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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公主-第2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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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斯的眼前迷茫了一下,很快看清了周围,不是在野外了,也没了那些怪兽了,所以,我原来还在走廊上?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刚才那些好像真的一样。

    “沙德,你怎么在这儿?比索呢?怎么就”他下意识回望了一眼屋内,那个本来应该躺在那里的粉衣女孩儿不见了。

    这是一个简单的仓库,里面只有一个破旧的沙发,周围还有一些堆放着的杂物,而那个让整个室内因此明亮的粉衣女孩儿不见了。

    “你刚才,到底怎么回事儿?”

    沙德还在问,他并没有贸然靠近门口,而他的视力挺好,于是地面上的几滴血就很明显。

    “我,我不知道,我”康斯下意识感受了一下自己的次元袋,里面有个东西,他放开了次元袋,于是,一具尸体,属于比索的尸体出现在地面上,遮盖了那几滴血色。

    “你杀了比索!”

    那个沙德猛然就怒了。

    “不,不是我”

    康斯一边儿说着一边想要躲避,但他的实力实在是太弱了,只是一个照面就被沙德重伤。

    地面上的血色很快多了一些,隐身旁观的丹凤差点儿都被扫到,因为她对那种能力一无所觉,感觉到微风经过,匆忙避了一下,退后了一步,再看,就已经是康斯倒在地上了。

    “不是我,我哪能杀得死比索啊!沙德,你清醒点儿!”

    “真的不是你?”

    沙德已经有些怀疑了,真不是他瞧不起康斯,对方就是个小白脸,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帮忙储存一些东西,却也因为那个次元袋空间太小,也不太被人重视。

    黑帮之中,人才还是很多的,康斯这样的弱鸡,后来又傍上了一个富婆,对方有些能力,就把康斯弄出去了,后来两人分了,这家伙还说重新回来,奈何没他的位置了。

    对方就弄了个甜品店,充当个临时联络点什么的,到底也没跟黑帮脱了关系。

    如今

    “真的不是我,我醒来才发现的,刚才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了”康斯顾不得喊疼,性命攸关,忙着解释,同时说了今天过来的缘故。

    沙德很快确定:“那个女孩儿有问题。”

    “我也觉得是,肯定是,一定是这样的。”康斯巴不得洗清嫌疑,连忙附和,急切地想要获得沙德的信任。

    两人还在说着点儿什么的时候,丹凤已经悄然离开了,她走过的时候不经意,鞋跟边缘踩在了血迹边缘,一点红色的痕迹残留在鞋子上,并随着她的走动,留下了一点月牙形的印记。

    康斯看到了,他的瞳孔一缩,却没有吭声,做出一副疼得很的样子,换得沙德的鄙视,这么弱的家伙可是杀不死比索的。

    “行吧,看你的样子,也不成,跟我上去说吧,顺便治一治。”

    到底曾经是一起的,沙德也没绝情到底,扶了康斯一把,康斯拖着脚,带动自己的血迹往前,擦过那些月牙形的印记,还不停地跟沙德说话,分散了他的注意力。

    这个时间,丹凤也走出去了。

    如同她对念力全无感觉一样,别人对她的灵力也全无感觉,两种互不相容的力量体系都在这个规则之下同时存在,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然而丹凤这个时候还没发现这一点。

    鞋跟上残留的血色不多,没有几个月牙印记就消失了,她顺着走廊往外走,有一层楼梯,上去之后就看到了一个大厅,并不是很明亮的大厅。

    里面几个人正在交谈,似乎是在面试。

    “我是有照猎人!”

    一个金色头发的娃娃脸青年申辩着,同时亮出了自己的证件,碧绿的眼睛如同猫眼,闪烁着琉璃的光泽,他笑起来的样子极富亲和力,似乎更适合出现在大学校园之中,而不是这个有些昏暗的大厅之内,面对几个面向凶恶的黑色西装男。

    黑色西装男之中有个眼睛上带疤痕的,对方对身边人微微点头,算是面试通过。

    金发青年笑起来,收好证件,做到了一边儿,他的身上是一件休闲服,比起一种西装男算得上是很不正式了。

    “那个,我也是有照猎人。”

    另一个站到桌前的人说着扬起了一个证件,但还未等他快速收回,那个证件就被抽走,紧接着,就有两个站着的西装男走出,直接把人拖了出去。

    对方一脸恐惧,却还是没有叫出声来,乖乖被带出去了。

    排在后面的一个人聪明地没有选择说谎,他站出来说:“我虽然是无照猎人,但也做过很多事情,保镖啊,助理啊,很多都能干的。”

    他的坦诚或许得到了一定的好感,一个坐着的西装男点头,他松了一口气来到了金发青年身边儿坐下,得到了对方一个善意的笑容。

第397章 第397章() 
长桌一端;黑西装们坐在那里;坐姿谈不上十分端正,气氛却很严肃,一个个都面色沉凝;最中间眼睛上带着刀疤的男人在看了几个人之后;突然说:“就这些吧,差不多够了。”

    右侧;几个座位之外,以娃娃脸青年为首;服装就比较混乱了,几个青年依次坐在那里,有的面色端正;有的脸上带着些紧张,还有;就是如同娃娃脸那样的笑容可亲。

    一头的金发如同阳光;他就像是落在黑暗之中的阳光,让那几个黑西装中的人看到忍不住皱眉;实在是有些太伤眼了。

    简直就像是误入狼群的小白兔;挂着可亲的笑容到底是要做什么?

    丹凤踏上楼梯,往前走了一步;她的步子不大,走得也很注意,但脚上还是好像踢到了什么东西,看着轻飘飘滚动起来的纸团;丹凤有些莫名,刚才好像并没有看到这么明显的纸团。

    娃娃脸青年往楼梯口的方向看了一眼,他的目光突兀,看过来的那一刻,脸上的笑容也收了,那一瞬间,对方的表情有些危险的感觉,总觉得那并不是一个表里如一的人。

    “怎么了吗?”

    坐在他身边的同伴感觉到了一些不同,看向他,轻声询问。

    “不,没什么,就是有些意外。”

    娃娃脸青年说着谁都不懂的话,很快又笑着跟身边的人打招呼:“我是侠客,很高兴认识你。”

    “啊,我也是,希望我们以后能够多多帮助,毕竟都是同事了嘛!”

    对方的脸上还带着兴奋,连介绍都有些仓促而焦急的味道,忘了说明自己的名字都没反应过来,只顾着热情地握手。

    手掌相握的时候,侠客再次肯定了,这就是一个弱鸡,他的笑容灿烂,眼神儿却很在意地看向纸团的方向,他刚才一定没有看错,所以,那里有什么吗?

    丹凤站在原地闭了闭眼,她的过目不忘可不是吹的,只是从凡人修炼而来,又在这种普通世界之中,很多东西都不是太小心,静下心来回忆,确定纸团到了她的脚前被踢到纯属意外。

    自然因素——风,总是能够制造一些小意外。

    好吧,只能说这里的卫生条件实在是不太如意。

    不过,那个人是谁?

    她的目光落在了娃娃脸青年身上,对方刚才说自己叫做“侠客”,这个名字么,实在和金发碧眼很不搭啊,难道不应该是白衣长剑吗?

    而对方周围的灵气,实在是再明显不过的标记了,主角么,看灵气的份量,算不上,那么,大约是个配角,或者更次一点儿的角色,可以不用太在意。

    即便如此想,到底还是多看了一眼,这一眼,对方似乎也有所觉,看过来,凭空对视之后,丹凤露出一个浅笑,迈步离开。

    为了防止再有什么意外,她的高跟鞋再没有接触地面,低空飘着离开了。

    “你刚才一直在看什么?”

    坐在侠客身边儿自称飞利的青年有些好奇,他顺着侠客的视线方向看过去好几眼,就是一个楼梯口,也没什么人上来或者下去,有什么可看的。

    侠客伸出手托在下巴上,说:“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有些在意,所以多看了两眼,也许是因为通风?”

    一般来说,连接两层的楼梯口风都会稍微大点儿。

    飞利不知道露出什么样的表情比较合适,通风?这是什么鬼答案。

    因为飞利自称做过助理工作,于是黑帮物尽其用地把人分配到了后勤的岗位上,一同表示拥有计算机天赋的侠客也成了后勤的一员,哪怕他是有照猎人,但看那副娃娃脸的样子,大约就不会有谁信任他能够做什么大事。

    对他们开放的网络上并没有什么机密资料,飞利很快就学会了摸鱼,处理完正常的事物之后就开始打游戏,他是游戏的忠实爱好者,也正因为这个爱好,被老板炒掉了,最后不得不投身黑帮的伟大事业。

    侠客么,很多时候也会跟他一些研究某个游戏的优劣,却把自己的朋友介绍给对方组队,而他则偷偷打开了后门,关于这个黑帮的资料,这才是他进来的主要目的。

    事实上用更简单的方式混进来也不是不可以,但,“这样还是可以领薪水的嘛!”

    某些时候,侠客还是一个很务实的人,不然呢,难道指望旅团抢劫的时候注意抢那些富的?

    自觉已经脱离低级趣味的侠客表示,他更愿意用自己赚的钱去买新手机。

    是的,自己赚的。

    看着小巷子里尸首分离的尸体,侠客脸上露出愉悦的笑容,操作最后一个还幸存的人收拢了钱财之后,那个人也很快自杀了,留下原地的一片狼藉,并不需要他多操心。

    黑帮之中有专门扫尾的人,有些事情,注定不会见光。

    四楼上,捧着水杯的丹凤站在窗前,她的视力很好,一眼就看见了巷子里发生的事情,有些探究地想着,那是一种催眠他人的能力吗?看起来还真有些防不胜防。

    群体催眠?果然,有着灵气包围的都不是好惹的家伙。

    她长久地站在窗前,很快就看到了清扫的队伍,那些仿佛隐藏在阴影之中的食腐虫,低着头清理一具具尸体,很快,除了地上那些变黑的血色,不会再有任何东西证明这里发生了什么。

    至于血,那是最不需要清理的,一场暴雨很快就会洗净。

    其实,也没有人在意,在这座城市的阴暗角落之中,哪里有没见过血的呢?

    斗殴,杀戮,这座城市的繁荣之下,总是少不了这些东西,据说天空竞技场中都是一场场见血分生死的杀戮。

    “感觉好像蛮残酷的。”

    丹凤捧着一个玻璃水杯,上面有着樱花的图案,粉色的樱花浪漫地飘着,衬得那白皙的手指如同皑皑雪山,衬托着樱花之美。

    凋零的美。

    “也许我应该去看看。”

    抱着这样的念头,丹凤在下午的时候光临了天空竞技场,作为观众,只要花钱,总能得到好的座位,但,这份钱,丹凤很不愿意出,她先去了康斯的店里。

    对方明明受了那么重的伤,却在第二天就一副没事人的样子重新打开了店门,丹凤从玻璃门外经过的时候,注意到对方脸上一晃而过的惧怕。

    本来还有些不知道如何相处,但如果对方惧怕的话,丹凤忽然知道该怎么做了。

    “你怎么来了?”

    虽然早知道这个女孩儿可能不那么简单,但看到对方真的还敢再次上门,康斯只觉得头皮发麻,对方能够杀死比索,自己比比索还差,推理可知,对方能够杀死自己,比杀死比索还容易。

    “这是对受害者的态度吗?”

    丹凤嘟着嘴,有些不满的样子。

    在外人看来,坐在那里跟店长闲聊的女孩儿说不定是对方的女朋友,分明就是在撒娇。

    也有些人注意到了店长的紧张表情,只不过男人么,哪里能没有一点儿心虚的事情。

    有好事者还在猜测对方会不会翻车。

    “我保证,上次是我不对,真的,我不敢了,再也不敢了,你放了我吧,真的,我还给你保密了。”

    康斯没多少头脑,如果足够聪明,他也不会在脱身黑帮之后再次投入进去,他顺口就说出了给丹凤遮掩脚印的事情。

    丹凤还真的没有留意这一点,脚上的鞋子甚至还是那天的那双。

    “天啊,你怎么不早说,我竟然还穿着这双鞋子,都脏了!”

    丹凤的声音大了些,完全的有恃无恐,忽而又笑得眯起了眼,“给你一个机会,陪我逛街好了。”

    康斯无从拒绝,对强者的服从是每个人都应该有的生存智慧,他跟店员交代了一下,就拿好钱带着丹凤出门了。

    他是准备用钱买回自己的小命的,于是对购物这件事并没有多少抵触,好歹也是陪过富婆的,对这个套路还是很熟悉的,看着对方挑选,付钱,刷卡,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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