、大枣、莲子眼珠一转,男子笑道:“可是还差了桂圆儿。”
“什么桂圆儿?”
身上的配饰都是丫鬟们负责的,丹凤从来没仔细看过荷包之中到底有什么样子的银馃子,听到这话,一时间摸不着头脑。
男子回头又看了她一眼,尤其看了看她的发式,披散着的头发,一眼就知道是未出嫁女子的发式,所以,早生贵子?早生子?
“没什么。”
没有再说,两人又走了一段路,丹凤受不得这种无人说话的感觉,忍不住又问:“喂,你到底叫什么啊,还没说呐。”
“我是萧十一郎。”
男人这回没有打哈哈,直接说了自己的名字,声音之中还有着些漫不经心的调侃。
“萧、萧十一郎!”
哇!她记得这个名字!
丹凤立刻想起了这个剧情,大意就是一个女人在两个男人之间的艰难取舍,两个男人都爱她,而她摇摆不定,最后好像悲剧了的故事。
至于她为什么现在还能记得这个名字,只是因为谁家的名字叫做萧十一郎那么不正经啊!
十一郎可以是排行,比如说他是第十一个孩子,然后得了个十一郎的简单称呼,然后他姓萧,家中内部可以叫他十一郎。
但,萧十一郎这么不正经的称呼真的变成名字,那可真是由不得人不记忆犹新啊!这是多懒的爹妈才能不给个正式名字,又是多么懒的人才能够不给自己个正式的名字。
一听就没上过学,否则古代的夫子肯定会要求让他有个正式的学名,怎么可能还容他这么混叫着到这么大。
“叫我干嘛?怕我骗你啊?”萧十一郎继续往前走着,没回头。
“我说,你这个人,怎么就总是把人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