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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八零:军少狂宠暴力妻-第28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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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悠理解他的一番苦心,却并不认同。

    她拒绝了杜少君的好意,坚持让红烧肉留在驻地。

    对于这个结果,杜少君虽然不满意,却也在意料之中。他只是失望了一阵,却并没有多说什么。

    倒是陆悠,看到面容沧桑的杜少君,一颗心登时就软了。她做了一个让自己后悔不已的决定——同意让红烧肉每年去岛城住一个月。

    刚说完这个决定,陆悠立马后悔。

    可看到喜笑颜开的杜少君,反悔的话,却怎么也开不了口。

    而红烧肉呢,她还不懂什么叫离别,一听要跟疼爱她的太外祖去岛城玩一个月,哪有丁点的不乐意?

    红烧肉自己乐意,陆悠也同意,家里的顶梁柱秦建国同志即使舍不得,也改变不了这个结局。

    从红烧肉开始上学前班起,每一年,她都要去岛城待一个月。

    第一次去,陆悠每天都在担心,自家闺女会不会不习惯?她会不会想爸爸妈妈?晚上会不会睡不着?会不会哭?

    结果,一个月后,足足胖了十斤的红烧肉回到驻地。跟她一起回来的,还有十几个大箱子,里面大部分都是她的东西。

    这还不算,自家面色红润的闺女还兴冲冲地拉着她,小嘴巴动个不停,从早说到晚,仿佛要将这一个月的经历,事无巨细地告诉陆悠。

    除此之外,红烧肉还多了一个外文名字,叫“bouilli”——碧琳。

    这名字……陆悠无从吐槽。

    更无语的还在后头,红烧肉好像特别喜欢这个名字,她一直以“红烧肉”自居,就想大名小名都叫一个名字。等她爹一到家,红烧肉非拉着秦建国商量改名的事。

    改啥名呢?

    她想把自己的大名改成——秦碧琳。

    秦建国:……

    陆悠:……

    红烧肉的大名叫秦丹阳,这是秦建国翻烂了一本字典,又查阅了无数本书,最终确定的名字。

    老父亲满腔爱女情,就这么被红烧肉一桶冰水从头浇到脚,秦建国心里那个委屈啊,真是难以言表。

    可红烧肉才四岁,她懂什么呀,她只知道,从小到大,所有人都叫她“红烧肉”,那她就该叫红烧肉呀!

    也幸好她现在知道,自己应该姓“秦”,而不是姓“红”。否则,她想把名字改成“红碧琳”也说不定呢……

    所以说,这事儿还真不怪孩子熊。

    也是因为这件事,给陆悠和秦建国提了个醒——他们不该一直叫红烧肉的小名,还得时不时地喊她大名。

    于是,从这天起,红烧肉一天到晚都能听到她爹妈喊她的声音:“秦丹阳!秦丹阳!”

    红烧肉:……她真的不能叫秦碧琳吗?

    红烧肉渐渐长大,陆悠和秦建国的事业,也逐渐走上正轨,不再像以前那样忙碌。

    尤其是秦建国,这几年,正好遇上国内严打。他不仅肩负着为各大舰队培训人才的重责,同时还要配合兄弟单位,对穷凶恶极的犯罪分子实施打击和抓捕的行动。

    没门路的罪犯他管不着,像那种层次的罪犯,也用不着蛙人队出手。他们需要打击的,恰恰是罪犯当中的重量级人物。

    像这样的人,即使犯了重罪,也能在得到消息前跑路。

    怎么跑呢?只能偷渡!

    陆地和空中不归秦建国管,但水路,却是海军们的地盘。

    想要跑路的罪犯,多半选择从海上偷渡,逃亡海外。

    这一场“严打”战役,从八三年开始,一直持续到八十年代末期。

    前期,秦建国忙得脚不沾地。那段时间,尽管没出海,可秦建国回家的次数也屈指可数。直到八四年底,才稍微轻松一些。

    忙完这事,也不代表秦建国就闲下来了。毕竟在“严打”一事上,他们单位只是辅助追捕,并不算主力军。

    秦建国的主要任务,还是带队训练。

    除此之外,他同样要参加培训,不断学习,不断进步。

    在这几年间,秦建国因卓越的能力以及优异的军事成绩,被推荐去上军校,继续深造。

    那是一所专门为海军单位培养高素质军事指挥人才的学校,离长生市不远,与华夏舰队的驻地隔海相望。

    秦建国要去上学,每个月只有一天假期,他放不下家里,陆悠却觉得没什么,让他尽管放心。

    这次学习的机会,是秦建国从军生涯中的重要转折点。学成归来,就代表着秦建国将从军事作战人才转为指挥人才。

    换句话说,如果秦建国不去,那他这辈子,就只能止步于此。无论他多么优秀,他立下多少战功,都没有用。

    舰队也有舰队的规定,没有学历,就没办法往上升。

    家有贤妻,出得厅堂,入得厨房,赚得钞票,打得流氓,他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

    他信任陆悠,同时也愧对于她。

    因工作的关系,他一直忙于事业。陆悠在兼顾事业的同时,还要照顾家庭,让他永无后顾之忧。

    说好要给她幸福,结果却是……她给了他幸福。

    秦建国带着对自家媳妇儿和闺女的思念,踏上新的征途。

    一年半以后,秦建国以远超同学的优异成绩,提前从军校毕业。

    离开学校的那一天,他强压下心中的思念,并没有立刻回到驻地,而是去了一个地方。

    几年的时间,孔长征和兄弟们当初开的那家餐馆,早就扩大规模,如今已在长生市中心开了一家海鲜酒楼,走高端路线。

    与此同时,孔长征按照合伙人陆悠的建议,又在其他地段开了好几家不同档次的饭店。尤其是只在晚上营业的海鲜大排档,生意爆好,盈利比海鲜酒楼还要好!

    孔长征如今也算是成功人士,头发用摩丝梳得一丝不苟,穿西装,打领带,腰间别着大哥大。

    秦建国刚走进海鲜酒楼位于三楼的办公区时,就听到里面传来震耳欲聋的“喂喂喂”声。

    “咳咳!”他用力清了清嗓子,可惜被里面一声高过一声的噪音给掩盖住,没有翻起一丝一毫的浪花。

    他眉头一皱,正要推门,就听到孔长征用高分贝的声音吼道:“喂喂喂?嫂子?是嫂子啊!什么?队长提前毕业?我们没听到消息啊!好的,我马上去打听!”

    等孔长征挂掉电话,秦建国才开门进去。

    “小余,你来得正好,我马上得出去一趟,你……队,队长?”孔长征瞪大双眼,不敢相信。

    他才刚听说队长提前毕业的消息,队长这就来了,这叫啥?

    说曹操曹操就到?

    “队长,你可真牛!”惊讶过后,就是敬佩。

    他还从来没有听说过,哪个海军进了军校,还能提前毕业!

    这不仅仅是优秀就能办到的事,能进军校的同志,哪个不优秀?

    孔长征先是对秦建国表达了自己的敬佩之情,然后才反应过来,队长刚离开学校,不赶着回家,上他这儿来干啥?

    倒不是孔长征不愿意队长来,可他非常了解队长和嫂子的关系,也很有自知之明,知道队长对他的感情不可能超过对嫂子的感情。

    更何况,队长家里还有个人见人疼的闺女呢!

    换做是他,他也会在第一时间选择回家。

    “队长,你有啥事需要办,尽管说,兄弟们保证帮你办得漂漂亮亮!”孔长征不是蠢人,疑惑了几秒,很快反应过来,队长过来,肯定是有什么事需要帮忙。

    他拍着胸脯的保证,也是真心实意。

    秦建国冷静地点点头,他指了指椅子,意简言赅:“坐下说。”

    接下来,孔长征的表情从震撼、惊骇,再到恍然、感动,前前后后,不过是几句话的光景。

    等秦建国把话一说完,孔长征早已激动得不能自已!

    “队长,队长!你这辈子都是我队长!”孔长征面红耳赤,眼角都开始泛红,他激动地抓住秦建国的手臂,大叫,“我早知道队长是人才,我们拍马也赶不上你的境界。但直到今天我才知道,队长你不是人,你是神啊!”

    真是神人!

    孔长征用敬仰的目光望着秦建国的背影,只觉此时此刻的队长高不可攀。

    队长不愧是队长,无论干什么事,总是别出心裁,令人意想不到。

    要是他能有队长的十分之一,哦不,百分之一就好!那他早就脱单了,哪还用得着打光棍?

    孔长征理了理自己的衣领,又扶了扶腰间的大哥大,红光满面地离开办公室。

    时间不多了,他得赶紧做准备,绝对不能误了队长的大事!

    出了海鲜酒楼大门,秦建国径直往前走,没几步就到了一家装潢豪华的海鲜干货批发店。

    这是陆悠和周晓冬合伙开的店铺,尽管主打批发生意,几百平的店铺面积,却依然挤满了人。没办法,谁让这家店的货好呢?价格公道不说,服务态度还好,谁不愿意来?

    秦建国目光犀利,找准位置,轻松挤进批发店,在收钱的位置找到周晓冬。

    半小时后,秦建国和周晓冬一前一后离开批发店。

    一通电话打到东舰驻地,没过多久,打扮一新的乔老娘来到陆悠家里。

    “闺女,赶紧收拾一下,陪我去一趟市里。”

    陆悠正在家里搞卫生呢,听到这话,她也没有怀疑,立马丢下拖把,准备去屋里换衣服。

    “等等,瞧你这一身汗的,也不嫌难受。锅里有热水吧,先去洗个澡,我这边不着急。”乔老娘环顾四周,见家里整齐干净,也就没帮着收拾。

    她又问:“红烧肉呢?”

    “在娇娇家里呢,不用管她。”陆悠以为乔老娘担心红烧肉,怕她走了家里没人,红烧肉回来找不到人。

    她笑着解释:“那丫头如今机灵得很,有时候还嫌我烦,我要是不在家,她更高兴。您放心,她身上有钥匙,要是在外面玩累了,自己会回来。家里吃的穿的用的,她都知道在哪里,也知道怎么用。”

    乔老娘说:“不是,我寻思着,带上她一块儿去,免得她知道后要闹你。”

    红烧肉大了,很喜欢凑热闹。陆悠每回去长生市,她都想跟着去。

    要不是红烧肉还得上学,陆悠还真没办法丢掉这么个跟屁虫。

    这么一想,陆悠也同意:“行吧,那我去叫她。”

    “我去喊她回来,你赶紧收拾收拾吧!”乔老娘说话的同时,人已经走到门口。

    乔老娘领着红烧肉回来的时候,陆悠都快洗完了,她速度一向很快。

    见红烧肉满头大汗,乔老娘立马帮她脱掉外套,塞进了洗手间。

    母女二人洗完澡后,各自披着一条浴巾。走出来一看,乔老娘连她们要穿的衣服都拿出来放好了。

    “干娘,咱们这是要去办什么事啊?”居然要穿旗袍,还是乔老娘花费好几个月时间,纯手工制作的一条红色真丝重工旗袍。

    陆悠指着铺在床上的旗袍,大吃一惊。

    这条旗袍,说实在话,从陆悠收到的那天起,她就没想过要穿!

    像这样一条旗袍,根本就不是旗袍,是艺术品!得留着,当传家宝!

    深红色的旗袍铺在床上,胸口处的绣花用的是金丝,上面缀着各色宝石,在明亮的光线下流光溢彩。

    旗袍无论是用料、做工还是绣工,无一处不精致,无一处不华丽。

    谁穿上它,谁就是全天下最美丽的女人。

    乔老娘拍了她一下,催促她:“衣服做来就是要穿的,留着干啥?赶紧换上,我给红烧肉穿衣服。”

    她给红烧肉换上的是跟陆悠同款的旗袍,只不过上面缀的不是宝石是珍珠,既漂亮又可爱,正适合小女孩穿。

    红烧肉非常爱美,刚换上旗袍,立马凑到镜子面前,“漂亮,我真漂亮!”

    陆悠:……

    乔老娘登时就笑了,脸上的褶子舒展开,整个人从内到外,透着一股子愉悦和慈爱。

    她朝红烧肉招了招手,“肉肉,快过来,婆婆给你梳头。”

    “谢谢婆婆!我想要包包头,这样配上我的裙子,我就是福娃!”红烧肉仰起一张白嫩嫩的脸,眼里闪烁着期待的光芒。

    陆悠:……福娃?这就是她闺女的审美?

    生无可恋啊!

    乔老娘却不觉得红烧肉的审美有什么问题,她笑眯眯点头,直说“好”。

    “瞧我们肉肉,长得多俊!”乔老娘是红烧肉的头号粉丝,红烧肉说啥就是啥。

    她手巧,没两分钟就把红烧肉的包包头梳好。左右两边,一边各一个圆包包。

    还真别说,确实挺像福娃。

    红烧肉再次凑近镜子,眨眼噘嘴戳脸颊,哎呀,真是越看越美!

    “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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